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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项目库实施意见

建立项目库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项目库的重要性,认真做好项目库建立工作。

项目是产业的载体,没有项目的产业只能是一个“空壳”,产业是经济的基础,没有产业的经济只能是“空中楼阁”,要使重点建设项目成为我区产业调整与发展的引擎。建立项目库是做好项目建设的基础,是促进我区重点建设项目持久性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发展我区经济的重要支柱。这就要求相关责任部门提高认识,认真做好项目库的建立工作。入库项目必须能够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具有相对的资源优势和广阔市场前景,并可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做好重点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安排,是保障全区实现年度经济发展目标的重要措施,也是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区域经济建设,加快发展的重要措施。各相关责任部门必须做好各自辖区内项目的收集工作,同时将收集的相关资料报区发改委,区发改委对全区的项目建档立卡实行统一管理,并定期更新项目库。各责任部门应根据统一要求,建立本地区的项目库,并指派专人负责,及时了解本地区项目建设情况,发现新增项目及时报送区重点项目办。

二、建立项目库需符合的条件:

1、符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政策要求和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的科技产业类项目。

2、节能减排的重点项目和示范项目。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节能减排,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建立节约型社会,如节能工程、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和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及对省、市、区的节能减排工作有一定影响的其他产业类重大建设项目。

3、增加就业和发展新兴服务业的项目。如社会化养老服务、信息服务、技术服务、信用服务、中心企业创业服务等新兴服务领域建设;旅游、文化、现代物流、会展等现代服务业产业项目。

4、有利于推进我区文化、教育、体育、社区建设、卫生医疗、社会保障和就业等社会事业的建设项目。

5、能够推进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及旧城改造,改善社会民生,有利于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项目。

6、能够促进我区“四城联创”,有利于改善我区生态环境、城市居民生活居住条件的重大建设项目。

7、工业技改项目。如电子信息、现代生物与新医药、机电一体化、光电子、新材料和高效节能环保等工业产业化项目。

8、商业、娱乐、房地产等经营性项目。

9、国家和地方鼓励的其他建设项目以及外商投资的项目。

三、征集项目原则:

1、已经列入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在建项目”需继续在年建设的,可继续纳入区项目库并申报年市、区重点“在建项目”。

2、已列入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前期项目”,目前已开工或年内具备开工条件的,可继续纳入区项目库并申报列入年市、区重点“在建项目”。

3、新申报的项目征集范围包括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均纳入我区项目库。进入项目库中的储备项目除房地产开发项目外,应以商贸、科技、民生、社会事业类项目为主,使我区项目结构多元化、合理化。各责任部门要认真挖掘、包装本辖区5年内有发展前途的重点项目,并列入其储备项目库中,责任部门要随时了解、掌握项目情况,帮助其转化,加快其转化的速度。

4、新增的纯商住项目和商贸项目中商业面积达不到总面积20%以上的项目将不再列为我区重点建设项目。

四、入库项目的分类:

入库项目分三类。①储备项目(5年):指已列入中、长期发展规划,但未立项,正在做调查和可行性研究的项目;②前期项目(当年):指正在编写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的项目;③在建项目(当年):指已开始建设或已具备开工条件、符合新开工项目的八项条件并列入年度计划的项目。

五、申报建设项目须填报的内容:

1、项目申报单位须填写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项目施工单位和项目法人、建设地址及规模等内容。

2、项目单位确定项目性质后,须按重点“在建项目”和重点“前期项目”分类报表填写报送。“储备项目”参考“前期项目”填写。

3、项目主管单位和项目施工单位明确一名项目联络员,并按表格要求填入重点“在建项目”或重点“前期项目”计划表中。

4、项目单位需附下列书面材料:

①项目概况和项目法人情况;

②项目审批或核准、备案的有关文件;

③项目资金和其它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的有关文件;

④项目规划选址、土地审批或预审、环境评价、节能评估、施工许可证等有关文件;

⑤招标核准和招标投标实施情况的有关文件。

六、重点建设项目享受的优惠政策

凡列入区级的重点建设项目,将依照《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服务办法》和《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七项制度》享受有关优惠政策:一是区重点建设项目由区发改、规划、环保、建设、土地等部门按各自权限,对重点建设项目实行优先办理、限时办结;二是区重点项目办设立服务电话,对反应的问题和困难作书面记录,并及时协调解决;三是区级重点建设项目优先享受省、市、区资金的支持,未列入重点建设项目库的项目不予以资金支持;四是区重点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建设项目施工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五是严禁对区重点建设项目乱摊派、乱罚款、乱收费;六是区重点项目办会同纪检监察和司法部门,查处打击破坏及扰乱区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的行为;七是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区重点项目办同意,不得对区重点建设项目随意检查。

七、项目申报和报送的几点要求

1、凡在区行政区域内投资建设的项目,无论行政隶属关系,只要符合以上投向、条件和要求的项目均须申报,不得漏报、瞒报、虚报。本部门无储备项目的,年终项目考核予以扣分。

2、认真筛选。各责任部门必须对拟上报项目的实施条件及项目预期进展状况进行认真筛选、论证。申报清楚项目建设规模、总投资额度、资金筹措来源、初步选址情况及项目建成后的经济与社会效益的预测分析,并提出进入项目库的意见。凡所申报项目列入市、区级重点建设项目,根据责任部门申报项目的多少在年底经济考核中予以奖励,鼓励多报项目。

3、突出重点。在筛选明年重点建设项目时,应以促进区域经济布局、经济结构调整为着眼点,在产业上要以三产为主,突出商贸、科技、旅游、节能环保、社会事业等项目。应侧重当年能建成投用的短、平、快项目。

4、强化管理。各单位要加强对建设项目的服务,建立部门项目库,强化监管,形成滚动发展。

5、健全制度。健全完善区域项目联络员制度,各项目单位要指定一名副职领导同志负责项目的日常联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