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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四化建设工作意见

推进四化建设工作意见

为建立科学管用的责任体系和落实机制,形成“精心谋事、用心干事、专心成事”,围绕“农业稳乡、工业强乡、旅游活乡”的思路,努力建设实力赣县、宜居赣县、生态赣县、幸福赣县,现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根据市、县关于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大埠乡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大局,以“三送”活动作为创新社会管理机制的总抓手,有效整合社会资源,管理社会事务,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保障社会安全,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实现“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和“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双赢,形成具有大埠特色,科学、高效、惠民的社会管理新路子。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与科学发展主题相吻合。正确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结合“十二五”规划编制,把创新社会管理工作融合到经济社会大建设、大发展、大和谐轨道,调动一切社会力量,促进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持续稳定。

二是坚持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主动服务经济发展转型升级,主动贴近大城市建设步伐,主动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化管理手段,有力提高社会管理创新的社会化、现代化、信息化水平。

三是坚持与创新发展大埠实际相结合。积极在传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着力探求大埠新特色,增添新活力,有力推动社会管理工作。

四是坚持与人民群众期盼相一致。一切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为根本目标,贯穿于社会管理创新各个领域,有力增强社会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主要内容

坚持以“三送”活动作为创新社会管理机制的总抓手,通过平台建设、队伍管理、经费保障等措施,创新社会管理。

1、扎实开展“三送”活动。建立全乡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全覆盖常态化机制。采取县级领导挂乡镇、单位包村(社区)、干部包户的方式,构建“县—乡—村(社区)—服务对象”的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全覆盖网络,干部联系群众一定五年不变,每季度至少走访一遍联系户,未参加“三送”工作组的干部每年需在单位所联系的村(社区)驻点10天以上,并以村(社区)为单位建立农(居)民户情台账和深入开展村情调研,着力实施组织建设工程、产业发展工程、环境提升工程、民生改善工程、和谐平安工程和文明创建工程。

(牵头单位:乡“三送”办)

2、建立“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活动三级服务网络。

(1)乡“三送”中心要按“九有”基本标准建设。即有固定场所:在乡政府办公地或圩镇人口集中地选择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用于建设“三送”中心;有明显的“中心”标识牌;有固定电话:要有对外统一的服务热线电话;有必备的办公设施:要配备办公电脑、复印机、桌椅和档案橱柜,有条件的乡(镇)可以配备LED显示屏、触摸屏等;各窗口有标识牌和事项办理公示牌:要将窗口服务功能和办事流程进行公开;有便民设施:有供群众办事和休息的坐椅、饮水设备;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坐班(值班)制、AB岗制等各项规章制度;有相关簿册:建立咨询登记、业务办理等各类台账;有浓厚氛围:要有宣传栏、制度牌、公示栏等。

(2)村(社区)“三送”工作站要按“七有”基本标准建设。参照“三送”中心建设基本标准,达到“七有”标准,即有固定场所(可以在村(居)委会或人口集中地有办公场所的地方选择)、有标识牌、有固定电话、有必备的办公设施、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有相关簿册、有浓厚氛围等。

(3)组(居民小区)“三送”工作分站要按“四有”基本标准建设。参照“三送”工作站建设基本标准,达到“四有”标准,即“有固定场所”(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可以在社区卫生所、代销店等人员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点);有标识牌、有必备的办公设施、有相关簿册等。

(牵头单位:乡“三送”办)

3、进一步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的政策措施

(1)明确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范围。从实际出发,确定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范围,将村干部报酬、村办公经费和其他必要支出作为保障重点。村干部报酬是指对在职村班子成员发放的固定补贴,一般每个行政村3-5人;村办公经费主要指必要的办公用品费、水电费、报刊征订费等维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所需的开支;其他必要支出指村内治安、卫生防疫、垃圾收集等公共管理和服务支出,对组干部误工补贴由乡里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明确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标准。要认真落实村干部报酬待遇。在职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基本报酬(含固定补贴和绩效补贴)按不低于上年全省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2008年为9339元)确定,其他村干部按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基本报酬的70%确定。所有工资从村级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村干部的固定补贴按基本报酬的60%确定,绩效补贴按基本报酬的40%确定。固定补贴由乡财政所单列户头,通过“一卡通”按月发放,绩效补贴由乡党委、政府根据村干部年度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村办公经费和其他必要支出要遵循厉行节约的原则,具体标准应综合考虑行政村规模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因素确定。

(3)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必须足额使用到村。按照公开透明、管理规范、使用高效、足额到位、保障运转的原则,加强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乡里采取一定形式,将县财政核拨给各村的转移支付资金数额、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情况、年度结余情况进行公开,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重点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支出,严禁截留、挪用、挤占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现象。

(4)规范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管理。完善“村财乡代管”管理方式,取消村级银行账户。村干部报酬之外的各项支出必须由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村委会主任(或村书记)审批、乡包村领导复核后方可报帐。村委会的各项开支必须符合支出范围和标准,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凭证应有具体用途和经办人、证明人签字。村级资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对各村所使用的票据统一到财政所领取,定期缴销,实行“以票管收”。落实财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按时公布各村收入、支出明细情况。

(5)积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大力消化村级债务。积极探索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形式,鼓励和支持村级组织利用自身优势,发展村集体经济;加强村房屋租赁等集体收入管理,增强村级组织自我发展和自我保障的能力;鼓励乡村通过盘活资产、争资争项、开源节流等方法消化村级债务,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村级组织消化债务。

(牵头单位:民政所、财政所)

4、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1)建立解决群众诉求长效机制,整合资源,集中捆绑涉农部门资金,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受益面广的重大实际问题。(2)在乡、村(社区)建立矛盾纠纷调处专门机构和队伍,定期排查,并建立和完善社会联动应急工作机制,确保第一时间、第一环节在一线妥善化解处置社会危机。(3)进一步加强低保规范化管理和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做到“困有所助”;建立孤老保障制度,做到“孤(老)有所养”;健全医疗救助制度,做到“病有所医”。(4)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干部队伍建设、组织网络建设和制度建设,建立治安维稳信息台账,及时掌握重点人员基本情况,分类制定相应管理措施,规范社会治安防控协作等办法。(牵头单位:乡综治办、民政所、财政所)

四、组织领导

乡成立社会管理创新机制工作领导小组,乡组织委员任组长,具体负责此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科学合理的社会管理创新机制实施意见,负责组织和督促各项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