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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农村工作指导意见

落实农村工作指导意见

一是全面传达学习。

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和全县农村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传达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并表彰奖励年度全县农业农村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重点安排部署全县“十二五”及年农业农村工作。

二是拓展增收渠道。

以“一村一品”为抓手,大力实施“5个20万亩”特色经济林产业工程、“百千万”畜禽养殖工程,万亩蔬菜富民工程和劳动力转移就业工程,确保年和“十二五”末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实现4400元、8015元。

三是强化农业基础。

扎实开展“水利建设年”活动,突出抓好水利设施恢复,口粮田建设、灌区改造、防洪工程、城乡供水、水土流失治理、水电开发和渔业生产。同时,扎实推进扶贫开发和新农村建设,强化农业农村发展基础。

四是深化农村改革。

重点抓好土地流转、集体林权制度、水利体制机制、农村金融等农村各项改革,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动力、增添活力。

五是提升农民素质。

结合当前开展的形势政策宣传教育活动,编发《党在农村的各项惠农政策简明读本》5000册,抽调520名干部组建167支宣讲组深入全县各村(社区)开展宣讲活动,推广农业科技,传递产业信息,全面提高农民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