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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区委整治纠风管理意见

20年区委整治纠风管理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今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纠风办具体工作部署,现就我区今年纠风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和市纪委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把握一个定位,抢占三个高地,打好五个攻坚战”目标要求和“解难题、促转变、上水平”活动要求,坚持服务大局、创造环境,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进一步加强我区政风行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保持区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纠建并举,大力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

1、加强机关和部门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加强作风建设*年工作规划》,以落实责任、改进服务、提高效能为重点,切实推进机关和部门作风建设,着力纠正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工作懒散、铺张浪费和奢靡享乐等不正之风,大力营造团结和谐稳定、风清气正心齐、想干会干干好的浓厚氛围,努力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对党员干部、公务人员有针对性开展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廉洁从政教育,增强责任心、事业感,提高思想水平、业务能力。巩固和深化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成果,严格控制和规范庆典、论坛活动。

2、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按照市纠风办关于“市区联动、条块结合、重心下沉”的总体思路,深入开展对“解难题、促转变、上水平”活动中承担服务企业职责的政府部门和教育、卫生、自来水、电力、燃气、供热等公共服务行业及其所属科所站队(窗口)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发展环境以及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检查指导,促进部门和行业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

3、扎实推进基层站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巩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成果,按照市纠风办有关“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出台《*区基层站所行政执法规范化、行政服务标准化指导意见》,积极推进各部门(单位)细化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健全规章制度、强化考核管理,积极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活动,不断提高基层站所的服务质量和水平。选树区级示范站所,推广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行政服务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水平。

4、认真办好行风热线。积极落实《*市〈行风坐标〉节目管理办法(试行)》,切实做好市纠风办和*广播电台联合举办的《行风坐标》节目参播工作。办好区政风行风热线,认真倾听、受理群众有关政风行风问题的投诉,各单位要健全完善行风热线投诉快捷处理工作机制,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不正之风问题,确保及时解决回复。

(二)拓宽领域,进一步推进源头治本工作

1、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清理公开区政府本级行政权力,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加强对《*区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管理办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机构改革,调整完善各部门权力目录及相关信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制作和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完善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做好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公开,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加大教育、医疗、住房、食品、环保等涉及民生问题的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和办事公开,完善公共服务平台;继续开展服务大厅等级评定工作,进一步提升大厅服务功能和服务水平。

2、继续推进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深入跟踪了解《*市投资环境调查测评》具体评价指标结果,查找不足,分析原因,明确重点,持续改善。制定《*区进一步改进投资软环境的措施》,采取定期督察和日常专项检查的方式,加强对相关责任部门落实软环境建设各项任务和制度情况的督促检查。修改完善《*区经济发展软环境指标评价体系》,为第三次经济发展软环境调查测评做好准备。进一步建立完善软环境监督投诉以及受理等制度,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违法违纪行为,坚持有报必查、有查必果、查必到人,决不姑息。

3、加快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完善非税收入支出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大额支出,并对支出额度较大的事项进行事前审核、事中跟踪、事后检查。继续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和配套制度。将政府采购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监督制度,形成财政、监察、审计共同配合的长效机制。继续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继续加强对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资金监管,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资金安全。

4、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突出查办商业贿赂案件,打击商业贿赂行为,着力解决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中的突出问题。加强对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指导及监督检查工作。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加快推进我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企业诚信记录机制,健全失信惩戒、守信褒扬和监管等制度机制,进一步提升和改善市场环境。

(三)强化监督,进一步抓好专项治理工作

1、继续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深入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加强对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的监督检查。认真开展公办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重点规范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坚决纠正假清理、走过场等违规行为。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切实加强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管理,坚决纠正通过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牟取利益的问题。

2、着力解决卫生系统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药品集中采购、使用环节的监管,确保集中采购公开、公平、公正。严格规范诊疗行为,加强对收费各个环节的监督,严格收费管理和服务标准,提高收费透明度。加强公立医院医德医风建设,推进院务公开工作,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医德医风考评制度,深入推进医德考评工作,完善考评档案,加强医疗诚信体系建设。

3、深化治理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督促相关监管部门严格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法规制度,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和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行为。深入推进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4、坚决纠正加重企业负担的问题。全面清理涉及企业的各种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过高收费标准。加大部门间协调力度,严格执行涉企执法检查预先告知制、一次检查制、执法检查部门备案制、联合检查和检查结果相互认可制,减少对企业的干扰。严格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和处罚行为,控制一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强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纠正和查处面向企业的垄断服务、强制收费等违规行为。

5、继续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认真开展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专项治理“回头看”,加强督促指导、线索核查、检查验收,保证治理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全面开展社会团体的“小金库”治理工作,扎实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小金库”治理工作。加大对重点部门和单位的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内控和监督机制,加强行政监察、财务监管、审计监督等日常监管,积极构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把纠风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工作目标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作风”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各牵头和责任部门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行动、综合治理,形成工作合力。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搞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紧密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着力在政风行风制度建设上实现创新、着力在专项治理的措施和方法上实现创新、着力在源头治理的制度建设和改革模式上实现创新。要结合“解难题、促转变、上水平”活动要求,紧紧抓住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深入基层、用心调查研究,在解决涉及群众利益和企业发展突出矛盾上下功夫、见实效。

(三)强化监督,严格督查。要把定期检查与经常性的明察暗访作为推动纠风工作的一个重要手段贯穿始终,对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要逐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对顶风违纪案(事)件,要严格责任追究并公开曝光。要把宣传教育与纠风工作结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