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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行政复议建设计划

全县行政复议建设计划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行政复议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县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计划,确保于全部完成。

一、队伍建设规范化

(一)设置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负责全面履行《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立案审查、案件审理、宣传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能。

(二)配备2名专职行政复议人员。行政复议专职人员应当具备与履行职责相适应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保障措施规范化

今年要为该行政复议办公室配备相应的办公场所和接待室,完成行政复议办公室及接待室的办公用品配置,保障必要的办案交通工具和必要的办案器材,保障办案工作的需要。争取明年将履行行政复议职能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三、职能履行规范化

一是根据市人民政府下发的《市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和行政复议履行职能规范化的要求,对本县行政复议工作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针对案件受理、审理、法律文书编写、案件管理等进行学习和讨论,收集合理化建议,编制本单位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理、法律文书、案件管理、报告备案工作制度及流程,提高信息化科学管理水平,明确分工与职责。二是根据《省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规定》,梳理本单位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工作,修订相关管理制度。

四、案件统计分析规范化

要在每年12月底前完成本县行政复议统计材料的上报,做到报告重点突出,难点、热点分析到位,能准确反映本县行政复议工作情况。按照国务院法制办关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制度的要求,指定专人按时报送案件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