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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工作要点3篇

统计工作要点3篇

第一篇

2014年全区统计法制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以贯彻执行新《统计法》为主线,全面启动统计“六五”普法,推动统计普法、执法和基层基础建设取得新的突破,为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提供法制保障。

一、加强统计普法宣传工作

(一)编制统计“六五”普法规划。根据国家和省、市、区“六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编制全区统计“六五”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二)把握时机开展普法活动。结合法治宣传、行政执法宣传、“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各项大型活动,充分利用司法、法制等部门宣传平台和资源,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提高全社会统计法制意识。

(三)围绕业务工作做好普法宣传。促进普法工作与统计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把统计普法渗透到统计报表布置、统计业务培训、统计资料、统计咨询服务及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持久地普及统计法律知识,大力营造依法统计氛围,提高调查对象统计法制意识。

(四)强化政府部门统计法制教育。结合机关干部学法活动,将新统计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学习列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计划,继续推进“一法一规”进党校,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统计法制意识。

二、强化统计执法检查

(五)加强源头数据质量检查。以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贸易、房地产开发、城乡居民收入等专业数据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加强对源头数据质量的监督检查。

(六)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案件。以查处迟报、拒报、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统计资料等违法违纪行为为重点,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一步完善统计违法案卷评查制度,提高统计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案件查处、通报制度。

三、夯实统计基础建设

(七)加强乡镇统计基础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省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健全乡镇统计机构,充实乡镇统计人员,改善统计工作条件,做好乡镇统计示范点创建工作,推动乡镇统计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

(八)规范企业统计基础工作。督促“三上”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配备具有统计从业资格的统计人员,强化统计工作责任,促进企业统计工作的规范化。

(九)加强基层统计人员培训。围绕推进“四大工程”建设的要求,开展对基层统计人员的统计法知识、业务技能和计算机水平的培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实现“三上”企业统计人员从业资格全覆盖。

(十)推广统计制度试点。在学习涟水县推行统计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一个乡镇开展统计制度试点工作。

四、积极推进统计依法行政

(十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升依法统计水平摆到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以建设法治单位为目标,全面做好依法统计各项工作。

(十二)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根据新《统计法》和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统计行政执法工作中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

(十三)加强统计法制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程序和自身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制度,进一步加大统计法制信息化建设。

(十四)提升统计法制队伍的能力。组织统计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统计法律知识和专业统计业务知识,研究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实施联网直报及推行企业一套表制度产生的各种法律问题,提高新形势下做好统计法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发挥好在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方面的参谋和助手作用。

第二篇

2014年全区统计工作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中心、服务大局”为己任,以主要经济指标在全市前列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十届十一次扩大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四大工程”建设和“三个规范”的落实,强基础、建机制、优服务,努力推进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1、推进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完善“三上”企业单位名录库,建立与工商、税务、质监、编办、民政等部门行政登记资料定期交换制度,确保在2014年年报实现名录库管理系统分布式运行。

2、推进企业一套表实施工作。按照省、市实施方案的统一要求,在2014年年报和2015年定报“三上”企业正式实施企业一套表。

3、推进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建设。根据省、市安排,搭建统一平台,年底前完成系统和平台的试运行。

4、推进联网直报系统建设。2014年年报和2012年定报实现新的统计联网直报。

5、强化统计基础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省县级统计机构工作规范》、《省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和《省“三上”企业统计规范》,积极开展创建达标活动,加强对乡镇和局机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好专业技术资格考评和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实现“三上”企业统计人员从业资格全覆盖。

6、积极开展统计制度试点,学习借鉴兄弟单位的经验,在条件成熟的一个乡镇,落实统计制度,确保年底通过市验收。

7、强化部门统计职能。认真分解科学发展考评体系、小康进程监测、GDP核算等重要指标对所涉及的机关部门和单位明确各自的目标任务,加强监测和沟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积极开展经济预警监测。

8、落实网上直报试点工作。根据市局要求,今年3—7月份完成工业列统企业网上直报试点工作,确保取得预期效果。

9、继续做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克服厌战情绪,扎实做好普查的后续录入、数据处理、资料开发、信息等工作。

10、高质量完成各项统计调查。认真执行新的规上工业、规模上固定资产投资报表制度,做好城乡住户样本点轮换和扩点后的衔接,做好年定报和各项常规调查统计工作。

11、加强统计法制建设。切实围绕“四大工程”和“三个规范”等重点工作,加强统计执法,全年查案不少于5件,并积极开展统计“六五”普法,积极配合开展工业统计数据质量专项检查工作。

12、发挥统计分析作用。加强对经济转型升级、镇域经济、改善民生等专题进行深度分析,深入挖掘统计信息资源,积极为区委区政府领导提供决策服务,及时统计公报,出版统计年鉴,编印统计月报,加强数据信息提供,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时效性。

13、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积极开展“三新三服务看我行”主题活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服务经济、服务大局意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统计行风建设,以廉洁、高效、优质作风,为全区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业绩。

第三篇

2014年全区统计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统计部门的工作部署,以提高数据质量为核心,优化统计发展环境,加强数据质量分析,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全力以赴抓好人口普查,推动全区统计工作迈上新台阶。

1、加强和改进基层统计工作。认真落实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工作的决定,制定配套措施。在加强基层力量、建立工作规范、保障统计经费、提升人员素质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加大基层人员培训力度,继续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切实抓好城乡住户调查网点轮换工作。

2、强化部门统计职能。健全部门统计网络,以劳动工资和服务业统计及各项统计监测为抓手,加强业务指导,推进部门统计向全行业管理转变,逐步建立起规范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制度,切实提高部门统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3、加强统计法制建设。贯彻落实“一法一规”及实施条例,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程序意识,确保统计行为和程序合法,加大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和宣传载体,配合上级统计部门统计执法大检查,加大自身执法检查力度,确保统计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4、扎实推进网上直报工作。巩固规模上工业、劳动工资和重点服务业企业网上直报率,提高限额上贸易、房地产开发和部门服务业网上直报率。认真实施好重点耗能企业、5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等网上直报工作。

5、进一步完善数据质量分析。加强重点指标的趋势性、匹配性、结构性、支撑性研究分析。针对市实施的GDP、工业、投资、贸易、城乡居民收入等重点指标的数据质量评估办法,研究和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数据质量。

6、深入推进各项统计监测工作。继续加强全面小康进程监测,真实反映全面小康进展情况,确保全面小康目标如期实现。积极配合做好科学发展评价考核和乡镇物质文明考核工作,发挥好职能作用。

7、高质量完成各项统计调查。继续开展经济普查资料研究开发,积极组织实施好R&D调查,开展好省、市组织的各项专项调查。

8、充分发挥统计信息作用。加强对经济形势的专题研究,围绕区委、区政府关心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打造一批统计分析精品,进一步完善经济分析和统计信息报送制度,不断提高统计信息和分析的质量。

9、提升统计咨询服务质量和水平。认真研究、整理、运用统计资料,创新统计产品,解读统计数据,扩大统计服务范围,及时《统计公报》,编辑出版《统计月报》、《统计年鉴》。

10、全力以赴抓好人口普查。加强组织领导,构筑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目标责任体系,区普查办不少于12人,乡镇人普办不少于5人,人员经费场地落实,确保普查各项要求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建立人口普查数据全程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数据准确、完整,重视两员选调、培训和补贴落实,认真做好普查登记,数据处理等各项工作。

11、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力度,克服坐在办公室内收表、搞统计的现象。对在建的项目、工业企业生产、服务业企业的经营、乡镇的住户以及测产等工作经常深入一线,掌握实情,主动开展工作。

12、重视和加强统计队伍自身建设。保持统计队伍相对稳定,积极推行党务、政务公开,抓好党风廉政和行风软环境建设,加强内部管理考核措施,推进各项工作争先创优、努力营造“执着包容谋发展、创新实干争跨越”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