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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局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工作要点

质监局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工作要点

2013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全国、全省质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抓教育倡廉、靠制度保廉、用监督促廉,更加注重治本、预防和制度建设,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规范行政行为,为县质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推进党风廉政教育。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部署新要求,深刻领会学习重要讲话、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和全国质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开展学习党章、遵守党章教育,加强对维护党章和党内法规的监督检查,引导、督促党员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做到党章规定的就不折不扣执行,违背党章规定的就坚决查处和纠正,切实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切实加强政治纪律教育,把政治纪律纳入各级党员干部教育规划,加强教育培训,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意识。加强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实行全程监督、动态监管、实时预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纠正、严肃查处,保证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二、完善机制,确保责任落实。

一是完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局党组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工作列入日常业务工作之中,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坚持和完善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室各负其责,依靠干部职工支持和积极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反腐倡廉整体合力。二是抓好责任落实。本局党组书记、局长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按照业务分工负责抓好落实。在抓党风廉政建设与抓业务工作的关系问题上,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

三、严格遵守党纪政纪,促进干部廉洁自律。

(一)加强宣传教育。严格按《廉政准则》办事,《廉政准则》规范的主要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廉政准则》作为工作的“宝典”,带头学习,全面掌握《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把握其精神实质和具体规定,树立准则观念,牢记纪律要求,做到对《廉政准则》熟稔于心、了如指掌,使《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真正转化为自己的实际行动。同时,在学习教育的组织形式上,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加以落实。一是坚持学习的经常性。即坚持每周一上午集中学习制度,全年组织不少于2次廉政党课和不少于8次政治理论学习,强化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二是坚持形式的多样性。要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集中辅导与组织讨论相结合,编写党风廉政教育资料与观看电教片相结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党风廉政教育。

(二)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紧紧围绕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这个关键问题,通过组织党员参观革命传统教育基地、举行新党员入党宣誓等活动,坚持不懈地抓好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

(三)加强党纪国法教育。通过邀请县纪委、检察院领导和专家进行专题辅导,开展《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党纪政纪条规学习活动,重点学习《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广泛开展严格遵守“五公开、十不准”教育、促进依法履行职责和遵守职业道德,严格廉洁自律。

(四)加强正反面典型教育。以组织党员干部到监狱进行警示教育、参加法庭审判旁听、观看警示教育录像片、通报反腐败典型案例等形式开展教育。同时,组织开展先进典型示范教育,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教育效果。

四、强化惩防体系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实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提高案审工作透明度和公平性,提高工作效率,从源头上防止以权谋私现象的发生。并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二)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利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这一平台,及时提供质监法律、法规,便民服务政策,质监工作信息、工作动态,公布有关文件精神,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对外政务公开面。凡是办理与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事项,只要不属保密范围的,要采取“上网、上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三)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监督管理。认真执行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和“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强票据管理、银行帐户管理、国有资产管理。

五、加强行风建设,深化专项治理。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制执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合起来,与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结合起来,使责任制真正起到应有的激励和约束作用。进一步完善责任考核标准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年度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职工在年终考核中坚决一票否决,取消各种评先资格。通过治庸、治懒、治散,进一步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树立高度负责的精神、刻苦钻研的劲头、埋头苦干的作风、创先争优的勇气。

(二)继续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要以开展“行风民主评议”为载体,继续开展以纠正乱收费、乱罚款、乱办班为重点的专项治理工作,聘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群众代表为本局行风监督员,欢迎他们经常深入到企业和人民群众中,开展调查研究,对我局的行风情况进行监督。从而使我局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自查自纠,完善规章制度,健全长效机制,严格管理。

(三)狠抓制度的执行力。狠抓国家局“五公开”、“十不准”规定的贯彻落实,从严刹风整纪,继续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努力推进质检系统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和行政权力运行监管体系建设,对腐败问题,一经发现,都必须依纪依法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六、加大信访工作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按照省局、市局、县纪委要求,加强信访案件查办工作,重点查办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违反政治纪律、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案件。严肃查处执法工作中执法不公、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建立健全重要信访举报内容和案件线索及时上报制度,将本部门信访案件查办情况及时向市局纪检组和县纪委汇报。

七、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加大监督力度。

要认真履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的监督职责,严格执行《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切实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领导干部要增强接受监督意识,带头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述职述廉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做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要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检查考核到位,责任追究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