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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领域食品监管工作要点

生产领域食品监管工作要点

按照国家总局和省、市局的工作部署,2013年我局生产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围绕“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监”的工作方针和“四转四加强”工作思路,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全面落实食品加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努力创新工作方法,维护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有效防控行业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以“四严、四抓、一推进”为工作要点,促进我区生产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不断提高。

一、落实“四严”,保障食品安全

(一)严格风险防控

制订区级食品抽查计划,严格按照计划实施产品抽检,加大监督抽查后处理力度,做好不合格产品处置和不合格产品召回工作,根据需要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组织收集相关信息,邀请专家开展风险分析,对食品安全风险信息进行研判,组织开展食品企业约谈。突出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的监督抽查,对发现带规律性、倾向性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二)严格市场准入

深入贯彻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严格实施市场准入。开展质监服务进企业活动,积极引导具备条件的小作坊申办生产许可证,做好生产许可证期满换证企业服务指导工作。组织获证企业按时开展年审工作,认真审查企业递交的年审资料,对生产现场审核率达到80%以上。

(三)严格专项整治

继续开展以白酒、肉制品、饮料、食用植物油等为重点产品,以、、等食品生产企业比较集中或风险较高的食品生产企业所在的乡镇为重点区域,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以调味品、大米、酱腌菜等食品,以原料进厂把关、生产过程控制、食品添加剂使用等重点环节,加大整治力度。

(四)严打违法生产

严格按照“四个必须”、“五不放过”的要求,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看得重、抓得实、管得严、打得狠”的打击违法犯罪高压态势。特别是从重从严从快打击食品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等违法行为和食品生产“黑窝点”,提高违法成本。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不属于质量技术监督职责范围内的案件,一律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二、开展“四抓”,提升质量水平

(一)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落实企业人员培训制度,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主要从业人员每人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督促企业抓好全员培训,提高食品生产企业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守法意识和诚信意识。建立企业履责报告制度,由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向局食品监管人员、稽查人员进行书面报告其履行法定职责情况,推动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双落实。对监督抽查屡次不合格或严重不合格、风险监测确认存在问题的、监督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单独约谈,对肉制品、酒类等重点食品行业企业法人集体约谈、公开约谈,实施警示教育。

(二)抓日常监管

按照局区域监管责任制的要求,制订年度巡查回访计划,合理确定监督检查频次,实施全过程依法监管。完善分级监管办法,按照食品风险、企业规模和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划分监管等级。细化责任,进一步强化食品监管层级责任的落实。规范生产许可证年审工作,每半年向市局上报年审工作情况。

(三)抓宣传引导

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质监邀您看企业食品安全大家行”等活动,大力宣传食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及时监督抽查合格产品,按照领导指示曝光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导向。邀请新闻媒体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食品专家、普通消费者参与食品监管工作,进一步增强监管工作的透明度。

三、实施“一推进”,促进经济发展

扎实推进食品示范区建设,在质量提升示范企业建设基础上,继续采取抓点示范、典型引路、整体推进的有效措施,全区50%以上规模以上食品企业完成质量提升工作,打造1家省级食品示范企业。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方式,向兄弟单位学习先进管理经验,促进监管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