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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系统法制完善要点

工商系统法制完善要点

2012年全市工商系统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规范执法行为、加快建设法治工商为目标,以进一步狠抓制度完善和落实,强化执法监督考评,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为着力点,进一步提高全系统依法行政和执法水平。

一、继续着力做好执法办案制度的完善落实工作

1、加强立销案管理,通过对立销案环节的管理,强化执法监督。

2、严格执行案件移送制度。查办的案件按照相关规定涉嫌犯罪应当移送的,要及时移送,不允许有案不移、以罚代刑,防止为了片面追求罚没款而规避移送,出现避重就轻、大案小办等现象。

3、认真执行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各办案单位查处的拟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拟处10万元以上罚款或没收违法所得、违法财物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案件,以及拟不予处罚、减轻处罚的案件,要严格按照省局规定提交有关会议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集体讨论要有书面记录,并入卷。

4、继续狠抓案件处罚到位率,规范罚没款分缓期缴纳程序。

5、认真执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各级办案单位要按照省局规范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标准,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法制机构在案件核审时要严格把关。

6、认真制作说理式执法文书。强化对处罚的事实认定、裁量理由、适用法律等方面的说理,并将说理式执法文书的制作与案件核审、案卷评查、目标考评相结合。办案机构负责人、核审人员、局领导对不按照要求制作说理式执法文书的,一律不予核审和审批。

7、认真执行扣押没收物品管理制度。各级法制机构要会同执法局、监察、财装部门按照省局《扣押没收物品管理办法》,加强对扣押没收物品出入库登记、保管、处置的监督,建立从入库、保管到出库、处置规范有序的工作流程。

二、继续着力做好执法监督考评工作

8、提高核审和听证质量,强化事中监督。案件核审和听证作为工商执法办案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工商机关内部、事中监督的重要方式,对保证案件质量、促进依法行政具有重要作用。法制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办案机构认定的案件事实、证据、定性、法律适用、程序及自由裁量等要全面复核,坚持有错必纠。核审人员不依法履行核审职责,导致错案的,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对在案件核审中法制机构和办案机构意见不一致的,应提请本级机关有关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或者及时向上级机关请示。

9、做好案卷评查工作,强化事后监督。案卷能最直观、最准确地反映办案质量的高低。今年市局将继续开展案件评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纳入全年考核。各带所、队的分局、直属机构,全年要组织开展二次案件评查。

10、认真做好大要案件备案审查工作。要继续严格按照省市局规定,做好案件报备工作,凡县区局查办的个案涉案金额50万元以上或者罚没款10万元以上的案件,直属机构、专业分局以市局名义作出的行政处罚,要按照省市局规定向市局进行报备。

11、完善办案质量考评工作。建立日常监督情况与年底考核相结合的考评机制,将结合案卷评查、执法检查、案件复议、信访投诉处理、组织的集中互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一定权重带入全年考核。

12、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和评估清理等工作。市县区局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要经同级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和备案审查,对其他部门要求会签的文件在回复前也要经法制机构审查,同时规范性文件自之日起15日内要及时报省市局备案,并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评估和清理工作。

13、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各级工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违法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等行为,致使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或者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有关领导的责任。

14、认真做好行政处罚实施工作监督检查工作回顾总结。今年省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办要对2009年开展行政处罚实施工作情况监督检查进行总结,并将根据四年来的检查情况,组织评比表彰。各县区局要根据要求认真做好回顾总结工作,并在7月中旬将总结报市局。

三、着力做好基层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15、各级法制机构要发挥自身职能,强化对基层执法监督力度。今年下半年,省监察厅和省工商局将组织对基层工商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各市、县区局及工商所行政处罚实施、贯彻《行政强制法》、执法办案制度执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执法队伍建设五个方面的情况。各办案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要通过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对依法履职、规范执法、成绩优异的执法单位和人员,省监察厅和省工商局将给予表彰奖励,年度目标考核中予以加分。

四、继续着力做好行政复议工作

16、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和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制度,保护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权利。

17、积极运用和解、调解手段,依法、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复议时,既要重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又重视合理性审查;既重视实体性审查,又重视程序性审查。不能为了避免当被告,对下级机关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撤销、不变更。要坚持有错必纠,该撤销的撤销,该变更的变更。

五、继续着力做好《行政强制法》贯彻实施工作

18、进一步做好《行政强制法》的学习培训严格规范使用执法文书。

19、严格依照《行政强制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做好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工作。

六、继续着力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营造良好和谐的执法环境

20、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认真做好全系统“六五”普法工作,努力促进法治工商建设。

21、制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计划。以每年的“3.15”、“4.26”、“12.4”法制宣传日、纪念日为载体,创新普法形式,采取专题讲座、在线答疑、网站宣传、上门服务、以案说法、“法律六进”等形式,积极向社会各界宣传工商法规知识。

22、县区分局要会同个私协会大力加强对个私业主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工商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

七、继续着力推进行政指导工作,转变执法理念,进一步推进服务型工商建设

23、依照市局制定的《推行行政指导实施方案》,通过行政提示、行政告诫、行政建议、行政约谈、案件回访等行政指导手段及时消除违法行为,落实市政府“服务—教育—整改—处罚”依次实施、在特定领域内区分不同情况分别试行“零罚款”和在法定幅度内从重处罚等三项制度,引导经营者合法、规范经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八、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工作,着力提升基层执法水平

24、制定年度干部培训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计划,继续开展“一月一法、一季一考”学习培训活动。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加强干部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

25、开展“工商执法办案业务热点难点问题专题调研活动”,面向基层收集、整理、归纳基层市场监管执法和自身建设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组织研究予以解答,为基层执法提高依据。

26、继续组织开展优秀案件和办案能手评选表彰活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