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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明码标价整治通知

规范明码标价整治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市场价格秩序,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提升平遥古城整体旅游形象。县政府决定集中三个月时间,在县城区范围内全面开展整顿规范明码标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顿规范范围

县城区内从事商品生产、经营的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经营性收费单位,均在本次整顿规范之列。整顿的重点行业是:牛肉、推光漆器、布鞋、古玩等旅游服务业及宾馆饭店、商场超市、药品和医疗收费、美容美发、服装等零售服务行业。

二、整顿规范

1、从事零售业务的,商品标价签应当标明品名、产地、计价单位、零售价格等主要内容,对于有规格、等级、质地等要求的,还应标明规格、等级、质地等项目。标价签由指定专人签章。

2、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或缴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服务内容、等级或规格、服务价格等。

3、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

三、整顿重点

本次整顿重点是规范以下七种行为:

1、不明码标价的;

2、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

3、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

4、不能提供降价记录或者有关核定价格资料的;

5、擅自印制标价签或价目表的;

6、使用未经监制的标价内容和方式的;

7、其它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

四、组织实施

整顿规范明码标价工作由县物价局牵头,由县工商局和执法局配合,对古城内外的经营户全面展开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对影响恶劣和屡查屡犯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公开曝光,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