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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大学生村官纪律管理通知

县大学生村官纪律管理通知

各乡镇党委:

根据《省大学生村官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严明大学生村官工作纪律,切实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管理,确保全县大学生村官工作健康有续发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是严格驻村制度。大学生村官要认真驻村开展工作,切实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扎实做好任职村交办的工作任务。县直单位、乡镇机关和各事业单位站所不得以任何名义抽调大学生村官,因突击任务或重点工作需抽调大学生村官的,须报经县委组织部批准后方可借用。大学生村官在聘任期内,不得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二是严格工作日志制度。大学生村官要将每天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如实记录在工作日志中,并于下月5日前报县委组织部;每月至少报送一条工作信息或心得体会文章。乡镇分管领导每月审阅一次大学生村官的工作日志,对于不记工作日志或态度不认真的大学生村官,要进行批评教育。

三是严格请销假制度。除法定节假日和乡镇统一安排休假外,大学生村官都要坚持在村工作。如有事确需请假的,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请销假手续。县委组织部将不定期对大学生村官驻村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连续脱岗或擅自离岗15天以上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一年内发现三次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未按规定请假擅自离岗期间发生意外事件的,责任自负,并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四是落实安全工作制度。乡镇党委要按照保障安全、有利工作的原则,负责安排好大学生村官的食宿场所,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安全教育。大学生村官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如不服从管理,违反相关规定而发生安全事故,大学生村官本人应承担相应责任。乡镇党委要切实搞好上下衔接,加强信息沟通,对涉及大学生村官人身安全或任职村发生与大学生村官有关的重大突发事件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县委组织部报告。

五是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度。乡镇党委书记是大学生村官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乡镇党委分管领导是大学生村官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村党组织书记是大学生村官管理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各乡镇党委、大学生村官任职村党组织要认真对照工作职责,强化日常教育和管理,避免在大学生村官管理方面出现严重过失或过错、造成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