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出租车行业服务发展意见

出租车行业服务发展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改善经营环境,促进出租汽车行业服务水平提升,确保行业健康稳定有序发展,根据有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以提升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为抓手,着力解决出租汽车行业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建立规范有序、监管有效、设置合理、与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出租汽车行业发展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

出租汽车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服务质量明显好转,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明显增强,实现出租汽车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让广大群众充分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

三、工作措施

(一)依法收回到期经营权

1、出租汽车经营权实行有限期使用。我县210辆出租汽车经营权将于2012年开始陆续到期(第一批79辆,2012年9月到期;第二批50辆,2014年11月前到期;第三批81辆,2016年12月前到期)。出租汽车经营权使用期满后,由县政府收回经营权,重新配置。

2、按照依法合规、尊重历史、保障合法权益的原则,经营权已到期的车辆要按规定退出出租汽车市场,并给予一定的补偿。

(二)建立以产权为核心的公司化管理模式

1、出租汽车企业要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组建规范型公司化经济实体,提高自身管理能力,完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健全企业管理制度。引导出租汽车企业建立管理和效率相联动的经营机制。

2、出租汽车经营权期限为8年,经营权期满后,由政府无偿收回经营权。

(三)加强出租汽车企业管理

1、出租汽车企业要推行现代化、集约化、信息化的管理手段,建立出租汽车网络服务平台、智能监控和调度平台,充分发挥技术、规模管理优势,提高出租汽车营运组织能力和服务水平。

2、出租汽车企业要实行公司化经营,探索公车公营模式,严禁挂靠经营。出租汽车企业与驾驶员之间以签订统一格式合同为基础,以规范企业管理服务为内涵,建立权责明确、收费合理、风险共担的经营机制,依法规范出租汽车企业与驾驶员的劳动关系。

3、加强政府对出租汽车行业价格的宏观调控。根据市场供求、出租汽车企业与驾驶员成本收入等各方面因素,完善经营收益分配关系,指导建立合理的经营机制,保障经营者、驾驶员和乘客各方的合法权益。

4、规范企业内部管理行为。加强对驾驶员的日常管理,完善企业内部考核制度,通过有效的教育管理,提高驾驶员遵章守纪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自觉性。

(四)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

1、科学有序投放运力。经营权配置要坚持总量控制和适当发展的原则,综合考虑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城市人口、流动人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依据规划,在调查论证的基础上,确定投放数量,确保市场供求基本平衡。出租汽车运力投放的车型,应按照环保、安全、美观、舒适的原则,广泛征求行业和社会意见,报县政府批准。

2、建立健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机制。将公司化经营、执行行业规范、从业人员教育管理、社会综合评价等重点工作,纳入对出租汽车企业的考核内容,将企业的管理能力、管理水平、综合服务质量与经营权配置、新增运力投放等挂钩,促进企业优胜劣汰。

3、加强出租汽车经营权管理。出租汽车经营权是公共资源,严禁擅自转让出租汽车经营权,凡发现转让经营权的,一经查实,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由行业管理部门收回经营权。

4、严禁擅自暂停、终止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行为。出租汽车行业是重要的服务窗口行业,经营者不得擅自暂停、终止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对违反规定逾期未改正的,将依法吊销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和车辆运营证。

5、做好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加强对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完善持证上岗制度,设置相适应的准入条件,严把从业人员准入关。建立退出机制,约束从业人员的行为,提高出租汽车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五)强化出租汽车行业政策支持

1、明确出租汽车发展定位。出租汽车作为满足居民出行需要、城市公共交通补充的交通出行工具,其发展和管理纳入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坚持公交优先原则,实现与城市其他交通运输方式之间的协调发展,满足不同层次服务对象的需求。

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出租汽车基础设施建设要纳入城市综合交通专项规划,要在车站、娱乐场所、商场、公园、宾馆、居民小区等乘客集中点,合理规划、设置出租汽车临时停靠点或专用通道。积极引导建设车辆清洗、车辆保养等出租汽车后勤服务中心,切实提高出租汽车的市场竞争力。

3、加强运价管理。根据出租汽车行业发展定位、市场供求状况、行业经营情况、公众承受能力等因素,按照重在完善机制、兼顾各方利益的原则,不断完善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机制和油运价格联动机制,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

4、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机构建设。进一步明确管理机构职能,强化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落实到位,保障管理职能的正常行使。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以县政府为主导,成立广德县出租汽车行业发展工作领导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推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行业主管部门主抓、相关方面协同配合、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维护行业稳定。建立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掌握和沟通信息,畅通诉求渠道,及时化解各类矛盾和问题,切实维护行业及社会稳定。

(三)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坚持以舆论引导为主,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宣传国家有关方针政策、行业发展举措,宣传出租汽车行业中的良好风尚,进一步营造理解和支持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