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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法制工作安排

党政法制工作安排

一、创新机制体制,推进依法行政

(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深入分析和找准当前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我区依法行政工作新机制。

(二)充分发挥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加强对各单位、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指导力度,强化对重点执法领域的监督检查,坚持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

(三)区法制部门要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根据区情,细化考核办法,确保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绩效目标的落实,年终全面考核评议。

二、认真审查备案,维护法制统一

(一)加强对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调研工作质量,对承担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的部门要及时督办,确保及时完成起草任务。对法规性文件草案中涉及的重大复杂问题,及时沟通协调,加大工作力度。

(二)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经审查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三)坚持规范性文件统计报告制度和“四统一”制度,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对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核,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和专项清理工作,及时通报清理结果。

三、加强法制监督,提高执法效能

(一)认真贯彻《省依法行政监督管理办法》,强化依法行政监督,着力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执法扰民问题,不断推进文明执法。

(二)继续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部门管理职能和执法权限,按照省、市法制办的安排布署,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细化处罚标准,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三)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年内将结合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对区政府各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集中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对发现的问题予以整改,以评查促管理,以管理促提升。

(四)按照《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证件办理与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

(五)对区政府拟签订的各类合同进行法律审查,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确保对外签订的合同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四、强化行政复议,维护社会和谐

(一)加强对《行政复议法》的宣传,切实落实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扩大社会公众对行政复议的知晓度,发挥行政复议高效、便捷化解行政争议的作用。

(二)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探索建立政府法制工作机构与政府各执法部门、信访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引导行政相对人通过行政复议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积极探索行政复议新机制,通过采取公开听证、专家研讨、自我纠错、和解和调解等方式,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维护地区社会和谐稳定。

五、做好法制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一)继续坚持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根据形势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学法主题,定期进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

(二)定期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和轮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三)加强依法行政方面的信息公开,加强对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各直属机构法制工作的宣传,改进和完善法制信息收集、报送、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各直属机构每年至少举行法制对外宣传活动2次。

(四)充分利用各种法制主题实践活动,进行法制宣传和讲解,不断扩大法律知识的渗透率和覆盖面。紧紧围绕征地拆迁、城中村改造、食品药品安全等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和政策宣传引导,为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