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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地税局信息化建设计划

200地税局信息化建设计划

地税局全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用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的理念统领规划。全市地税工作,紧紧围绕“税收与民生”这一主题,继续“关注民生、强化责任”发展。始终不渝为基层干部解决实际困难,坚持不懈为纳税人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一、地税局加强持续稳定和谐增长,为发展民生提供坚实的财力支撑

(一)坚持按经济规律收税。坚持不惟需求订计划、不惟计划抓收入的指导思想,不断加强税收与经济的分析工作,让税收收入都建立在可靠的税源基础之上,让收入计划成为指导我们抓收入的一个抓手。要坚持收入服从政策、政策服务收入的工作方法,以税收政策为准则,让政策成为组织收入的指南。要坚持正确的政绩观,不以收入规模论英雄,切实把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建立一个以考核税收政策执行、实现应收尽收为主要目标,以考核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为主要内容的定性与定量相统一的收入评价体系,真正把税务干部的主要精力放在执行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堵塞税收漏洞上。

(二)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增长。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生产要素流动,优化资源配置,不断优化经济结构和布局,推进襄樊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为地方税收提供丰厚的经济税源。要按照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部署和要求,用足用活、全面落实好支持经济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大力支持和鼓励全市优势产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以及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高效益,大力培植地方经济税源,不断壮大全市经济总规模,做大做强全市经济“蛋糕”。同时大力支持涉及“三农”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其服务业发展,并对一些能耗高、污染大、破坏性的产业、行业、企业加大执法力度,相应保护和发展循环型、环保型、生态型产业和企业,不断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严格组织收入原则。严格遵循“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制止和防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严格执行税收政策,不断提高税收政策落实的准确率和到位率,充分挖掘收入的潜力,继续保持地税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努力扩大地方可用财力规模。要严明收入工作纪律,严禁私设税款过渡户,不准延压税款,严防收入混级混库,确保各项目、各税种、各级次收入平衡稳定增长。来源于:

二、加快推进信息标准化建设,着力依靠信息化手段改善民生

(四)夯实办税服务厅信息标准化建设。按照面向纳税人、面向社会、面向信息化的要求,进一步夯实办税服务厅信息标准化建设。要统一建立办税服务厅岗责考评体系,梳理、整合、规范办税服务厅各项业务管理工作流程,实现办税服务厅业务工作流程标准化。统一建立办税服务厅人员行为规范、服务承诺、票款结报制度、岗位监督制度、票税比对制度、信息管理制度、考核奖惩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形成完备的管理制度体系,实现办税服务厅制度管理标准化。统一建立办税服务厅办税公开目录及运作程序,统一编印配发对外政策宣传和纳税服务手册,以办税服务厅为主阵地,将各级地税机关政务公开及“税务八公开”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实现办税服务厅办税公开标准化。统一制定城区办税服务厅和农村办税服务点必备的办税硬件设施及软环境建设基本标准,在软环境建设上,要重点从环境优美、仪态标准、功能多样、程序便捷、公开透明等五个方面不断改进,实现办税服务厅软、硬件设施标准化。

(五)加快全市征管数据大集中步伐。以实现全市征管数据大集中为重点,加快信息标准化建设步伐。重点完成系统集成建设和市局机房改造,完成全市三级网络线路扩容,整合全市征管信息数据,实现所有税费征管业务集中管理、统一处理,在全市推广税收精细化管理平台,加快流程再造、业务整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业务,形成信息标准化基础上的新的业务模式和流程。

(六)围绕税收信息一体化提升信息标准化应用水平。围绕税收信息一体化管理,进一步整合税政、征管、法规、计统、社保、发票等主体应用系统,使之纳入一体化管理,以征管信息系统的标准和流程为依据,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修订业务岗责体系,制定全市信息标准化操作规范,以业务一体化促进信息一体化,进一步优化和规范征管业务工作流程,使各项流程适应计算机处理的要求,以业务整合推动税收管理信息化资源整合。扩大第三方信息应用的范围,加强与技术监督、公安、交通、测绘、国税等部门的信息比对,逐步实现同有关政府部门和行业管理机构的数据交换,扩充地方税源库。制定征管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建立系统日常运行保障机制,建立数据质量监控机制,积极探索征管数据日常监控体系,清除垃圾数据,杜绝虚假信息,确保“零差错率”。年内在全市范围内推广运用gps技术测量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的方法,提高税源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三、加大税收惠民政策落实力度,着力让党的阳光普照民生

(七)着力落实好扶助社会弱势群体的优惠政策。就业是社会弱势群体面临的最大难题,是民生之本。要认真执行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重点在资格上把好下岗再就业优惠证这个关口,在程序上简化手续、限时办结、搞好服务,在管理上抓好跟踪监控,保障政策执行到位。要认真执行税收起征点调高政策,重点做好纳税人起征点的调查、测算、评估、评议、公示,防止出现该征不征、不该征的征收,特别是针对农村、边远乡镇的分散、小型个体经营户,达不到起征点的坚决不能征,严禁因收入任务而加重弱势群体的税收负担。要加大扶助社会弱势群体方面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基层落实优惠政策的督查督办,确保各项优惠政策执行到人、落实到位,真正让党的政策之光普照民生,温暖纳税人。

(八)大力落实民政福利型企业等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要落实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优惠政策,重点从有保险、有岗位、有收入的“三有”环节严格把关,促使企业为残疾人交纳保险、安置岗位、保证收入,鼓励企业招聘、录用残疾人。同时抓好残疾人保障金征收工作,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要落实好民政福利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等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激励企业扩大社会就业的积极性,引导和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九)认真执行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税收政策。社会公平和正义是民生的期盼,关注民生应该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要重点加强高收入行业和高收入个人的税收管理,充分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积极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要切实抓好年收入12万元以上纳税人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工作,对经营收入100万元以上的私营业主、高收入行业、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经理、高管人员等建立高收入个人档案,加强收入监控,落实双向申报制度,并全面推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软件应用工作,防止收入流失。要严格按照市局“一户一档、终身负责、检查监督、市局备案”的管理要求,突出加强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要突出加强饮食行业税收管理,着力改变饮食行业税负偏低的状况。

(十)切实规范涉农税收管理。“三农”问题是最大的民生问题。要切实规范加强涉农税收管理,建立农村税收征管直通车,凡向涉及向农民征收税款,都要经县级以上税务机关审核备案,做到严肃政策、严格程序、严明纪律、注意方法。凡是涉农税收优惠政策,该兑现的必须兑现到位,比如针对农村交通车辆车船税该兔的必须兑现。凡是涉及农民利益的农村基础设施、农民建房、引水等政府民生项目,要积极参与,全力支持。要加大涉农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检查、考核力度,做到政策公开、程序透明、服务到位,严禁加重涉农税收负担。要以贯彻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为契机,抓好一法一条例的贯彻落实,认真落实好关于扶持农、林、牧、渔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扶持农村经济发展。同时,抓好保康扶贫点的扶贫济困工作,做好扶贫帮困献爱心活动。来源于:

四、全力抓好社保费征缴工作,为保障民生加固一道安全网

(十一)进一步规范税式管理。充分发挥税收管理的整体优势,实行社保费与税收一体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同征、同管、同查、同考核的征管体制,实现社保费日常管理的“七上”,即上税收管理员手册、上每月税费收入通报、上征管质量检查报告、上执法监察报告、上税务检查税务处理决定书;上党风廉正建设目标责任书;上执法检查报告。做好社保费年度结算工作,结算面达到100%。

(十二)不断推进依法治费。依法治费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2010年要重点解决执法错位、缺位和欠位的问题,逐步实现由被动执法向主动执法转变,解决放弃加收滞纳金、罚款、强制执行等执法权的问题;由无据可依向有法可依转变,解决地税执法依据不足和劳动部门不作为的问题;由执法缺位向执法到位转变,解决执法主体不明的问题,严格执行省政府230号令。

(十三)优化缴费服务环境。要进一步完善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预约服务制、绩效考核制、举报监督制;要加快推进委托、委托代缴、刷卡缴费等多元化申报缴费服务方式;推行“五零”服务制,即登记零差错、程序零障碍、用语零违禁、服务零投诉、保费零错收;要推行一票征收,方便缴费人,减少费收成本;要加强信息化建设,打造数字社保,确保市区今年与劳动部门联网成功。

(十四)积极协助劳动部门做好扩面工作。继续发扬地税部门积极沟通、善于征管的优势,主动做好与劳动部门的配合与衔接工作,确保扩面征缴率达到95%以上。要借助税收管理平台,主动向劳动部门提供未参保户信息。要以税费同征管为基础,认真做好新增参保户的档案管理工作。要以分类管理为依托,切实做好新增参保户缴费能力的认定工作,以确保扩面征缴的真实性。要以精细化管理为重点,牢牢掌握新增参保户的费源分布状况,实行重点征收和重点欠费大户的动态管理工作。

五、大力优化税收服务,为服务民生营造一个优越环境

(十五)牢固树立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把纳税人的需要作为第一需要,把纳税人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纳税人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在税收制度制定、税收政策执行、管理流程设置、纳税事宜办理等方面,坚持以纳税人为中心,充分为纳税人着想、分忧、解难,努力形成尊重纳税人、感恩纳税人、服务纳税人、保护纳税人的良好风气。年内要举办2-3期由企业财务人员及老总参加的税法培训会,为纳税人学法、知法、守法创造有利条件。

(十六)不断探索个性化、人性化的税收服务方式。要延伸税收宣传触角,从学校做起,从农村做起,与市妇联、共青团、教委等几条战线、几个战场统一行动,协同作战,以提高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度。突出民生问题,为弱势群体享受优惠政策开辟“绿色服务通道”。在继续抓好办税厅规范服务工作的同时,加快建设“电子办税厅”(为纳税人服务平台),大力推行网上纳税申报、网上缴税。建好“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襄樊地税网站建设,积极做好政策、税务咨询等服务项目,方便纳税人咨询。进一步推进税务、政务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与纳税人办税密切相关的行政事项、税收政策规定、审批程序和办事标准,提高办税的透明度。要建立科学规范的纳税服务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纳税服务质量监督与考核。要畅开言路,畅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年内至少召开三次由纳税人及社会各界代表参加的开门纳谏会,广泛征求群体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税收服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十七)在“两个减负”方面迈出实质性步伐。认真清理、简并、统一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各类财务报表,以及基层税务机关报送的各类统计报表,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简化办税环节,促进信息共享,加强考核管理,真正把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不必要负担减下来。要重点在乡镇农村税收、个体税收和信息标准化建设等方面积极探索“两个减负”的具体办法,把一些不必要的征管资料和无用信息减下来,真正减轻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的工作量。要面向纳税人实行“五个一”工作法,即一窗式服务、一户式管理、一网式办税、一站式办结、一次式检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要大力探索源头减负的具体举措,积极建立“两个减负”的长效工作机制,防止负担反弹,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六、强化税收执法责任,着力防止不当执法行为侵害民生

(十八)认真落实税收执法“两制”。以认真学习掌握总局关于地方税收执法责任制“一个范本”、“两个办法”和市局关于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为基础,明确岗位职责,让地税干部明白自己应该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做不好要负什么责任,在全系统全面执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责任过错追究制,着力解决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以全面规范干部执法行为。

(十九)切实规避税收执法风险。在全面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税收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加强对执法行为的事前监督、执法环节的事中监督和执法过程的事后监督,不断加强税收执法检查,提高自我防范和纠错能力,坚决防止和纠正执法偏差,做到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手续全部合法,切实规避税收执法风险。

(二十)建立责任追究的长效机制。要以税收执法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基础,在《公务员法》框架内,明确责任追究的主体、对象、范围、标准、程序、时限,建立健全责任追究的长效机制,让责任追究形成一个规范,变为一个常态。市局要组成一个包括法规等相关部门在内的税收执法监督工作委员会,实行季度例会制,对重大税收执法过错实行集体认定,明确法规、监察、人事部门在过错认定和责任追究中的职责,使各业务职能部门的税收执法监督检查与过错责任追究相衔接,将责任追究渗透到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执法检查、税务稽查、发票管理等税收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形成对税收执法重大过错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十一)严格实施过错责任追究。各单位要以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为主线,按照有责必问、有错必究的原则,通过加强执法检查、税务稽查、执法评议考核等途经,对干部执法过错责任严格实施责任追究,确保地税人员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擅权要追究”。同时制定《襄樊市地税局行政问责暂行办法》,定期不定期对工作事项落实和完成情况进行评估考核,对各岗位、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落实不力的人和事,严格按党纪、政纪、税纪进行问责,以提高工作落实效力。要坚持在责任追究面前人人平等,充分发挥责任追究的积极作用,把责任追究转化为工作的推动力和落实力,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七、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建设一支重视民生的和谐地税队伍

(二十二)着眼于加强税风建设,让地税干部更加近距离地关注民生。作风体现税风,直接影响对于民生的重视和关注程度。2010年,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都要从转变作风、优化税风开始,把自己的主要精力和注意力转向基层,深入基层,关注民生。局领导要求三分之一,至少五分之一的时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基层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市局机关科室下基层检查指导工作,必须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有工作事项、有情况分析、有对策建议,有落实结果,真正引导干部把主要精力和注意力转向基层,推动工作落实。认真总结市直高新分局机构改革试点经验,按照“征管业务流程化、组织机构扁平化、管理方式集约化”的原则和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城区机构改革。同时,继续做好综合治理工作,确保继续荣获全市“平安单位”称号。

(二十三)着眼于增强队伍活力,建立健全多元化激励机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干部激励方法,变单一的职务激励管理为职务、精神、物质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激励管理,为地税干部提供多种途径的自我实现渠道,建立起自我加压、不断进取的个体发展动力机制。建立符合襄樊地税实际的公务员分类管理、能级激励和绩效考核机制。加大争先创优的力度,继续开展各类能手评比等活动,挖掘典型,宣传先进,带动后进。制定爱护先进、鼓励先进、充分发挥先进人物示范作用的办法,为树立和弘扬学先进、赶先进的风气提供制度保证。设立“襄樊市地税局创新奖励基金”,制定《襄樊市地税局工作创新奖励办法》,激励干部大胆开展工作创新,对有创新价值的工作成果和突出贡献的地税干部给予重奖。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与方法,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引导干部正确对待自己、他人和社会,正确对待成绩、荣誉和困难。

(二十四)着眼于增强监督合力,推进纪检监察体制创新。按照十七大提出的反腐倡廉要“坚持深化改革和创新体制”的要求,理顺市、县局纪检监察管理体制,构建“大监察”格局。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订具有地税系统特色的责任机制、教育机制、制度机制、保证机制、惩治机制、预警机制。抓好案件查处工作,充分发挥查处案件的惩治腐败和威慑犯罪的作用。切实加强预防税务职务犯罪工作,促进纪检监察工作与税收业务工作更加紧密地结合。

(二十五)着眼于改善素质结构,持续开发地税人力资源。注重干部的培养教育与提拔使用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对高层次人才的跟踪管理和后续培养,建立起各类人才库,造就一批业务精湛的涉外税务、计算机、文秘、法律等专业人才队伍。继续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创新培训方式,搭建网络学习平台,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2010年,在参加省局培训的基础上,组织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进行高层次培训,分期、分批输送到清华、北大、人大等高等学府接受培训。来源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