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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关于无照经营整治行动通知

工商局关于无照经营整治行动通知

各科、所、室、队、协会:

为了更好地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地一步规范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和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县工商局年省级文明县城复评整改方案》,切实履行工商部门对无照经营行为监督管理的职责,维护社会良好的经济秩序,根据省市局全年工作要求和目前我县无照经营行为的现状,决定开展一场清理和整顿无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平安”、打造“法治”,建设和谐社会为目标,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严厉打击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的违法行为,建立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目标任务

清查各类无照经营现象,从严打击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将无照经营率控制在5%以下,有效地遏制无照经营发展的势头。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食品卫生、文化娱乐场所、网吧及出版物的监督和管理,引导和帮助经营户办理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坚决打击和取缔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无照经营行为,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条件。

三、整治重点

以城区和各集镇的无照经营作为整治重点。依法查处无须取得许可证即可办理营业执照而未办理执照的行为;依法查处已取得许可证而未取得营业执照的行为;严厉查处已被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执照有效期届满未重新办理登记而继续营业的行为;清查和处理超范围经营等其他的违法行为。在行业上,将副食店、小饭(吃)店、小旅馆、小超市、网吧、歌舞厅、游戏室以及涉及易燃易爆的危险品行业作为重点。同时将无证照从事采砂制砂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四、整治时间

整治行动从四月十日至五十日。

(一)准备阶段。四月十五日前,各工商所根据要求,认真分析辖区无照经营现状,研究整治行动计划,确定整治重点,制定行动方案。

(二)组织实施。四月十六日至五月十日,各工商所集中力量,集中开展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凡属工商职责内的无照经营要从快从严处理,对因无持有效前置许可证的无照经营行为应及时汇总上报县局监管科,由县局统一分类抄告相关部门。

(三)检查验收。五月中旬县局对各工商所专项行动进行检查验收。

五、行动要求

1、要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这次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无论是落实省政府的实施意见,还是迎接省文明城市的复评,都是我们一次刻不容缓的任务,全体同志必须迅速地行动起来,全力以赴地投入到整治行动中,切实履行监管的职责。

2、开展各种形式的无照经营专项整治的宣传教育工作,逐步改变先营业后办照的错误观念,充分利用新闻媒介开展对查处无照经营行为的新闻报道。

3、各工商所要制订出专项行动的计划或方案,明确整治的突破口、重点区块和重点行业。在重点打击无照经营的同时,注意查处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督促并帮助经营户做到亮照经营。

4、及时上报行动进展情况,对检查发现的违法案件及时向业务科室汇报。每周五下午四时前上报《无照经营抄告单》,五月十三日前上报《无照经营查处统计表》及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