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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防御地质灾害监察工作通知

防汛防御地质灾害监察工作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防汛、防御地质灾害文件精神和5月16日市委书记向力力在市防指召开防汛会商会的工作要求,确保全县各水利工程、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及尾矿库等工程和区域安全度汛,决定对全县的防汛、防御地质灾害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4年5月23日-24日

二、督查对象

全县13个乡镇的水库、重点山塘、尾矿库、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及煤矿等。

三、督查内容

1、防汛及防御地质灾害责任制落实情况;

2、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情况,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运行情况;

3、2014年度水利建设工程竣工及运行情况;

4、水库、尾砂库、地质灾害易发区、煤矿等重点防汛区域,特别是小Ⅱ型以上水库度汛预案的制订落实情况;

5、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和治理避让应急预案的制订落实情况;

6、汛期值班、险情巡查和灾情速报等制度的建立落实情况;

7、抢险队伍和防汛物资的准备情况;

8、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防灾避让演练情况;

9、村干部和监测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情况;

四、督查方式及要求

1、督查采用听取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2、各单位要如实汇报工作开展情况,突出汇报本单位工作特色、典型经验及当前存在的困难问题,下步工作打算和措施;

3、各督查组要结合督查内容认真开展督查工作,注意收集有关信息,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