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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绿化造林工作通知

做好绿化造林工作通知

村委会:

为进一步推进林业生态和产业两大体系建设,结合火烧迹地造林,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和县城景观林建设等工作需要。根据县政府要求,结合本街道实际,经街道办事处研究,现就春季造林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把绿化造林的季节性工作列入当前农村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做到计划早落实、思想早发动、资金早安排、造林早行动,确保造林任务在3月10日前全面完成。

二、扶持政策

(一)县政府扶持政策

1、一般造林

(1)营造阔叶林、针阔混交林(阔叶树种比例占一半以上)连片面积30亩以上的,造林当年每亩一次性补助80元;营造针叶林(不合松类)连片面积30亩以上的,造林当年每亩一次性补助50元。

(2)在已有一定数量幼树的迹地、疏林地、低效公益林区等地补植造林连片面积30亩以上,亩栽阔叶树50株以上的,当年每亩一次性补助30元;亩栽针叶树(不合松类)50株以上的,当年每亩一次性补助20元。

(3)已有一定数量幼树且分布均匀的迹地,直接封山育林的,当年每亩一次性补助5元;有除萌等人工抚育措施的,当年每亩一次性补助10元。

(4)发展杨梅经县林业部门审核同意,亩栽40株以上且连片面积30亩以上的,当年每亩一次性补助70元,全垦造林的不予补助。全县控制在2000亩以下,择优扶持。

(5)营造竹林(毛竹林亩栽40株以上,其它竹林亩栽80株以上)连片面积10亩以上的,当年每亩一次性补助200元;连片面积100亩以上的,当年每亩一次性补助240元。全县控制在3000亩以下,择优扶持。

(6)发展茶叶连片面积10亩以上的,当年每亩一次性补助180元。全县控制在500亩以内,择优扶持。

(7)栽种桑叶连片面积5亩以上的,当年每亩一次性补助120元。全县控制在500亩以内,择优扶持。

2、重点工程造林

(1)生物防火林带工程造林,每亩补助300元(含三年抚育管理)。全县建100公里,宽度不少于20米。

(2)海防林工程造林,每亩补助300元(含三年抚育管理)。全县控制在2000亩以下。

(3)林地占补平衡植被恢复造林,重点安排退耕还林地荒山、荒地等造林,每亩补助120元。具体按林地征占用占补平衡实施办法管理。全县控制在2000亩以内。

三、街道办事处扶持政策

重点工程造林和一般造林每亩补助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