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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秸秆禁焚及利用通知

区政秸秆禁焚及利用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当前,全区小麦即将进入收获季节。为切实做好全区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促进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安全,现就进一步做好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的禁烧意识。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往年秸秆禁烧工作经验,通过召开会议、张贴标语、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政策要求,切实加大对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力度。各乡镇(街道)要安排专门宣传车辆,巡回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并在104国道、京福京沪高速路、泰东泰莱路等显要位置悬挂宣传横幅,大力营造浓厚的禁烧氛围,提高广大群众的禁烧意识。区广播电视台要在麦收期间,制作不同形式的宣传栏目,宣传报道禁烧的重要意义和秸秆综合利用方法,引导群众科学处理秸秆。通过全方位、广覆盖的宣传,在全区上下营造抓禁烧、促利用、防污染、保环境、树形象的良好氛围。

二、严格落实责任,建立完善的秸秆禁烧工作监控体系。

今年继续实行区级领导联系、区直部门包保乡镇(街道)工作制度,区直各包保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包保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落实包保职责,加大行政执法、业务指导和工作督导力度,协助乡镇(街道)全面完成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各项任务。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是辖区内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为本村直接责任人。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包保制度,明确包保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员,层层签订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目标责任书,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构筑起区包乡镇、乡镇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秸秆禁烧利用工作网络,切实把责任落实到田间地头,落实到具体人员。

三、坚持“疏堵”并举,大力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在抓好秸秆禁烧的同时,要结合实际,创新思路,引导农民群众多途径、多渠道搞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从源头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重点推广秸秆打捆直燃发电、秸秆粉碎还田、生产牲畜饲料、秸秆发酵沼气等。大汶口镇、马庄镇、满庄镇、夏张镇、范镇、徂徕镇六个秸秆加工利用示范镇,要强化组织领导,积极为秸杆加工专业户提供服务支持,确保今年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取得实效。

四、严格考核奖惩,确保秸秆禁烧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为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调整充实了区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并继续实行秸秆禁烧保证金制度及秸秆禁烧工作年度考核奖惩制度。麦收及秋收期间,区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督查室每天调度禁烧情况,排出名次,对连续两天着火点最多的乡镇(街道),进行全区通报批评;对连续三天着火点最多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要作出书面检讨。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指导、检查、监督不力,造成大面积焚烧秸秆被国家环保卫星遥感或省、市政府通告的,区政府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