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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两项活动通知

做好两项活动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

为了迅速掀起“大接访和下访”活动高潮,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经区“大接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现对近期“大接访和下访”两项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周密组织,推动“两项”活动向深度发展

各镇办、各部门务必要贯彻落实好7月28日区委书记在钓台办调研“大接访”活动时提出的要求,通过大接访活动,全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镇办、部门要正确把握当前形势,强化责任意识。要成立专门的接访处置机构,主要领导挂帅,亲自负责,亲自协调、亲自抓,要抽调得力人员,明确责任,专门负责接访事项处置落实,真正使责任压实、措施定实,工作落实。二要加强宣传,正确引导。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信访条例》和相关政策,引导群众正确认识上访,合理合法合情的反映利益诉求。三要掌握政策,分类解决。要坚持依法行政,正确区分接访问题性质,严把政策标准,分类解决。要成立各类典型问题的专门解决小组,下到镇办,巡回办公,将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基层。四要领导下访,推进工作。要实行领导联系点工作制度,各级领导要深入到各镇办指导督促接访工作,眼睛向下看,脚步向下走,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要协调解决“大接访”活动中的矛盾和问题,把接访工作逐步推向深入。在“大接访”期间,各镇办领导必须住在办事处、巡回在村上,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一丝不苟,满腔热情地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真正通过“大接访”活动,使基层矛盾得以化解,问题得以解决,为加快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

二、深入村组、社区,扎实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全区各镇办、部门要经常进村组、入农户,进企业、走商户,扎实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一是要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治理、防止激化”的原则,始终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和经常性工作来抓,本着“抓早、抓小、抓苗头”和“早发现、早研究、早解决”的工作思路,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要坚持经常性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镇办每周排查一次,区上每月一次,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集中排查。三是要对全区近年来发生的进京非正常访、越级访和重信重访等重点信访案件,进行全面清理、重新核查、逐案甄别,按照“四统一”(统一安排部署、统一建立台帐、统一工作标准、统一检查考评)和“四明确”(明确包案领导、明确责任主体、明确工作措施、明确解决时限)的工作要求,作为“两项”活动的重中之重,逐案落实责任,限期处理化解。

三、加强《信访条例》宣传,不断规范信访秩序

今年是国务院新《信访条例》颁布实施三周年,各镇办、部门要经常性抓好《信访条例》的宣传工作,不断规范群众信访行为和信访工作行为。一是要抓好集中统一宣传。各镇办、各部门在“两项”活动期间要组织专门人员,深入到村组、社区、车站、广场、重点区域和繁华路段通过散发手册,制作宣传版面、标语、横幅,设立咨询服务点等形式广泛开展《信访条例》宣传活动,确保《信访条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要把《信访条例》的宣传教育贯穿于信访工作的全过程。要在工作中严格按照新《信访条例》有关规定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要制定“群众来访工作程序简图”和“办信工作流程图”,印制《群众来访登记表》、《群众来访提出事项受理告知单》、《群众来访事项转送单》、《群众来访事项交办单》、《信访答复意见书》等制式表格文件,进一步规范我区的信访工作行为。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区委“大接访”活动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编发活动简报,各镇办、部门要加大信息报送力度,各镇办每半月至少报送一篇信息,各重点部门每月至少报送一篇信息,确保上下互动,信息畅通。信息可通过政府办公自动化系统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信息报送情况定期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