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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地质灾害防御通知

做好地质灾害防御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现将《市人民政府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暴雨洪水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陕政发明电[]3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扎实做好各项防御工作。按照县政府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批示精神,对做好全县暴雨洪水地质灾害防御工作提出以下四点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提高警惕。今年以来,我县气候异常,降雨明显多于往年,土壤含水量已趋于饱和,一旦出现强降雨过程,极易发生严重的洪灾和地质灾害,防汛形势十分严峻。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克服麻痹侥幸思想,保持高度的警惕性,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严密防范暴雨洪水的袭击,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汛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防汛值班,密切注意雨情汛情变化,确保各项防御准备工作落实到位。气象部门要加强预测预报工作,及时气象预警信息,并向防汛办通报气象预测、雨情情况。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坚守工作岗位,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一旦发生汛情、滑坡等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群众安全撤离,努力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是加强排查,做好重点部位的防范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堤防、水库、地质灾害点、矿区及尾矿库等重点部位的巡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包监人员责任。要根据雨情发展变化,密切关注辖区内各村组、低洼易涝区的安全情况,及时组织避险撤离。

四是强化督查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包抓各乡镇防汛工作的县级领导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和加强暴雨洪水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督促乡镇做好各项防御工作。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要会同防汛办对防汛值班和防汛抢险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对擅离职守、失职渎职的人员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对因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等原因造成重大损失的,县政府将逐级追查当事人及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从重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