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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月度考核方案

班主任月度考核方案

(一)、班主任月度考核工作在学院学工处统一部署下,采取量化管理,分级考核的办法。考核内容:《班主任工作规范》、《班主任月度考核标准》及《学生评议班主任问卷调查表》。考核时间:每月1日至月底。考核分值比例:满分为100分,系(部)学工办考核占70%,学生评议占20%,学工处考评占10%。

(二)、程序:

1、系(部)学工办每周检查一次到课率。每周日晚检查班会情况,并汇总到校人数。每月至少二次检查教室和寝室文明卫生。每月检查一次班级主题班会和黑板报;每月检查一次工作笔记;每月检查一次宿管值班记录;每月检查一次班级管理记录。

2、每月10日由系(部)学工办考核小组(学工办正、副主任、辅导员)依据《班主任工作规范》和《班主任月度考核标准》内容逐项进行上个月的考核,并于12日将每位班主任的上个月的考核分值与本人见面认可,并填写《月班主任考核汇总表》报学工处。

3、每月10日前由院团委组织每班3—5名学生(随机抽、不能重复)到电脑机房依据《学生评议班主任问卷调查表》内容逐项对带班的班主任进行评议,并于12日将每位班主任的上个月的评议分值列表报学工处。

4、每月13日学工处综合科、宿管科根据日常班级和寝室的检查情况,对照《班主任工作规范》和《班主任月度考核标准》内容逐项对每位班主任进行上个月的考核评分,并同系(部)学工办的考核分和团委评议分汇总,得出每位班主任上个月的考核总分,报学工处办公会讨论审定评分。考核等级分优秀(95分以上,占总人数的10%);称职(85分以上);基本称职(70分—84分);不称职(69分以下)。每月18日学工处将每位班主任上个月的考核评分报主管院领导审定后,报学院人力资源部,与月度绩效工资挂钩。

5、班主任月度考核评分将作为学期考核依据,即:月考核分相加/月数=平均分。然后全院依次排名,末位者视为不称职或一个学期有两个月考核不称职的,学院将劝退或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