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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制度

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调动全局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新性,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特制订本考核制度。

一、考核对象

市农业局各处室、各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

工作人员存在以下现象之一的取消当月考核资格:

1、违反制度,造成不良影响,在局务会议或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受到局领导点名批评的;

2、未经请假2次不参加周一政治学习的;

3、工作严重失职,造成差错的;

4、月累计请假(不含年休假)10天(工作日)以上或旷工一天以上;

5、在廉政建设、行风建设、政务公开中违反法律、规章、纪律等受到群众投诉,经调查核实确有其事的。

(一)工作表现(50分)

1、认真履行职责,按时、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记30分。完不成任务视情扣分;

2、安心本职,服从领导工作安排记20分,反之视情扣分。

(二)规章制度(50分)

1、当月无请假记20分。请事假(包括学历教育请假授课)1天扣2分,请病假1天扣1分,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等2天扣1分,年休假视同出勤;

2、按时上下班和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记20分。上下班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月超过三次此项不得分,值班按时到位,脱岗一次扣5分;

3、参加集体学习,坚持周一晚上学习制度记10分,非因公原因而不参加学习的,请假一次扣2.5分;既不参加学习,又未请假的,此项不得分。

(三)精神文明建设(30分)

1、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记10分。发现等违纪行为,此项不得分,情节严重的另行处理;

2、团结协作,文明礼貌,助人为乐记20分,出现吵架、斗殴等行为的此项不得分,情节严重的另行处理。

(四)安全创卫(20分)

1、遵守保密纪律,无失职、失密、失窃发生,确保国家财产安全记10分。反之,视情扣分;

2、积极参加创卫活动,重视环境和个人卫生,卫生达标记10分。卫生检查室内不合格,该室人员此项不得分。

(五)廉政建设(30分)

廉政自律记30分,违反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和利用公务吃、拿、卡、要谋取私利等行为的此项不得分,情节严重另行处理。

三、奖励分(20分)

为完成阶段性、突击性任务而加班加点,出色地完成领导布置的中心工作和承担参与急难、险、重任务的工作人员,由所在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视情给予加分。

四、责任分(50分)

较好地完成本部门岗位工作任务,经分管局长考核,给予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加责任分。

五、考核方法和步骤

1、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工作人员按考核内容逐月进行考核。

2、以各处、室、各事业单位为考核单位,在简要汇报各自当月工作及自评的基础上,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各项考核内容进行认真打分,确定本部门工作人员的考核得分,填写《工作人员月考核评分表》。报分管局长审核,同时确定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考核得分,由局长签发后发放考核费。

3、在次月公示栏公布月度考核结果。

六、考核费标准

工作人员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项工作达到考核要求为满分,即180分。各部门按实际考核分,提出每分分值,经局审核,发放考核奖。副局长以上领导按其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考核费的平均数计发。调研员、助理调研员按副局以上领导考核费的平均数计发,局机关工作人员由局发的季度奖和年终奖,根据月考核和市政府年度岗位考核情况,经评定后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