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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品质量安全工作通知

果品质量安全工作通知

秋季来临,各类果品陆续上市,特别是“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全社会更加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根据全市蔬菜运销“绿色通道”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果品、蔬菜及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专门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果品质量安全工作,保证果品质量安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各乡镇长是果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按照市、县两级有关安排部署,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需要,制定有力措施,做好果品质量安全工作。

二、强化果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当前,要以甲胺磷等高毒禁用农药残留量检测为工作重点,对于果品农药残留量进行全面监测。结合我县实际,各乡镇可委托农业部门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并出具权威检验报告。对本乡镇果品批发、零售的集贸市场、超市、水果流动商贩进行联合执法检查,杜绝高毒禁用农药残留量超标果品流通。对于重点乡镇和主产品种要加大监测力度,增加检测检验频度。通过果品检测,确保果品质量安全。

三、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增强果品安全意识,切实把果品质量安全工作抓实抓好。一方面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无公害果品生产知识,提高果农的无公害果品生产意识,确保果品从田间到餐桌无毒、无污染,让百姓吃上放心果品;另一方面指导果品零售企业提高无公害果品营销意识,杜绝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果品上市流通。

四、加强对重点果品基地的督导检查。抽调执法人员、技术骨干到果品重点乡镇进行检查督导,尤其加强对甲胺磷等高毒禁用农药的查处力度,确保生产环节不出问题。积极推广使用生物、仿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

五、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各乡镇要按旬向林业局上报有关情况。对于果品安全事故和其他重要信息要随时上报,严禁瞒报、漏报和拖延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