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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管理毁林开垦工作通知

林地管理毁林开垦工作通知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加林地资源管理工作的责任感

林地是森林资源的载体,又是发展林业,建设和培育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的基础。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在生态建设中,林地资源保护管理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要采取有力措施,把林地资源保护管理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真正做到依法治林,从严管理,全面护林。

二、明确责任,加强对林地资源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乡镇、林场(所)一把手作为保护林地资源的第一责任人,各工程建设项目指挥部负有同样的管理责任,要高度重视林地资源的保护工作,把制止乱占林地和毁林开垦列入重要议程。要加强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所辖施业区进行巡护,发现有非法占用林地现象有权制止和扣押设备,以防非法占用林地的行为进一步发生,并及时上报县资源局。对发生的林地案件隐瞒不报、推诿拖办,以及监管不力,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县资源局视情节及时上报行署资源局。

三、广泛宣传,营造林地资源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

要充分利用媒体、广播等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林地资源保护的重要性,做到家喻户晓。通过多形式的广泛宣传,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林地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认识,增强依法管理和依法征占用林地的意识,营造全社会主动参与林地保护的良好氛围。要加大对《森林法》的宣传力度,强化依法治林,使各级干部和群众知法、守法,提高保护林地资源的自觉性。

四、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乱占林地和毁林开垦行为

1、加强农户管理。各乡镇、林场(所)要积极发挥舆论和群众监督作用,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认真受理各类破坏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举报,并将举报电话上报到县资源局。坚决制止农户“拱地头、扩地边”蚕食林地、毁林开垦等违法活动。要将保护林地、打击毁林开垦和非法侵占林地行为,变为全社会自觉的行动。

2、加强林地资源保护管理。要按照《关于促进林下经济发展加强资源保护管理的通知》中规定的林地使用经营方式开垦林地,其它带、块状等各种方式的发展林下经济开垦林地行为要立即停止。坚决执行“不破坏一棵树,不种一粒粮”,一旦发现有种农作物的,要坚决勒令其改种蓝莓等林下植物。对已种植药用植物和浆果的林地保持现状,要采取人工点状、穴状方法种植,严禁破坏原生植被。对以发展林下经济为名非法开垦林地的按《森林法》规定立案查处,确保林下经济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