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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冰雕制作工作方案

街道冰雕制作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各责任单位要利用单位门前广场及周边空场地,制作形式多样的冰雕艺术作品。作品内容要突出特色、主题鲜明,具有较强艺术效果。也可根据本企业、本单位特点进行制作。

二、工作要求

1、各责任单位制作的冰雕作品以道路两侧为主。

2、冰雕制作场地为临街主要地段、人行道以内的空场地带。

3、各责任单位自行组织人员进行设计及制作。如本单位无能力制作的,可请专业人士帮助制作。

4、冰雕作品规格除底座面积外,高度以2米为宜,长度不小于5米。冰雕作品需安装射灯、彩灯等辅助灯光。

5、各责任单位在取冰块时,要保证冰块质量,做到晶莹剔透,无杂质。在保证制作质量的同时,要确保冰雕制作场地的卫生,残冰要及时清理外运,保持作品周边整齐规范。在街路口位置制作的,不得影响交通视线。

6、各制作单位于11月20日前,经审核后方可施工制作。冰雕作品左下方标注作品名称及制作单位。所有冰雕作品务于12月1日前完成。

三、责任落实

1、此项工作是我县营造冬季旅游氛围的一项重要活动,参加此次冰雕制作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为冰雕制作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高度重视,指定专人抓好落实。

2、制作单位要负责冰雕作品的日常管护工作,对冰雕作品损坏的部位,要及时进行修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