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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禽销售宰杀管理工作通知

活禽销售宰杀管理工作通知

前期,媒体反映我省一些城市市场存在活禽销售和现场宰杀情况,对周围人群健康安全构成潜在威胁,为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配合做好禽流感防控工作,根据《商务厅关于加强活禽市场销售和宰杀行为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商务局关于转发省商务厅关于加强活禽市场销售和宰杀行为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下列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近期,我国部分地区出现了禽流感病毒,并对当地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造成较大威胁,停止并清理活禽市场销售和宰杀行为,是预防禽流感蔓延的重要防控措施。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活禽市场销售和宰杀清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意义,组织专门力量,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全县活禽市场销售和宰杀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商务局局长、县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单位有公安局、卫生局、环保局、工商局、商务局、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农业局、畜牧局、动检站、质检局、城管办、食品药品监管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县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由张文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的综合协调工作。

三、明确工作要求。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商务部门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制定科学严密的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相关部门要通力配合、无缝对接,落实排查和清理责任,切实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并以此为契机,积极探索禽类屠宰管理的长效机制;本次专项行动要全面排查本辖区相关交易市场,对存在活禽销售和现场宰杀行为的经营户全部予以清理,坚决禁止;要加强检疫监管,严禁没有检疫证明和运输工具消毒证明的禽类产品进入或运离市场销售;要加强餐饮服务单位使用禽类肉品检查,坚决禁止餐饮单位购买活禽自行宰杀行为;在开展排查和清理工作时,要规范执法,并做好检查、清理及执法工作记录。

四、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县商务局要及时上报专项行动工作信息,及时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清理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并书面上报县政府和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