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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论文范文精选

安全制度论文

安全制度论文范文第1篇

一个核心:安全价值观。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安全文化价值理念。充分认识人的生命价值,善待生命,不仅尊重与爱护铁路职工的生命与健康,而且把客车安全作为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牢固树立“三点共识”,即“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安全问题必须立即解决”。正确处理发展与安全、速度与安全、效益与安全的关系,避免过度追求发展、速度和效益,避免“安全第一”的意识出现移位。四大层面、多元形态:安全文化研究的具体对象可分为:安全观念文化、安全行为文化、安全制度文化、安全物态文化。四大层面又可细分为多种形态。其中,铁路安全物态文化包括环境文化和设备文化,设备文化又蕴含着科技文化。制度文化蕴含着管理文化,体现出人本文化、关爱文化、亲情文化等。不仅通过规章制度建设,使铁路干部遵章指挥,使职工操作行为规范化、标准化和程序化;而且通过以“人”为中心、严爱一体的安全管理模式,在安全管理中突出人文关爱,实施人性化管理。铁路安全文化是一个多元复合体,各种安全文化形态立体交叉,相互交融,相互促进。

二、当前我国铁路安全文化建设现状与存在问题

按照文化管理进程,安全文化发展要经历初、中、高级阶段,即被动约束阶段、主动管理阶段和自律完善阶段。综合考察安全文化发展三个阶段的阶段特性、态度表现及行为现象,结合实地考察调研成果,分析当前我国铁路安全文化发展的阶段与建设水平,可以判断:目前我国铁路安全文化建设基本处于主动管理阶段,还未达到自律完善阶段,还有少数路局或站段仍处于被动管理阶段。在这种状态下,近年来铁路安全文化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三种现象:将安全文化建设直接“虚化”,认为安全文化看不见摸不着,安全文化建设没有支撑体系,不知从何下手;与之相对的是,将安全文化建设“泛化”,认为在安全方面做的所有事情就是安全文化建设,结果直接导致安全文化建设抓不住重点;更常见的现象是将安全文化建设“浅化”,认为安全文化建设就是搞一些安全标语口号、宣教活动,注重安全文化环境的营造,缺乏对安全文化建设系统性与重点内容的全面了解。实际上,形成浓厚的安全氛围,只是安全文化建设的表层内容之一,并非核心内容,更不是全部内容,没有把表层(安全环境文化)、浅层(安全制度文化)、深层(安全行为文化)及核心层(安全观念文化)进行有效对接,影响铁路安全文化效能的发挥。

三、打造铁路安全文化的路径

选择与方式方法铁路安全文化建设的关键不是孤立地解决问题,而是系统化地解决问题。通过系统构建安全观念文化、安全环境文化、安全制度文化、安全行为文化,使之内化于心、物化于境、固化于制、外化于行,加强铁路安全文化所呈现出的力量建设,即安全思想的自驱力、安全环境的感召力、安全制度的执行力、安全行为的惯性力,最终形成整体合力,真正用文化铸造起安全盾牌。这四条路径有着内在的逻辑关系:观念是核心的、内在的东西,内在的观念要通过外在的环境、制度、行为体现出来,而外在呈现的方式,也往往要经过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的过程,由环境、制度、行为顺序依次递进,这样构成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共同产生安全效力。

1.培育安全观念文化,内化于心,锻造安全思想的内在驱动力安全观念文化是安全文化的核心和灵魂。建设安全文化,首先要建设安全观念文化。观念决定行为,行为决定安全。建设安全观念文化,就是要从意识上把安全放在第一,从思想上重视安全,从心底深处需要安全,催生追求安全的自驱力。职工意识到安全是为了自己,自觉自愿把安全作为自己的需要,积极主动追求安全,将外部对安全的需求内化为自己的需求,将外来的约束力内化为自觉管理的内动力,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由“要我安全”变为“我要安全”。实现从被动安全向自觉自愿转变的三种方式方法:一是细算安全账的思想教育。细算安全政治账、经济账、社会账、生命账、家庭账,明确事故成本和代价,提高干部职工安全意识。二是事故案例警示教育。为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意识,把理性灌输融入感性认识之中,运用事故案例展览和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生动再现事故情景,深刻剖析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后果,加强警示教育,敲响安全警钟。三是亲情感化安全帮教。采用家属现身说法,向“三违”人员讲述自己的亲人因为违章给家庭造成的损失和痛苦,让他们在活生生的事实面前看到“三违”的严重后果,在情感上、心灵上受到震撼,真正从思想深处受到教育。

2.培育安全环境文化,物化于境,营造安全环境氛围的感召力安全文化要落地,重要之举就是使之物态有形化,主要在于通过安全环境文化建设。安全环境文化建设重在营造安全环境氛围,通过人的视觉、听觉、感受来认知充满安全文化信息的气氛、情景、环境,使精神形态的安全文化要素转换为物质形态的视听感受。总结基层调研实地考察发现的一些重要手段,列举营造安全环境氛围的三种方式方法:其一,视觉物态。以视觉物态载体承载文字、图形、图片、画面,例如安全理念标语、安全警示标语图片、安全宣传牌板、安全宣传橱窗、安全画廊、安全景观等,通过目睹认知感受,强化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培育安全观念。其二,活动载体。通过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技能竞赛,安全书画展览等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活动,带动全体职工的安全热情,融入到安全氛围中。其三,视听媒体。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和网络等媒体,进行安全舆论引导,拓展安全传播渠道,做到“电视有节目、广播有声音、报纸有文章、网络有内容”,全面营造安全环境氛围。综合运用上述方式方法,通过氛围的营造和环境的熏陶,职工耳濡目染、潜移默化、感知感受,唤起自我安全意识,塑造良好安全行为。

3.培育安全制度文化,固化于制,加固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安全制度文化是安全行为文化的规范和准则,保障铁路运输生产安全。安全文化是“软管理”,需要制度这个“硬杠杆”来保障。把制度的“硬管理”与文化的“软约束”有机结合起来,软硬兼施、刚柔并济。通过构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质量管理制度、事故预防管理制度、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职业安全健康认证制度等,建立健全铁路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制度重要,执行更重要。安全制度文化的建设,关键在于执行。强化执行力的三个步骤:第一步,制度必须落实到每一岗位、每一个人。铁路是一部大联动机,各种行车设备连续运转,百万职工昼夜工作,点多线长,环环相扣,假如有一个岗位或一个人不按安全规程操作,就会导致整个运输生产系统不安全。第二步,职工的一举一动都要循规蹈矩。职工在工作岗位上要注意自己的一举一动,让自己的每个行为都符合安全制度的要求,不放过任何一个疏漏,确保安全生产。往往看来不起眼、不经意的违规小动作,会引发大事故。第三步,职工要时时刻刻遵守操作规程。安全大检查时,职工格外遵章守纪,过了严查阶段,脱离监督环境,违章操作常有发生。因此,要求职工无论在有人无人监督情况下,都要时时刻刻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规程。

安全制度论文范文第2篇

由于电力设施具有高危险性,所以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必须要做好电力安全管理工作。而强化电力安全管理的执行力更是其中重要的一步。强化电力安全管理执行力,能够保障电力企业安全管理设施布置到位,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到细节,不仅能保障电力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还能保障用电人员的人身安全。据相关数据统计,我国某月份因电力安全问题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达到6起,死亡人数达到9人,其中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达5起,死亡人数达8人。因此,强化电力安全管理执行力不仅是对电力工人生命的负责,也是对用电人员生命的负责。尤其是一些电力系统的大型电力工程项目,一旦发生电力安全事故,将可能造成巨大的社会灾难。此外,强化电力安全管理执行力,还能减少电力设备故障,降低电力安全问题造成的损失。例如某月份我国因为电力安全问题引发电力设备事故,造成直接损失高达100万元。因此,提高电力安全管理执行力也降低了企业的损失。

二影响电力安全管理执行力的因素

电力安全管理执行力的有效实施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这些影响因素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五类:

1人员因素

人员因素影响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人员安全意识,另一方面是人员安全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强调电力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对电力安全管理的意识程度。据相关研究表明,大多数电力安全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用电人员和电力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造成的。例如某厂两名电力运行监护员工在对电动机绝缘电阻进行测量时,由于工作人员违规进行电力检测行为,造成两人受伤。人员操作主要是电力人员操作技术不娴熟或违规操作造成电力安全事故,例如某市一项工程中由于项目负责人使用未获得相关工作许可证的人员,造成工作中引发电火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2制度因素

制度因素主要包括电力安全管理相关的条文规定。制度是电力安全管理执行力保证的前提。合理明确的制度才能保证电力安全管理实施的执行力。如果制度制定不合理,员工不采纳,那么安全管理执行力就会降低。目前很多电力安全管理部门的执行制度只是一个摆设,并没有真正地按照执行制度条文进行实施。另外,有些安全管理执行制度还是很多年前规定的,对现今的电力安全管理执行并不适用,造成管理执行力的障碍。

3结构因素

结构因素能够影响电力安全管理执行的具体实施流程,能影响执行力开展的过程、对象和结果。制定明细的电力安全管理执行结构,能够使电力安全管理过程中的人员清楚自己在整个结构体系中的位置和作用,使人员明确自己的目标。另外,清晰的电力安全管理执行结构还能使执行命令能够快速地下达到下属机构,进行有效的针对性管理,从而达到提高电力安全管理执行力的目的。

4文化因素

文化因素是强调部门文化的作用。优秀的电力安全管理执行文化能够扩大安全管理的执行力作用范围,取得比预期更好的结果。电力安全管理执行文化会使员工自主形成安全管理意识,将电力安全管理执行作为工作的一部分。同时优秀的电力安全管理文化还会使员工自主地执行安全管理工作,从精神层面提高了电力安全管理执行力。

5监督因素

监督因素是电力安全管理执行力的最后防范环节。优秀的电力安全管理执行力能够在监督环节对电力安全管理执行进行保障,保证电力安全管理的高效。监督包括检查和反馈,检查是对电力安全管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反馈是对电力安全管理工作人员的执行结果进行反馈。监督能够强化电力安全管理执行工作的开展,强化人员安全执行意识。

三提高电力安全管理执行力的措施

1强化人员意识

员工电力安全管理执行的意识是实现电力安全的关键,因此在企业内部要塑造一个良好的执行力理念,包括对员工进行多样化的电力安全管理执行培训,管理人员深入到电力安全管理工作基层与工作人员进行执行交流。定期开展电力安全管理执行工作教育大会,对电力安全事故进行分析探讨,让员工深刻认识到电力安全管理工作执行的重要性。此外还要塑造电力安全管理执行良好的榜样形象,使员工产生信服感,带动员工电力安全管理执行意识心态的形成和深化,从而提高电力安全管理执行力。同时,还可以将员工薪资与安全管理执行情况进行挂钩,促进人员电力安全管理执行意识的提高。

2提高人员操作水平

操作人员水平的提高对于强化电力安全管理执行力有着重要作用。高水平才能确保相关电力安全管理措施能够执行到位。如果操作人员技术不合格,即使电力安全管理措施安排到位,但员工无法保证执行效果,也就无法保障电力安全管理的执行力。企业要采用获得相关技术资格的员工,还要对员工能力进行深化培养,使员工技术能力能够与时代接轨,避免新设备、新技术引入时技术人员上出现空缺。

3强化电力安全管理执行制度

制定好的制度才能保障电力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执行。首先,要制定明确合理的制度条款,使每个员工能够明确自己的安全管理执行定位,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如果员工职位出现交集,不仅浪费资源还会引发安全管理执行中的矛盾,造成执行力的下降。其次,制度的规定要切实可行,不能只是夸夸其谈。制度要根据企业电力安全管理执行标准进行合理设定。

4塑造电力安全管理

执行文化除了制度规定外,还要配合电力安全管理执行文化的塑造。塑造良好的电力安全管理执行文化有利于员工安全管理执行意识的形成,同时也在员工原有的安全管理执行意识中进行深化。当员工具备了深刻的安全管理文化意识后,对于现实生活中的电力安全管理执行问题,能够做到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执行,提高执行效果。

5加强电力安全管理

执行监督工作电力安全管理执行监督工作是电力安全管理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监督工作在电力安全管理执行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电力安全管理执行监督工作的开展,一方面要对执行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检查各项电力安全工作是否到位,是否满足行业标准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失误等;另一方面还要对电力安全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包括是否执行了电力安全管理工作,执行过程是否态度端正,执行过程是否存在重大遗漏。对于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管理执行的员工,要询问具体情况。此外还可以结合相关软件的应用来完善监督工作,提高企业执行力,例如电力系统安全性评价软件的应用。

四结语

安全制度论文范文第3篇

1.1严格管理施工设计环节质量

在设计电力工程项目时,应该先了解电力市场的基本需求,通过分析项目地点和施工的可行性,确定项目实施的效益。此外,应该完善项目计划的施工任务书,使其能够满足投资环境和国家规划要求。而且设计出来的施工方案必须对其具体的施工技术、工艺和程序进行严格的审核。

1.2严格管理施工环节质量

1.2.1加强对施工材料质量的控制

一方面,要安排专门的施工材料采购部门和人员,这样可以提高材料采购质量,严把采购关;另一方面,在施工环节,做好材料的存放、储存和使用管理工作,并根据有关要求做好材料的测试和试验工作,为电力工程的安全、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1.2.2加强过程监控

确保工程质量要科学计划和妥善安排工程监理,确保监控的整体性和全程性。从施工前的方案审查、图纸会审,到施工中的材料进场、工序验收、现场管理,再到竣工阶段的质量检查验收,都必须有明确的目标、计划、要求和具体措施。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电力工程施工质检机构,完善质检制度,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采用精细化管理,科学处理好质量安全管理与进度控制之间的关系。

1.2.3对变更方案的管理

电力工程规模有大有小,在工程施工前,都会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来设计相应的方案。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方案进行。但是,在电力工程实际的实施过程中,却存在很多的不确定性因素,这会对工程的顺利实施产生一定的影响。解决这类问题的关键就是在于对方案的变更和调整,而对变更方案的质量控制也成为电力工程质量控制的关键任务之一,必须切实解决电力工程施工中遇到的问题,同时在方案变更时要对其进行多次审核,确保方案的合理性、完善性之后,再将其投入到施工中,避免施工方案变更过程中存在漏洞,进而对工程的的质量、进度等造成影响。

1.3严格管理

竣工环节质量电力工程竣工以后,就进入竣工验收管理。这一阶段需要重点检查电力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情况,还需要整理、分析和保存相关的施工资料、图纸等文件。项目质量控制人员应该对每一项施工项目中的质量进行检查与研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电力工程项目的质量符合标准,通过掌控施工实际情况,为日后电力工程的整修与维护提供保障。

2电力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措施

2.1建立与完善安全体制建立与完善安全体制

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①要对电力工程的安全生产和管理机制进行完善。一般来说,需要具有三级安全监督机制作保障,而且,在电力工程中,还要做到动态化的安全管理,从工程项目的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到验收阶段,都要加强安全管理。②需要不断优化施工现场的操作流程,并建立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制度,严格并科学地运用安全防护用品,进而确保生产过程中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③为了有效提高安全生产水平,还需要建立和增加各种安全防护设施,例如在施工现场或者危险处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牌。④要严格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巡视和检查,主要对生产各环节,尤其是隐蔽工程进行安全检查。如果在检查的过程中遇到安全隐患,就要及时进行整改。对于那些不遵守安全规定的人员,要采取惩罚措施,进而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⑤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个人。这样有利于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心,提高安全管理的效果。对于顺利完成安全考核指标的人员,要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于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者没有完成安全指标的人员,要给予一定的处罚,形成一种激励机制,鼓励工作人员进一步做好安全管理。

2.2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

只有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了,才能提高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因此,在电力工程中,要不断提高项目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措施来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①加强安全知识培训。向员工讲授与电力工程有关的安全法律法规,并通过一些安全事故案例的分析来警示工作人员。同时,还要讲授一些安全知识和安全防护技术,提高工程项目参与人员的安全技能水平。②项目中间涉及到的人员很多,有管理人员、一线操作人员等,因此需要根据他们的工作范畴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内容。这样不仅可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还可以收到良好的效果。根据笔者的工作经验,公司在开展了安全培训以后,人们的安全意识明显增强了,安全技能也提高了,工程项目的中安全事故大大降低。

2.3严格安全检查监督要想有效加强安全管理

必须有配套的监督监管制度。其中,有良好效果的措施就是开展全面、定期的安全大检查和不定期的安全抽查,这不仅是对施工情况的一次检查,还能对工作人员起到督促和促进作用,使他们时刻铭记安全的重要性。需要注意的是,安全检查必须具有全面性和全员性,而且要严格按照相关的规章制度进行检查,对于查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尤其是一些一笔工程、安全薄弱环节、危险点,要加大安全检查的力度。

2.4危险点分析与预控

虽然电力工程施工现场存在很多的安全隐患,但并不是所有的风险都是未知的,一些危险点通过分析是可以被发现的,因此应该加强对危险点分析与预控,做到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只有发现了危险点,才能采取相对应的预控措施,未雨绸缪,及时地把安全隐患消除,有效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3结束语

安全制度论文范文第4篇

1加强水利工程管理观念的更新

加强水利工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与规范的明确,对于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的进步具有促进作用。但是,这些制度没有完全落实到实践工作当中,这一现象的原生是因为许多水利工程管理工作者的思想较为落后。水利工程企业要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人员思想的更新,引导企业管理者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

2明确水管单位的性质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

在于对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性质给予准确定位。根据水管单位承担的任务以及水管单位的盈利状况,可以将现有水管单位分为以下3类。一是,公益型水管单位:这类水管单位主要承担防洪、防旱等任务,除了国家财政投入,没有别的收入来源;二是,准公益型水管单位:这类水管单位既要承担防洪、防旱等任务,又有供水、发电等经营性功能,除了国家财政投入外,还能通过经营获利;三是,经营型水管单位:这类水管单位主要承担供水、发电等任务。

3深化水利“管养分离”

首先,实现水管单位内部管理与养护职能分离,包括人员、经费、设备分离;其次,实现水管单位与养护部门的分离,但仍承担原单位的养护任务;再一次,实现管养彻底分离:水利工程管理管养彻底分离之后,要确定水管单位和养护企业之间的关系,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水管单位和养护企业不再是上下级的隶属关系,而是平等的合作关系。一方面,水管单位不再大包大揽,而应该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让企业在公平竞争中发展,另一方面,养护企业采取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运作,专业化发展,树立危机意识和竞争意识,主动融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4水利工程建设要“重建重管”

对于水利工程建设,一定要加强后期管理。一是,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水利工程管理的资金、人员、考核、验收等管理细则,使水利工程管理有法可依,凡事有章可循;二是,加大对管理环节的资金投入,保障水利工程良性运行,建议建立资金专户,专账管理,做到专款专用,资金使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三是,落实对水利工程管理的监督,只有相关利益者参与监督,监管的效果才能最大化,本着“谁使用、谁监督”的原则,动员广大用水户参与水利工程管理的监督;四是,建构“四位一体”的管理体制,包括项目法人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建设监督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各项制度覆盖从工程建设到管理的各个环节,推动水利建设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5加强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

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水利工程管理者要将安全管理作为最重要的一项管理任务,在出现问题后,及时追究责任人的管理责任。要对水利工程建设施工者进行安全教育,利用教育手册的分发,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施工意识。只有这样,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才能在一个安全的氛围下进行,水利工程的安全度也会大大提高。

二结束语

安全制度论文范文第5篇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分析及对策论文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分析及对策

摘要:从近年来人民普遍关心的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入手,阐述我国现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现状及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根源;从完善我国现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的角度,提出了整合现有法律资源,制定食品安全基本法;参照国际食品法典等建立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大力推行等同等效采用国际标准和技术法规,消除绿色技术壁垒;建立强制性的食品安全标准化体系是确保食品安全技术保障的重要依据;更加强化法律法规的惩罚力度,赋予食品监管部门更充分的权力;整合执法力量,解决多头执法问题等六个方面提出了解决现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的对策和措施,促使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关键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绿色技术壁垒

前言

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以往对食品短缺的担忧逐渐变化为如今对食品安全的恐慌。正面因素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农业有能力满足社会对食品及原料的需求,消费者对自身健康关注的加强,对食品安全的要求更严了;负面的因素相对更为复杂,有环境导致的食品原料污染问题,有加工、运输、储存、销售过程中由于环境、设备、操作、包装、添加剂等环节导致的不安全因素。食品安全问题日趋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并发展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问题。近年来国内外一桩桩触目惊心的食品安全问题不胜枚举,有人甚至已将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列为继人口、资源、环境之后的第四大社会问题。当前,我国的食品安全状况不容乐观,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主要的一点就是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远未完善,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迫切地需要与国际接轨,逐步加以完善,以保护我国人民地身体健康和促进对外贸易地发展。

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问题分析

与发达国家和国际组织地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相比,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还存在着比较明显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食品法律法规的系统性和完整性较差:

我国现已颁布的涉及食品监管的法律法规数量多达十几部,总体性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这些法律仅对食品质量作了一些概要性规定,由于出台时间早,标准要求低,覆盖面窄,没有充分显示新形势下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需求。另外,有些法律法规在制定时并没有充分考虑食品安全问题。当食品安全问题成为突出问题时,就显得很不适应。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就是如此,该法在总体上偏重于工业产品标准和强制性标准,而农产品的产品质量标准多为推荐性标准,而要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必须制定强制性标准。

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对食品安全体系内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指导作用大大降低。其主要原因之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所调整的范围过于狭窄,仅对食品生产、经营阶段发生的食品安全进行规定,没有包括种植、养殖、储存等环节中的食品以及食品相关的食品添加剂,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或使用。而食品安全问题涵盖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法律应该反映出整个食品链条,这就使法律出现了较大的法律监管盲区,以致造成对饲料中加入瘦肉精、农药大量残留、滥用抗生素、食品储存污染等诸多问题的监管滞后和监管不力。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确定的执法主体职责与现实情况有所脱节。该法第三条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食品卫生工作”,而年机构改革之后,我国已形成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总局等多个部委共同按职能分段监管的体系,××年月,国务院再次对有关部委的职责分工加以调整和明确。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应对执法主体职责做出相应的调整。

食品法律法规的条款笼统,操作性差:

一些法律法规规定的比较原则和宽泛,缺乏清晰准确的定义和限制。如《刑法》对于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金额万元以上有相对明确的处罚措施,而对于销售金额万元以下算不算犯罪就没有明确界定;有些法律条款只定性不定量,或者法律概念有歧义;有的条款多年不修订;有些条款已经已经不能适应变化了的新情况,甚至完全过时,对当前复杂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实际问题约束力较低,操作性不强。

食品法律法规的罚则较轻,法律效力不够:

一是执法力度不够,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忽视了制假售假行为本身的危害,对制假售假行为处罚较轻;二是由于配套法律法规未出台,一部分法律法规难以执行。虽然我国近年来加大了技术法规的制定,如无公害农产品的出台等,但其立法层次较低,大多数属于推荐性标准,作用有限。三是技术支撑体系还未建立起来,有些法律法规难以实现。如检验检测方面的法规就是如此。

执法体系存在权限不清、职能不清:

一是多头执法,影响监管效果。由于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多,部门之间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部门之间不能形成合力,监管责任就难以落到实处;二是执法部门以罚代管、以罚代刑,影响法律的严肃性;三是执法部门立法、执法、判罚三位一体,影响公正性。有些法律法规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制定的,或者受立法环境、立法技术等多种因素的制约,执法部门既是法律法规的起草者,又是执法和判罚者,因此会不可避免的渗入执法部门的利益,影响公正性。

法律执行过程缺乏规范化和持续性

我国目前在打击假冒伪劣食品,保证食品安全的执行过程中缺乏规范化和持续性,往往在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有上级行政机关命令,进行一阵风式的检查、处理,当这阵风过后,假冒伪劣商品又重新泛滥起来。这种缺乏规范和持续性打假过程,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对策与措施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是管理和监督食品安全的基础和依据,良好完善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将在食品安全方面起到巨大的作用。因此,食品安全法律制度应当涵盖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应当按照社会分工和社会协作的辨证统一来设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保障体系。根据国家质检总局“从源头抓质量”、重在防范的精神,提出了建立和完善中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的如下建议:

制定食品安全基本法,整合现有法律资源:

制定我国食品安全最高效力的食品安全基本法,规定食品安全的基本问题,对现有的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范等进行认真清理、补充和完善,将散存于各法律法规中有关食品监管的内容整合,尽可能减少和避免立法和执法上的相互冲突,解决法律体系的混乱,保持法律的同一性;同时,食品安全立法还应当覆盖“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链的所有环节,确保食品安全的完整性。

进一步与国际接轨,参照国际食品安全法典建立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

以国际现有的食品安全法典为依据或参考建立我国食品安全法规体系,建立与时俱进、重在防范,科学、全面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以食品安全基本法为龙头,其他具体法律相配合的多种层次的立体框架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其中食品安全基本法规定食品安全的基本问题,各种部门法、单行法对基本法的某一方面进行更加明确全面的规定。这些方面应该包括:标准化、产地环境认证、质量体系认证、产品认证、标签管理、投入品(农药、兽药、饲料、肥料、激素、添加剂等)使用,质量监督检查、食品安全信用、食品安全评价和质量召回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大力推行等同等效采用国际标准和技术法规,消除绿色技术壁垒

在整个与食品质量安全有关的领域,首先,大力推行目前食品法典委员会、(国际标准化组织)等已经开始使用的食品安全法规、标准、技术规范、指南和准则,加快在标准体系上与国际接轨;其次,在整个食品产业(从农田到餐桌)推行及有机食品标准认证认可工作,从食品安全的全程监控着眼,把标准和规程落实到食品产业链的每一个环节,消除绿色技术壁垒。

建立强制性的食品安全标准化体系是确保食品质量安全技术保障的重要依据。

加强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标准化委员会的合作,以统一协调管理,推进我国食品安全控制技术规范与标准的制订和修订工作。从整个食品产业链的全过程对我国现有的非强制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进行重新制定或修订,从保障人体健康安全的角度,统一各类食品强制性标准条款内容,消除现有标准互相矛盾和抵触或者有些食品生产环节根本就无标可依的现象,为检验检测部门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依据,从根本上杜绝不法厂商利用国家标准的漏洞牟取不正当利益,切实把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食品拒之于流通领域之外,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强化法律法规的惩罚力度,赋予食品监管部门更充分的权力

坚持贯彻“从源头抓质量”的方针,对食品生产加工及相关企业(包括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等)实行强制性管理是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的基础。为此,要扩大执法部门的检查权,加大对违反食品质量安全法律法律制定的惩处力度,强化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和可操作性,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目前,在我国实行对米、面、油、酱油、醋等二十八类食品实行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从运行情况来看,普遍存在着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或处罚较轻等问题,对食品安全获证企业未能实行连续持久的监管,许多中小食品生产质量管理制度名存实亡,产品出厂基本上不检验,检验设备常年不使用。因此食品安全是比其他任何一种与健康相关的政府活动更需要连续的和强制性的管理,对于那些生产、制造、销售有毒有害的食品的企业获经销商,无论其生产或销售数量的大小,都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罚其倾家荡产,使其永无东山再起的基础和条件;财产刑和人身刑同时执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限制假冒伪劣商品的泛滥。

整合执法力量,解决多头执法现象

整合执法力量,就是要合并现有食品监管的相关部门,对设置不合理或人员严重超编的机构,或撤销、或合并、或精简,将商检、质检、卫生、工商、农业等执法部门承担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合并,克服政出多门、各自为战的局面,在此基础上,建立统一的中国食品包括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由这一部门对食品生产全过程进行监管,并赋予更高的权威。

结束语

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健全和完善在世界各国都被当作一件战略性任务、基础性工作给予高度重视。我国加入后,贸易伙伴的绿色壁垒对我国出口产品的影响也日益显著。国内国际形势迫使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必须尽快地和国际接轨,努力缩短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标准的差距,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必将在我国的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韩运镇食品安全体系的法律思考人民代表报××年月第三版

徐晓新中国食品安全问题成因对策农业经济问题××年月

谢敏于永达对中国食品安全问题的分析上海经济研究××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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