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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乡村金融支付环境建构意见

县政乡村金融支付环境建构意见

为统筹我县城乡金融支付服务一体化发展,全面提升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效率和质量,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加速农村地区资金流转,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现就加快推进全县农村金融支付服务环境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搞好农村金融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支付服务是一切经济金融活动的基础,大力推动农村地区金融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健全完善农村金融支付体系,畅通农村地区资金结算渠道,不仅能减少现金使用,增强农村资源配置效率,而且对于推动农村地区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县在加强农村金融支付环境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农村地区银行业分支机构大小额支付参与者数量有了明显提高,ATM、POS、转账电话、农民金融自助服务终端等现代金融服务设施在农村地区的布放数量明显增加,农村金融支付服务的电子化程度不断提高。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网点偏少、现代金融工具使用率低、农村居民现代金融知识缺乏等问题亦逐渐显现,已成为制约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亟待突破。农村金融支付服务环境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加强对农村金融支付环境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将年确定为省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强力推动年”,提出了具体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力争我省年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取得重要突破。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和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也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农村金融支付服务环境建设的意见》,对我市农村金融支付服务环境建设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进行了细化。各部门、各单位要从战略和全局角度考虑,认真落实服务民生这一主题,统一思想,密切配合,强化措施,全力改善我县农村金融支付服务环境,为促进我县农村经济发展,进一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农村金融支付服务环境建设的工作目标

我县农村金融支付服务环境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建立有利于实施各项惠农政策的金融服务体系,大力发展适合农村地区的支付工具,建设覆盖所有金融机构营业网点的安全、高效的支付清算系统,促进农村地区金融支付服务多元化、现代化、高效化。具体目标是:年末,我县实现非现金支付量比年增长20%以上,持卡消费额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不低于20%;大小额支付系统参与者达到25家,覆盖率达到50%以上;ATM、POS机的布放量分别达到56台、400台,分别比上一年度增加11台、107台;农民金融自助服务终端、转账电话分别达到150台和2553台,分别比上一年度增加127台和1200台。年末,在各种非现金支付工具合理快速增长的基础上,实现农村地区人均持卡量超过1张。大力推广农村地区新型支付工具,实现网上支付、电话支付等新型特色支付工具在乡镇的广泛辐射。乡镇的主要商场、宾馆以及休闲娱乐场所全部满足刷卡消费的需求。到“十二五”末,我县农村地区实现交易结算普遍使用非现金方式,持卡消费交易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40%以上。

三、农村金融支付服务环境建设的工作重点

(一)加大农村支付基础设施建设,畅通农村资金汇路

加快现代化支付系统、金融机构行内汇兑系统等支付清算系统向农村地区的延伸,畅通农村结算渠道。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在农村地区分支机构的电子化建设投入,新设立分支机构要全部加入大小额支付系统和票据交换系统。通过加强农村地区的电子化建设,提高农村地区资金清算的效率,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完善农村地区银行卡受理环境,扩大非现金结算

加强农村地区对农民金融自助服务终端、转账电话、ATM、POS机具的需求调研,合理推进农民金融自助服务终端、转账电话、ATM、POS机具的布放,为持卡人提供提现及消费便利。年内,争取每个乡镇和经济发达的行政村都布设金融基础设施。要积极营销,创造条件发展特约商户,有针对性地面向医院、交易量较大的商店和宾馆、产品交易市场以及特色旅游景点等加强业务推介,适当扩大POS机具的使用范围。以服务“新农保”等惠农政策为抓手,大力布设农民金融自助服务终端和转账电话,普及农村地区银行卡业务。今后力争所有涉农惠民国家补贴资金全部通过结算账户和银行卡发放,引导农村居民培育非现金结算意识。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合作互利的原则,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合理调整农村地区银行卡的收费政策。

(三)普及传统结算方式,创新支付结算手段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农村经济组织、种植养殖专业户、个体工商户等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创造便利条件,促进非现金支付结算业务发展。要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地区银行网点加入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和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实现对农村地区银行结算账户的全程监管。大力支持农村地区经济发展,要为经营状况较好的涉农票据优先办理再贴现业务。鼓励在有条件的农村地区开展商业汇票业务,满足农村重点龙头企业的融资结算需求。在普及传统支付工具的基础上,加大网上银行、POS、转账电话等新兴支付工具的推广,创新开发适合农村地区的非现金支付工具,推动农村结算工具的现代化。

(四)加强支付结算知识宣传,提升农村居民现代金融意识

目前,农村地区的现金消费观念依然根深蒂固,对现代化支付产品接受能力相对薄弱。要把握农村居民独有的认知模式和对支付服务的特定需求,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资源,通过新闻报道、专栏介绍、现场演示、播放专题片等形式,加强支付结算产品宣传推介,逐步提高农民对现代化结算工具的认知度,引导和帮助农民使用各种支付工具,培育农村居民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结算的习惯,不断提升农村居民现代金融意识。

四、做好农村金融支付服务环境建设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工作顺利进行,我县成立了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县支行,并研究制定了支付环境改善工作的目标和实施方案,统一组织指导本辖区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责任,分层推进,重点突破,构建城乡一体化的支付结算网络,确保我县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搞好调查研究。各单位要对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内容进行积极的探索和调查研究,并以农村地区实际结算需求为导向,不断完善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建设。人民银行县支行要定期组织人员到乡镇开展调研,发现问题,总结经验,统一协调和处理农村金融支付服务环境建设中问题。各单位要将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工作纳入年度计划,与其他工作一并抓好落实和总结,加强调研力度,及时总结反映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

(三)加强监督检查。农村支付环境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其作为支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树立大局观念,切实履行职责,立足区域经济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真正把县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工作做实、做好。人民银行县支行要适时对全县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并根据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在我县农村金融支付服务环境改善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