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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群众对反腐倡廉满意度的实施计划

提高群众对反腐倡廉满意度的实施计划

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已进入关键阶段,为了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根据创建文指发25号和筑纪通字15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广泛宣传反腐倡廉工作内容,下大力气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树立崭新的机关作风形象,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确保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在90%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把提高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作为当前纪检监察机关的中心任务来抓

一是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高度重视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把创建工作与纪检监察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投入到创建工作之中。

二是要紧紧围绕各项创建工作任务,特别是围绕“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90%”的目标任务,切实加强领导,搞好协调,精心组织,强化督促,狠抓落实,为全市创建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扎实做好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按照今年全市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的部署和安排,切实加大对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年工作规划》的监督检查力度,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尤其是要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确保反腐倡廉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是要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应坚持求真务实,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做群众之所需,时时处处重实际、办实事、讲实话、求实效。应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一个一个地去了解,一个一个地去解决,一件一件地去落实,真正做到体察民情,了解民情,倾听民声,化解民忧,诚心诚意为群众谋利益。只有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满意解决,使他们真切感受到反腐倡廉工作的丰硕成果,才能取得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拥护和支持。

二是要加强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工作。群众利益无小事,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应特别重视纠正和查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认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找准问题的症结,针对群众长期反映的“上学难”、“看病难”、“就业难”以及“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只有使群众的利益得到有效保护,才能提高他们关心和支持反腐倡廉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是要拓宽人民群众监督渠道。首先,要完善举报机制,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加大暗访力度,严肃责任追究。其次,要从实现群众监督公开化目的出发,最大限度地推行政务公开办事制度,切实增强透明度。再次,要着重将案件查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自查自纠、纠风专项治理等工作进展情况定期不定期向群众通报,便于群众参与监督,要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民主评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变原来的群众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并保持监督渠道的畅通。

四是要突出重点,严肃查办腐败案件。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进一步做好来信来访和案件查处力度,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严惩各类腐败分子,不断增加群众反腐败的信心。要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扎扎实实办一些与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实事,使群众真正感受到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