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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局煤炭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质监局煤炭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国家质监总局《关于开展确保电煤供应质量计量检验和执法检查的紧急通知》和市政府紧急会议精神为指导,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力量,迅速在全市范围内再次掀起煤炭掺杂掺假专项整治活动高潮,严厉打击煤炭领域掺杂掺假、计量作弊违法活动,保护合法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维护煤炭行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通过这次集中整治,巩固我市煤炭领域密煤质量明显好转的成果,有效遏制质量、计量违法行为、使煤炭生产、经营者的质量意识和法律意识进一步得到提高、继续保持对不法分子的高压打击态势,建立煤炭领域长效监管机制。

二、成立组织

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成立煤炭产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整治区域:以产煤乡镇为主。

(二)重点查处的违法行为:在煤炭中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为煤中掺杂提供条件及计量违法等。

(三)重点检查的场所:各类煤矿、公路沿线两侧、各类储煤场所、站台,其它可能发生掺杂掺假等违法行为的各类储煤场所、站台等。

(四)重点检查企业:各类个体私营小煤矿和煤炭中转经营户。

四、工作要求

(一)本次专项整治时间分两个阶段。重点由各监督管理科按照打假责任制的要求,做好本辖区内的查处整治工作。计量监督科对供煤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执法检查,检测中心在配合计量监督科执法检查的同时,做好计量器具的检定、煤炭质量检测工作,确保量值准确可靠。

(二)造册登记。专项整治中要对煤炭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进行登记,具体内容包括单位名称、业主姓名、详细地址、联系方式、经营方式、生产量或经营量、质量和计量状况等。在登记过程中要对生产和经营企业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三)与“免烧砖”专项检查相结合,加大监控,查清渣粉的流向,要求建立销售记录,做到断源截流。

(四)针对不法分子使用作案工具现代化、作案手段多变性、作案地点隐蔽性、作案时间特殊性的特点,组织精干力量,采取布控蹲点、日夜守候、跟踪追击等办法,继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

(五)落实打假责任制。在登记造册的基础上继续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到人,谁出问题谁负责,监管人员要驻场监管,对责任区域实施24小时监督。

(六)加大力度,严厉查处煤炭掺杂掺假违法行为。要多渠道搜集案源,鼓励广大群众和消费者积极举报,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及时予以曝光。政策法规科做好法律、法规咨询、指导和案件的审理把关,对发现的大案要案要联合公安、工商及省市局稽查部门一查到底,严厉惩处一批煤炭掺杂掺假等违法犯罪分子。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阻挠或暴力抗法行为要配合公安部门严肃查处,确保专项整治活动顺利开展。

(七)信息上报:登记工作由各监督管理科按照区域分工,造册工作由执法督查科。各监督管理科、计量监督管理科将本次查处整治开展情况、查处案件情况,上报局执法督查科。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后,执法督查科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并将督查情况予以通报。将专项整治总结前上报市局,作好准备,迎接市局第一阶段检查验收。

(八)做好宣传工作。局办公室要及时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对查处的大案要案及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九)将本方案及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汇报,争取政府支持及相关部门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