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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场经营工作方案

农场经营工作方案

农场经营总体要求:在确保土地使用性质不变的前提下,按照产品结构适应机关食堂需求的原则,优先保障机关食堂供应,其次供给机关住宅小区和市场;坚持因地制宜向绿色生态发展种植、养殖的原则,走协调发展的道路,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同步增长。

一、自主经营模式

在基础设施按照规划要求投资建设的同时,设立农场管理机构,配备一定比例的管理、专业技术和后勤保障人员,招收种养合同工人若干名,工资按照局要求统筹分配支付。种养品种根据农场规划要求和机关食堂需求进行生产,食堂以保护价收购农场种养产品,实行定购、定产、定销。农场农产品在供给机关食堂有富足的前提下,再延伸供给机关住宅小区和市场。

利弊分析:该经营方式由于掌握了经营主动权,种植产品的质量能够保证安全,种养品种能够与机关食堂的需求相统一。弊端是发展压力较大,招进的员工和技术力量与投资初期产生的效益不能成正比,见效时间慢,不利于农场长远发展。

二、农场外包经营模式

农场不设立管理机构,不配备管理、专业技术和后勤保障人员,引进市场机制,完全用社会化模式经营。采取招投标形式,将农场全部或分块承包给有种植、管理、经营经验的企业与个人,确定租赁期限,签订租赁协议,要求承包者根据农场规划实施投资建设,按照机关食堂需求进行生产,农产品优先满足机关食堂需求。

利弊分析:该经营方式没有投资风险,经济收入稳定。弊端是监管困难。农场承包后,从业人员的聘用、物品采购、利润控制、经营状况都是承包者说了算,对种植和养殖的农产品安全、质量等监督管理很难按照要求标准落实到位,而且承包经营者为追求利润,急功近利,难免会存在短期行为。

三、自主经营包产到人模式

该模式实质为“管理机构+农户模式”方式,主体为农场管理机构,配备相应比例的管理、专业技术和后勤保障人员,将农场分包给有种植、管理经验人,实行责任到人,分片包产到人的方式,明确分包人责权利关系。农场管理机构负责提供水电、种苗肥料、种养工具、技术指导和产品销售,分包人负责招收工人进行生产,以及对生产工人的管理,并按照农场管理机构的要求实施种植和养殖。农场管理机构设立种养考核指标,对分包人生产目标、生产职责和任务、生产要求,实行公正考评和奖罚,分包人及其工人的工资实行底薪和绩效奖励的方式给予支付,通过激励政策和鼓励措施,实现责权利的有机结合。

利弊分析:该经营方式既有经营主动权,又能便于监督管理,既能明确责任,又避免了管理上诸多不利因素,产品的质量安全也有保障,有利于农场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