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市区耕地目标考核方案

市区耕地目标考核方案

一、指标解释

(一)耕地保有量。依据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辖区耕地保有量指标,对耕地保有量进行考核。

(二)基本农田保护。依据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基本农田保护内容包括保护面积、保护制度、保护责任、保护标识等。保护面积为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辖区基本农田保护指标;保护制度为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基本农田保护质量制度、基本农田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占用基本农田严格审批与占补平衡制度、基本农田环境保护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区用途管制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动态巡查制度、基本农田保护档案管理制度、基本农田保护碑设立制度等;保护责任为市对所辖乡镇、乡镇对村组、村组对农户逐级签订的年度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建立“领导干部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离任审计制度”,全面加强领导干部耕地保护责任工作;保护标识指基本农田保护擎天柱、双立柱、保护碑、界碑等。建立全区千万亩基本农田信息化建设平台,为基本农田保护管理提供“批、查、补、调”的用地监测管理依据。

(三)耕地占补平衡。依据《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对耕地占补平衡进行考核。

(四)耕地占用计划管理。依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战胜耕地计划进行考核。

(五)依法用地执法监察。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土地管理相关工作和土地执法监察进行考核。

二、考核目标

(一)耕地保有量。以本轮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为考核依据,全市(不含农场)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29.129万亩。

(二)基本农田保护。以本轮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考核依据,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23.8116万亩。

(三)耕地占补平衡。配合实施责任区内耕地占补平衡土地整理项目,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严格落实耕地先补后占制度,确保责任区内耕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

(四)管护基本农田保护标识。对辖区内已设立的基本农田保护标识要严格加以保护。

(五)依法用地执法监察。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及时发现并制止辖区内土地违法违规案件,配合市国土资源局依法查处。严格执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

三、考核办法

市对各乡镇、各乡镇对村组、村组对农户逐级实施考核。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实行百分制考核,具体分项如下:

(一)耕地保有量。(川区六乡镇20分、山区两镇40分)

耕地保有量达到下达指标的得(20分,40分),未达到下达指标的扣(20分,40分)。

(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川区六乡镇40分)

1、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0分)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达到下达指标的得20分,未达到下达指标的扣20分。

2、保护制度。(5分)

年内无违反基本农田保护九项制度的,得5分,抽查中每发现一起违反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的,扣1分,扣完为止。

3、保护责任。(15分)

(1)耕地保护责任书签订。(10分)

乡镇与村组、村组与农户逐级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采用抽查的方式,每乡镇抽查2个村组,每个村组抽查6个农户,乡镇与村组未签订责任书的,发现1起扣2分,村组与农户未签订责任书的,发现1起扣1分,扣完10分为止。

(2)耕地保护目标责任检查落实。(5分)

各乡镇开展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考核的,得5分;没有开展的或未按本通知要求开展的,不得分或酌情扣分。

(三)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川区六乡镇12分、山区两镇30分)

1、落实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先补后占”的。(6分,15分)

2、配合实施辖区内耕地占补整理项目。(6分,15分)

乡镇领导重视耕地占补整理项目,安排专人协调服务项目实施,项目实施顺利的得满分。乡镇领导不重视,有人阻拦项目实施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四)基本农田保护标识维护。(8分)

基本农田保护标识建设规范、内容齐全、能够保证宣传和警示效果的,得8分。考核采用抽查方式,每发现1处保护标识受损严重的,扣2分,扣完为止。

(五)土地执法监察。(川区六乡镇20分、山区两镇30分)

年内辖区内无违法占用耕地情况发生的,得满分。辖区内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情况发生,发现1起未查处的扣(4分,6分)。

四、考核步骤及奖罚措

年初,市人民政府与各乡镇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指标内容、考核办法、奖罚措施。各乡镇、村组要逐级落实年度耕地保护责任,村组与农户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各乡镇每年分别组织2次自查,并旧6月底前、11月底前向市人民政府报告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履行情况。

年中,市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年中督查。

年终,市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年终考核,考核结果达到95分(含95分)以上的给予一等奖奖励,90分(含90分)以上的给予二等奖励,85分以上的给予三等奖奖励。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履行情况将作为乡镇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