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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收费情况清查审验方案

县政收费情况清查审验方案

各行政性、事业性及中介服务机构收费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维护群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省收费年度审验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对全县行政性、事业性及中介服务机构的收费情况以年度审验的形式进行集中清理,全面摸清底数,为领导决策提供翔实的依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审验范围

县域内所有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单位及中介机构收费单位。

二、清理审验时限

至,对存在重大问题的单位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三、清理审验内容

1.是否按规定办理《收费许可证》,《收费许可证》且是否有效,是否实行亮证收费,是否按规定办理了变更或注销手续;

2.是否按规定对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公示;

3.是否按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时限和收费频次等实施收费;

4.是否按规定的服务内容提供服务,是否存在强制服务、强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的现象;

5.收费单位的收入、支出情况;

6.收费单位的性质以及收费依据是否发生变化,是否继续保留收费项目或维持原有收费标准;

7.上一年度年审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8.是否按规定使用收费票据;收费收入是否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是否及时缴纳国库或财政专户,是否实行“票款分离”,是否落实“收支两条线”;收费资金的支出是否符合有关政策规定;

9.国家、省和市规定的其它需要审验清理的内容。

四、收费单位需提供资料

1.上年度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2.合法有效的收费批准文件;

3.相关收费票据、账薄、报表等资料;

4.收费许可证正、副本及申请表;

5.涉及收费工作的有关资质证书;

6.其他相关资料;

收费单位提供的资料要真实、有效。

五、清理、审验方式

审验方式为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

1.提前30个工作日年审通知,公布年审对象、内容、时间及要求等具体事项。

2.收费单位在收到年审通知后,应对单位收费情况开展自查,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年审。

3.自查时间为至,各收费单位据实、详细填写《年度收费情况自查统计表》、《收费公示审核表》,于前报县物价局物价检查所。在自查的基础上,县物价局将组成年审工作小组,对部分收费单位进行重点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