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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务会商制度加快农村基层建设通知

村务会商制度加快农村基层建设通知

各行政村党支部、村委会: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为促进农村四套班子和谐理事、干部群众合力干事良好氛围的形成,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全面推行“村务会商”制度。

一、指导思想,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四强一创”活动各项要求,通过推行“村务会商”制度,进一步深化“村民说事”,规范村级组织运行机制,全面落实农村基层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不断提升基层组织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海岛小城市提供强有力的基层基础保障。

二、“村务会商”的程序和主要内容

“村务会商”,是指以村党支部为核心,村四套班子成员为主体,村民广泛参与的一种村级组织和谐理事新模式。“村务会商”由村党支部书记召集主持,村四套班子成员参与,并可邀请村民代表和村民参加,定期召开村务联席会议或扩大联席会议。每个村应设立固定的“会商日”,一般每月开展1次以上,有条件的村应每周开展1次。

“村务会商”主要包括“说、议、定、示”等四个环节。

一是“说”。村四套班子成员就村务工作、村民反映的各类问题以及对村干部的建议意见等在会上进行交流和汇报。

二是“议”。村四套班子成员就工作执行情况、民情民意、重大事务决策、财务会签以及其他事项等议题,进行充分讨论商量,研究形成决议并记录备案。

三是“定”。村四套班子就商定的各项村务给予落实,对村民要求解决的诉求予以答复和办理,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票据会签,同时对下阶段工作和资金使用计划进行预期安排。

四是“示”。将会商相关事项在村务、党务公开栏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村务会商”的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村务决策。对一般性村级事务决策事项,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村委会主任提出会办意见,由村四套班子集体讨论决策。对涉及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新农村建设项目安排与资金使用、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征地补偿款分配等重大事务,先由村四套班子集体会商,再根据“五议两公开”程序的要求,实施村级重大事务决策。

(二)民情办理。结合“村民说事”,建立快速反应、及时会商的民事村办工作机制,对村民要求办理的民生服务、矛盾调解、村务监督等各类事务,由村四套班子当场进行答复办理,不能当场解决的,立即商议解决方案,落实专人承办,并递交下一个村务会商会进行商议。

(三)财务审签。严格执行《关于印发象山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立健全开支限额审批制度,规范审批手续。对本期资金使用、支出和下期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通报,明确每一笔收支的日期、来源、用途、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等要素,由村四套班子对财务开支发票进行联合审签,方可准予报销,并进行公示。

(四)述职述廉。结合村主要干部述职述廉制度,每半年开展一次。由各村自行组织,村党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监委会主任、村经济合作社社长就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向村四套班子成员、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进行述职述廉,当场接受质询、点评,根据评议结果,提出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三、“村务会商”的推进步骤

根据上级要求部署及我镇实际,要求今年6月底前在各行政村全面推开,达到全覆盖,重点实施已被评为市级以上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先进村,已创建或列入创建计划的县级以上中心村、小康示范村、产业特色村和市级环境整治提升村,近3年内村集体经济年平均经营性收入在10万元以上的经济强村。根据鹤浦实际,确定黄金坦等12个村为“村务会商”重点实施村。

四、工作要求

推广“村务会商”制度,是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四强一创”活动的生动实践和有力抓手,各村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广泛发动,明确责任,稳步实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镇党委、政府建立推行“村务会商”制度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村也要建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组长,研究制定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落实方案。

(二)督促检查,强化落实。镇党委、政府将该项工作纳入对各行政村和镇机关干部联村工作的考核内容,建立工作台账,加强检查督办、考核评价,确保活动顺利推进。

(三)完善制度,注重实效。要把推行“村务会商”制度作为“村民说事”的深化和延伸,制定具体可行的操作办法,指导各村规范程序、完善制度,结合村级重大决策“五议两公开”、村干部“夜办公”、党员联户、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等先进经验做法,创造性地开展“村务会商”工作,力求取得实效。

(四)示范引领,舆论宣传。要及时培育一批先进示范村,通过以点带面、典型带动、示范引领,推动“村务会商”制度全面落实。要充分发挥报刊、网站等各种宣传传媒的作用,及时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做好总结提炼,提升活动成效,充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