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主办单位: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月刊 审稿周期:预计1个月内 全年订价:¥298.00
《中小学校长》由侯慧君担任主编,创刊于1995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主办的一本教育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1、注释:主要用于对文内某一特定内容作必要的解释或说明。须在文内某一特定内容的最末一字右上方用带圆圈的阿拉伯数字标明序号(例①、②表示),全部注释按序次排在文末。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并结合本刊实际情况,凡接到本刊收稿回执后3个月内未接到稿件处理情况通知者,则稿件仍在审阅中。
3、本刊倡导旁征博引,凡是引用他人研究成果时做到应注尽注。须在引文结束处右上角用“①②”的数字标出,并将引文出处列于当页地脚处(应用工具栏中“插入”→“引用”→“脚注”)。
4、图表应有自明性,且先见文,后见图、表。图序、表序按在文中出现先后连续编号;应有具体的图名、表名;图、表中有效数字位数应符合有关要求,注意一致性。
5、本期刊的文献引证方式均采用页下注(脚注),采用小五号宋体,每页单独编号,注释中卷次、出版时间、刊期、页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6、基金项目:所涉及的课题请在文中注明,如“基金项目:××基金资助项目 (注明基金编号)”,并附基金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7、引言一般不超过500字,概述本研究的理论依据、思路、实验基础及国内外现状,并应明确提出论文研究的目的。
8、内容摘要:用精炼的语言提炼出文章的核心观点和创新之处,不能写成研究背景介绍。一般不超过400字,用楷体小4号字。
9、来稿结尾请附作者简介,严格按照以下格式填写,不要分段,在实际写作中也不要加入相关的前缀,如姓名、性别之类。
10、论文题目应当简洁明了,反映论文的主旨。论文题目应便于读者检索、转抄和引用,中文题名不宜超过20个字;外文题名不超过10个实词。不宜采用抒情意味、反问意味的主标题和副标题。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8号
邮编:102617
主编:侯慧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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