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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直接投资范文精选

外商直接投资

外商直接投资范文第1篇

[关键词]外商直接投资;问题;原因;对策

一、外商直接投资存在的问题

1.地区结构失衡。外商直接投资集中于东部地区,新批企业数量、合同外资、实际利用外资在总量中所占比重均超过80%;中部和西部所占的比例很低,合同外资和实际利用外资的比例均不超过9%.这说明外商直接投资过于集中在我国东部沿海和经济发达地区,直接投资的地区结构明显失衡。

2.产业结构失衡。外商直接投资高度集中于第二产业尤其是制造业,投资于其他产业的比重较低。截至2000年底,外商直接投资于第二产业的项目数量、合同外资金额所占的比重分别为73%、60.87%,外商直接投资于第三产业的项目数量、合同外资金额所占的比重分别为24.15%、37.31%,外商直接投资于第一产业的项目数量、合同外资金额所占的比重分别为2.85%、1.82%.这说明,外商投资的产业结构并未得到优化,对国内产业结构的调整没有起到重要作用。

3.存在重复引进现象,且未能有效地消化、吸收。在我国以合资方式引进的外资中,属于硬件技术的成套设备进口占了绝大部分,技术许可和技术咨询服务等软件技术引进的合同数量及金额较少,中方企业对外方存在技术依赖。

4.部分外商投资企业有偷逃避税问题。一些外商投资企业存在避税问题,其最常见的避税方式是转让定价,手法主要有:在企业建立初期,对进口成套设备高定价,可多提折旧尽早收回投资,若是合资企业,又可增加其在合资企业中所占份额,以后可多分利润;企业投入运营后,高价从境外关联企业购买原材料和半成品,再将生产出来的产品以低价销售给境外关联公司,然后由境外关联公司将产品以正常价格销售给无关联企业,获取高额利润。当国外所得税税率低于我国时,上述转让定价的运用使跨国企业整体税负降低。在合资企业中,还存在着逆向避税的现象,即境外税负高于我国时,合资企业仍向境外转移利润,这样做的原因在于外商可独占转移出去的利润,而不用与中方合资者按比例分配。外商投资企业还存在滥用税收优惠的问题,它们通常实施“金蝉脱壳”之计,即在享受完优惠后,将原企业资金撤走,再在异地投资另成立一家外商投资企业,重新享受优惠。有的外商投资企业存在偷税问题。

二、原因分析

1.未能正确认识税收优惠在吸引外资中的作用。有些地方政府高估税收优惠的作用,以为税收优惠越多,吸引外资越多,在中央统一规定的优惠之外乱开口子。这样做的危害是:(1)破坏了税法的严肃性,给外商留下一种投资环境不好的印象。他们认为,地方政府现在越权减税,将来有可能越权增税,吓跑了一部分欲来投资的外商。(2)各地方政府在税收优惠上恶性竞争,造成地区间的不均衡。(3)造成我国税收流失。

2.税收优惠政策有不妥之处。(1)地区优惠明显。在优先发展东部的政策指导下,针对东部地区设计了很多税收优惠。比如在东部沿海地区划出部分区域为经济特区,规定凡在经济特区内投资开办的外商投资企业,不论投资于什么行业,均减按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纳税。(2)产业优惠不明显。我国税法规定,如外商投资于生产性企业,自获利年度起,可享受“免二减三”的待遇,但未对生产性企业再作进一步的区分。即使其投资于一般制造业,仍可享受此项优惠。很显然,有些不该享受优惠的行业也享受了优惠。另一方面,有些行业优惠不足,比如我国对投资于能源、交通的外资企业给予“免五减五”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但由于这些行业所需资金多,投资回收期长,优惠对外商缺乏吸引力。从实际执行效果看,这些行业吸引外资的效果不理想。(3)税收优惠方式太过初级、简单。税收优惠方式有多种,如减免税、投资抵扣、提取投资准备金、加速折旧、亏损结转等,但我国所选用的仅有减免税、亏损结转等形式。

3.税收政策欠透明。当前我国税收执法过程中依据的有法律、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这些资料纳税人都能通过一定的途径得到。但除此以外,还有大量的通知、答复、说明,这些资料仅在税务机关内部运转,纳税人不易得到。故外商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了解具体税法规定,感到很不适应,在执行中无所适从。

4.反避税措施不完善。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中的反避税条款规定,企业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支付价款。对于不按独立企业业务往来收取或交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调整。比如在商品交易价格方面,税务机关可按下列顺序所确定的方法进行调整:(1)按照独立企业之间进行相同或类似业务活动的价格进行调整。(2)按照再销售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者价格所应取得的利润水平进行调整。(3)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进行调整。(4)在不能使用上述方法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调整,例如限定最低限度利润率的方法等。税法中规定“按下列顺序所确定的方法进行调整”,意即进行价格调整时必须依次采用这些方法,而不能任意采用。这给有的企业以可乘之机,其往往采用下面的手法避税:A以转让定价(低于市场价格)的方式将货物销售给关联企业B,B再以较低价格将该货物的一小部分销售给无关联企业C.我国税务机关在调整转让定价时,如果不能采用第一种方法,即没有“独立企业间相同或类似业务活动的价格”可供比照的话,必须按第二种方法进行调整,于是B销售给C的价格成了调整时的依据。由于B销售给C时故意定低价格,这样就使得按其应实现利润水平调整后仍达不到公开市场价格水平。而B仅将一小部分货物销售给C,故关联企业所获利益足以弥补其低价销售给无关联企业C所造成的损失。结果是我国税收流失,利益受损。如果没有“按下列顺序”的规定,税务机关运用第三种方法,即“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进行调整的话,效果可能会更好一些。

三、有效利用外资应采取的对策

1.以西部大开发为契机,实现利用外资的地区均衡。我国已经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并为此颁布了一系列针对西部的优惠措施,包括进一步开放金融、保险、电讯等投资领域,放宽外商设立代表机构和营业分支机构的限制,对投资于该地区的外资给予税收优惠等。这一政策已取得了一些效果。但是2000年与1999年相比,在全国吸收外资总量中,西部地区所占比重有所下降,新设立企业数、合同外资金额、实际使用外资金额所占比重依次降低了0.53、1.87、0.01个百分点。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大优惠力度并认真贯彻落实,使外商在西部的投资真正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2.正确认识税收优惠对吸引外资的作用。经合组织于2001年初以调查问卷的形式对在华外资企业进行调查,当问及“在中国投资的主要优势”时,结果如下:(1)回答“低生产成本”的,占答卷企业总数的50%.(2)回答“中国的市场大及潜在市场”的,占38.75%.(3)回答“良好的中外合作关系,同样的文化背景”的,占17.5%.(4)回答“鼓励外商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占16.25%.(5)回答“中国有优秀的管理和技术力量”的,占11.25%.(6)回答“当地政府的支持”的,占10%.(7)回答“稳定的经济环境”的,占2.5%.可见,外商选择我国投资最看中的是我国成本低、市场大的优势,税收优惠仅是诸多影响因素中的一个,排在第4位。故此,我们对税收优惠的作用要有清醒的认识,在执行中各地要严格按中央政府的规定执行,不可擅自出台税收优惠政策。

3.重新设计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1)借鉴APEC的做法,突出行业优惠。APEC国家大多数实行有选择的税收优惠,选择的条件有所不同。如印尼实行的是区别不同行业给予减免税,规定在国家指定的行业投资新建的外资企业可免税10年,如这些企业建在特定的地区还可以增加2年免税。新加坡规定,对外资企业符合政府经济发展需要的,其固定资本支出经批准可给子50%的投资抵扣。今后我国需大力发展的行业有农业、水利、能源、交通、通讯等。在税制设计时,应在WTO规则允许的范围内,给予这些行业以更多的税收优惠;而对于一般制造业,与国内企业一视同仁即可。(2)采取灵活多样的税收优惠形式。我国的税收优惠方式属直接优惠。但当国外税率高于我国或国外不予饶让抵免时,税收优惠被外国政府得到,外资企业并未得到,达不到吸引外资的目的。今后可考虑增加间接优惠,以更好地实现预期目标。

4.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行为,严惩偷税。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我国发生了多起较为严重的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案,涉税金额数十亿元,严重影响了国内市场经济秩序,影响了外商投资的积极性。今后要继续严厉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行为,为外资企业的生产经营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秩序。在日常税收工作中,应加强税收征管,建立联席制,对发现的内外资企业的偷税行为严格依照税法处理,使之能够公平竞争。

5.积极进行反避税工作,防止税收流失。(1)在调整转让定价时取消“按下列顺序”进行调整的规定,使税务机关能根据具体情况运用合适的方法进行调整。(2)对关联企业间商誉、商标的定价作出具体规定,反避税过程中可考虑要求关联企业提供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证报告。(3)提高征管水平,运用网络技术,掌握动态价格信息,并实现与其他国家的税收情报交换。

6.做到税法公开透明。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特征,对征纳双方均有约束力。这就要求税法公开透明,使纳税人充分知晓。应将外商投资企业适用的税收法规汇编成册,发放到企业,便于外资企业遵照执行。

参考文献:

[1]黄晓霞,王欢。我国税收优惠政策对吸引外资的影响分析[J].国际贸易问题,2003,(5)

外商直接投资范文第2篇

[关键词]外商直接投资;对外投资;溢出效应

一、产品循环发展理论回顾

该理论是美国跨国企业问题专家弗农首先提出的。弗农认为,工业先行国的产业结构演变模式要与国际市场的发展变化紧密结合,并通过参与国际分工来实现本国产业结构升级,从而实现产业结构的国际一体化。这种产品循环的顺序是“新产品开发——国内市场形成——出口——资本和技术出口——进口——更新的产品开发”(如图-1所示)。产品经过这一顺序不断循环,带动了工业结构由劳动、资源密集型向资金进而向技术密集型演进,实现产业结构的升级。这一过程可以通过四个阶段来加快本国的工业化进程。第一阶段:研究开发新产品,逐渐占领国内市场;第二阶段:国内市场饱和后,要开拓国际市场,增加该产品的出口;第三阶段:产品占领了国外市场后,输出资本和该产品生产技术,促进资本和技术与当地的廉价劳动力和其他资源相结合,就地组织生产和销售;第四阶段:国外生产能力形成后,又会使这种产品以更低的价格返销国内市场,迫使开发了新产品的先行国削减或放弃该产品的生产,从而促进新产品的开发。

产品循环发展模式和产品的生命周期理论密切相关。假设当产品的生产处于生命周期中的成长阶段,这时先行国A将该产品的生产技术向世界范围普及,逐渐失去了生产和销售这种产品的优势地位,加之先行国B对这种产品的仿制和研究,先行国A的成本优势也逐渐消失,这时其在该产品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为了保住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地位,这些国家只能靠较低的劳动力成本和地区资源优势加以维持,为此,只有将投资转向具有这种优势的国家,于是就出现了国外投资,即利用经济欠发达的国家或地区廉价的劳动力和其他资源就地组织生产和销售。由于在经济欠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生产具有成本优势,因此就出现了先行国A反而从经济欠发达的国家或地区进口该产品的现象。经济欠发达的国家或地区可以回避风险大、花费多的技术开发过程,充分利用先行国的资金和技术,并与本国廉价劳动力资源和其他优势资源相结合,以成本优势返销到工业先行国的市场,这样可以大大缩短经济欠发达国家的工业化进程。

在第一阶段,研究开发新产品,占领国内市场,此时常会涉及很多的进口原料或者零部件,以及与国外企业合资合作甚至是独资生产该产品,该阶段其实也就是引进外资的阶段。第二阶段往往还只是单纯的产品出口阶段。到了第三阶段即结合当地相对优势,就地组织生产和销售,该阶段就涉及到了对外投资。第四阶段,进口旧产品开发新产品,实际上是引资和对外投资的组合。

二、我国目前外商直接投资及对外投资情况分析

(一)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从我国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情况可以看出,从1985年改革开放初期的16.58亿美元的外商直接投资到最高峰时期2004年606亿美元的投资额,中国的引资取得了飞速发展,较之1985年,增长了近36倍。虽然中国的FDI在这期间有所波动,但总体呈上升趋势。《中国财经报》预测“在未来的五年中,发展中国家平均每年吸引的外商直接投资将达2500亿美元,中国将占其中的30%”。但是,根据中国地理位置的不同,各省区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金额比重有较大的差异。东部地区利用沿海的有利条件以及5个经济特区的兴建、14个沿海城市的开放、3个经济开放区的建立,具备了良好的投资环境。近年来投资的重点都集中在东部地区,中国东部与西部之间的差距仍然非常大。

英国经济学家邓宁曾用经验分析的方法研究了直接投资流量与人均GNP之间的关系,发现一般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人均GNP低于400美元,此时吸收外资很少,几乎完全没有对外直接投资;第二个阶段是人均GNP位于400~1500美元,引进外资增长,而且开始有对外直接投资的流出,但投资净流出为负数;第三个阶段是人均GNP位于2000~4750美元,净投资流出仍然为负数,但对外直接投资增长快于外国直接投资的流入;第四个阶段是人均GNP在4750美元以上,其净投资流出已转为正数,成为主要的国际资本输出国。2002年我国人均GNP超过1000美元。目前我国人均GNP在1300美元左右。但是东部和西部地区的人均收入还存在很大的差距。根据这个一般性规律,若按照购买力平价折算,中国东部地区人均GNP至少应当划入邓宁所划分的第三个阶段;而内地地区则可以划入第二阶段。即使按照现行汇率折算,目前全国人均情况也已经可以列入邓宁所划分的第二个阶段。因此,从发展前景来看,中国在经过长期大幅度引进外国直接投资的鼎盛期之后,将逐步迎来对外直接投资的高潮。(二)我国对外投资情况

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下属的“全球投资前景评估机构”认为,中国的对外直接投资基本上集中在发展中国家,这些国家对中国继续扩大投资充满信心。未来的中国很有可能在全球资本流动格局中扮演双重角色:既是FDI的吸收大国,也是FDI的输出大国。随着我国2000年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和2001年加入WTO,国内许多企业开始到国外投资,寻求新的发展机遇。中石油、中石化、华源、海尔、TCL、长虹、康佳等一批骨干企业积极进行海外投资,并取得良好的成效。除了国有企业,像华为、万像、正泰、远大空调等民营企业也开始进行境外加工贸易,积极拓展海外市场。从20022005年我国实际利用外资与对外投资情况(如图一2所示)中可以看出,虽然我国的对外投资从2002年的27.5亿美元上升到2005年的69.2亿美元,涨幅151.64%,但是相对于金额庞大的实际利用外资额,我国的对外直接投资的比例还相当小。例如,2003年对外投资的比例仅占外商直接投资的5.42%,2004年也仅占5.97%。

境内投资主体(在境内的,向国外投资的主体)中,央企占4.2%,地方企业占95.8%,其中浙江、广东、山东、福建、江苏和上海市的境内主体数量占整个境内投资总数的60%。浙江省的境内投资主体数量居首位,共682家,占境内主体总数的23%。70%的私营企业投资主体来自浙江、福建两省,民营企业已经成为中国境外直接投资的新增主力军。与上年相比,国有企业占整个投资主体的比重由上年的43%降至35%。由此可见,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绝大多数出自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并且国有企业仍然是对外直接投资的主力军。另外,在产业结构上,过分偏向初级产品产业的投资,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仍然偏小。

三、结论

外商直接投资范文第3篇

作为国际资本流动的主要方式,FDI对东道国经济的影响作用已日益为国内外研究者所关注。早期研究FDI对东道国经济,尤其是对发展中国家经济的作用传导机制主要以发展经济学为理论基础,强调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对东道国经济的资本积累作用,如Rostow首先提出发展中国家通过利用外资可以改善在经济“起飞”阶段所面临的资本短缺约束;依据新古典增长理论的哈罗德—多马模型,Chenery&Strout进一步提出了“双缺口”模型。然而,双缺口模型一个无法解释的事实是,对于像中国这种储蓄缺口并不明显的发展中国家而言,该如何解释流入这些国家的FDI仍然不断增加的现象呢?而且FDI的资本积累效应也难以解释近年来发达国家之间双向直接投资增多的事实。

在技术进步内生化的新增长理论的影响下,越来越多的研究工作开始集中于探讨被传统的双缺口模型所忽视的FDI技术外溢效应(TechnologySpillover)。许多研究发现流入发达国家的FDI对东道国企业存在着技术外溢效应,如Nadiri(1991)、Globerman(1994)、Imbriani&Reganati(1997)等。然而,FDI在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外溢效应假设检验结果则要复杂得多。Blomstrom&Persson(1983)、Blomstrom(1986)、Blomstrom&Wolff(1989)、Kokko(1994)、Kokko&Zejan(1994)、Sjoholm(1999)等人分别发现FDI技术外溢效应假设在乌拉圭、印度尼西亚、墨西哥等国成立。但是Blomstrom(1989)、Haddad&Harrison(1993)、Aitken&Harrison(1993)、Goldar(1994)、Haksar(1995)、Kokko(1996)对委内瑞拉、墨西哥、印度等发展中国家的检验结果却不支持FDI技术外溢假设,或者发现FDI的技术外溢效应只在一定条件下成立。采用的理论模型、计量经济分析方法、数据选取的差异必然会影响最后的实证结果。例如,同样是研究印度外商企业的技术外溢效应,Goldar(1994)采用计量分析方法,Basant&Fikkert(1993)、Haksar(1995)、Kathak(1989)则选用生产函数方法,得到的结果也各有差异:Basant&Fikkert(1993)发现FDI的确促进了本国技术进步;Kathak发现FDI的技术外溢效应只存在于科技含量高的行业;考虑到FDI对东道国技术外溢的时滞期,Goldar研究则表明FDI的技术外溢只在较长时期内存在;Haksar(1995)则表明FDI的技术外溢作用远远不及本国研发。

然而,除了研究方法的差异以外,对FDI技术外溢效应检验出现不一致结果的深层次原因在于以上研究仅仅从外资企业的角度来考虑FDI对东道国国内技术进步的作用机理,实际上,东道国国内企业到底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吸收FDI的技术外溢反过来也必然影响到FDI的技术外溢效果,即东道国的吸收能力。对发达国家的实证检验发现存在着普遍的技术外溢效应,然而对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外溢效应假设检验却难以得到一般性的结论,因此一个可能的解释就是各国吸收能力的差异导致了不同的技术外溢效果。

Borenszteinetal(1998)首次运用人力资本作为吸收能力的指标将东道国的吸收能力具体量化,Borenszteinetal的研究结果表明FDI正是与东道国的人力资本存量结合起来对经济增长起着显著的推动作用,而且这一作用要远远大于单纯的资本积累作用。同时,FDI的技术外溢作用存在“临界水平”,即只有当东道国人力资本存量足够丰裕时,东道国经济才能吸收FDI的技术外溢。Borenszteinetal的研究工作揭示了这一核心思想:单纯的FDI流入并不直接导致技术外溢效应,FDI是否能促进东道国经济的技术进步,从而最终推动经济增长还取决于东道国的吸收能力如何。沿着Borenszteinetal开创的研究思路,一些学者从其它角度来解释东道国经济对FDI的“吸收能力”。Olfsdotter(1998)认为不仅东道国的人力资本存量决定了吸收能力的大小,而且像经济开放度、政府政策(Henleyetal1999)、人口增长率、基础设施状况(Stern1991)乃至行政效率、知识产权保护度(Tortensson1994;Mauro1995)这类因素同样起着重要作用,从而大大拓宽了吸收能力所涵盖的概念范围。Alfaroetal(2000)则认为东道国的金融市场效率是影响其吸收能力的关键因素,由于东道国内具有企业家精神的创业者必须要为利用外资企业的先进技术支付一大笔初始的固定成本(包括学习费用、谈判成本、购买关键技术以及设备的费用等),因此东道国内金融市场的运作效率将决定创业者是否能在有效时期内获得贷款以支付这笔固定成本。Markusen&Vanables(1998)用具有技术优势的外资企业与东道国内部门的链接效应(LinkageEffect)来考察东道国的吸收能力,如FDI带来的国内企业的规模经济、互补性技术的发展等等。Goldsmith&Sporleder(1999)则在Markusenetal研究基础上进一步从“前向链接(ForwardLinkages)”和“后向链接(BackwardLinkages)”来考察FDI对国内经济部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Kinoshita(2000)将研发的作用分为两部分:一是研发的创新作用;二是研发的学习效应,即东道国国内研发的增加将提高国内企业对FDI技术的吸收效果。Kinoshita对捷克制造业的研究表明国内研发的学习、增进吸收能力的作用要远远大于其创新作用,但对于合资企业而言当地企业并没有从其国外合作伙伴处获益。

迄今为止国内在该领域的相关研究为数不多。汤文仙、韩福荣(2000)提出了“技术缺口”这一概念,指出传统的双缺口模型并不适宜中国外资引进的实证研究,但其构造的“三缺口模型”对于如何测标、度量“技术缺口”这一核心的问题却缺乏应有的解释。秦晓钟(1998)对中国FDI的技术外溢效应进行了9种行业的横截面回归分析;张诚等(2001)定性探讨了FDI的技术溢出效应及其制约因素;借鉴Feder(1982)的模型,何洁把生产部门分为国内生产部门与外商企业部门,用生产函数方法测算了我国工业部门外商直接投资的外溢效应。本文以Borenszteinetal(1998)的模型为基础,首次测算并比较了我国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吸收能力。

二、基于人力资本的FDI吸收能力测算

Borenszteinetal(1998)提出了一个衡量FDI技术外溢效应的模型。在新增长理论中,技术进步往往被视为“资本深化”(CapitalDeepening)的结果,而后者又是以资本品种类数的增加为表示形式的(Romer1990,Grossman&Helpman1991,Barro&Sala-i-Martin1995)。Borenszteinetal考察的重点是资本品,尤其是人力资本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有如下的消费品生产函数:

Y[,t]=AH[α,t]K[1-α,t](1)

其中H代表人力资本,K代表物质资本,从上式可以看出资本积累实质上是资本品种类的扩张。其次,Borenszteinetal假定国内企业吸收FDI的技术外溢效应必须支付吸收成本F。F取决于下面两个因素:①东道国外资企业数n[*]与其企业总数N之比n[*]/N,②东道国企业总数N与投资国内生产资本品的企业数N[*]之比N/N[*]。这两个比值近似代表了初始的技术缺口,而技术缺口又决定了吸收成本F。因此,我们有:

F=F(n[*]/N,N/N[*])(2)

且,即n/N[*]比值小,说明目前到该国投资的外资企业少,国内由于缺乏向技术先进的外资企业学习机会而导致初始的技术缺口很大,因此国内企业也越有可能利用外资的技术外溢效应。

假定国内市场对于内、外资企业都是自由进入的,引入拉姆齐模型的跨时消费效用决策方程式,由跨时消费效用最大化Borenszteinetal构建了如下增长方程式:

附图

其中g是经济实际增长率,初始的技术缺口由n/N、N/N[*]这两个比值来度量。此外,A、H分别代表东道国的技术产出率及人力资本存量,σ、ρ是与跨时消费决策有关的两个指数。

以Borenszteinetal的理论模型为基础,我们发现,如果用FDI来表示上式的n[*]/N[*],FDI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实质上体现在两方面:首先,FDI度量了新的资本品被引入的数量,即资本积累效应;其次,从上式我们不难看出,FDI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是与东道国的人力资本存量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东道国内人力资本存量越丰富(H值越大),FDI对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就越显著,即FDI的技术外溢效应越明显。

为了比较流入中国FDI的资本积累效应与技术外溢效应,我们建立了如下的回归方程式:

g=C[,0]+c[,1]FDI+C[,2]FDI×H+C[,3]Y[,0]+C[,4]A(4)

其中Y[,0]代表初始人均产值,A代表影响经济增长的其它变量。利用中国经济1980年~1999年共20年的统计数据,我们对FDI的资本积累效应与技术外溢效应进行实际测算比较。为了消除初始水平对计算结果的影响,在计算过程中我们均以1980年的数据值作为基期对以后年份的统计值进行了处理。

回归结果如表1。

表1回归结果

附图

注:统计数据由各年《统计年鉴》整理而得。括号内数值均为回归系数的t值,[*]代表为5%的显著性水平,[**]代表1%的显著性水平。SP、CP、EE分别表示用中学生入学率、大学生入学率和政府教育投入来代表人力资本。

方程1表明单独考虑FDI的资本积累效应时,回归系数为正,但这一作用并不显著(0.0319),而且回归方程的R[2]与值也偏小,同时较小的DW值也说明回归有明显的正向序列相关现象。方程2、3、4分别运用中学生入学率(SP)、大学生入学率(CP)及政府财政的教育投入(EE)来代表人力资本存量进行回归,对比回归方程式1与2、3、4,我们发现尽管三个回归方程的人力资本的指标各不相同,但其回归结果却共同表明了以下三点结论:

1.FDI的技术外溢效应对经济增长具有较为显著的正向推动作用。检验结果表明FDI的确更多的是与人力资本相结合而作用于经济增长,即流入我国的FDI对国民经济的推动作用较少地反映在资本积累效益(FDI)上,而是更多地体现在技术外溢效应(FDI×H)方面。

2.当把FDI的技术外溢效应和资本积累效应综合考虑时,我们发现后者的系数变为负数,但这一系数绝对值不大。这说明在我国目前储蓄总额居高不下的情况下,如果再引入外资的目的仅仅只是为了利用外部资金的话,反而会因为导致负的资本积累效应而阻碍投资总量的增加,即FDI的引入对国内投资存在着“挤出效应”(Crowd-outEffect)。

3.在选取人力资本存量的指标时,中学生入学率(CP)要优于大学生入学率(SP)。这一点可从回归方程式5看出:

Y=2.53-0.425FDI+0.417FDI×SP

-0.004FDI×CP(5)

回归结果表明FDI与人力资本相结合更多的是意味着与具有初、高中教育水平的劳动者结合在一起,而FDI与具有大学程度教育水平的劳动者共同作用与前者相比几乎可以忽略,从统计意义上讲近似于零的t统计值(-0.252)也表明这一项在回归方程式里几乎不起作用。这一回归结果反映了我国利用外资的现状,即流入我国的FDI投资分布的一个显著特点是以加工贸易业为主。加工贸易业多属劳动密集型行业,对劳动者教育程度要求不高,因此具有中学教育程度的劳动者反而比具有大学教育程度者能够较好地与FDI结合在一起,其中一个原因就在于前者有着后者所不具备的相对“廉价劳动力”优势。

三、FDI吸收能力的进一步研究

前述文献Olfsdotter等人的研究结果所表明,除人力资本之外,其它如政府引资政策、经济开放度、政府研发支出、基础设施建设等因素也影响了吸收能力的大小。本文以下部分进一步研究其他因素对吸收能力的影响。

1992年以后,我国对FDI的限制放宽,并且制订了一系列方针、政策来吸引外来投资,投资环境也比较稳定。同时,我国明确了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大方针,使得国际上的跨国公司对我国的信心大增,从而引起外商投资量的急剧上升。我们在回归方程式中加入虚拟变量来反映政府引资政策变化对吸收能力的影响:

附图

其中对外开放度(Open)是用出口依存度,即出口贸易额与GDP之比来衡量的;RD代表政府用于支持研发的财政支出;基础设施建设用电信业务量(Tele)代替。

上述回归结果进一步支持前述结论,即FDI的技术外溢效应要远比资本积累效应重要。但与前述回归不同的是,人力资本存量以外的其他变量也影响着我国FDI的吸收能力。

1.政府引资政策对吸收能力的影响

回归结果中Dummy一项回归系数为正,且数值高达40.55,虽然由于不同回归系数相互之间并不存在可比性,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FDI对中国经济增长的影响作用是与Dummy变量所代表的政府政策作用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改革开放以来政府引资政策的变化对外资流入量有着深刻的影响。大致来讲我国引资过程可分为4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1979年~1983年的引资初始阶段,1979年7月,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同时批准设立了深圳等四个经济特区;第二个阶段是1984年至1991年,1986年10月《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标志着中国的引资步伐向前迈了一大步。第三阶段是1992年~1995年,邓小平南巡谈话给中国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中国对外开放进入了一个由沿海向内地再向全国扩展的新时期;1995年至今为第四阶段,政府政策由地区优惠向产业优惠过渡,如1995年6月,国务院颁布了《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以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虽然在我们回归方程式中Dummy变量的取值只反映了1992年这一引资变化的转折点,但从中可以看出政府政策不仅是影响FDI本身波动变化的关键因素,而且也深刻地影响了FDI对我国经济增长的作用效果。同时,正如我国引资政策本身由引资总量向地区、产业差异这一变动趋势所表明的,政府政策在不同经济区域、不同产业、行业的倾斜将进一步影响到外资对我国经济增长的深层作用。

附图

图1中国引资情况图

2.经济开放度与外资吸收能力的关系

在衡量我国的经济开放度时,我们选用出口依存度作为代替指标,原因在于验证流入我国的FDI与贸易之间究竟存在着替代效应(Substitute)还是互补效应(Complement)。按照以芒德尔的“完全替代”模型为代表的传统对外直接投资理论认为国际直接投资实际是在有贸易壁垒的情况下对初始的贸易关系的替代。然而,以小岛清为首的学者们认为,FDI同样可以在投资国与东道国之间创造新的贸易,使贸易在更大规模上进行。小岛清的投资与贸易互补效应学说的关键在于把直接投资看作是资本技术、经营管理知识的综合体由投资国向东道国的同一产业部门的特定转移,因此FDI所带来的先进的生产函数将通过员工、经营管理者的培训、以及诱发当地企业参与竞争等形式固定下来,这也是小岛清提出的FDI“生产函数改变后的比较优势”概念。在我国的外资企业大多是出口导向型的,尤其是近十年来(1989年至今)外商投资企业日益活跃的贸易活动成为我国对外贸易的主要增长点。这说明我国的FDI与贸易可能存在着如小岛清所说的互补关系。

表2我国外资企业出口情况表(单位:亿美元)

年份全国总出口额外资企业出口额占全国总出

口额比重(%)

1980年164.80.0080.05

1985年273.53.0001.08

1990年620.978.10012.58

1995年1487.8468.80031.51

1998年1838.1809.62044.10

1999年1949.3886.28045.50

资料来源:根据各年《中国统计年鉴》整理所得。

回归结果中FDI×Open一项回归系数为正,支持了前面我们关于流入我国的FDI具有顺贸易性质的设想,这与Wang(1990)以及Batiz(1991)等人关于对外开放的规模与FDI的技术外溢效应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的结论相一致。进一步分析我国出口贸易结构与外资企业投资产业分布可见:一方面,20世纪80年代末期我国基本完成了出口商品结构由初级产品向工业制成品为主的转变,进入90年代以来,工业制成品所占比重稳步攀升,到1997年已达70%以上。另一方面,我国出口贸易结构的飞速转变及优化时期,也正是FDI迅猛增长的时期。从全国外商投资企业的产业分布表可看出,截至1997年底,我国共引进FDI协议金额5203.93亿美元,其中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升幅不大,而投向第二产业即加工制造业的FDI占了61.6%。流入我国的FDI这种顺贸易现象进一步验证了FDI的技术外溢效应大于资本积累效应。FDI不仅仅是绕开贸易壁垒的结果,而且还正因为FDI通过技术转移、扩散等途径提高了东道国的生产能力,带来了小岛清所说的“生产函数改变后的比较优势”。

表3全国外商直接投资产业分布表(截止1997年底)

项目个数比重合同外资金比重

(个)(%)额(亿美元)(%)

第一产业78962.5981.511.57

第二产业23152875.963205.7061.60

第三产业6539721.451916.7136.83

总计304821100.005203.93100.0

资料来源:《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会讯》1998年。

3.政府研发支出对吸收能力的双重效应

Jammes(1999)指出,东道国自身的技术水平对于FDI的技术外溢效果也有重要影响,随着东道国自身技术水平的提高,一方面对外资带来的先进技术的吸收、消化能力增强,但另一方面根据经济增长的收敛效应,本国技术水平的提高意味着本国技术水平和外国技术水平之间差距的缩小,从而本国利用FDI的技术外溢效应来推动经济增长的可能性变小。因此,本国技术进步对FDI吸收能力的影响是双重的。本文采用政府研发支出来衡量本国技术进步的投入。政府研发支出会因为提高本国企业的技术研发能力而有利于国内企业更快地吸收外资的技术外溢,即减少国内企业吸收技术扩散的成本。但随着国内企业自主研发能力的加强,缩小了国内企业与外资企业之间的技术缺口,反而会弱化FDI的技术外溢效应。从回归结果来看,政府研发支出系数为负值(-0.0176),说明政府研发支出对FDI吸收能力的综合影响为负,但较小的系数绝对值表明政府研发的最终作用很小。

4.基础设施对吸收能力的影响

基础设施建设变量是影响吸收能力的另一项重要因素。完善的基础设施不仅是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一个重要因素,而且为本国对FDI技术外溢的吸收提供了必要的条件。虽然回归结果表明FDI与电信业务量乘积项的回归系数并不显著(0.000846),但这一正系数说明基础设施状况的改善的确增强了我国对FDI的吸收能力。

5.吸收能力的综合分析

由(6)式求导可得到:

附图

由式(7)可以发现,影响对FDI的吸收能力的关键因素是人力资本一项。虽然出口依存度、基础设施状况等因素的确如我们所预料的能够增强FDI的吸收能力,但这些因素对吸收能力的影响并不像人力资本一样直接作用于技术传播、扩散方面,因此其影响作用也不如人力资本那么显著。但同时,也必须注意到由于当前我国人力资本的积累仍处于初始阶段,虽然目前较低的人力资本存量能够与以劳动力密集型的外商直接投资较好地相结合共同促进经济增长,但从长远来看较低的人力资本又束缚了我国进一步提升外商直接投资的产业结构调整。

四、结语

在开放经济条件下经济增长速度将最终取决于本国内部资源和外部因素的共同作用,尤其是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各国经济依赖度日益加强的背景下外部因素对经济增长的推动力越发重要,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贸易量的扩大、外资的涌入给中国经济带来的巨大作用已被数十年的改革开放历程所证明。但是,外部因素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机制、如何充分利用外部条件来发展本国经济又比封闭经济条件下的经济增长要远为复杂。一方面,外资毕竟是外国投资者的目的性产物,不可避免地受到外商投资者本身市场规划及其全球经营策略的制约,因此在投资者的投资目标、动机与东道国的引资需求之间必然有巨大的差距和分歧;另一方面,本国到底在多大程度上能够消化、吸收外部资源决定了该国在开放经济条件下的经济增长速度。而且后一点在解释为什么一些国家实行相同的开放政策却导致不同的经济增长速度方面至关重要。因此,本文研究对我国引资政策的制订有以下两点启示:

(1)通过引导外商企业投资产业投向来促进本国技术进步。一国技术进步一般有三种模式:美国和英国是第一类模式的代表,依靠自身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能力来推动技术进步;日本和韩国是第二类模式的代表,侧重于对国外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二次创新;中国和东盟国家基本属于第三种模式,其技术进步主要不是依赖本国创新活动,也不完全是对引进技术的改进和模仿,而是通过吸引大规模的外商直接投资来吸收外资所带来的前沿技术。从长期来看一国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必须以本国技术自主研发能力为基础,但现阶段如何充分利用外商企业的技术外溢效应来提高本国技术水平是今后引资政策的调整重点。

(2)本文研究表明我国国内所具有的人力资源丰裕程度决定了对外资技术外溢效应的吸收程度,从而最终决定了外资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由于目前我国人力资本存量仍然处于相对较低的初始水平,虽然现阶段较低水平的人力资本能够较好地吸收以劳动力密集型为主的外商直接投资技术外溢,但今后我国外商直接投资产业结构的提升必然要求较高的人力资本增长速度。因此,加强教育投资,注重人力资本的积累是增强我国对外商直接投资吸收能力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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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直接投资范文第4篇

中国已成为世界上吸引外商投资额最大的国家,但是外商在华直接投资的地区性发展很不平衡。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特别是以上海为中心的长江三角洲、以东莞为中心的珠江三角洲和以京津唐地区为中心的环渤海经济圈。占有关数据显示:目前外商对华直接投资中有87.84%分布在东部地区,9.09%分布在中部地区,而西部地区只有3.08%。究竟是什么因素导致对华投资的如此不均衡,跨国公司进行投资区位选择时考虑的因素又有哪些呢?中外学者做了大量的研究。

二、文献回顾

英国学者邓宁在海默的垄断上风理论,巴克利和卡森的内部化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国际生产折衷理论,对跨国公司及对外直接投资现象做了全新的解释。他指出:一个企业进行直接投资是有三个因素决定的,即所有权上风,内部化上风和区位上风。邓宁把区位上风看作国际投资区位选择的关键因素,并把区位因素回纳为市场因素、贸易壁垒、本钱因素和投资环境,随后又补充了语言、习惯等非经济因素。

根据邓宁的理论,伍德沃和罗尔夫对影响出口导向制造业国际分配的主要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根据他们的分析,跟投资选址呈正相关关系的因素有:GDP、汇率贬值、免税期限、自由贸易曲的规模、政治稳定因素、制造业的积聚度、土地面积等;而与选址呈负相关关系的因素有:工资、通货膨胀率、运输用度、工会组织等。

朴商天(2004)以中国市场为研究对象,对外商在华直接投资的地区性差异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得出:对外开放度、集聚化程度、鼓励政策与直接投资之间存在着明显的正相关关系,而工资水平、研发人力则对直接投资起着反作用。基础设施对选址呈正相关关系,但对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活动的影响正在减少。

这些理论都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FDI区位选择的动因,前两个是以多个国家为研究对象的,对我国具有一定的鉴戒性,但不可能完全符合中国的现实情况。朴商天固然以中国为研究对象,但他只扼要的讲述了影响地区性差异的因素,对某些区域存在着哪些具体的题目方面并没有解释。本文根据这些学者提出的因素,结合中国东、中、西部的具体情况,解释对外直接投资在我国分布不均衡的原因和由之得出的一些启示。

三、影响外商对华直接投资区位选择的因素

1政策因素

张立(2002)对FDI在我国省际分布的决定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他引进了各省执行FDI优惠政策的时间,结果显示,各省执行优惠政策的时间先后对FDI的流进有着明显的影响。我国的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作为政策开放较早的地区,利用自己东南沿海的区位上风、政策上风和劳动力本钱上风,通过建立开发区和产业园区,最先成为对外直接投资在我国的集中区。1992年中国开放内陆城市并实行也沿海地区相同的鼓励政策,推动了中国中西部地区的对外开放,近几年外商对中西部的投资有所增长,特别是长江中上游地区,如安徽、江西、湖北、云南、贵州等省份。差距不可能在短期内消除,但中西部地区已经开始了引进外资的征程。

2劳动力本钱及工资水平因素

劳动力本钱是影响外商直接投资区位决策的本钱因素中最为主要的本钱。Austin(1990)夸大发展中国家吸引外资的主要原因在于低工资水平,工资高低与外商投资呈负相关关系。朴商天(2004)通过实证分析,验证了这一关系的正确性。作为人口大国,中国具有丰富而廉价的劳动力资源,这种本钱竞争上风对跨国公司具有强大的吸引力。劳动力导向战略是跨国公司对华直接投资重要的区位选择战略。除了本钱因素,劳动力素质也直接影响到劳动生产率的高低。特别是在一个东道国内部,低劳动力本钱经常意味着低的劳动生产率,只有那些低本钱并且具有较高劳动生产率的区位,才能比低本钱、低劳动生产率的区位更具有吸引力,这就是外资没有由于劳动力本钱低而大量流向中西部地区的原因。

但是过高的工资水平也会抑制外资的流进。以长江三角洲职工均匀工资衡量的劳动力本钱显示,上海、宁波、杭州、南京和苏州等地的工资水平,远高于长江以北地区城市。工资本钱对FDI分布的影响就是,未来的长三角地区外资可能会更倾向于投资到工资水平较低的周边地区,甚至转移到区外。工资本钱的上升对长三角的外资流进是一个不利因素。

3土地本钱因素

珠三角地区开发较早,当外资聚集到一定程度后,可利用的土地越来越少,而本钱不断攀升,对FDI起到了明显的抑制作用。按2002年单位土地面积的GDP衡量,深圳、汕头、广州、海口和福州等珠三角城市的土地本钱在全国排在前列。自90年代以来,珠江三角洲在引进外资中所占的比重有所下降,而长江三角洲和环渤海地区的比重在持续上升。

4.基础设施质量

基础设施(公路、铁路、港口和信息通讯等)和基础产业的发展状况决定着社会生产的规模和效益,特别是具备一定投资规模的大型企业,假如生存在一个基础设施薄弱的经济环境中,将会导致投资收益递减。在我国,各地区的投资硬环境差异非常大,例如东部沿海的广东省和江苏省经过十几年的努力,目前的基础设施建设已经相当完善。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1年,东部地区的交通线路综合密度为1597公里/平方公里,同期中部地区为680公里/平方公里,而西部仅为29公里/平方公里,与东中部地区相差甚远,成为外资进进的“瓶颈”。

5集聚效应区域产业基础是吸引对外直接投资的重要因素。一方面,全球80%的FDI集中在发达产业化国家(hakrabarti,2003),外国资本在这些国家的投进也更加集中;另一方面,对外直接投资的分布呈现出比较明显的集聚效应(Figueiredoetal,2000),区域产业基础越强,外资企业越多,外商就越轻易在该地区投资。Headetal(1996)对我国931家外资企业进行了研究,发现有“吸引力”的城市——那些具有良好产业基础的城市——获得了更多的投资,而集聚效应则放大了政策的直接影响。

对于集聚现象,Krugman(1991)的研究提供了一个基本的研究视角。他结合城市经济学和区域科学,以为:聚集效应的关键是规模经济,特别是外部规模经济;聚集能导致生产某一种产品的均匀本钱下降,进而产生递增的规模效应。聚集效应体现出一种路径依靠,进而影响后续FDI的聚集(吴丰,2001)。外商直接投资的聚集效应体现在增量FDI的区位选择受到特定区位的FDI存量的影响,即当某一地区的外商资本控制的厂商越多,新的外商就更倾向于投资该区域国家或区域(许罗丹、谭卫红,2003)。许罗丹、谭卫红(2003)、王剑、徐康宁(2004)、吴丰(2001,2002)对FDI在中国表现出的聚集效应进行了研究阐述,均以为外商投资的聚集效应明显。为了在运输本钱最小化的条件下实现规模经济,制造企业倾向于在有巨大需求的市场或潜伏市场区域选址,而需求本身的定位取决于制造业的分布。区域产业基础与对外直接投资的进进具有双向促进关系。资本的进进增强了该地区的产业能力,同时也强化了外资的集聚机制。以苏州为例,该地区的IT制造业目前已具备了相当完整的产业链,在开发区四周25公里内可以达到98%的产业配套率。这种配套体系在吸引跨国公司进进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苏州由此成为全球IT制造业最重要的集聚区之一。台湾十大笔记本电脑公司有九家在苏州投资,包括明基、华硕、华宇、台达在内的台湾20家最大的电子信息企业,有16家人驻苏州,随后相关配套企业相继进驻,产品包括线路板、电脑配件、主机板、扫描仪、鼠标器、及电池和笔记本电脑等等,共有1500余家IT企业,形成较为齐全的IT产业配套体系,这种产业链投资方式既使企业具备了较强的竞争上风,又增加了苏州招商引资的吸引力。

行业的地区集中可以提供一个足够大的市场使得各种各样的专业化供给商得以生存。在我国,另一个具有说服力的是广东东莞,这里集中了大量的来自海外特别是台湾地区的计算机和电子设备制造商,是公认的全国电子产品配套能力最强的地区,在此设厂,有助于厂商增强其竞争力和建立竞争上风。有了特定产业的聚集,就能吸引相关的FDI进进,而我国西部就非常缺乏这种聚集,是吸引FDI的薄弱环节。

6“核心一”体系(CPS)。在对外直接投资比较集中的地区,往往会形成“核心一”体系(CPS),在空间一上的表现即为围绕“核心”区域形成的“核心一”(CP)结构。因此,与核心区域的地理接近性,成为影响对外直接投资的重要因素。我国“核心-”体系的结构可分为两种:第一种是与投资国相邻,易于吸引投资。例如我国广东的东莞、深圳等地区,由于毗邻香港,而成为外资最先进进我国的地区之一。山东的青岛、威海等地则由于与日本、韩国接近,而成为日资和韩资集中的地区。CP结构形成后,会在该地区产生一种引力,企业在选址时将遵循引力模型中所描述的企业关系,形成集聚效应。第二种是对外直接投资在核心区域选址后,吸引了大批跨国配套企业进进,这些企业在核心区域四周选址,形成了以产业配套为特点的区域。1993年,台湾明基公司在苏州新区投资设厂,同时还召集其台湾核心配套厂商,吴江由于具有土地和区位上风成功吸引了一大批配套企业人驻,从而在以苏州为核心,以吴江为的地区形成了以产业配套协作体系为特点的CP结构。

基于对外直接投资影响因素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促进区域经济特别是中西部经济发展的几点启示:

1.接受并推行投资自由化

加快西部对外开放的基本方向是投资自由化和贸易自由化。投资自由化主要是指那些有利于促进长期性外国直接投资的自由化政策,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促进市场竞争原则,通过减少或消除特别针对外国投资者所采取的歧视性措施,取消市场准进限制,促进市场竞争。外国直接投资参与西部基础设施建设的潜力也非常巨大,要创造宽松的环境,鼓励外资进进能源、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优先发展领域,答应外资公平参与国家重大工程项目或公共项目的公然竞争招标。二是享受国民待遇的原则,即外国投资者的待遇等同于本国投资者,一方面,应取消对外资企业在税收等方面“超国民待遇”的优惠政策;另一方面,应取消对外资企业贷款、融资、投资等方面“非国民待遇”的歧视性措施,严禁对各类外资企业乱收费和变相增加非生产性负担。三是提供制度保护原则。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发挥市场经济机制来促进投资自由化和吸引外资,同时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制定相应的竞争性政策,以抑制某些私人投资和贸易的负面影响对市场竞争的破坏效应。四是尽量减少本是不必要的,繁琐的政府干预。无论是进步企业经济绩效,还是进步西部地区整个经济的效率,关键是增强市场的竞争性。在此意义上,投资自由化就是经济市场化,竞争游戏规则的公平、公然化以及监视机制的透明化、制度化。

2.积极开发人力资源

就西部而言,开发人力资源具有尤其重要的特殊意义。由于西部地区最大的资源是人力资源,也是中国目前就业压力最大的主要地区之一,由于政府投资本身创造不了多少就业,因此政府的作用主要是通过有效的人力资源开发政策,吸引外国投资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这对扩大就业、缓解失业压力具有重要作用。这就要求政府不仅要实行直接影响FDI的投资自由化和贸易自由化的政策,更重要的是要将人力资源开发放在极其重要的位置上,包括大力发展教育,积极培育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鼓励外资企业对其员工进行人力资源开发以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增加中心对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鼓励少数民族控制人口增长,在逐步解决“收进贫困”的过程中逐步解决“人类贫困”、“知识贫困”和“文化贫困”题目等。

3.实行跨国公司友好型政策,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吸引跨国公司直接投资

吸引跨国公司是中国和西部获取全球知识与技术的重要来源,也是西部缩小与东部和发达国家知识与技术差距的重要途径。进步西部地区产业竞争力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善待跨国公司,把吸引跨国公司的技术、资金与西部和中国相对巨大的消费市场等互补性上风结合起来,吸引世界上规模最大、技术最先进、国际竞争力最强的跨国公司大规模投资于西部,并发展跨国公司和国内企业的后项联系,鼓励与本地区著名的大企业同盟,进步其市场竞争力。这是西部开发最好的吸引外资策略。

外商直接投资范文第5篇

关键词:FDI投资撤退隐形撤资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发达国家对外直接投资不断扩大,随着跨国生产经营的不断扩大和发展,跨国公司从国外撤资的现象也更加频繁。从近年的情况来看,国际直接投资撤退的数额和规模仍高居不下。

国际直接投资撤退是一种客观存在,其影响重大。因此,研究撤资所具有的重要性不亚于研究投资。

关于撤资的基本情况,如国别、成因、规律、影响等,国内外有关学者有过相应研究。但总体而言,系统的研究成果和相对成熟的研究结论不多。本文拟就近年来的外商对华直接投资撤退问题,做进一步分析、论证,用以丰富此研究领域的相关内容。

外商对华直接投资撤退原因分析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05年4月20日向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05年会提交的一份题为《世界经济格局中的中国》的主题报告显示,截至2003年底,中国累计实际使用外资金额5621亿美元,但如果考虑外商投资企业的终止运营、资产折旧和撤资等因素,2003年底中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存量为2600亿美元,相当于当年GDP的18%左右,低于27%的世界平均水平。至2003年底,在累计批准设立的46万多家外商投资企业中,已终止或已停止运营的企业逾23万家,约占累计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50%,现存注册运营外商投资企业约23万家。即:在已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中,失败、中止、撤退的比例高达50%。这其中,由于跨国公司撤资引起的企业终止或停止运营占了一定的比重。详细情况如表1所示。

典型行业撤资原因分析

乳业。导致国际乳业跨国公司撤离中国市场的原因大致有如下几个方面:国际乳业跨国公司过高和过于乐观地估计了中国奶品市场的培育与发展速度,短期内即形成消费市场尚不具备充分的条件;产品多走高价位路线,与中国百姓的实际收入水平相差甚远;中国的奶品市场发育还不成熟,市场秩序较为混乱尚未完全理顺。无序的多发的价格战、造假等,使外商无可适从;对中国的饮食文化、消费习惯、消费能力、消费选择、消费对象、消费特点等不甚清楚,经营理念未完全迎合中国人的消费观念和习惯;缺失奶源优势及对奶源的控制权。大部分的国际乳业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后,多把精力和资本都投放在奶品加工、奶品市场销售这两个环节上,对奶源往往掌握不了主动权,缺失奶源优势;管理成本过重,有人曾作过成本分析,认为外资的产品成本中的管理成本普遍高出中国国内企业的20-30%;公司选址和产品市场定位偏差;国际乳业跨国公司巨头,其中大部分在刚进入中国之时,落脚点都选择在中国的北部,而中国的北部恰恰是奶源的高度集中点和牛奶消费的冷点。

电力行业。导致电子行业撤资的原因主要有:超国民待遇的取消,上世纪90年代初期,中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将电力生产领域对外国直接投资(FDI)大幅度开放。由于电力需求强劲,中央和地方政府为了鼓励和吸引外资进入中国电力工业领域,对投资发电行业的外资实行“三保”政策,即保电量,保电价,保回报,承诺高达15%到20%的固定回报率。2002年中国电力体制改革确定了竞价上网的基本方向,随着优惠政策的逐步取消,外资回报率明显下降。2004年下降到5%。

煤价上涨影响电力利润。从2003年开始,新一轮电力紧缺所导致的发电用煤供应紧张使外资发电厂面临更大的困境,众多的外资和民营电厂都只能到市场上去购买高价燃煤,由于煤炭价格大幅度上扬但电价由于管制而几乎未有变动,令外资发电企业损失惨重。

电力体制改革进程缓慢。中国电力投资领域市场准入程序复杂,审批周期较长,而正处在改革过程中的电力市场却随时都可能发生变化,即中国电力体制改革走向不明,以及当前电力领域的低市场化程度和对未来电力市场前景的谨慎态度,导致了外国电力资本撤离中国或止步不前。

电力投资政策变化频繁。电力投资大,回收期长,其间可以发生很多情况。在中国的现有体制下,其经济政策投资政策常常不能正确预判,因而造成“政策多变”。外商普遍认为中国电力投资环境依然存在一些不明朗因素。

投资方母国电力市场诱人。自2003年8月美国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以来,民众要求政府增加电力投资的呼声日益高涨。美国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提议对电力行业结构进行重组改造,要求电力公司整修电网,对输电网升级改造。这对跨国企业的抽回资金形成了直接的影响。为了大规模参与美国电力建设新高潮,筹集电网升级改造所需资金,出售海外非核心资产就成为许多美国电力企业的必然选择。

典型国别撤资原因分析

韩国。韩国与中国建交于1992年,当年韩国对中国直接投资额为1.19亿美元,此后逐年增加。至1997年达21.4亿美元。但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韩国对中国的直接投资连续三年出现下降,2000年后开始回升,2001年基本回至金融危机前的水平。1992年至2001年间,韩国对中国的总投资额为123.4亿美元,占同期中国FDI总额的3.32%。

导致韩国撤资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之一包括韩国人的性格。韩国人的性格造成了韩国企业投资轻率,只是靠一时冲动,而不是仔细研究市场前景和当地消费水平。另外,由于中国在很多方面技术水平提升很快,韩国的技术优势越来越不明显,失去了收益的基础。韩国对中国的投资受投资地域限制的影响较大。投资地大多集中于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山东、北京、天津等东北部地区和环渤海地区,从数量上看,投资于该地区的数额占到了韩国对华投资总件数的83.2%,占到了总投资额的66。2%,从产业分布上看,则主要集中于纺织、服饰、玩具、皮革等劳动密集型,其主要是出于对中国廉价劳动力的考虑,另外则是由于东北地区,特别是朝鲜族聚集区语言沟通便利。但对投资的经济发展状况及投资环境考虑较小,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为韩资企业的经营带来了困难。最后就是由于经营成本的逆转。亚洲金融危机发生后,韩国经济大受影响,韩国国内资本不足问题日益突出,各企业纷纷缩减对外投资。此外,金融危机后,韩国国内劳动力成本大幅降低,中国劳动力成本优势下降,再者,随着中国加入WTO,关税下调,部分韩国商品可自由进入中国,也进一步促使部分韩国国内产品的生产成本反低于在中国制造。

日本。日本经产省直属的日本贸易振兴会2002年的一项调查显示:在中国的日本三资企业6—7成为盈利,2成左右收支平衡,1成多为赤字或撤退。可见,日本在华投资企业的撤退比例是偏低的。以1995年为例,日本企业从中国撤资总数为8家,居日本海外撤资排序的第9位,占其当年全部撤资比例的3.1%。详细情况见表2。尽管日本对华投资撤退的比例相对偏低,但从我国的角度分析,日本对华投资确实还存在相当的问题,这些问题对中国所造成的影响,在某种程度上不亚于撤退资所造成的影响,甚至可能还更为严重。这些问题主要包括:

日本对中国的投资与欧美国家相比,项目平均规模偏小。尽管日本对华直接投资中的大中型项目在不断扩大,但是同欧美国家比起来,平均单项数额仍然偏小。根据日本财务省统计,日本对华投资项目平均规模仅相当于对世界投资平均规模的34%,而面向亚洲、北美洲、欧洲投资的平均规模分别相当于对世界平均水平的46%、152%和118%,这说明日商对中国市场尚存疑虑。另外,企业当地收益再投资比较多,来自日本本土的新项目投资增长并不明显。除此之外,投资企业在人才、零部件采购本地化和技术转移方面的进展落后于欧美企业。中国在日本对外直接投资对象国中的地位没有明显提高。按照日本财务省报告、申报额统计,2000-2004年日本对华直接投资只占同期日本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6.2%,其中2000年仅占2.0%,2004年才提高到12.8%,分别在日本对外直接投资对象国中列第6、第3位。从整个情况看,2004年末日本对华直接投资的资产余额为202亿美元,只占日本对外直接投资资产总额的6.0%,居对美国(1430亿美元、38.5%)、荷兰(365亿美元、9.8%)和英国(268亿美元、7.2%)的投资之后,在日本对外直接投资对象国中列第4位。

日本垄断性产业的投资落后。如前所述,包括汽车、家用电器和计算机、手机等部分高新技术产业在内,凡是日本与欧美各国激烈竞争的领域,日本企业都迅速扩大了对华投资。然而,在日本高度垄断国际市场和中国市场的领域,日本企业仍继续实行扩大出口的战略,在当地生产方面几乎没有什么进展,其典型是数码家电产业。

投资仍高度集中于沿海地区。根据日本三菱综合研究所2004年7月的统计:日本对华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以上海为中心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其次是广东、北京、大连和青岛;2003年末,在华日资企业的42.8%集中在以上海为中心的长江三角洲地区。

外商撤资所引发的思考

客观地分析中国区位优势

跨国公司“兵退”中国,带给我们的思考是多方面的。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中国居民的收入水平仍普遍较低,相应地,消费水平也不高。而且,就许多行业而言,虽然中国是最有潜力的市场之一,但市场的培育和发展尚需时日,短期内市场需求规模不会有想象中那么大;中国的低成本优势正在消失。跨国公司在中国的运作成本(包括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和促销费用、税收等)并没有他们想象的那么低;受以上两个因素的影响,许多跨国公司在中国的投资回报率都低于预期水平,也低于在其它亚洲国家的投资回报。这也是为什么欧美跨国公司在增加对华投资的同时,采取的态度越来越谨慎的原因。

冷静地审视引资政策

我国外商投资领域存在两大怪现象:独资企业比例增长的同时,合资企业逐渐减少;吸引新的外资的同时,已投项目大量流产。

目前,在国际上,外商投资的主流模式是并购,90%以上的投资采取的这种模式,但在我国目前这一比例还非常低。近两年来,外商独资企业的比例不断提高,以中外合资、合作形式投资的比例逐渐降低。这反映了大量的外商新增投资与我国现存的国有企业资产并未实现最有效的结合,外资没选择并购而是另起炉灶,致使规模巨大的国有资产闲置。多年来,我国对潜在投资者的挖掘过程中,忽视了对存量资产的盘活问题,更没有过多考虑新增外商投资与国有资产存量的结合问题。

另外一个怪现象是,在引资的同时,又丢掉了一些已经投资的大项目。根源在于,只重视前期招商的环节,忽视了后续服务工作的跟进,最终导致不断增加新项目,但已投资项目没有服务保障而流产。

对撤资的防范策略

对于跨国公司的撤资,既要冷静分析其深层原因,又要采取必要的手段和措施,确保我国引进外资目标的实现。

应进一步调整外资政策,保持外资流入、流出量的稳定性,使之成为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和运转的较确定性的因素。同时,调整过度集中的外资来源国结构,避免资本流入量因为某国或某一地区的经济波动受到较大影响。

要进行必要的事前控制。由于东道国事后难以采取有效的措施和政策遏制已经蔓延的撤资行为,因此,加强对外资流动的事前控制就成为我们防止跨国公司撤资以及由此带来突发的负面影响的重要手段。

在管理方面要做好如下工作:为外商提供更完全、更真实的投资信息,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撤资;利用中国产业多层次并存的特点,采取明确的产业优惠政策,变外资撤退为外资在中国境内的产业转移;考虑到外资制度安排的国际竞争,中国在外资制度安排上要保持一定的国际区位比较优势,建立和巩固新的区位优势,防止外资撤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