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投资项目总结

投资项目总结范文精选

投资项目总结

投资项目总结范文第1篇

一、,基本情况

全县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工作会后,从月日至月日,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的人员对全县××年在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拟建项目(不含农林水和农村“六小工程”及教育、卫生项目)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共清理项目个,其中:属省市管项目个,它们是嘉宝模具制造中心、齐祥食品分割肉生产线技改、南渠路段、金溪电站、县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县检察院技侦及职工住宅工程,航星公司技改、宏成公司技改、金坛电化技改、徐家至诸家油路、新园至天成油路、金周公路、城东大道、全膺公司技改、兴华药业技改、白玉至石孔油路、营高一级路段;属县管的项目个。在建项目个,拟建项目个。计划总投资万元,其中:××年计划投资万元。总投资中,生产性投资万元,非生产性投资万元。按投资性质分:基建投资个,计划投资万元,××年计划完成投资万元;技术改造项目个,总投资万元,××年计划完成投资万元;按开工时段分,续建项目个,总投资万元,××年计划完成投资万元;新建项目个,总投资万元,××年计划完成投资万元。生产及基础的项目总投资占全部项目总投资的,投资结构趋予合理。

二、存在问题

(一)县上的一些在限额以上的基础设施项目和技改项目大部分未按规定办理批建手续。一是交通项目中的乡通工程如金周公路、徐家至诸家、新园至天成的油路改造未报批;二是市政设施建设如城东大道、滨江大道建设工程未报批;三是今年进行技改工程的除嘉宝公司外其余均为招商引资企业,其上马进行技改的生产线除齐祥食品的分割肉车间及生产线经省批准外,其余均未报批,这些项目有金坛公司电化炉改造工程,宏成钢铁轧机生产线、精炼炉和链铸机项目,航星钢铁新增电炉及催化工艺项目,属目前国家已限制投资的项目。

(二)清理的这些项目,普遍存在批小建大和个别存在擅自改变建设内容的情况,批小建大突破规模一般情况在左右,严重的达到—倍,使全县投资的真实情况不易掌握。如徐家镇伙食团批建,计划投资万元,而建成的是镇招待所,建筑面积达多,实际投资高达万元。

(三)还存在计划外“黑工程”现象,甚至还存在有个别的建筑开发商,伪造计划局批文到有关部门骗办手续的恶劣行径。具体表现为:一是县城土地统征后一部分农民还房户未办理批建手续,而是自请个体施工人员挂靠施工企业修建甚至自建,质量安全设施不齐备。这些建房户所建的住户除少数自用外,大部分进入市场销售,扰乱了市场准入法则,同时也不利于有关税费的征收;如钢南路的刘永宽修建商住房⒉胡孝琼修建商住房,城东路驾校侧边的文成敏、祝波各修建商住房,嘉陵路的余新良均未办批建手续,龙角山公园内的龙泉山庄约,未办批建手续,且不符合新制作的公园建设总体规划。这些房屋有的主体工程已竣工,正进行装修,大部分在建层至层。二是个别房地产公司伪造批文,蒙骗规划、建设管理机关,搞“黑工程”,如相如房产公司伪造计划局号文修建抚琴楼,建筑面积。三是个别招商引资的建商住楼的项目未报批建。如相如大道的王春蓉,以县鑫泰建司名义修建,在建规模,总投资达万元,目前层已盖板。

(四)小集镇建设管理亟待加强和规范。目前小集镇建设普遍存在问题,一是总体规划的管理未适应当前发展的需要。二是建设的绝大部分项目未办批建手续,属于计划外“黑工程”。三是建设过程中无设计施工图纸,无专业施工队伍进行施工,绝大部分属于自建,无质量安全监理的“三无”现象相当严重。四是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无保证措施,如材料无质监合格证书,试块无质监报告,安全缺少较强较硬的具体措施和必要的设施。五是自发进入房地产市场,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还造成了很大的税费流失。因此,许多乡镇的总体规划差,建筑工程存在很大的质量安全隐患,一旦出事,将会造成严重的生命财产损失,其后果是不言而喻的。

(五)已纳入市上考核的工业园区项目和滨江路建设两个项目,由于为了完成市上目标考核,实际完成投资和形象进度相差太大。

三、措施建议

(一)对××年在建和拟建的工程的处理建议:

⒈省市管项目

①清理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报建手续较齐全,也按规定程序办理了土地、规划、建管、环保等部门手续,资金落实且来源正规的项目,需加快建设进度,确保质量和工程。它们是嘉宝公司的模具制造中心工程、齐祥公司的分割肉生产线改造工程、南渠路段改造工程、金溪电站工程、县污水处理厂、县工业园区、检察院技侦办公大楼工程。

②清理中发现有报批手续不齐备,或未办理土地、规划、环保、建管等相关手续的,予以停工补办手续的项目有:徐家至诸家油路工程、新园至天成油路工程、金周公路工程、城东大道。

③金坛电化技改工程、宏成钢铁技改工程和航星钢铁技改工程由县经贸局负责处理。

④××年拟建项目:全膺公司的内燃机生产线、兴华药业的达标项目、白玉至石孔油路工程和营高一级油路段工程按规定上报审批。

⒉县管项目

①清理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报建手续较齐备,土地规划、环保、建管等手续已完善,建设资金已落实,加快建设进度的项目有:川剧团房产开发项目、周口食品公司房产开发项目、金山公园房产项目、紫月楼项目、审计局办公、住宅项目、环保局办公住宅项目、大深南海旅游设施项目。

②停工补办手续的项目:抚琴楼,龙泉山庄,还房户刘永宽、胡孝琼房产工程,相如大道王春蓉商住楼工程,城东路文成敏房产项目及祝波房产项目,嘉陵路余新良房产项目,徐家至黄坪、金马至金甲、高庙子至高庙乡公路改建工程。

③调整计划的项目:县就业局培训中心,总投资万元,调整为再就业服务中心,总投资万元,改建及购置微机等设备。

④对县地税局、药监局、相如办、万和乡等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计划收回作废,待清理结束后按上级要求办理。

⑤对当代运业新星公司建房项目、县纪委住宅项目、新迪木业、化工厂项目应督促其加快前期工作进度,尽快开工。

(二)加强对投资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建议县上领导近期召集投资管理的相关部门开一次协调会,研究加强和完善投资管理工作,并在县政府号文的基础上,出文进一步规范投资的办事程序和方法步骤,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和协调配合。

投资项目总结范文第2篇

(一)重点公益林资源管理

为了切实保护和发展好我市在银西生态防护林项目区、市园林场和苗木场范围内的近4万亩重点公益林资源,我局严格按照《自治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公益林管护,对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实施报账制管理,以生态防护林管理处等主管单位为公益林管护的主体,按项目设计所确定的范围逐块落实管护单位,明确职责,逐年签定签订管护合同,根据检查验收情况统筹安排支付补偿基金。同时加强重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全过程的质量监控。到位的12.8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已于底经项目检查验收后,全额拨付到各公益林管护单位。

(二)三北防护林工程

根据自治区发改委、林业局文件精神,市林业局委托银西生态防护林管理处认真制订作业设计,严格按照自治区林业局的要求抓好工程实施,对造林全过程进行监管,认真进行检查和自查工作,严格按规定做好资金使用,经过自治区林业局对市直营造林实绩的核查验收,完成新造林任务5923亩。到位的60万元防护林工程建设资金均于年底前支付造林实施单位。

(三)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项目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市林业局严格按照下达的计划组织项目的实施与管理,完成了2个作业区的抚育面积15121.5亩,并加强资金的管理与监督,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行为的发生,到位的150万元专项资金除10万元用于项目管理外,已于初项目建设完成并自查后,全部拨付到各抚育实施单位,用于抚育项目建设。

(四)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及湿地保护工程

目前除监测站实验室维修工程尚未完成外,已利用到位的40万元专项经费,购置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所需设备及物资49类共56种,支出金额36.7万元,待监测站实验室维修工程完成后,剩余部分将作为项目建设的检查验收、档案材料印制等费用。

(五)森林植物检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病虫害防治

森林植物检疫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中,市直由国家投资27.6万元、自治区及市配套13.16万元实施的森林植物检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除检疫工具箱1只、自动给药及检测设备各一套正在政府采购尚未到位外,其他调拨物资及资金均已到位。目前100㎡市级检疫实验及标本室正在建设中,其他调拨物资均已用于全市林业(园林)植物检疫,并借此积极开展了调入苗木复检、有害生物的防治和监测等工作。全年共出检150多次,复检苗木100余批次,复检苗木102万株;指导三区及市辖区共完成杨树天牛的防治2.1万亩,布设苹果蠹蛾监测点35个。

(六)森林防火项目及森林公安建设项目

市森林公安分局在全市森林公安执法和森林防火等重要工作中,充分利用国家森林公安建设资金17.88万元(其中包括警用车辆一辆,补助12.88万元,由自治区森林公安局统一采购),抓好公安队伍建设,做好涉林案件办理,落实信访工作,全年共接处警127起、查获林业行政案件5起,移交2起,严厉的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种违法行为。特别是在扎实推进全市森林防火工作中,自治区森林防火补助19.96万元资金因自治区森防办统一采购,目前尚未完成采购程序,但在自治区林业局的大力支持下,市防火办做好原有物资储备、全力抓好森林防火宣教活动、对我市半专业化森林火灾扑救队伍进行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培训,为我市森林资源保护建立了扎实牢固的基础。

(七)其他林业专项补助

下达市直的其他林业专项补助资金共12万元,我局严格按计划文件精神,其中2万元用于首府绿化委员会绿化办公室作为全市绿化宣传和义务植树活动的经费,另外10万元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治经费,分别拨付到市湿地保护办公室用于全市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治工作,无结余资金。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1.市直两家国有林场的经济林老化仍旧严重,森林保护培育长效机制尚未建立,森林抚育、更新改造等森林经营资金匮乏,林农造林护林的积极性不高,林分长势衰退,发生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隐患很多,保存率逐年降低,管理与保护压力很大。

2.市直两家国有林场均于年底改为企业建制,自收自支,每年缴纳四项保险金的费用约300多万元,使两场经济十分困难,企业负担沉重,严重制约了其经济发展,也阻碍了对已有公益林的补植、抚育等精细化管理。建议加大对市直系统,特别是两家国有林场森林抚育管护、更新改造等森林经营资金的投入,促进两场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提高。

3.市直林业建设项目区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各级财政投入又没有及时补充,造成办公用房、道路、防火等设施设备年久失修,医疗、森林管护站点等设施严重缺乏,管护使用的管道和渠道等供水设施严重老化,灌水不利。建议对市直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给予一定补贴,为各项工程建设打好基础。

投资项目总结范文第3篇

1、项目建设管理主管部门负责相关工程项目的立项、前期规划、可行性研究、设计、概算、建设手续报批。

2、选择软硬件设施齐全、设计人员资证优、能力强、设计业绩好等综合实力强的设计单位。由分管领导牵头,建设单位、使用单位、建管所、财政所、项目建设管理主管部门与设计单位根据项目主要功能情况、建设规模、投资估算等指标,商讨初步设计方案和估算初步设计限额。

3、建设单位填写《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立项审批表》提出申请,报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镇党政主要领导签批。未列入年初预算以及重大投资项目,须经党委会研究确定。

4、投资3000万以上的建设项目,必须由2个中介公司共同预算。

5、根据建设项目性质和具体情况,决定推行建设项目限额设计。

6、建设项目预算经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审定后交镇监察室委托中介机构进行预算审计。

二、项目招投标

1、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原则上由镇招投标领导小组委托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招投标确定。

2、投资额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由镇招投标管理领导小组公开招投标确定。具体由建设管理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填写《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议标)登记表》,起草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明确招标、评标、结算方式、合同金额等);镇监察室、建管所、财政所、建设单位及主管部门协同配合,组织发标、投标、开标、评标等一系列工作,镇招投标领导小组成员共同参加,鉴证招投标活动的公正有效。

3、镇招投标工作实施全过程公开,三个关键环节必须实行公告。一是工程项目招标公告;二是工程项目开标公告;三是工程项目中标人公告。

4、投资额3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可以通过招投标确定,情况特殊的,也可由工程主管部门提出施工单位,经镇招投标管理领导小组同意备案后,由项目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监察室、财政所、审计科共同参与议标。

三、项目合同与实施管理

1、项目建设管理主管部门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书及有关规定起草合同草案,项目主管单位参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事宜,经招投标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后,方可与中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合同必须经镇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才能生效,镇纪委、建管所、财政所各备案一份。

2、合同必须严格规定开竣工日期,明确属施工单位因素造成延误工期的,要按天扣除工程履约保证金,并列入“黑名单”内。

3、工程款原则上四年内付清,工程开工后第一年付工程款总额的30%(工程实际发生量的费用没有达到工程款总额30%的,按实际发生量费用进行结算);第二年付工程款总额的30%;第三年经结算审计后付工程款总额的30%;四年内付清余额。具体在合同中明确实际付款时间。特殊工程需优先付款的,经镇主要领导同意后在合同中明确。以拖延工期无故经常摧要工程款或施工单位没有按规定支付职工工资等而造成职工上访等不稳定事件的,将列入“黑名单”内。

4、项目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负责人指定现场项目主管,并根据签订合同组织召开施工前的工作协调会。负责对工程施工单位及工程施工的管理,主持项目工程进度、质量、成本控制、安全管理及协调配合工作。

5、项目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须根据与中标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切实加强跟踪监督,杜绝工程转包,发现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不到位或违反合同条款转包承包的现象,要及时提出警告,制止不听的,按违规解除施工合同,没收工程履约保证金并列入“黑名单”内。

6、项目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现场项目主管及委托监理人员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权限进行签证。并组织工程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增减、隐蔽工程召集财政所、监理和施工单位参与现场核实确认工作,并共同签证。列入跟踪审计的建设项目,同时要有跟踪审计机构签证。

7、严格控制建设项目投资增减,工程超过2万元以上的投资增减,项目建设管理主管部门须报告镇主要领导批准后实施。

8、严格控制工程设计变更,确须变更设计且增加投资的,项目建设单位填写《政府建设项目增减投资审批表》,报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并经镇主要领导批准后追加项目投资预算。

9、项目监理单位(包括需请跟踪审计人员的)由镇监察室负责委托聘请,由项目建设管理主管部门对项目监理业绩进行考核。项目监理单位必须向项目建设主管部门报送工程月报及工程例会纪要,及时向项目主管单位汇报工程进度、安全、质量情况,监理费按考核情况进行支付。

10、项目建设管理部门对项目工程全程监督、抽检,对工程质量、数量实行不定期抽验,并做好有关拍照、记录取样等工作。

11、项目主管部门在项目工程施工结束后,应组织镇招投标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部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四、项目结算审计与监督

1、项目竣工后的审计工作由镇监察室负责。施工单位在竣工验收一个月内将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资料报送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初步审核竣工决算资料的齐全性、真实性和时效性,填写《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决算审计登记表》送镇监察室。

2、决算编制单位应对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所有签证资料必须原件报送。资料送审后,未经项目主管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送审资料不得补充、调整,各中介机构不得接受由施工单位提供的补充结算资料。

3、监察室对建设项目实行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为主,决算工程款数额较小的项目可由项目主管部门自行审核,财政、项目主管单位、施工建设单位、监理、监察部门共同会审定案。

4、委托中介机构对建设项目决算审计核减额超过10%的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必须作出书面解释,超过10%的审核咨询费用由财政所从施工单位工程决算款中扣除。

5、镇监察室有选择地委托其他中介机构对由初审中介机构审核的决算进行复审,在审核过程中审计核减额超3%的审核咨询费用由原中介机构承担。

投资项目总结范文第4篇

一、上半年工作回顾

(一)扎实推进在建工程项目建设

城东经济适用房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根据市、区政府安排,我公司组织实施了城东经济适用房工程。该工程是20*年市重点工程,也是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总投资1.85亿元,于20*年9月正式开工。为保证经济适用房如期交房,公司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体人员加班加点、夜以继日,克服工期短、工程量大、资金紧等困难,抓紧办理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完善相关资料、手续,加大工程督查、督办力度,及时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工程建设进度稳步推进。目前,已开工16栋,其中12栋已经封顶,正在进行内外墙粉刷,4栋正在主体施工。按照市政府部署,经摇号产生的1699户中签户已于5月18日开始看房,初定于6月中旬正式选房,选房的相关工作和人员都已安排到位。

艾溪湖截污管网工程基本完工。艾溪湖截污管网工程总长3.83公里,总投资为2171.92万元。该工程于20*年12月21日正式开工建设,现已基本完工。瑶湖大道顶管由于设计变更,影响了工程进度,目前正在加紧顶管施工,计划于6月底完成。届时,艾溪湖截污管网可正式投入运行,帮助艾溪湖水质恢复往日的清澈。

(二)继续抓紧了竣工工程决算审核工作

国安路(湖滨东路)、*北路、*南路、环湖西路已先后竣工移交,工程决算资料分别上报市、区财政局审核。其中环湖西路工程决算已审核完毕,正在跟踪资金落实。湖滨东路、*南路决算初审稿已出,正在进一步跟踪审核。

(三)积极做好拟建工程前期准备工作

一是对*东路、*大道进行拆迁摸底和规划设计工作。根据市、区政府安排,今年将对*东路、*大道进行综合改造,我公司正着手办理工程改造的前期准备工作。其中,*大道道路及水渠整治景观规划、近期街景改造等规划设计方案已办妥。

二是积极争取20*年经济适用房建设任务。因公司具备承建经济适房的经验和各项便利条件,已向区政府书面申请由我公司承建我区20*年经济适用房,目前正抓紧启动工程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

(四)认真做好物业管理公司启动工作

公司在认真抓好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为进一步拓宽经营城市领域,成立了南昌市青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的成立不仅可以促使城市经营投资——建设——物业管理的良性循环机制的建立,推动公司滚动发展,同时也为安置农村剩余人员和社会待业人员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进一步减轻政府安置就业压力。今年以来,抓紧启动了物业管理公司工作: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制订了公司章程,办理了物业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相关岗位工作人员正在招聘中。二是积极争取城东经济适用房物业管理经营权。通过多次与市经房办的沟通与协调,已获得城东经济适用房小区物业管理经营权,并签订了物业管理合同,物业公司开始进入实质性的运营。

(五)大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

为力求在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推进上实现新的突破,完成今年招商引资任务,今年上半年,公司进一步加大了招商引资力度。

1.认真抓好三宗资金平衡用地的运作,加快推进三宗土地进行实质性的开发建设。永人、彭桥、桃胜三宗土地既是*东路综合改造资金平衡用地,也是区政府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为尽早平衡*东路资金缺口,加快项目建设步伐,推动全区开放型经济的跨越式发展,我们继续抓好三宗土地的运作,具体情况是:

永人地块已经公开挂牌出让,土地出让金已全部返还,共计3015万元,现正抓紧与所在村签订拆迁协议。目前,该地块部分拆迁已启动,待拆迁完成后进行项目建设,兴建锦海商务大厦。

彭桥地块市土地储备中心已收储,拆迁方案与拆迁户协商一致并得到确定,公开挂牌出让的条件成熟。因拆迁资金无法解决,市政府正在协调重新上会,以尽早挂牌出让。

桃胜地块完成拆迁摸底工作,市政府办正在就该项目规划、土地出让返还等问题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我们将密切关注进展态势,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2.积极引进资金、项目进行联合开发。为充分利用我区资源优势,做到以资源招商,我公司积极寻找有实力的企业进行合作。目前,正与江西圳昌投资有限公司洽谈成立合作股份公司,参与我区今后的开发建设。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1.认真研究和探索区投资公司做大做强。公司履行辖区范围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园区开发建设的投资融资、项目实施、资本运作的职能。做大做强区投资公司,对充分发挥投融资平台作用,提高政府投融资能力和调控经济实力,加快我区城市化建设步伐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公司将根据发展现状,认真研究探讨,做大做强投资公司,使其真正成为区委、区政府的“融资载体、投资主体、经营实体”。

2.继续推进城东经济适用房建设。严格按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规定,精心组织,精心施工,周密安排,科学调度,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做好中签户的售楼和物业管理工作。

3.全面完成艾溪湖截污工程,以便尽早投入使用。

4.继续跟踪湖滨东路、*北路、*南路的决算审核工作,做好工程资金结算,不为以后留下遗留问题。

5.加快*东路、*大道改造的前期准备工作,并正式启动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路网,提升城东整体形象。

6.认真做好三宗资金平衡用地的开发建设

投资项目总结范文第5篇

一、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于2008年9月8日一12月15日组成10个审计组,对八县、市廛东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宙计,对王城大道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十个建设项目总投资112000万元,查出违规金额l871.3万元,有三家建设单位的部分工程项目未按国家规定进行招投标3850万元,核减工程额1419.8万元,核减率为1.86%。为政府及各建设法人单位节约了建设资金,促进项目建设单位加强了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取得了较好的审计效果。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单位违反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程序问题

1.部分项目应招标未招标3850万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项目应全部招标。审计查出存在部分项目主体工程、设计未招标现象。有三家建设单位的部分工程项目未按国家规定进行招投标。其中宜阳县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总投资额为4178万元,仅对641万元进行了公开招标,且招投标的资料不完备。其他3537万元(厂区土建、设备及安装、办公楼、管网、勘察、监理等)均未进行招投标。**市王城大道建设项目道路工程的设计项目合同金额为172万元,未进行公开招投标直接委托**市城市建设勘察设计研究院设计。

2.前期报批手续不合规

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工程项目前期报批手续不齐全的不得开工建设。在建设中,有两家建设单位前期报批手续不齐全就开工。**市王城大道建设工程概算总投资为43000万元,应当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省发改委批复,但本工程只经过了**市发改委的批复。跨陇海铁路立交桥工程无施工许可证,王城大道建设工程无开工报告。

3.未按合同规定进行招标

**市王城大道建设工程在进行公开招投标时于2003年10月17日**市建设委员会与**市东虹廷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委托其代为招标,但在实际招投标过程中,却未履行合同,业主实行自行招标。

4.应作未作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市王城大道建设项目应作未作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5.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监理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中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市廛东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单位对监理工程进行了招投标,结果为上海建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和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共同中标,标的55万元。但中标签订合同后,双方自行协议变更监理三体为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施工设计图纸文件未经审查批准擅自施工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宜阳县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设计图纸文件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擅自施工。

(二)违反国家财政财务规定的问题

1.业务招待费超支20万元。项目建设中,业务招待费支出数额较大,与国家规定的标准有较大悬殊。截至2008年11月30日,宜阳县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共发生业务招待费25万元。在项目概算中规定应发生管理费50万元,按管理费的10%计算。应列支招待费5万元,超支20万元。

2.管理费超支93万元。项目建设中,有2家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数额较大,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有较大悬殊。如**市廛东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概算为215万元,截止2008年8月31日实际开支259万元,超支44万元。

3.违规列支工程费用105万元。廛东污水处理工程在2006年底已进入试运营,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在2007年及2008年该项目的借款产生的利息85万元仍在本工程的建设成本中列支是不合规,应计入运营期间的费用。

4.未按规定大额使用现金212万元。有两家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大额使用观金。如截至2008年11月30日,宜阳县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单位以大额现金支付宜阳县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费用22笔记153万元。

5.未按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41.5万元。

汝阳县污水处理厂工程未按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41.5万元,未经决算直接支付全部合同工程款830万元。

6.虚列工程投资1419.8万元

八县及廛东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王城大道共计10个项目,批复总概算112000万元。经审核实际完成投资额中多列工程成本1419.8万元,造成投资完成额不实。其中孟津县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二程造价送审金额为2142万元,审定金额2053万元,审减金额为89万元。汝阳县污水处理工程造价送审金额为1374万元,审定金额为1226万元,审减金额为148元。

存在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建设单位为了抢时间、抓工期,忽视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程序规定,部分工程项目在工程概算未经国家和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且无开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情况下开工建设,如王城大道建设项目。二是建设项目资金用量大,筹措困难,但项目办理拆迁及环境影响评价等手续需大量资金,因而违反了国家有关基建程序规定。三是为招商引资,建设项目用地以租用形式使用土地,违反了国家建设用地的有关规定。四是多数建设项目均由项目法人成立了建设指挥部,人员组成多为临时抽调,易造成违规等情况的发生。五是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监督不规范、不到位,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的规定实施审计监督。

三、问题处理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等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做出了相应的处理,并对问题分别提出了针对性的审计建议。相关单位根据审计意见正在进行整,并表示在今后进行的所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不再出现类似问题,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建设,为以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对建设单位违反匡家有关基本建设程序问题的处理

1.部分项目应招标未招标3850万元、未按合同规定进行招标问题,审

2.前期报批手续不合规问题,审计处理按照国家规定补办手续。王城大道等两家建设单位正在补办手续。

3.未经审批擅自变更土地用途、应作未作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问题,审计处理按照国家规定补办手续。王城大道建设单位同意审计意见补办手续。

4.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监理单位问题,审计建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规定,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5.建设项目施工设计图纸文件未经审查批准擅自施工问题,审计处理按照国家规定补办手续,宜阳县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单位正在补办手续。

(二)对违反国家财政财务规定问题的处理

1.业务招待费超支20万元、管理费超支93万元问题,审计建议今后严格执行家有关财经法规规定,控制支出范围。

2.违规列支工程费用240万元、虚列工程投资1419.8万元问题,审计予以调账处理,并建议今后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列支工程费用。

3.未按规定大额使用现金212万元,审计建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4.未按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41.5万元,审计建议财政在拨付所欠工程资金时予以扣除。

四、整改措施

(一)成立专职监管机构,加大监管力度,明确监管范围

从审计情况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在建设程序上不完善,将影响工程质量及造成资金管理上的漏洞,为此市政府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纪检委、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建委、发改委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监管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实行项目资金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各部门关于项目进度及监督情况的汇报,协调解决资金监管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

《**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规定,凡是政府投、融资的建设项目,应列入监督范畴,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要接受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及审计机关的全程监督。

(二)严格工程预算,规范合同内容

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定额和我市实际,编制政府投资项目的预(概)算。

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签订合同条款时要按照《**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的规定,单列条款注明:须经审计机关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后,方可办理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应当以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作为投资项目竣工后财务结算的依据;合同书副本要及时送市审计局备案,以减少审计风险和规避经济纠纷。

(三)完善工程普通更签证手续,落实工程变更签证报请批准制度

政府投、融资的建设项目,其工程合同签订后确需变更的,须经市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和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共同进行现场认证,确认有无变更必要,而后再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原设计部门要出具变更资料,履行相关手续后报请市政府批准,并送财政和审计部门备案。对擅自变更的,审计部门在工程决算审计时不予认可。

(四)按时提请决算审计,维护审计法律权威

建设单位要在验收合格后60天内编制出竣工决算,并向市审计部门提请决算审计。因特殊情况确需延长编制期限的,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对不按规定时间编制竣工决算和报请审计的建设单位,视情况按拖延或拒绝情况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给子处罚。

(五)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制定“**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实施办法”,实行全程跟踪审计,管好建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