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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音乐教育范文精选

师范音乐教育

师范音乐教育范文第1篇

论文内容摘要:近几年,由于生源质量下降,高师音乐专业的课程设置也没有突出“师范性”,所以,造成毕业生进入中小学以后,不能很好地驾驭课堂教学,指导课外活动。高师音乐教育应把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师资人才作为首要任务。为此,应该采取一些合理的、符合实际的改进措施。

我国高师音乐教育的教学目的,是培养合格的中小学音乐教师。但目前相当一部分高师音乐专业的毕业生进入到中小学以后,不能很好地驾驭课堂教学,指导课外活动,他们很难适应目前中小学音乐教学工作,这与毕业生专业基础知识薄弱、专业知识面狭窄、全面素质和全面能力不高有很大的关系。究其原因主要有几下两点:

一、生源质量下降

近年来,我国高师音乐教育的规模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招生规模逐年扩大,有的在增办新专业,有的开始申报硕(博)士点,还有一些中等师范也升格为高校,成立了音乐系科,不少师范大学的音乐系还升格为音乐学院。随着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一系列扩招,考生的录取比例有了很大提高,学生人数大幅增加。以往高师音乐专业的考生,大多是本着对音乐教育事业的热爱,才报考高师音乐专业的,专业素质相对好些。如今,由于扩大了招生规模,考生的进校几率大大增加,一部分文化课较差的考生,经过几个月的专业突击,就能考上高师音乐专业;而这些学生的学习能力、学习自觉性、接受能力和悟性都比较差,很难完成学业,导致了教学质量滑坡。扩招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广大青年进入高等学府学习音乐的迫切要求,也使办学效益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但它的负面效应势必会影响到生源的质量和未来音乐师资的水平。

二、教学目的存在盲目性

长期以来,高师音乐专业的教学,一直受着专业音乐院校教学模式的影响,按专业院校的模式来塑造自己的学生,课程分类太细、太专业化,并且学科间缺乏相互渗透;在教师和学生中,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主修”,轻“副修”的不良倾向;课程设置没有突出“师范性”;教学内容与中小学音乐教学的实际严重脱节,这些都是造成学生不能很好胜任音乐教学工作的原因。

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目的是培养合格的中小学音乐教师,因此,从生源质量、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形式等方面,都应该紧紧围绕这一目的,把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师资人才作为高师音乐教育的主要任务。为此,应该采取一些合理的、符合实际的改进措施。

(一)提高生源质量

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应着眼未来,根据自身的实际条件和能力,确定招生规模。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培养的是未来的音乐教师。未来的音乐教师不仅要掌握音乐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还要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广阔的知识面,而后者对一个人专业的发展和提高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文化水平能确立一个人的学习能力和对知识的接受能力。学生的文化水平提高了,学习的能力、学习的自觉性、学习的习惯以及接受知识的能力等方面就会加强。要培养高素质的音乐教学人才,首先要具备这些能力。因此,提高生源质量,必须要提高艺术类文化课分数线。

(二)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应突出“师范性”

声乐课和钢琴课是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学生的两门必修课,是基础,没有主次之分和“主修”与“副修”之别。可是在实际教学中,往往是嗓音条件好的学生,只注重声乐技巧的学习和训练,不肯在钢琴上下功夫;嗓音条件不太好的学生,只肯在钢琴上下功夫,很少开口练唱。这样就形成了嗓音条件好的以学声乐为主,嗓音条件差的以学钢琴为主,使声乐和钢琴这两门必修课,变成“主修”与“副修”课,结果培养出来的学生是能唱不能弹或能弹不能唱。

首先,作为一名合格的音乐教师,弹琴和唱歌是必须具备的首要条件。只会弹琴不会唱歌或只会唱歌不会弹琴是不能适应教学工作的。因此,在声乐和钢琴这两门必修课之间杜绝存在“主修”和“副修”现象,对学生来讲,“主修”是钢琴和声乐,“副修”则是在学好这两门课程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多掌握一些其他乐器的演奏技能与技巧。在教学中,要把个别辅导课、小组课和集体课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即兴伴奏课与钢琴课以及声乐课有机地结合起来;把理论基础课同专业技巧课有机地结合起来。

其次,要重视合唱指挥课、器乐课、乐队编配知识课以及形体舞蹈课。这些课程虽然高师音乐专业大多都开设,但往往不被重视。事实上,合唱队的组织、舞蹈队和军乐队的训练在中小学课外活动中是很重要的。在课时上,按大纲规定只开设一年,每周两课时,这些远远不够,应多增加课时,延长开课时间。此外,在课程设置上还应参照《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由国家教育部组织专家制定的《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是当代基础音乐教育改革的一项重大成果。在总结我国新时期音乐教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吸收了国际上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方法,创造性地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中小学音乐学科的课程标准、内容标准等一系列新的教学规范和要求,是一个具有纲领性和可操作性的教学指导文件。高师音乐教育的课程设置不要局限于音乐及音乐教学本体,要确立以“审美为核心”的基本理论,增开一些必要的人文课程,以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增加知识含量,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使未来的音乐教育者能更好地胜任音乐教学工作,真正起到推动中小学音乐教育发展的作用,为我国基础音乐教育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张小红《高师音乐教育现状的分析与思考》洪啸音乐教育工作站

师范音乐教育范文第2篇

我国近代音乐教育发展有一个现象,即师范音乐教育与普通学校学堂乐歌相伴发展。这种现象反映了二者存在某些一致性:如起步与发展的同步性、教学内容的相关性和相互促进与制约的互补性等。分析上述关系,可以加深对师范音乐教育的认识与理解。

从起步上看,学校“教歌乐”与“设师范”相互关联。1898年,康有为上《请开学校折》,提倡新学。他在呼吁“广开学校,以养人才”,学堂设“歌乐”课的同时,也没有忘记“设师范、分科学、撰课本、定章程”③,即师资培养问题。而后,清政府颁布学校法令,兴办学堂与开设师范亦联系在一起。1902年《钦定高等学堂章程》规定:“高等学堂应附设师范学堂一所,以造就各处中学堂教员。”[1]同样,《钦定中学堂章程》亦规定:“中学堂内应附设师范学堂,得以造成小学教习之才。”[2]

1904年的“癸卯学制”有17个系统文件,其中的《初等小学堂章程》《高等小学堂章程》《中学堂章程》《高等学堂章程》同样是与《初级师范学堂章程》和《优级师范学堂章程》一并制定并颁布的。其共同特点是,二者皆无“音乐”一科。1907年,学部颁布《女子师范学堂章程》和《女子小学堂章程》,音乐被正式列入课程。从两部文件看,师范学校和普通学堂的音乐教育也是同步的,只不过前者定为正式课程,后者则为“随意科”而已。从教育规律讲,教师教育超前于普通教育,是好理解的。到民国初期,《师范学校规程》与《中学校令施行规则》也同在1912年出台,师范音乐教育与普通音乐教育也是被一并考虑的。

新学的创办,一切皆新,师资更是当务之急。所以,《奏定学务纲要》要求急办师范学堂:“学堂必须有师。”[3]出于当时师资缺乏的考虑,该《纲要》进一步指出:“此时大学堂、高等学堂、省城之普通学堂,犹可聘东西各国教员为师。若各州县小学堂及外府中学堂,安能聘许多之外国教员乎?此时惟有急设各师范学堂,初级师范以教初等小学及高等小学之学生;优级师范以教中学堂之学生及初级学堂之师范生。”[4]可见,各级师范学堂开设的原因明确,培养的目标清楚,师范生的培养目标当然是中小学教员了。

既然师范教育服务于中小学,那么当学校音乐教育的主体是“乐歌”课时,师范学堂教习“乐歌”也是必然的了。1907年《女子师范学堂章程》“立学总义”中培养目标是,“养成女子小学堂教习”,“学科要旨”中乐歌要旨是,“感发其心志,涵养其德性,凡选用或编制歌词,必择其有裨风教者。”而《女子小学堂章程》之“学科要旨”亦是,“使学习平易雅正之乐歌,凡选用或编制歌词,必择其切于伦常日用有裨风教者,俾足感发其性情,涵养其德性。”在这里,二者音乐教育的“学科旨要”如出一辙,都是“择其有裨风教者”,“感发其性情,涵养其德性”,虽然师范音乐教育没有明确提“乐歌”,但就当时情况看,也就是“乐歌”了(师范教学内容当然会更宽泛些)。十分清楚,师范音乐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关联,更多是因教学内容的相关所致,这是二者相互促进和制约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实际上,在1907年乐歌正式进入课堂后,有些乐歌教材为师范和中小学所共用。叶中冷《女子新唱歌·三集》(1907年出版)即“浅者适于幼稚、小学,深者适于师范、中学”,蒋维乔《新撰唱歌集·初编》(1909年出版)亦是“凡小学校、师范学校、中学校皆适用焉”。可见,普通音乐教育“乐歌”课的性质,很大程度上即决定了师范音乐教学的内容。

二、西方音乐理论的输入与师范学校音乐教育

学校音乐教育必然涉及其音乐的理论基础。近代,我国音乐教育的发展涉及选择系统的音乐知识。我们知道,清初康熙时期,葡萄牙人徐日升用汉文写就《律吕纂要》,系统介绍西方乐理,康熙钦定《律吕正义·续编》亦有西方乐理介绍,但这些西方乐理并没有对中国音乐产生实质性影响。西方音乐理论真正为国人所广泛认识和接纳,还是在清末,还是与新式学堂的乐歌活动有关。尽管1840年鸦片战争后,西方的知识和学术已陆续输入我国,但西方音乐知识的普及性输入则要后推到20世纪初。出于对西方学术了解的增加,当时不少国人对自己的音乐传统深感失望,对其当代意义失去信心,甚至还加以猛烈抨击。

学界领袖梁启超认为:“中国乐学,发达尚早,自明以前,虽进步稍慢,而其统犹绵绵不绝”;乐理的衰靡在清朝:“本朝以来,则音律之学,士大夫无复过问,而先王乐教,乃全委诸教坊优伎之手矣。”曾志的看法略有不同,认为我国音乐的衰亡从汉代开始,“汉以来,雅乐沦亡,俗乐淫陋,降至近世,几以音乐为非学者所当闻问。”匪石的批评更是尖锐、一针见血。他认为国乐“无学理”,有两大问题,一是“乐谱”,二是“乐理”。乐谱方面:我国古代,乐谱“未尚不特别发达”,但“奈沿流昧源,谱曲尽佚”;而今乐之谱,“深奥难喻,习者盖寡”。乐理方面:“‘班志’‘乐律’二书,足称是矣”,但“理与器违,非适于用”,于是便造成“旧乐日益消灭,而新作亦复绝响”的局面。关于我国音乐的重建,匪石提出“必以学理为基础”,而且必须改弦更张。其革新之路,如他所呼吁的那样:“西乐哉!西乐哉!”

事实上,近代音乐教育是在传统音乐处于所谓“流于卑靡”和“无学理”的双重困境下,接受西方音乐理论的。学堂乐歌的性质,目前研究已十分清楚,是以日本学校歌曲或欧美曲调添以新词而成,学堂乐歌的理论基础就是西方音乐理论。1904年,我国最早的学校唱歌教材沈心工《学校唱歌集》出版,其中就附有《乐理摘要》。据《中国音乐书谱志》,从1904至1909的6年间,西方音乐理论专著就有:叶肇昌《方言西乐问答》(1903年)、[英]爱爱拜尔《乐典教科书》([日]铃木米次郎校订,1904)、[日]铃木米次郎讲授《音乐学》(陈邦镇译,1905)、[日]铃木米次郎《乐典大意》(辛汉译,1906)、伍达《(最新)最新乐典问答》(1907)、沈彭年《乐理概论》(1908)、李燮羲《乐典》(1909)7种,其后又有高寿田《和声学》(1914)、徐传霖、孙《乐典教科书》(1917)、徐保仁《乐典》(1919)、王黄石《普通乐典》(1919再版)等。此外,西方音乐理论的知识还发表在期0刊、杂志上,如1904年曾志在《醒狮》第1、第3期上连续发表《和声略意》。1905陈邦镇译《音乐学》作为湖北师范生教材,则是目前已知最早的一本师范音乐教科书,而伍达、沈彭年和李燮羲等人的教材也为师范教育所用。

音乐理论是音乐学习的基础。曾志在《乐典教科书》自序中指出:“音乐之入门曰乐理,或曰乐典,非此不足言音乐。”“音乐者不知其理或典,不可以作曲,不可以用器。”“故欲言音乐,当先读音乐理论或乐典。”甚至认为中国音乐衰亡亦与音乐理论有关:“知其当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知实行而不知其理论,亡吾中国者其在此乎。”“知音乐之为物,乃可言改革音乐,为中国造一新音乐。

有了西方音乐理论,还必须推广。1904年曾志在《教授音乐之初步》序中谈到《乐典大意》的意义:”欲发达吾国学校唱歌一科目……所刻不待缓者,幼稚园(闻北京、上海、湖北均有是举)及小学唱歌也。既不能缓,又不能速,是非假用欧洲通用乐谱,而和以本国歌词权以应用,势不能也。既用西谱矣,而不知乐典(MusicalGrammar),不知教授法则,教授者无从下手。”高寿田在《和声学》编辑大意中指出,“征异国之乐理”,是“应时势之需求”。可见,学习和推介西方音乐理论大势所趋。该《和声学》由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后,教育部审定并加以推介,其评语为:“是书体例明晰,文笔简达,准作为师范学校、中学校教科书。”这部正式由教育部审定的和声学教材,自1914年至1922年前后共发行5版,可见使用十分广泛。

近代以来所出各类教材,皆以西方音乐理论为其基础。据《中国音乐书谱志》载,在乐歌教材方面,仅1904至1910年7年间,就有沈心工、曾志、黄子绳、金匮华、李叔同、寿龄倪、辛汉、沈庆鸿等人所编乐歌集25种之多。在声乐教材方面,1918年出版索树白编撰《乐歌基本练习》。在器乐教材方面,随着欧洲乐器的传播,早期师范学校音乐教育中开始出现风琴、钢琴等教科书。1911年,由铃木米次郎编撰、辛汉翻译的《风琴教科书》就是一例。此外,1918年,商务印书馆发行了一部为钢琴用的《进行曲集》(编著者未注明),包括《马赛曲》《土耳其进行曲》《丧礼进行曲》等共36首,是目前所见最早在国内出版的钢琴曲专集[5]。1919年索树白编《风琴教科书》,是较早出现的师范学校器乐教材,编者例言中写明“本书遵照教育部令中学校师范学校音乐科课程器乐练习”。[6]

总之,近代师范音乐教育,一方面应普通音乐教育的需要产生,另一方面也对推进普通音乐教育有积极的作用。尤其在接受西方音乐理论指导后,在促进学校音乐教育深化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这种深化主要反映在对普通学校单一歌唱的不断超越方面,同时也反映在促进学校教学对西方音乐知识和理论的不断学习和传播方面。

注释:

①其时,南洋公学的教学科目为国文、算学、舆地、史学、体育五门,没有音乐

②即《奏定初级师范学堂章程》和《奏定优级师范学堂章程》

③《请开学校折》,见陈学恂《中国近代教育文选》,人民教育出版社1983年版,第107—109页

参考文献:

[1][2]琚鑫圭等《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实业教育、师范教育》,上海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

[3][4]舒新城《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1981年版,第198页

[5][6]伍雍谊《中国近现代学校音乐教育》,上海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134页

师范音乐教育范文第3篇

本论文关键词:音乐课程师范教育课程改革

音乐课程是基础教育的组成部分和必修学科,改革开放以来日益受到重视并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音乐课程依然是整个基础教育中的薄弱环节,离素质教育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难以跟上21世纪社会经济和教育发展的步伐。如何加强音乐教育自身的建设,完善音乐课程体系,已成为摆在音乐教育工作者面前的一个十分重要和紧迫的课题。在这样的背景下,《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的试行无疑是适应当前基础教育整体改革和音乐教育自身发展的重大举措,它标志着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对我国师范院校现行音乐教育课程进行客观分析,并针对现实问题着力加以改革创新,已成为一件极为紧迫而富有现实意义的事情。

一、师范院校现行音乐教育课程概述

专才教育一直以来是我国师范院校音乐教育的基本模式,并由此而建立起相应的音乐课程体系。这种课程体系对于中国音乐教育走上系统化、规范化的道路起到了重大的作用,为我国培养了大批优秀的音乐人才。尽管随着社会的发展也进行了多次课程改革,但总体框架并未改变。面对新世纪音乐课程标准的实施,这种以分科设置为主流的学科课程体系已不适应新时期通才教育和专才教育相互依存、协调发展的要求。如学生专业口径狭窄、专业基础薄弱、综合素质和创造能力不强、兴趣单调、不热爱教育工作、教育理论水平低、科研能力差、教学缺乏个性等等。出现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音乐教育课程结构不合理、内容陈旧、脱离实际等,不能不说是主要原因之一。课程体系的内涵是多方面的,但核心为课程结构、课程设置、课程内容三个方面。师范院校音乐教育专业的课程结构就大的框架和体系而言,也是由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构成的“三层楼”模式。“按照这一思维逻辑构建的课程体系,在课程的设置上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即与培养目标或实现培养目标已设置的课程无直接关系或关系不大的课程基本上都排除在课程体系之外。”①这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窄、专、深的课程体系,追求各自学科专业的系统性、完整性,重视专业的纵深发展,把分科课程的知识与整体范围的知识割裂开来,忽视专业和学科的横向联系,使课程越教越细,越教越深,从而造成学生知识面过窄、社会适应能力较弱的局面。其原因是师范院校沿袭了音乐专科院校的办学模式,未能体现出师范院校音乐教育师范性、专业性、基础性的基本特点。师范性是高师音乐教育专业与专业音乐院校在培养目标的主要区别。专业音乐院校是以培养音乐表演、创作、理论专门人才为目的,而师范院校则是培养音乐教育工作者,尤其是中小学音乐师资为目的。所以不应要求学生某一专项技能的高、深、精,而应要求其专业知识技能的全面均衡发展。专业性是指高师音乐教育专业不但要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更重要的是应使他们具备教授音乐理论、知识和技能的素养。基础性是指为人们终生热爱音乐、享受音乐、学习音乐、传授音乐奠定良好的基础。

从课程设置来看,师范院校音乐专业的课程主要由普通教育课程、音乐专业课程和教育专业课程三部分组成。普通教育课程是对学生普遍进行的专业知识以外的“公共课”教育,它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个性发展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现时普通教育课程设置本身也还存在一些问题。据统计,我国普通教育课程的课时约占总课时的21%,而美国、日本、德国一般在33%至40%之间。我国采用“大一统”的课程模式,几乎是清一色的政治理论课、体育课、外语课和计算机课等必修课,尽管现在也增加了不少选修课,但它们有的已变成必修的选修课,有的成了学生根本没有时间参与的虚设课程。课程门类过于单一,课程设置缺乏弹性、开放性。音乐专业课程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专业基础课是学生学习音乐专业所必须掌握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是直接指向具体专业的课程,如乐理、视唱练耳等。专业课是建立在专业基础课之上的关于某一专业的学科理论和专业技能的课程,如声乐、器乐等。目前,师范院校的音乐专业课程设置相对独立,“学生明显存在着学科之间的知识割裂,曲式、音乐史、声乐、器乐各是一回事,学生很少将这些知识与表演性和欣赏性课程内容融为一体。其结果,难免落得一个理论、技术理论和表演技术各自为政的匠人”。②专业课自成体系,相互之间渗透不够,因而培养出来的师资专业知识面较窄、适应能力较差、学术水平低。目前一些高师院校音乐学科实行的“主修”制出发点是好的,似乎体现了一专多能,但由于认识出现了偏差,在实际教学中有的只瞄准了“舞台”,而忘掉了“讲台”,过于强调一专而忽视多能。学生毕业后一旦走上基础音乐教育岗位,面对要会弹、会唱、会讲、会舞、会写、会组织音乐活动等多方面的素质要求,往往表现出不适应。教育专业课程是最能体现“师范性”的,是解决未来教师“如何教”的课程;我国目前仅有教育学、心理学、学科教学法三门课。这主要是受苏联专业教育的影响,特别是学科专业教育思想的影响。从课时比例来看,教育专业课程课时仅占7%,而美国、德国、英国分别占20%、30%、35%。我国师范院校音乐教育实习通常一次性完成,时间短,平均每个学生3-5节课,甚至1-2节课,内容窄,模式单一,多数流于形式,起不到应有的作用;而发达国家的教育实践则在20周左右,且分数次进行,把课程学习与教育实习有机地结合起来。

从课程内容来看,一部分课程观念陈旧,知识陈旧,内容陈旧,有些音乐专业教材几十年不变,有的虽然作了修改,但基本上还是老套子,无质的变化,不能及时反映音乐学科研究成果;有些课程门类多,内容庞杂且概念不清,知识结构不系统,缺乏内在的逻辑联系,更无法进行学科的交融和渗透;西方音乐的理论技能知识比例远高于中国音乐所占的比例。观念上的落伍,内容上的陈旧,严重制约着学生素质的提高。由于专业基础课内容不够宽,相互之间联系不紧密,致使专业课的开设结构不尽合理,带有较大的盲目性,脱离高师的自身特点,致使高师音乐专业的学生在大学四年期间对基础音乐教育的状况了解甚少,毕业后高不成低不就。甚至有些教师、学生一味地向专业音乐学院看齐,以演奏家、歌唱家、理论家为终极目标,致使学生毕业后有相当一部分,尤其是专业方面有特长的,不愿意或不安心从事音乐教育,特别是基础音乐教育工作而改行,造成音乐教师流失严重。

二、师范院校音乐教育课程改革探析

全球一体化和文化多元化是21世纪人类社会的基本态势。基于这一点,我们必需要有新的音乐教育观念来指导。(1)从全球的宏观视角来看,新的音乐教育观应当包含三个导向:文化价值、文化生态、文化创造。首先,文化价值就是音乐人类学家公认的要把“音乐作为文化来传授”的观念。第一,学习音乐是学习人类交流的一种基本形式;第二,学习音乐是理解世界各民族文化的一个途径;第三,通过学习音乐培养想象力和自我表现力;第四,学习音乐是学习艺术。其次,工业文明所带来的文化单一倾向将被多样性、有机性的生态文明所取代,新的音乐教育体系应建立在音乐文化生态的保护和音乐文明思维框架之上。最后,西方传统科学理性的确定性真理在当今受到质疑,对音乐教育将产生很大影响,尤其为民族音乐教育在未来音乐教育中的价值提供了发展空间。“人们必须尊重不同民族音乐文化的创造性和成就模式。中国传统音乐文化教育哲学价值的当代文化意义,也将被人们所认识”。③(2)我国中小学新音乐课程标准的出台,在教育内容、课程目标和基本理念等方面都有较大的创新,尤其是对音乐学科性质的认识进一步深化,明确体现了音乐是素质教育、审美教育和基础教育,音乐是培养创造性思维的重要途径,音乐是人文学科的一个重要门类等。

我国的中小学音乐教育至今已有一百余年,对于音乐课程性质及其基本理念的认识,经历了从把音乐课当作德育、娱乐性教育课到审美教育课,再到素质教育课的过程。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培养的理应是中小学或中等学校合格的音乐师资。综合音乐教育的发展趋势和我国基础音乐教育的现状,如何造就合格、新型的音乐教师,已成为音乐教育界普遍关注的重要课题。

美国全国音乐学校协会是对大学音乐和音乐教育专业进行审批的机构,它们早在20世纪70至80年代就确立了以能力为基础的师范音乐教育原则,在此基础上列举了音乐教师应具备的三种能力和素质:一是个人素质,即音乐教师必须能激励他人,能不断学习本专业和其他专业的知识,能联系其他学科和艺术,能确定和评价新的思想,能运用自己的想象力,并能理解教师的作用;二是音乐能力,即音乐教师能凭着自己对音乐的理解和技术水平,进行表演、伴奏、演唱、指挥并评价他人的表演,为个人的表达而组织声音,通过原作和各种风格的即兴表演表现出对音乐的理解,同时,应具有确定和解释比较满意的作品和不太满意的作品的能力,能为在学校环境中进行表演而记录和改编音乐,能确定和解释用于全部音乐的创作手法,能评价创作手法的情感效果,能描述用于音乐中的声音产生的方法;三是专业素质,即音乐教师必须能表明自己的音乐观和教育观,能表明自己熟悉当代教育思想,能运用有关音乐作品的广泛知识解决学生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能通过实例展示全面的音乐教育工作者献身教学的思想。这充分表明,一个成熟的音乐教师应明显地表现出具有作为音乐家和教育工作者的双重能力。④因此,我国师范院校音乐教育课程改革已势在必行。它不仅应体现“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教育发展思想,还应遵循教育的发展规律。同样,音乐课程结构也要体现现代化的教育理念,要尊重学生多元化的价值取向,树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音乐课程设置必须适应社会对教师素质的要求,设置创新性、开拓性、研究性的音乐教育课程,这是培养21世纪合格音乐教师的重要前提;音乐课程设置还必须主动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面向世界,用全球的宏观视野,高标准、严要求,保证音乐师资的高质量,进而提高基础教育质量。“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是在普通学校音乐教育基础上的专业性音乐教育。所以对于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课程结构不要求其专,而应求其全。也就是说,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课程设置不以专向为主,而需全面发展;不要求其深,而应求其正,用正确的方法指导学生;不以技术的数量为追求目标,而求其根本质量。”⑤据此分析,音乐课程改革并非全盘否定现有的课程体系,而是站在时展的高度,重视审视以往的音乐教育课程体系,有继承、有摈弃、有创新,重在整体化。为了这一目标,我们认为,师范院校音乐教育课程改革应遵循下列几项原则:

1、音乐艺术的特殊性和音乐教育规律的统一。音乐艺术从本质说就是一种实践,音乐的教学也就是一种艺术实践的教学,所以音乐教育应重视实践性,以艺术实践作为主要教学形式和内容。音乐实践又是一个塑造音乐形象的过程,音乐的艺术性只有在技巧与艺术修养(包括思想道德、文化素质、理论涵养等)的有机统一中才能体现出来,故音乐教育是一种建立在实践基础之上的审美教育。单纯地强调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教学是不符合音乐专业师范教育原则的。音乐具有终生性和社会性,音乐是人的精神产物,潜移默化地表达思想感情,具有无限的潜能。音乐艺术又具有集体性,音乐善于以集体的形式进行教育,加强并提倡集体形式的音乐教育活动,也是师范性的重要标志之一。

2、多元化音乐教育与中国音乐教育的统一。音乐教育要充分体现音乐多元化特征,这是由师范生适应未来各级各类学校音乐教育教学任务需要而确定的,也是由师范生应具备在未来不断变化的社会中所应有的应变能力和创造能力而决定的。“如果在未来新世纪里中国人也将走向世界,参与世界的一切文化生活,那么,多元化音乐教育的课程安排,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⑤不同的民族有着不同的音乐文化,东西方音乐体系及文化价值是平等的,在平等对话的条件下,应本着相互尊重、相互了解、相互认知的原则,改变以往以西方音乐为主、中国音乐为辅的音乐教育状况,在多元化理念的指引下,“以中国音乐理论体系为基础,进行音乐教育改革,建立中国音乐教育体系。”⑥其中一个关键的问题就是课程与教材的建设。所以,音乐学科的课程体系应大力强化中国音乐的课程内容,摈弃多年的重西轻中,即重视西方音乐,轻视中国传统音乐的做法和以西否中的错误观念。

3、高师音乐教育与中小学音乐教育的统一。两者之间是相辅相成、互为条件的关系,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所培养的对象是未来服务于基础教育的人,理应密切关注、研究基础音乐教育的发展;基础音乐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又将关系到高师音乐教育的培养目标和发展方向。所以,高师音乐教育应实践将师范性与学术性并重、理论与实践并重和专业与文化并重的原则,使得学生在校期间能全面发展,以便毕业后能迅速适应基础音乐教学。

在遵循上述基本原则的前提下,高师音乐教育的课程结构首先应优化核心课程,建立少而精、容量大、实用性强的主干课;其次应扩大选修课程范围,增加课程设计和课程编制的灵活性;最后,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艺术和社会实践,形成隐性课程。这三种课程相互配合、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形成新的音乐教育课程体系。在课程内容方面:(1)强化教育类课程。一是增加教育课程门类时数,二是加强教育课程的针对性和实践性,可开设跨学科课程,培养学生的综合思维和综合实践能力,如开设音乐教育学、音乐心理学、中小学音乐教材教法研究等课程。(2)拓宽基础课程。其内容涵盖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三大领域,增强学生的人文素质,相应减少原公共基础课程,增加选修课程,如中国传统文化,西方文化等课程,有利于学生的选择,有利于学生个性的发展。(3)调整音乐学科专业课程。将音乐表演、音乐技术、音乐学等内容结合起来,构建以培养学生音乐文化素养和音乐教育素质为宗旨的综合化学科专业结构和育人环境。依据中小学课程标准所设立的四个教学领域,高师音乐教育应当有与之相适应的课程,即音乐审美类课程、音乐表现类课程、音乐创造类课程、音乐与相关文化类课程、音乐教育类课程五大类。“以音乐审美为统领,音乐表现为载体,音乐创造、音乐文化为两翼,音乐教育为基础,形成各有侧重、互相关联、互相贯穿的课程体系。”⑦调整必修课、选修课门类,精减课程内容,压缩课时,通过合并、新设、优化课程设置结构,增加选修课与自修课的比重,这样便会拓宽学生的理论思维,开阔学生的音乐文化视野。另外,加快音乐学科的教材建设,充实课程内容,及时反映音乐学科的最新成果,变粗放式教学为科研式教学,变讲授式教学为主体式教学,变注入内化式教学为生成建构式教学,以便改善教学质量与学生的专业水准,使之趋于合理化、科学化,有利于形成高师学生合理的音乐学科专业知识和能力结构,以适应新时期的需求。近年来,一些师范院校从实际需要出发,适当地调整必修课与选修课的比例,在加强音乐专业基础课教学的同时,增设了适应中学教学要求所必需的选修课程,技巧课也从传统的一对一教学形式转为小组课或集体课。虽然这种课程教学模式还在探索阶段,但这些有益的尝试,必将有力地推动高师音乐教育的整体课程改革。

21世纪是更加注重人才素质的世纪。使每个人都能成为具有审美理想、审美需求、审美能力的人,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需要,也是音乐教育的主要目标之一。我们必须改革教学方法,改进教学手段,科学合理地设置音乐课程,重视音乐教师的素质和能力的培养,充分发挥师范院校作为基础音乐教育“工作母机”的作用,使之成为推动我国音乐教育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参考文献:

①杨晓宏:我国高师现行课程体系的缺陷[J]载《甘肃教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一期;

②刘沛: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课程问题[J]载《中国音乐》,1997年第一期,第39页;

③戴定澄:《音乐教育展望[C]》,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3页;

④[美]马克:《当代音乐教育[M]》,管建华,乔晓冬译,文化艺术出版社,1991年版,第261页;

⑤王耀华:《中小学音乐教育发展与高师音乐教育改革[J]》,载《音乐研究》,2002年第一期,第15页;

⑥管建华:《中国音乐审美的文化视野[M]》,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95年版,第270页;

师范音乐教育范文第4篇

关键词:音乐教育;传统音乐;现状分析;发展对策

中国广袤的土地上孕育了优秀的传统音乐,经过数千年的历史传承,传统音乐已经成为中国文化的特殊印记,深深融入中华民族的血液之中。师范学院加强传统音乐教育,不仅有利于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也有利于提高学生传统文化认同感。近年来,师范学院音乐教学方面出现了诸多问题,在面对这些问题时,师范学院不仅需要直面问题的勇气,还需要深层次分析探讨其背后的原因。

一、传统音乐教育的重要性

1.有助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中国是一个历史源远流长、文化底蕴深厚的国家,在历史的时光隧道里,中国形成了优秀的民族———中华民族,延续了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化之一———中华文化,创造出缤纷绚烂的中华文明。即便在现代社会,人们仍然无法摆脱传统文化的影响。就拿音乐来说,中华民族的音乐发展至今,已经经历了数千年的时间历程,最早可以追溯到远古时期,音乐作为一种具有独特感染力的艺术形式,为当时人们的生活增添了色彩,中华民族数千年文明发展孕育了浩如烟海、璀璨辉煌的传统音乐艺术。所以,传统音乐所传承的不仅是历史文明,更是优秀传统文化。中华优秀传统音乐文化一路传承发展,见证着不同历史时期的独特文化。传统音乐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占有重要地位,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结晶,其内涵丰富,博大精深,是中华民族音乐文化的精髓和核心。传统音乐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瑰宝,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广大劳动人民在长期的生活与劳动实践中创造出来的,是中华民族精神的象征,传统文化往往包含着古人的智慧,传统音乐更是如此,所以需要一代一代的传承和弘扬。传统音乐从单一到多样,从单调的小曲到各式各样的音乐风格,其有着丰富的文化与艺术价值,传统音乐的不断发展,代表着中华民族的不断进步。传统音乐的地位和意义是现代流行音乐无法代替的,它是传统文化的一种传承途径,蕴含着太多的古代文化,有着重要的学术科研价值和史料文化价值,可为人们准确了解古代社会提供支持。

2.有助于培养学生音乐核心素养

音乐作为一门独特的艺术,是人内心深处思想的自述,它虽然看不见摸不着,却能将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所体验的各种情感淋漓尽致地表达出来,并在其内心引起强烈的共鸣。所以,传统音乐教育在师范学院音乐教育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可以促进学生艺术能力和人文素养的综合发展,是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的重要途径。传统音乐可以开启学生的智慧,可以准确细腻地表达学生的情感。因为音乐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传统音乐的课程设置也应丰富全面,在传统音乐课堂中教师要以教授学生音乐知识、培养学生音乐素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宗旨,有意识将那些优美的传统音乐介绍给学生,培养学生积极的、向上的品质,让学生在此基础上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审美观。因此,学生在学习传统音乐的过程中,不仅要掌握传统音乐知识,更要学会用心去领悟传统音乐,传承传统文化。此外,师范学院要通过系统化的传统音乐教学加强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音乐文化的学习,使其知晓中华音乐文化的内涵与基因,感受其所具有的民族艺术魅力,理解其所映射出的价值观念,进而在多层次的教育强化中认同中国音乐文化身份,在自觉的坚守中增强文化自信。教师在教学中要注意发现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要鼓励学生动起来,引导学生运用自己所学的音乐知识去创作出不一样的音乐作品,挖掘学生的创造思维,在培养学生学习兴趣的同时培育学生的核心素养。所以,学生不仅可以从中学习到传统音乐知识,还可以借助良好的条件创作出更好更符合时代的优秀音乐。

3.有助于增强文化自信

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国进入物质丰富时代,国家的发展蒸蒸日上,在快速发展中,有些人渐渐地遗忘了中国的传统文化。但是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所以,现在国家层面大力提倡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一些人崇拜外来文化,认为“洋东西”总是先进的,不假思索拿来运用,陷入了民族虚无主义,继而产生了文化自卑心理。因此,面对外国文化,如何把中国传统音乐和中国传统文化传承结合在一起成为关注的焦点。传统音乐在其发展过程中,传承和保留了许多优秀传统文化因素,是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之一,所以教师要加强传统音乐教育,充分挖掘传统音乐中的时代价值,将传统文化发扬光大。实践证明,师范学院只有加强传统音乐教育,增强学生文化自信,才能让学生保持清醒的认识。

二、传统音乐教育现状

当前,传统音乐的传承不容乐观,有的日趋异化,有的日趋衰微,有的甚至消亡,这不能不得让人们深刻反思。

1.师范学院音乐教育缺乏“人文性”

目前,师范学院的音乐教育是以西方音乐理论及其教育框架为基础,其以个人主义为核心,具有一定的功利性。因此,师范学院音乐教育缺乏“人文性”,一直处于较为表层化的阶段,缺乏深刻的人文内涵。在音乐教学中,教师常常把音乐教学搞得索然无味,仅仅将音乐知识视为工具性、书面性的知识,导致学生重“音”不重“乐”,重“术”不重“艺”,知音不知美,有技术没涵养。如此一来,原本“以人文为核心”的音乐教育成了走“人生捷径”的音乐教育,使得传统音乐教育发展困难。

2.错误的文化观念,使传统音乐教育陷于困境

在师范学院的音乐教育中,“一元论”“传统落后论”“西方中心论”等不正确的观点长期以来占主导地位,认为我国的传统音乐文化是落后的、难登大雅之堂的。这种错误观念的存在,使我国的音乐教育出现了偏差和失衡,在音乐教育体制中普遍存在着“重西轻中”的现象。因此,在这样的思想影响之下,更多的学生认为学习传统音乐是不明智的选择,一些学生产生对传统音乐课程的排斥心理,所以在这样的环境和氛围下,开展传统音乐教育是非常困难的。部分学生学习传统音乐文化时,秉持着错误的文化观念,势必会与优秀传统音乐文化发生冲突,使传统音乐教育陷于困境。

3.师范学院对传统音乐教育不够重视

随着“五四”新文化运动的爆发,科学主义思潮与当时学习西乐思潮交相呼应,并开始持续影响着中国音乐的发展。在音乐教育中,无论是理论还是技能,西方的音乐知识都占据了很大的比重,教学西化现象比较普遍,导致师范学院对传统音乐教育研究不足,一味地照抄照搬西方音乐知识理论,大部分采用西方的音乐教学框架和教学模式。传统音乐的传承造成了很大的阻力。多年来,中国音乐一直沿用西方的音乐体系,使得西方音乐逐渐成为学生群体中的“主宰音乐”,忽略了对本民族传统音乐文化的继承与发扬。此外,部分师范学院对传统音乐教育的投入不足,教育经费投向一直是偏重“主科”,其大部分用来改善教育环境、教育设施,很少用于传统音乐教学。部分师范学院没有专门传统音乐教室,缺乏专业的传统音乐教师,导致师范学院中西音乐教育的两极分化,传统音乐教学处于落后状态。

三、师范学院加强传统音乐教育的对策

1.努力培养学生对传统音乐的兴趣

传统音乐是师范学院教育教学必不可少的重要课程。在传统音乐教学中,教师要精心选择歌词雅致、富有意境、曲调优美、悦耳动听的传统音乐,让学生欣赏、感受传统音乐的魅力,激发学生学习传统音乐的兴趣。传统音乐与音乐教育是相互关联的、相互影响的,对传统音乐的传承中离不开音乐教育的影子。教师在传授传统音乐知识的同时,可积极开展一些有关于传统文化的实践性强的课程,这样对于学生了解我国传统文化十分有利。例如,可以组织学生前往当地具有传统音乐文化特色的地方去参观学习,去真切感受传统文化的魅力,把音乐教育的社会实践活动与传统音乐结合起来,让学生在采风中学会家乡的民歌、戏曲、曲艺、器乐等,通过这样的传统音乐文化实践课,激发学生对传统音乐的热爱。除此之外,教师可以开展丰富多彩的传统音乐活动,让学生应用自己所学的传统音乐知识参与到活动中,这样既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也有利于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提高音乐课堂教学效率。例如,组织学生参与各种传统音乐的演出活动或定期邀请传统音乐方面的艺人、专家来校进行讲座,让学生对传统音乐有更直观的认识、更深刻的感受,能够充分领悟传统音乐中的文化内涵。

2.编写传统音乐教材,夯实传统音乐教育基础

有条件的学校可设立传统音乐教研室,编写传统音乐相关教材,同时把现有的地方传统音乐和民间音乐的研究成果吸收到教材中,这既是对学生进行传统音乐教育,也是对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保护和传承。为确保传统音乐的传承和发扬,一方面,音乐教材中应当更多地吸收传统音乐中的优秀作品,让学生有更多的机会接触、学习传统音乐;另一方面,传统音乐教材应当重视对传统音乐的创新,培养学生音乐创新思维,使学生能学习到更多的符合学生审美心理的音乐作品,让这些音乐作品进入到音乐课堂当中,激发学生对传统音乐的兴趣爱好。

3.充分利用多媒体技术推动传统音乐教育

在多媒体如此盛行的时代,多媒体技术承载着弘扬和传承传统音乐的艰巨任务。现代多媒体技术,能在保留传统音乐精华的同时,给传统音乐注入了更多新的活力。师范学院应将多媒体作为一种新的教学工具,让其用自身独特的科技力量,去推动传统音乐教育。除此之外,各个网络平台和媒体也应该积极配合承担起这样的责任,帮助各师范学院和其教师加强合作,共同为学生的发展和传统音乐的传承贡献出属于自己的力量。在当下传统音乐课堂教学中,多媒体的使用频率明显增加,教师在课堂上也应充分利用多媒体技术,通过多媒体手段更好地进行传统音乐知识的整合与传播,提高传统音乐教学效率,促进学生了解传统音乐的魅力。

4.设置相关传统文化课程,重视教师培训

师范学院应该力所能及地设置一些相关传统文化课程,让学生可以更加系统地了解传统文化的魅力。这样对于传统音乐的学习也是一种丰富,可以增加学生对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感,学生也更容易从内心深处去真正了解和学习传统音乐文化。中华优秀传统音乐历史悠久,在传统文化教学过程中,应勾勒出传统音乐的历史线条,强调传统音乐的历史特性,结合当今时代,让传统音乐文化绽放出不一样的文化魅力。此外,师范学院要重视教师培训,教师也应该积极接受各种培训,以此来满足传统音乐课堂的要求。在培训过程中,要让更多的教师认识到传统音乐的重要性,促进教师传统音乐教学能力提升,加快音乐教师专业成长,提升传统音乐教育教学水平。

四、结语

师范音乐教育范文第5篇

关键词:音乐课程师范教育课程改革

音乐课程是基础教育的组成部分和必修学科,改革开放以来日益受到重视并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音乐课程依然是整个基础教育中的薄弱环节,离素质教育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难以跟上21世纪社会经济和教育发展的步伐。如何加强音乐教育自身的建设,完善音乐课程体系,已成为摆在音乐教育工作者面前的一个十分重要和紧迫的课题。在这样的背景下,《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的试行无疑是适应当前基础教育整体改革和音乐教育自身发展的重大举措,它标志着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对我国师范院校现行音乐教育课程进行客观分析,并针对现实问题着力加以改革创新,已成为一件极为紧迫而富有现实意义的事情。

一、师范院校现行音乐教育课程概述

专才教育一直以来是我国师范院校音乐教育的基本模式,并由此而建立起相应的音乐课程体系。这种课程体系对于中国音乐教育走上系统化、规范化的道路起到了重大的作用,为我国培养了大批优秀的音乐人才。尽管随着社会的发展也进行了多次课程改革,但总体框架并未改变。面对新世纪音乐课程标准的实施,这种以分科设置为主流的学科课程体系已不适应新时期通才教育和专才教育相互依存、协调发展的要求。如学生专业口径狭窄、专业基础薄弱、综合素质和创造能力不强、兴趣单调、不热爱教育工作、教育理论水平低、科研能力差、教学缺乏个性等等。出现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音乐教育课程结构不合理、内容陈旧、脱离实际等,不能不说是主要原因之一。课程体系的内涵是多方面的,但核心为课程结构、课程设置、课程内容三个方面。师范院校音乐教育专业的课程结构就大的框架和体系而言,也是由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构成的“三层楼”模式。“按照这一思维逻辑构建的课程体系,在课程的设置上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即与培养目标或实现培养目标已设置的课程无直接关系或关系不大的课程基本上都排除在课程体系之外。”①这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窄、专、深的课程体系,追求各自学科专业的系统性、完整性,重视专业的纵深发展,把分科课程的知识与整体范围的知识割裂开来,忽视专业和学科的横向联系,使课程越教越细,越教越深,从而造成学生知识面过窄、社会适应能力较弱的局面。其原因是师范院校沿袭了音乐专科院校的办学模式,未能体现出师范院校音乐教育师范性、专业性、基础性的基本特点。师范性是高师音乐教育专业与专业音乐院校在培养目标的主要区别。专业音乐院校是以培养音乐表演、创作、理论专门人才为目的,而师范院校则是培养音乐教育工作者,尤其是中小学音乐师资为目的。所以不应要求学生某一专项技能的高、深、精,而应要求其专业知识技能的全面均衡发展。专业性是指高师音乐教育专业不但要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更重要的是应使他们具备教授音乐理论、知识和技能的素养。基础性是指为人们终生热爱音乐、享受音乐、学习音乐、传授音乐奠定良好的基础。

从课程设置来看,师范院校音乐专业的课程主要由普通教育课程、音乐专业课程和教育专业课程三部分组成。普通教育课程是对学生普遍进行的专业知识以外的“公共课”教育,它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个性发展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现时普通教育课程设置本身也还存在一些问题。据统计,我国普通教育课程的课时约占总课时的21%,而美国、日本、德国一般在33%至40%之间。我国采用“大一统”的课程模式,几乎是清一色的政治理论课、体育课、外语课和计算机课等必修课,尽管现在也增加了不少选修课,但它们有的已变成必修的选修课,有的成了学生根本没有时间参与的虚设课程。课程门类过于单一,课程设置缺乏弹性、开放性。音乐专业课程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专业基础课是学生学习音乐专业所必须掌握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是直接指向具体专业的课程,如乐理、视唱练耳等。专业课是建立在专业基础课之上的关于某一专业的学科理论和专业技能的课程,如声乐、器乐等。目前,师范院校的音乐专业课程设置相对独立,“学生明显存在着学科之间的知识割裂,曲式、音乐史、声乐、器乐各是一回事,学生很少将这些知识与表演性和欣赏性课程内容融为一体。其结果,难免落得一个理论、技术理论和表演技术各自为政的匠人”。②专业课自成体系,相互之间渗透不够,因而培养出来的师资专业知识面较窄、适应能力较差、学术水平低。目前一些高师院校音乐学科实行的“主修”制出发点是好的,似乎体现了一专多能,但由于认识出现了偏差,在实际教学中有的只瞄准了“舞台”,而忘掉了“讲台”,过于强调一专而忽视多能。学生毕业后一旦走上基础音乐教育岗位,面对要会弹、会唱、会讲、会舞、会写、会组织音乐活动等多方面的素质要求,往往表现出不适应。教育专业课程是最能体现“师范性”的,是解决未来教师“如何教”的课程;我国目前仅有教育学、心理学、学科教学法三门课。这主要是受苏联专业教育的影响,特别是学科专业教育思想的影响。从课时比例来看,教育专业课程课时仅占7%,而美国、德国、英国分别占20%、30%、35%。我国师范院校音乐教育实习通常一次性完成,时间短,平均每个学生3-5节课,甚至1-2节课,内容窄,模式单一,多数流于形式,起不到应有的作用;而发达国家的教育实践则在20周左右,且分数次进行,把课程学习与教育实习有机地结合起来。

从课程内容来看,一部分课程观念陈旧,知识陈旧,内容陈旧,有些音乐专业教材几十年不变,有的虽然作了修改,但基本上还是老套子,无质的变化,不能及时反映音乐学科研究成果;有些课程门类多,内容庞杂且概念不清,知识结构不系统,缺乏内在的逻辑联系,更无法进行学科的交融和渗透;西方音乐的理论技能知识比例远高于中国音乐所占的比例。观念上的落伍,内容上的陈旧,严重制约着学生素质的提高。由于专业基础课内容不够宽,相互之间联系不紧密,致使专业课的开设结构不尽合理,带有较大的盲目性,脱离高师的自身特点,致使高师音乐专业的学生在大学四年期间对基础音乐教育的状况了解甚少,毕业后高不成低不就。甚至有些教师、学生一味地向专业音乐学院看齐,以演奏家、歌唱家、理论家为终极目标,致使学生毕业后有相当一部分,尤其是专业方面有特长的,不愿意或不安心从事音乐教育,特别是基础音乐教育工作而改行,造成音乐教师流失严重。

二、师范院校音乐教育课程改革探析

全球一体化和文化多元化是21世纪人类社会的基本态势。基于这一点,我们必需要有新的音乐教育观念来指导。(1)从全球的宏观视角来看,新的音乐教育观应当包含三个导向:文化价值、文化生态、文化创造。首先,文化价值就是音乐人类学家公认的要把“音乐作为文化来传授”的观念。第一,学习音乐是学习人类交流的一种基本形式;第二,学习音乐是理解世界各民族文化的一个途径;第三,通过学习音乐培养想象力和自我表现力;第四,学习音乐是学习艺术。其次,工业文明所带来的文化单一倾向将被多样性、有机性的生态文明所取代,新的音乐教育体系应建立在音乐文化生态的保护和音乐文明思维框架之上。最后,西方传统科学理性的确定性真理在当今受到质疑,对音乐教育将产生很大影响,尤其为民族音乐教育在未来音乐教育中的价值提供了发展空间。“人们必须尊重不同民族音乐文化的创造性和成就模式。中国传统音乐文化教育哲学价值的当代文化意义,也将被人们所认识”。③(2)我国中小学新音乐课程标准的出台,在教育内容、课程目标和基本理念等方面都有较大的创新,尤其是对音乐学科性质的认识进一步深化,明确体现了音乐是素质教育、审美教育和基础教育,音乐是培养创造性思维的重要途径,音乐是人文学科的一个重要门类等。

我国的中小学音乐教育至今已有一百余年,对于音乐课程性质及其基本理念的认识,经历了从把音乐课当作德育、娱乐性教育课到审美教育课,再到素质教育课的过程。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培养的理应是中小学或中等学校合格的音乐师资。综合音乐教育的发展趋势和我国基础音乐教育的现状,如何造就合格、新型的音乐教师,已成为音乐教育界普遍关注的重要课题。

美国全国音乐学校协会是对大学音乐和音乐教育专业进行审批的机构,它们早在20世纪70至80年代就确立了以能力为基础的师范音乐教育原则,在此基础上列举了音乐教师应具备的三种能力和素质:一是个人素质,即音乐教师必须能激励他人,能不断学习本专业和其他专业的知识,能联系其他学科和艺术,能确定和评价新的思想,能运用自己的想象力,并能理解教师的作用;二是音乐能力,即音乐教师能凭着自己对音乐的理解和技术水平,进行表演、伴奏、演唱、指挥并评价他人的表演,为个人的表达而组织声音,通过原作和各种风格的即兴表演表现出对音乐的理解,同时,应具有确定和解释比较满意的作品和不太满意的作品的能力,能为在学校环境中进行表演而记录和改编音乐,能确定和解释用于全部音乐的创作手法,能评价创作手法的情感效果,能描述用于音乐中的声音产生的方法;三是专业素质,即音乐教师必须能表明自己的音乐观和教育观,能表明自己熟悉当代教育思想,能运用有关音乐作品的广泛知识解决学生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能通过实例展示全面的音乐教育工作者献身教学的思想。这充分表明,一个成熟的音乐教师应明显地表现出具有作为音乐家和教育工作者的双重能力。④因此,我国师范院校音乐教育课程改革已势在必行。它不仅应体现“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教育发展思想,还应遵循教育的发展规律。同样,音乐课程结构也要体现现代化的教育理念,要尊重学生多元化的价值取向,树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音乐课程设置必须适应社会对教师素质的要求,设置创新性、开拓性、研究性的音乐教育课程,这是培养21世纪合格音乐教师的重要前提;音乐课程设置还必须主动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面向世界,用全球的宏观视野,高标准、严要求,保证音乐师资的高质量,进而提高基础教育质量。“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是在普通学校音乐教育基础上的专业性音乐教育。所以对于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课程结构不要求其专,而应求其全。也就是说,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课程设置不以专向为主,而需全面发展;不要求其深,而应求其正,用正确的方法指导学生;不以技术的数量为追求目标,而求其根本质量。”⑤据此分析,音乐课程改革并非全盘否定现有的课程体系,而是站在时展的高度,重视审视以往的音乐教育课程体系,有继承、有摈弃、有创新,重在整体化。为了这一目标,我们认为,师范院校音乐教育课程改革应遵循下列几项原则:

1、音乐艺术的特殊性和音乐教育规律的统一。音乐艺术从本质说就是一种实践,音乐的教学也就是一种艺术实践的教学,所以音乐教育应重视实践性,以艺术实践作为主要教学形式和内容。音乐实践又是一个塑造音乐形象的过程,音乐的艺术性只有在技巧与艺术修养(包括思想道德、文化素质、理论涵养等)的有机统一中才能体现出来,故音乐教育是一种建立在实践基础之上的审美教育。单纯地强调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教学是不符合音乐专业师范教育原则的。音乐具有终生性和社会性,音乐是人的精神产物,潜移默化地表达思想感情,具有无限的潜能。音乐艺术又具有集体性,音乐善于以集体的形式进行教育,加强并提倡集体形式的音乐教育活动,也是师范性的重要标志之一。

2、多元化音乐教育与中国音乐教育的统一。音乐教育要充分体现音乐多元化特征,这是由师范生适应未来各级各类学校音乐教育教学任务需要而确定的,也是由师范生应具备在未来不断变化的社会中所应有的应变能力和创造能力而决定的。“如果在未来新世纪里中国人也将走向世界,参与世界的一切文化生活,那么,多元化音乐教育的课程安排,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⑤不同的民族有着不同的音乐文化,东西方音乐体系及文化价值是平等的,在平等对话的条件下,应本着相互尊重、相互了解、相互认知的原则,改变以往以西方音乐为主、中国音乐为辅的音乐教育状况,在多元化理念的指引下,“以中国音乐理论体系为基础,进行音乐教育改革,建立中国音乐教育体系。”⑥其中一个关键的问题就是课程与教材的建设。所以,音乐学科的课程体系应大力强化中国音乐的课程内容,摈弃多年的重西轻中,即重视西方音乐,轻视中国传统音乐的做法和以西否中的错误观念。

3、高师音乐教育与中小学音乐教育的统一。两者之间是相辅相成、互为条件的关系,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所培养的对象是未来服务于基础教育的人,理应密切关注、研究基础音乐教育的发展;基础音乐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又将关系到高师音乐教育的培养目标和发展方向。所以,高师音乐教育应实践将师范性与学术性并重、理论与实践并重和专业与文化并重的原则,使得学生在校期间能全面发展,以便毕业后能迅速适应基础音乐教学。

在遵循上述基本原则的前提下,高师音乐教育的课程结构首先应优化核心课程,建立少而精、容量大、实用性强的主干课;其次应扩大选修课程范围,增加课程设计和课程编制的灵活性;最后,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艺术和社会实践,形成隐性课程。这三种课程相互配合、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形成新的音乐教育课程体系。在课程内容方面:(1)强化教育类课程。一是增加教育课程门类时数,二是加强教育课程的针对性和实践性,可开设跨学科课程,培养学生的综合思维和综合实践能力,如开设音乐教育学、音乐心理学、中小学音乐教材教法研究等课程。(2)拓宽基础课程。其内容涵盖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三大领域,增强学生的人文素质,相应减少原公共基础课程,增加选修课程,如中国传统文化,西方文化等课程,有利于学生的选择,有利于学生个性的发展。(3)调整音乐学科专业课程。将音乐表演、音乐技术、音乐学等内容结合起来,构建以培养学生音乐文化素养和音乐教育素质为宗旨的综合化学科专业结构和育人环境。依据中小学课程标准所设立的四个教学领域,高师音乐教育应当有与之相适应的课程,即音乐审美类课程、音乐表现类课程、音乐创造类课程、音乐与相关文化类课程、音乐教育类课程五大类。“以音乐审美为统领,音乐表现为载体,音乐创造、音乐文化为两翼,音乐教育为基础,形成各有侧重、互相关联、互相贯穿的课程体系。”⑦调整必修课、选修课门类,精减课程内容,压缩课时,通过合并、新设、优化课程设置结构,增加选修课与自修课的比重,这样便会拓宽学生的理论思维,开阔学生的音乐文化视野。另外,加快音乐学科的教材建设,充实课程内容,及时反映音乐学科的最新成果,变粗放式教学为科研式教学,变讲授式教学为主体式教学,变注入内化式教学为生成建构式教学,以便改善教学质量与学生的专业水准,使之趋于合理化、科学化,有利于形成高师学生合理的音乐学科专业知识和能力结构,以适应新时期的需求。近年来,一些师范院校从实际需要出发,适当地调整必修课与选修课的比例,在加强音乐专业基础课教学的同时,增设了适应中学教学要求所必需的选修课程,技巧课也从传统的一对一教学形式转为小组课或集体课。虽然这种课程教学模式还在探索阶段,但这些有益的尝试,必将有力地推动高师音乐教育的整体课程改革。

21世纪是更加注重人才素质的世纪。使每个人都能成为具有审美理想、审美需求、审美能力的人,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需要,也是音乐教育的主要目标之一。我们必须改革教学方法,改进教学手段,科学合理地设置音乐课程,重视音乐教师的素质和能力的培养,充分发挥师范院校作为基础音乐教育“工作母机”的作用,使之成为推动我国音乐教育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参考文献:

①杨晓宏:我国高师现行课程体系的缺陷[J]载《甘肃教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一期;

②刘沛: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课程问题[J]载《中国音乐》,1997年第一期,第39页;

③戴定澄:《音乐教育展望[C]》,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3页;

④[美]马克:《当代音乐教育[M]》,管建华,乔晓冬译,文化艺术出版社,1991年版,第261页;

⑤王耀华:《中小学音乐教育发展与高师音乐教育改革[J]》,载《音乐研究》,2002年第一期,第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