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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习论文范文精选

社会学习论文

社会学习论文范文第1篇

组织研究一直在社会学研究中占有重要地位,而于20世纪70年代兴起的社会学新制度学派更是以组织研究为核心内容,该学派围绕着组织机构在规章制度上的趋同现象展开分析,试图回答“为什么当代社会中组织机构的结构和规章制度越来越相似”?换言之,是什么因素影响乃至决定着当代组织机构的发展?社会学新制度学派中的华裔学者周雪光在总结学派中其他学者观点的基础上,认为是一种所谓“合法性机制”的作用,最终造成了组织趋同现象。这种合法性机制是指诱使或迫使组织采纳具有合法性组织结构和行为的观念力量,具体包括一个社会中的文化观念、法律制度等可以对社会所有成员产生影响的因素。合法性机制观点的提出,使得对于组织结构的传统认识被向前推进了一大步,包括权变理论、资源依附理论和交易成本理论等在内的传统组织理论大都认为组织结构设计是由组织目标和组织任务决定的,而社会学新制度学派在这些传统认识中又加入了组织所处社会环境因素。这样,社会学新制度学派就由对于组织趋同的现象分析进入了组织所处环境问题的理论细分。按照斯格特的梳理,新制度学派将组织所处环境区分为两种类型,技术环境和制度环境。前者是从技术的角度看待组织的运行,包括组织外部的资源与市场、组织内部将投入转化为产出的技术系统等,后者是指组织生存于其中的社会的法律制度、文化观念和社会规范等因素,但新制度学派所关注的制度环境主要是社会的共享观念及规范因素,也就是支撑社会生活稳定化和秩序化的、被普遍接受的符号体系及其共同意义。社会学新制度学派坚持认为,技术环境和制度环境对组织具有不同的影响。技术环境要求组织内部的结构和运行程序满足技术效率,而制度环境则要求组织内部的结构和制度符合社会公认的“合法性”,也就是采用在制度环境中已被广为接受的组织形式和做法,而不管这些做法对组织的内部运作是否有效率。例如,企业在内部结构上采用科层制,常常不是出于技术和工艺流程对管理的需要,而是因为科层制已被社会广为接受,如果某家企业不采用这种组织形式,其在市场上的“合法性”将受到怀疑。因此,制度环境对组织的要求可能与技术环境相矛盾。为了满足这些相互冲突的环境要求,组织的一个重要对策是把组织的内部运作和组织的正式结构分离开。一个组织建立了许多的规章制度却并不真的实施,这可能是因为这些规章制度是为了应付制度环境的要求,与它的内部运作无关,这就使得组织内部可能存在毫无实际意义的结构分化。为了更明确地反映技术环境和制度环境对组织所具有不同的影响,弗里德兰和阿弗德提出了组织环境具有多元逻辑的观点,他们认为在当代西方社会,每一种组织环境都有一个中心的逻辑,包括一系列的物质实践、社会关系和符号构成,这种多元逻辑之间可能是互补也可能是矛盾的。社会成员便可能利用不同的逻辑来满足自己的目的,有时符号和规则被内化并提供趋同性,而有时它们又成为个体、群体和组织利用作为变迁的资源。这样,组织环境问题又派生出逻辑问题,而这些不同组织环境及其派生逻辑在社会学新制度学派看来,不仅存在同时并存的理论可能,而且正在社会中实际发生着。

二、补习教育机构面对的环境与逻辑补习教育机构

作为一种新兴的社会组织形式,在其发展过程中也面对着两种不同环境———技术环境和制度环境,而且两种不同环境同时对补习教育机构施加合法性约束,根据笔者的调查和分析,技术环境要求的合法性主要表现为一种经营型逻辑,而制度环境要求的合法性则主要表现为一种服务型逻辑。

(一)补习教育机构面对的技术环境与经营型逻辑的生成组织研究者

在早期的研究中发现,没有任何组织能够自给自足,组织必须在与环境的交换中获得资源以维持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因而组织领导者必须为组织制定出有效率的规章制度来保证这一交换过程的顺利实现,正是在这样的认识基础上,“技术环境”就成了传统组织研究中较早诞生的一种理论发现,也集中反映出早期组织研究以组织目标达成为核心的理论诉求,如早期的组织研究者迪尔曾将技术环境定义为“与确定目标和达到目标有着潜在联系的所有环境的总称”。补习教育机构由于多为私人投资兴办,基础相对薄弱,因此从所处环境中获得足够资源来维持生存和发展便是该类型组织的首要目标,也是补习教育机构所面对技术环境的最重要内容。为了实现上述组织目标,补习教育机构与所处环境之间的交换主要表现为文化资本与经济资本之间的转换,“布迪厄认为劳动时间的积累是文化资本和经济资本的共同实质,也是它们可以相互转换的根据”,具体而言,补习教育机构的运作过程是通过知识讲授、经验传递和技能培养等具体内容来实现机构成员身上所负载文化资本向经济资本的转化,进而获得财富性收入。在布迪厄看来,文化资本是一种新型的资本存在方式,“是通过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而储存于个人身体中的文化知识、文化技能和文化修养”,掌握文化资本的社会成员,也是“文化产品”的所有者,但他们只有通过进入类似补习教育机构等组织,才能最终实现“文化产品”的销售,从这个意义上理解,补习教育机构所处的技术环境就是一个交换环境,一个供两种不同资本形态相互转换的资本转化场。经营型逻辑是指在补习教育机构与技术环境互动过程中形成的趋于以成本效益为机构行为特征的组织规则。从组织合法性角度考察,经营型逻辑表现为结果的合法性,即机构行动以最为有效的途径达到目的和取得成效,而如何在这一过程中提高文化资本向经济资本的转化率就成了其中的关键。在经营型逻辑的主导下,补习教育机构的组织者重点在机构运行中的成本和收益环节进行控制和处理。在成本方面,面对场地费用和员工工资两部分最大支出,补习教育机构的组织者们都极尽节省之能事。面对场地费用,在笔者调查的20家补习教育机构中,仅2家使用自有房屋,其余皆为租用房屋,且20家机构中有19家使用民宅作为教室,其余1家使用商用写字间作为教室,教室的隔墙、水、暖、气、电、通信等各种设施均为居住用房使用,完全达不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1年8月8日颁布修订的《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50099-2011》中的教学空间要求,可以说“办学条件”颇为简陋,而这种“人为”简陋的背后自然节省了场地费用的大笔支出。面对员工工资费用,在逐利观念的驱使下,补习教育机构的组织者往往并不雇佣文化资本含量较高的优秀“教师”,而是在满足补习基本要求的情况下雇佣普通“教师”,以获得更高的文化资本向经济资本转化时的转化率,这也是当前补习教育机构中在校大学生充任“教师”情况大行其道的主要原因。在收益方面,补习教育机构更是直接地表现出了经济资本优先的经营型逻辑。笔者在调查中发现,补习教育机构的组织者常常会在学生的补习周期内加大课程密度,安排较多课程,以获得更多的经济资本收益,甚至于,一部分组织者全然不顾本机构成员文化资本的实际状况,将普通“教师”包装成所谓“名师”,进行虚假宣传招生。

(二)补习教育机构面对的制度环境与服务型逻辑的延续

“技术环境允许组织使用基于生成系统制造产品特征的控制手段,产品和服务可以根据相对成本和质量来估价,这就产生了‘结果控制’,制度环境强调的是组织遵从形式理性规范的程度、正确过程得以实施的程度以及恰当结构处于合适位置的程度”,换句话说,制度环境要求组织内部的结构和制度符合社会公认的“合法性”,也就是采用在制度环境中已被广为接受的组织形式和制度,而不管这些组织形式和制度对组织的实际运作是否确有实效。虽然补习教育机构具有私人投资性质,但在社会公众的观念中却与主流教育密不可分,这种延续自主流教育的共享观念便是社会学新制度学派论述中的补习教育机构所处制度环境。具体而言,补习教育被学者和社会公众理解为“影子教育”,一种对于校内主流教育的延伸。相较于补习教育的资本转化场特征而言,主流教育则是一个文化资本的输出场,政府投资兴办主流教育机构的目的是通过向国民传递文化资本来提升国民素质,使个人得以适应社会参与社会生活,这其中最为重要的文化资本也被政府视为类似医疗健康、住房保障等社会生活必需品,为此政府对文化资本的“购买价格”和“质量”进行了严格的监管,以保障社会成员都能获得受教育的权利。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教育法》第25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而厉以宁先生也将义务教育和高级中学教育视为纯公共物品性质和基本具有公共物品性质服务。可以说,在建国后几十年的发展过程中,主流教育关注平等,惠及普遍的根本特征已深入人心,成了一种社会共享观念,而作为“影子教育”的补习教育,在社会公众眼里也与主流教育不应有别。服务型逻辑是指补习教育机构在与制度环境互动过程中形成的以彰显制度环境中被普遍接受的共享观念、规范因素和符号体系为机构行为特征的组织规则。从组织合法性角度考察,服务型逻辑表现为过程的合法性,即机构行动对于教育管理部门及社会公众共同期待内容的有效彰显,而如何在这过程中提高文化资本传递的有效性被视为其中的关键。在服务型逻辑的主导下,补习教育机构的组织者需要努力满足教育管理部门及社会公众的共同期待内容,而这些内容大多与主流教育联系密切。例如,为了响应国家和政府提升国民素质的号召,主流教育日益注重学生素质的全面提升,努力将应试教育转变为素质教育,一些在传统教学环节中不受重视的音体美等科目逐渐受到校方青睐,在这一客观背景下,作为“影子教育”的补习教育机构也相应出现了一些调整,其中近年来部分补习教育机构增加心理咨询和励志类教育内容就是顺应这一客观趋势的表现。校外补习教育机构面对的两种环境及逻辑同时构成了对于机构的合法性约束,但两种约束之间并不和谐,而是处于一种紧张和对立之中。技术环境及经营型逻辑要求补习教育机构以工具理性方式展开运作,强调成本与收益,这对于私人投资兴办的补习教育机构而言实属正常,但相对于自主流教育延续而来的“影子教育”特征而言,又可能与补习教育机构面对的制度环境及服务型逻辑相冲突,因为主流教育坚持消除不公,培育平等精神,主张不能因为收入、身份、种族等各种外在条件而产生差别对待。这种现实存在的紧张和对立逻辑,构成了补习教育机构当下面临的双重逻辑约束或曰逻辑困境,而正是在它们的合力作用之下,补习教育机构实际发生着诸多行为偏差。

三、双重逻辑约束下的补习

教育机构行为偏差在补习教育机构面对技术环境和制度环境两种不同环境时,如何在由不同环境及逻辑提出的合法性要求之间谋得平衡,以获得生存和发展的机会,便成了补习教育机构选择行为策略时的关键。但碍于这两种环境及逻辑对立甚至冲突状况的客观存在,补习教育机构无论如何尽力调适自身行为,终究还是会在一定程度上出现行为偏差,其中主要表现为“行为市场化”和“机构冗余化”。

(一)经营型逻辑约束下的“行为市场化”

面对技术环境和经营型逻辑提出的合法性要求,补习教育机构的行为策略是严格比较投入和产出,努力提高效益,最大化地获取财富性收入。虽然这种追求经济利益的做法源自补习教育机构所处的技术环境,也符合其组织目标,但若对这一目标不加控制地恣意追求,势必会出现“行为市场化”的偏差。事实上,这种“行为市场化”的偏差已在当下补习教育领域中呈现出愈演愈烈之势,一定程度上构成了对主流教育的冲击和影响。如在利益驱使之下,部分补习教育机构投放虚假招生广告,违规宣传,还有一些补习教育机构组织者为了追求补习生员数量的增加,通过贿赂主流教育中的在职教师的方式来求得对方协助招生,甚至于一些主流教育中的在职教师也受到“行为市场化”的影响,公然违反在职教师不得办班补课的禁令,开班办学,造成极坏影响。虽然补习教育机构受所处技术环境影响而存在追求合理经济利益的诉求,但作为以知识为产品的社会窗口行业,如果放纵自身对于社会责任的承担,片面追求经济利益,不仅会使知识沦为金钱的附庸,在社会中形成一股庸俗之风,严重冲击和影响主流教育制度,还会客观上加大不同背景家庭子代间的地位分化,使得补习教育成为催生新的社会不平等的根源之一,最终影响补习教育的和谐健康发展。

(二)服务型逻辑约束下的“机构冗余化”

面对制度环境和服务型逻辑提出的合法性要求,补习教育机构的行为策略是通过调整自身内部结构设置,不断地仿效主流教育内部结构和功能,延续“影子教育”的公众定位。虽然这种与主流教育形式趋同的做法能有效满足制度环境提出的合法性要求,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但常常以增加补习教育机构的内部设置为代价,进而造成一定程度的“机构冗余化”。笔者在长春市进行的调查中发现,一些补习教育机构配有心理辅导教师,定期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还有些机构常年开设针对学生成长的励志课程,而除此之外的一些类似特色课程设置也是不一而足,然而在这些机构组织者对此类现象的解释中却有着些许无奈,明显地反映出制度环境和服务型逻辑的约束和影响。一位组织者曾向笔者介绍,“这些文化课程辅导之外的课程设置起初是没有的,都是后来对眼下主流学校教育中普遍开设相关课程的模仿,因为家长在为学生选择补习教育机构时很看重这些内容,所以很多补习教育机构都开设了这些课程,但这些课程都是赔钱设置,因为这些课程都是辅助性质课程,任课教师稀缺不好找,人工费用极高,很难在这类课程上赚钱。”原本只提供文化课程补习的补习教育机构,其组织目标在于实现文化资本向经济资本的转换,但由于所处制度环境的要求而使得补习教育机构不得不在应对过程中不断地“全面”发展,机构设置越来越庞杂、冗余,而冗余的机构设置又必然会产生额外的费用支出,最终造成对补习教育机构正常运作的冲击和影响。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这部分增加的额外费用支出也正是笔者前文中发现“消失利润”问题的主要原因!

四、结语

社会学习论文范文第2篇

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后现代化成分的逐渐形成,人们颇为关注的不再是物质财富的更多拥有,而是倾向于追求精神生活的日益丰富,其中身心健康成为备受关注的主要特征之一。因此,以体育健身、娱乐、观赏和尝试体育刺激与挑战等为目的的体育旅游活动备受青睐,体育旅游成为旅游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呈现出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带动相关产业联动的良好态势,日渐成为人们关注的另一亮点。中国西部地区包括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云南、贵州、四川、重庆、西藏等六省三区一市;土地面积544.84×104km2,占全国陆地总面积的56.8%;拥有人口2.25×108(1998年)人,占全国人口总数的22.89%[1]。如此广袤的地域,丰富的自然资源,秀丽的风光景色,深厚的文化积淀,地广人稀的便利条件,多坡地高原地形,亚热带气候,蕴藏着发展旅游产业,培育体育旅游市场的决定性因素。然而,由于历史、经济、文化等诸多原因,西部地区旅游业开发速度缓慢,发展的规模化程度不够,规范性较差,社会、经济效益不显著,特别是体育旅游市场的培育更是滞后。从社会学的视角,审视西部地区体育旅游市场的培育有着现实意义和必要性。

1.体育旅游市场的培育、形成和发展有着特殊的综合效应

体育旅游概念众说不一,旅游理论中也没有涉及体育旅游的详解。这里引用较为公认的两种说法:一种是认为体育旅游是以非盈利目的离开家庭所在地,以前往某一目的地参与或观摩相关体育活动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旅游。它是旅游者在旅游中所从事的各种身体娱乐、身体锻炼、体育竞赛、体育康复及体育文化交流活动等与旅游地、体育旅游企业及社会之间关系的总和[2]。分为参与体育赛事的体育旅游、观摩体育赛事的体育旅游、自发进行体育活动的体育旅游、参观体育胜地的体育旅游等多种类型。另一种是根据世界旅游组织的规定,体育旅游属于休闲论文格式、娱乐、度假、健康医疗类,依其旅游特点有项目型和综合型之分。如登山、攀崖、滑雪、放风筝、钓鱼、草地式羽毛球、网球、蹦极跳、热气球运动、沙地排球、江河漂流等属项目型体育旅游;综合型体育旅游具有体育项目类型化、多样性、集约式布局的特点。培育体育旅游市场,发展体育旅游业有着综合性社会效应。首先是陶冶情感,促进和保持身心健康的作用。现代社会的快节奏使人们的生活处于较为紧张的行进中,特别是信息业的发展,给人一种近地密集和远地压抑的心理感受,当然也提供了诸多便利条件,不良社会因素的存在和不时侵扰是现实情况。为此,通过体育旅游静化和放松被压抑的情感,保持和促进身心健康成为人们首肯的选择方式之一;其次是扩展视野,挑战人体极限,增长知识的作用。体育旅游者愿意选择自然风景区,特别是具有人文景观和探险地理特点的景区更为吸引人。究其原因,是为了满足城市化楼宇蒙蔽日久的视野渴望,是为了挑战自认为身体状况良好的身体极限,满足征服自然和险境的自悦心理,增长知识和见识,丰富人文史学占有理念;第三是体育旅游的社会、经济作用。通过体育旅游促进经济发展是旅游地和旅游企业的初衷,国家西部开发政策的转变,即由政府投资型转向民间、集体、个人投资型,允许在合理开发和正当投资的前提下,应得合理报酬。无形中盘活了资金运转和资金集中,促进了本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第四是有利于全民健身纲要的全面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是推进大众体育快速发展的有效举措,是提高全民身体素质的举国策略,体育旅游具有体育和旅游双重属性,体育有利于促进身心健康和保持身心愉悦,旅游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可谓一举双得;第五是培养热爱祖国,塑造美好心灵的作用。体育旅游便利的提供给旅游者了解祖国壮丽山河的机会,特别是西部地区有着广袤的地域,一望无际的草原沙漠,顶天立地的蜿蜒山脉,波涛汹涌的江河湖泊,丰富的矿产资源和人文景观,旷世的自然奇观等等。这无不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塑造美好心灵的教育资源。体育旅游则是教育过程得以实施的组织形式和过程。

2.综合因素分析

2.1西部地区蕴藏着丰富的旅游资源,提供了培育体育旅游市场的物质基础西部地区拥有极为丰富的自然旅游资源和人文景观。根据统计资料,西部地区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有8处,占全国总数的34.8%,部级重点风景名胜区有40处,占全国总数的33.6%,部级自然保护区41处,占全国总数的33.1%,国家历史文化名城31座,占全国总数的31.3%,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处,占全国总数的26.5%,部级森林公园39处,占全国总数的17.3%。(见表1)[3]不难看出,除森林资源较为缺乏外,其余将占全国总数的三分之一,如此丰富的自然和人文景观分布在占全国二分之一多的土地上(56.8%),且人口总数不到四分之一(22.8%)。可以说拥有地广人稀的便利条件,培育和开发体育旅游市场的资源和土地是丰富的。此外,西部地区还拥有大量全国乃至世界旅游之最,如世界最高山峰珠穆朗玛峰,世界最深的大峡谷雅鲁藏布大峡谷,世界最为宏伟的溶洞贵州的织金洞,世界现存最大的殿内铜佛西藏扎什伦布寺的强巴佛,世界最大的石刻佛像四川乐山大佛,我国最大的瀑布贵州的黄果树瀑布,我国现存最大最完整的关隘甘肃的嘉峪关等等。当然多达20多条正在规划和建设中的西部旅游黄金长线也是极具吸引力的旅游亮点。

2.2人们余暇时间的增多和越来越集中,家庭结构的小型化,使体育旅游人口继续增长成为必然趋势首先,1999年国务院颁布了新的休假条例后,人们的余暇时间增多且更为集中了。有研究资料表明,农业人一生中自由时间为整个生命时间的22.9%,工业人达到38.6%;1997年国家统计局、全国总工会、劳动部等6单位对全国29个省71个城市14977位职工的调查,职工用于消遣娱乐的时间为每日1小时37分钟,聊天时间为每日1小时21分钟[4]。说明职工在新休假制度后,每日可用于体育娱乐、健身、医疗及体育消费等的闲暇时间超过3小时。双休日和长假期,保证了外出参与体育旅游活动的时间。加之长期以来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小型化家庭(三口之家)成为主流型家庭结构,举家出游的可能性大为增加。其次,人们的旅游观念也由静态观赏型向新型动态参与型转变,这使得体育旅游市场的培育有了人口数量上的保证。但从研究资料看,我国体育旅游消费市场的人口构成与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家庭人口类型和收入有着密切的关系,年龄特征表现为两头窄,中间宽的现象;工薪阶层和学生参加体育旅游的比重较大;文化程度集中在高中、大学文化程度以上;家庭结构的特点是三口之间的人数居多,其次是两口之间,四口以上家庭参与体育旅游的人数较少;体育旅游与经济收入成正比例关系,收入在900~2000元之间者占体育旅游消费人口的比重较高[5]。因此,营造良好的体育旅游环境,提高体育旅游服务质量,吸引中青年、中等以上收入者成为体育旅游市场的主体人群。这些群体对体育旅游的要求较为集中,大都期望通过旅游购买及消费来缓解生理和心理的紧张感,休闲、健身、观战、体育刺激和竞技体育等可能从不同方面能够满足人们的体育旅游需求。也是可被争取的体育旅游人口主体。第三,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对提高生活质量的关注,追求精神文明程度的提高成为人们的共识。通过体育旅游满足和调整精神需求成为大众看好的主要方式之一。因此,体育旅游人口的继续增长将成为必然趋。

2.3挖掘、整理民族特色文化及遗产,有利于增添体育旅游市场培育的文化特色西部地区分布着壮、彝、白、傣、蒙古、藏、维吾尔、哈萨克等众多少数民族的民俗风情,也是当地宝贵的旅游资源。特别是西南地区聚居的彝族、白族、傣族、景颇族、纳西族等26个少数民族形成了独特的风俗习惯,创造了灿烂的民族文化,也构成了当地丰富而极富魅力的民族风情旅游资源[6]。其中包括了大量少数民族体育类活动项目或形式,且具有娱乐、休闲和广泛参与性,成为从事体育旅游的良好机遇。西北辽阔的草原、雪山冰川、沙漠风光也成为不可多得的体育旅游资源。特别是积淀了中华文化之精华的敦煌莫高窟、云冈石窟、麦积山石窟、大足石刻和黄鹤楼、岳阳楼等西部独特的文化遗产,联同长江三峡、丝绸之路和四大盆地、四大高原筑成了西部体育旅游开发文化链,极具文人景观吸引力。既能满足居多数旅游人口的中青年、中等以上文化程度旅游者的需求,又富有深厚的人文景观。有利于培育体育旅游市场的文化特色。

2.4我国奥运会、亚运会、各论文格式类锦标赛等重大赛事申办权的成功获得,奠定了体育旅游市场培育的社会氛围北京奥运会、广州亚运会和各类锦标赛举办权的成功获得,大大促进了体育文化现象的深得人心。体育旅游集体育与旅游于一体,既有体验体育竞赛的成功感,又有旅游观光的心理满足和刺激感。但现代旅游已由“接待型”向“经济产业型”转变,体育旅游也不例外,不再是一种福利性享受,而是趋于消费性、产业化。因而对体育旅游的认可程度,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影响人们参与体育旅游活动和进行体育旅游消费的动因,这些内在动因的透发与体育意识、体育价值观有关,国际性体育盛会的召开具有导向性。有利于激发人们从事体育旅游活动和消费的欲望,为体育旅游市场的培育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当然,也是吸引和扩大国内外体育旅游人口的有利机遇。

2.5西部地区体育训练基地的兴建,为体育旅游市场的培育提供了科学导向西部地区特殊的地理位置和良好的气候环境,成为国家、省区兴建体育训练基地的首选地,目前有国家体育总局直属、共建和命名基地36家,其中大部分分布在西部地区,如云南海埂训练基地颇具影响力。这些训练基地的建成和运动队的驻入,无形中形成了体育旅游的亮点,有旅游者专程去训练基地观光旅游。当然,训练基地还需与周边旅游线路统筹规划,丰富体育旅游内容和形式,吸引更多的旅游者参与其中。

3.结论与建议

3.1结论

3.1.1培育和发展体育旅游市场对促进旅游者身心健康、陶冶情感、美化心灵、挑战自我,繁荣经济,推进社会快速发展,全面实施全民健身纲要,进行爱国主义教育诸方面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3.1.2西部地区丰富的旅游资源,提供了培育体育旅游市场的物质基础。

3.1.3人们余暇时间的增多和越来越集中,家庭结构的小型化,保证了体育旅游人口继续增长的可能性。

3.1.4西部地区少数民族聚集,民族文化特色鲜明,培育体育旅游市场有着丰厚的人文底蕴。

3.1.5大型体育盛会的举办和一批体育训练基地的建成,营造了培育体育旅游市场的社会氛围。

3.2建议

3.2.1鼓励和吸引多渠道融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是培育体育旅游市场的前提和基础,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严重滞后,资金短缺成为规模化合理开发旅游资源的瓶颈。因此,利用国家西部大开发倾斜政策,多渠道吸引投资,综合开发,合理利用,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观。超级秘书网

3.2.2加强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的科学研究。西部地区有着丰厚的旅游资源储备,包括自然的和人文的,而有些资源的开发具有一次性特点,因而加强开发利用的科学研究,做到保护性开发急为重要。

3.2.3西部地区少数民族文化特色鲜明,体育文化极为丰富,有待进一步加强挖掘和整理工作。特色民族文化现象受现代社会的冲击异常严重,异化现象突出,整理和保护少数民族特色文化现象是培育体育旅游市场且得以长久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3.2.4加大宣传力度,吸引更多体育旅游人口参与。利用国际国内重大体育盛会,加强对西部地区的宣传力度,吸引更多国内外体育旅游者参与到西部地区体育旅游行列,壮大培育西部体育旅游市场参与群体。

3.2.5体育训练基地的建设、利用,成为培育西部地区体育旅游市场的增长点,但急需科学评估,关注社会、经济效益和环境保护双丰收。3基金项目:甘肃省社科规划项目(2005年)子课题。

参考文献:

[1][3]张蓬涛,封志明.西部地区旅游资源综合分析与开发对策[J].资源科学,2002,(2):26–281

[2]田祖国.我国西部地区体育旅游发展研究[J].南京体育学院学报,2003,(3):21

[4]卢元镇.中国体育社会学[M].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1:119-1201

社会学习论文范文第3篇

当代中国的和谐社会作为中国社会发展战略目标之一,是人类先进文化与科学发展理论体系的延伸,是一种和睦、融洽且各阶层齐心协力的社会状态。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包括五个层面的和谐:个人自身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社会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社会各系统、各阶层之间的和谐;整个国家与外部世界的和谐。

2大学生诚信建设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性

2.1大学生诚信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诚信是公民道德规范的基础,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要任务。从另一个角度讲,诚信是由各方面诚信组成。而大学生诚信是诚信的重要组成部分,缺少它社会诚信就不健全,完整的诚信风气就不能形成,而且会影响诚信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当然,和谐社会也难以构建。大学生诚信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急需解决的问题,大学生诚信建设也已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

2.2大学生诚信建设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既是诚信建设的受益者又是诚信建设的参与者。从社会发展的趋势看,和谐社会建设是一个不断发展,不断努力创造的过程,需要每一个社会成员共同参与,更需要通过一定群体在建设过程中起到示范性的作用。大学生有其优越的自身条件,具备了成为推动社会诚信建设的重要力量,但由于大学生自身的不稳定性又有必要决定对其进行规范和教育。

3和谐社会视角下大学生诚信体系构建的途径

大学生是和谐社会的组成部分,和谐社会大系统必然会影响大学生诚信体系的构建。因此应从大学生诚信内在体系和外在体系两个维度构建和谐社会视角下大学生诚信体系的构建。

3.1丰富大学生诚信教育内容

3.1.1注重诚信教育的时代性。高校在诚信教育方面既要汲取我国古代传统诚信教育的精华,又要借鉴国外先进的诚信教育内容,使诚信教育传统性与时代性相结合,更充分体现诚信教育的时代性。大学生诚信教育要以马列主义、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际需要为中心,结合大学生的身心特点和学习、生活、就业等实际生活中所面临的具体诚信问题,积极探索新世纪、新阶段对大学生进行诚信教育的规律,坚持以人为本,以教育为导向的诚信教育内容。

3.1.2在专业知识教育中融入诚信教育。高等教育是学生步入社会最关键的教育阶段,与学生今后从事的职业最为接近。高等教育不仅要教会学生如何做事,更重要的是要教会学生如何做人。因此,在对学生进行知识传授上,除了对所学专业的具体理论和知识加以讲解外,要结合学科特点及课程内容,适时地融入诚信教育内容,使专业技能知识与道德品质的培养相融合,不仅使学生掌握了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而且又提高了诚信意识,增强了法治观念,既增强了对专业知识的学习理解,也增加了学生的诚信意识。

3.2建立完善的大学生诚信管理机制要改善大学生诚信状况,提高大学生诚信意识,除了加强诚信教育外,还要建立大学生诚信管理机制。各高校应该结合本校实际情况成立独立的诚信管理机构,负责大学生诚信管理、大学生诚信教育及大学生诚信实践活动等。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大学生诚信档案包括三个部分:大学生诚信承诺书、大学生个人基本信息及大学生在校诚信表现。

社会学习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儒家;和谐社会;社会学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使得“和谐社会”成为众所关注的焦点。而在中国的历史上,儒家的和谐社会观无疑是一笔宝贵的文化财富,儒家的和谐社会观,强调人际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丰富的内涵和重要的历史价值,使得从社会学角度来分析儒家的和谐社会观有了更大的意义。

一、儒家和谐社会观的内涵

和谐,指的是事物协调生存与发展的状态。和谐思想是儒家文化的核心和精华,儒家的和谐社会观十分丰富,孔子提出“和为贵”主张,孟子描绘了“老我老以及人之老,幼我幼以及人之幼”的和谐社会。即使在今天看来,这些观点依然有其重要的借鉴意义。

在内容上,儒家的和谐社会观重视以人为本,倡导人与自然的和谐,设想建立“大同世界”、“小康社会”等和谐的理想社会。具体来讲,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和为贵”———人际和谐。儒家极为重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谐。《论语·学而》引有子的话说“: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把一切礼乐教化的目的归结为人与人关系的和谐。仁是孔子思想体系的核心。从字形结构来看,仁从人,从二,其基本意思是指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道德原则。《论语·颜渊》记载“:樊迟问仁。子曰‘:爱人’”。儒家认为首先要“仁者爱人”,学会善待他人,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作为人与人相处的一种根本方式。孔子主张在人际交往中要“温、良、恭、俭、让”,实现人际关系的和谐融洽。

孟子提出“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孟子·告子上》),认为“仁”是人心所固有的良知良能,为孔子提出的“爱人”找到了一个人性的根据。在此基础上,他主张爱人要由爱自己的亲人推广到爱所有人,即“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

2.“群己和谐”———人与社会和谐。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上,先秦儒家十分强调人与社会的和谐统一,他们认为个人总是生活在社会之中,个人的命运与社会息息相关,只有将个体融入社会之中,实现人与社会的和谐统一,才能达到天下大治的目的。这样人与社会的和谐也就是“群己和谐”。“群”指“国家”、“天下”、“社会”等确定而具体的范围,“己”指一定程度的自我,即意识到自己是有个性的个人,但又不与“群”完全分立。中国古代和谐论立足于共性,更多的强调群体,主张从群体出发使个体服务于群体。

孔子一生奋斗的目标就是使天下大治,最高理想就是大同世界,《礼记·礼运》篇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这个理想的和谐社会制度对后世影响是很大的。孟子提出“与民同乐”的观点,强调人与社会的和谐。在同齐宣王的对话中孟子指出,个人的“独乐乐”不如与别人的同乐,“少乐乐”不如“与众乐乐”,只有与他人与众人共赏、共鸣,才能得到最大的乐趣。进一步论证了人与社会的和谐统一。

荀子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上强调“和”,强调“一”,强调“天下大齐”。他提出:“人,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故人生不能无群……则万物皆得其宜,六畜则得其长,群生则得其命。(《荀子·王制》)即人之所以比禽兽强胜,是因为人能结成群组织起来,群体的和谐使人类战胜万物的保证。

从孔子到荀子,虽然由于他们所处时代不同,对于个体与社会的和谐的理解也就有所偏重,但在把人与社会的和谐作为儒家的理想这一点上,他们的观点却是一致的。

3.天人合一”———人与自然的和谐。儒家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主张“正德、利用、厚生、惟和。”用一个词来概括,就是“天人合一”。《中庸》说“: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就是在强调天、地、人的和谐发展。孔子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孟子也说:“君子之于物也,爱而弗仁,仁而弗亲。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董仲舒“天地人万物之本也。天生之,地养之,人成之”的思想更具体地将天、地、人的关系紧密结合在一起,体现了“合而为一”的观点。

“天人合一”代表着中国人的人生精神,就是追求人与自然界的统一。所谓“天地变化,圣人效之”。儒家认为,“天地生万物”,人与万物都是自然的产儿,主张“仁民爱物”,由己及人、由人及物,把“仁爱”精神扩展至宇宙万物。儒家还主张人与自然的和谐思想落实到制度上。如孟子主张,“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意思是,人与自然和谐是生存发展与社会安危的基础,即所谓“王道之始”。

4.以民为本。儒家和谐思想肯定老百姓的主体地位,主张建立以民为本的和谐社会。孔子曰:“天地之性,人为贵”(《孝经·圣治》)、“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提倡尊重人、理解人。孔子提出“有教无类”的人本主义教育观,注重社会对人的道德教化。孟子的民本思想提出了“保民而王,莫之能御也”(《孟子梁惠王上》)、“得民心者得天下”(《孟子尽心下》),主张“仁政”,强调当政者对老百姓的依赖。荀子也说“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荀子王制》),进一步体现出对人民力量和作用的重视。

无论是个人的自我修养,人生理想的实现,还是主张建立一个安定有序、公平和谐的理想社会,儒家文化都体现出对人的尊重,强调人的地位和作用,突出人的主体地位,实际上也就是主张以人为本,并以此为理念构建一种和谐的人际关系,建立一种美好的和谐社会。

二、社会学视野下的儒家和谐社会观

和谐的社会理念是儒家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们今天建设和谐社会也有积极的意义,那么,从社会学的角度,应该如何理解儒家的和谐社会观呢?要理解这个问题,就首先要理清,社会学意义上的和谐社会是怎样的。

1.社会学意义上的和谐社会。社会学认为,社会是由人群组成的一种特殊形态的群体形式,是相当数量的人们按照一定的规范发生相互联系的生活共同体。社会的特征有:

(1)社会由人群组成的。人是社会系统最基本的要素。当然,这里说的人,是指人群而非单个的人;(2)社会以人与人的交往为纽带。人与人的多方面的联系,形成了整个社会系统。而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这种联系也逐渐扩大;(3)社会是有文化、有组织的系统。人类社会不像动物结群那样自由地生活,而是按照一定的文化模式,通过规范及制度将无数单个的社会成员组织起来,形成一股合力,进行有序地创造活动;(4)社会是一个具有主动性、创造性和改造能力的活的机体,它有一套自我调节的机制。通过政府这个管理中心,能够主动地调整自身的结构体系,调节自身与环境的关系,创造更适宜自身生存与发展的条件。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站在社会学角度上,社会是一个注重联系、注重整体的概念。它重视社会内部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强调人的群体性、社会的组织性、以及社会结构体系的可调节性,所以说,和谐社会,如果用社会学来理解,就可以分成两个方面:第一,社会内部个体之间的互动和谐;第二,通过社会整合,实现社会整体上的和谐,尽可能避免社会失范。

2.社会学对和谐社会的两个理解视角。

(1)在社会内部个体之间的互动和谐上,社会学中的互动论给我们以重要的启示。作为微观社会学理论的代表,社会互动论认为,个体的社会化离不开与他人的互动,在互动中才能发挥出个性与自我。互动还是社会形成的条件。正是在社会互动的基础上,人类才一层层的建筑起整个社会。符号互动论认为,首先,人类特有的互动是传媒符号及各种内涵的载体,刺激的意义来自与他人的互动,而非刺激本身所固有;其次,人类具有与他们结交的特殊行为能力,并由此产生各种人际关系;再次,人类社会是由互动组成的,社会的各种特性是由个体行为维持与改变的。儒家强调以“仁”与“和”的思想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并将“忠恕”和“礼”作为实践手段,要求人们“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克己复礼”,使自己的行为合乎“礼”的要求,这里的“礼”就是一种传递和谐信息的刺激符号,当一个人的行为符合“礼”的要求,他所发出的便是这种和谐的刺激符号,这可能会引起其他人发出类似的符号作为回应,这样,如果大多数人以符合“礼”的行为方式进行互动的情况下,“仁者爱人”的目标便可能实现,社会内部的个体之间便会呈一种非常良性的和谐互动状态,人际关系的和谐融洽也能得到实现。

(2)在社会整合方面,社会学中则有社会整合的概念。社会整合是指社会通过各种方式将社会结构的不同因素、部分、互动关系及其功能结合成一个有机整体,使得社会利益协调与调整,促使社会个体或社会群体结合成为社会生活共同体,从而提高社会一体化程度的过程。通过社会整合,保持社会秩序的规范化和有序化,从而促进社会的发展。

社会整合的关键在于利益的协调与调整,而在儒家的和谐社会思想中,关于利益的协调有诸多论述。《论语·季氏》中说“:不患贫而患不均,不患寡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孔子认为,一个国家的稳定,不取决于财富的多少,而取决于分配是否公平;不取决于人口的多少,而取决于人心是否安定。分配公平人们就不会觉得贫穷,和睦相处组织就不会觉得人少,安定和平国家就没有危险。

在孔子看来,贫富悬殊的危害要大于贫穷,而均平不是普遍的贫困,而是“均无贫”,即达到共同的富裕。富裕、均平、和谐、安定,使“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这就是孔子所希望达到的经济和社会目标。超级秘书网

在荀子的思想中,社会和谐主要取决于各阶层得到与其社会地位相适应的回报。荀子称:“贵贵、尊尊、贤贤、老老、长长、义之伦也。行之得之得其节,礼之序也。”(《荀子·大略》)等级贵贱之分与对物质财富占有多寡相应,在等级差别的对应中,以制度的形式规定不同的人“或美、或恶、或厚、或薄、佚乐、或劬劳”,而人们又安于自己的政治地位与经济地位。

儒家重视利益协调,并主张通过相关机制的建立来实现社会整合,维护社会整体的和谐状态,从而达到天下大治的效果。站在社会学角度上看,儒家的和谐社会观重视人与人之间的良性互动,并关注利益协调机制及其对社会整合的作用,从而使社会达到“老者安之,少者怀之,朋友信之”的理想状态,形成“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的大同社会。这些在我们今天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仍是重要的方面。继承儒家和谐社会观中的合理内容,并结合当代实际加以发展,必将对我国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王处辉,中国社会思想史[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2.宋林飞,西方社会学理论[M].南京大学出版社,1999。

3.傅治平,和谐社会导论[M].人民出版社,2005。

社会学习论文范文第5篇

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并明确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总目标,深刻地回答了新形势下党如何更好地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怎样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江总书记在阐述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时指出,“依法治国,是邓小平同志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和政府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方针”。如何实现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江总书记一再强调,我们建立的不是西方式的资本主义法治国家,而是要把依法治国和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结合起来,从制度上和法律上保证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保证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江总书记的论述,指明了我们建议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和总路径。

江总书记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论述,是在新的形势下对党的性质、宗旨和历史任务的高度概括,是与党的领导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方针相一致的,并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论和实践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1、法治作为一种政治体制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法律制度的形成和运作机制必然对社会生产力具有反作用,只有代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的法治,才是能够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的法治。要保证法治对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的促进性(即法为良法、治为良治),法治必须由代表先进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政党来领导。我们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法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主义法治的科学性,就在于社会主义法治是适应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的政治制度,具有对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促进性,而不是阻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的政治体制,这和剥削阶级的法治在根本上是不同的。在社会主义法治的建设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党的领导和法治保障的关系:一方面,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取得成功的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法治的建设,使党的基本政策和方针的贯彻实施有了制度保障和物质保障。在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实践,就是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伟大实践。

2、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就是发展健康、科学、向上、推动社会前进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在认识先进文化和法治文化的关系时:一方面,先进的文化是人类文明进步的结晶,而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以人民民主为本质内涵,在党领导下所要倡导的法治文化,正是党领导下的法治国家所需要的先进文化。法治文化的建立,正是先进文化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内容。另一方面,法治文化作为先进文化的表征,是以平等、自由、诚实信用和人权为主要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的文化,本身就具有权利义务一致的规范性,法治文化必然对先进文化起到重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法治文化和先进文化,在经济基础、指导思想、体现利益、价值取向等方面是根本相同的,都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实践,就是不断推动先进文化前进的伟大实践。

3、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这是我们党成长壮大的宝贵经验。在阶级社会里,法律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即统治阶级利益的集中体现。在社会主义国家,法律所体现的阶级性,正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通过国家意志形态上升为法律,这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的阶级本质。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广大人民群众可以代议制选举代表组成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真正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并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所以,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从国家层面集中体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党从执政党层面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二者在群众基础和利益落脚点上是一致的。这样,代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的党,对体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民主代议制权力机关的领导,使国家利益和党的利益始终奠基在人民群众的利益基础之上。在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实践,就是在党的领导下实现最广大人民的利益的伟大实践。

二、法治文化和先进文化的高度共融

“三个代表”中,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的精辟论述,是我们党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思想的一个新发展。先进文化是人类文明进步的结晶,从文化的角度来思考和审视法治,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法治文化作为先进文化的表征,二者体现了高度的共融性。

法治国家的建设,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必须从经济、社会、法制、文化等诸多方面进行深层次的改革。法治国家的建立,必须依赖市场经济的经济基础、体制改革的社会基础、正义弘扬的法制基础、法治导向的文化基础等共同的基底塑造来实现。而在诸多要素中,文化要素是其中的重要一环。“一切有关法律制度和法律概念的特征的问题都需要与产生法律的社会条件相联系来加以领会,在这种意义上,法律确是文化的一种表现形式。”(罗杰科特威尔:《法律社会学》,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第27页。)“没有这个由文化到政治、由抽象观念到具体制度的转化,就不会有近代法治。”(梁治平:《法法律法治》,载《法辩:——中国法的过去、现在与未来》,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1版,第219页)分析中国传统社会的“人治”现象,在特定意义上说,“自然经济和专制政治体制,都只是中国走向人治的最直接原因,真正的根源是深藏其后的主流思想文化。”(汪太贤:《论法的人文情结》,载《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哲社版)》,1996年第6期,第132页)所以,以法治替代人治,文化基础是我们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推动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的强有力的精神文化力量。

法治文化,是一个国家或民族对于法律生活所持有的以价值观为核心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在历史上,法治从来就是和民主相联系的。法治的根本精神,就是人民当家作主;法治的根本力量,在于人民的拥护与支持;法治的核心价值,在于民主制度。社会主义的民主,即人民民主,必须保障人民通过选举代表,参与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的基本权利,而这种基本权利必须、也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才能得以最终实现。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政治前提和政治保障。所以,我们所倡导的法治文化的基本内涵,则是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是人民民主精神的高度凝炼。以人民民主为内涵的法治文化,在价值观念上,体现主体平等观、诚实信用观和法律至上观;在意识观念上,体现自由、平等和人权。人民民主和法治文化的这种内容和形式关系,正体现了先进文化的阶级利益和民主特征。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内容,是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文化。“市场经济所需要的文化,是一种法定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文化,它是市场主体平等、等价有偿二大基本特征的法律表现。”(郝铁川:《市场经济与中国法律文化的变革》,安徽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版,第122页)法律权利本质上是自由意志的集合,是现代民主制度的直接要求。从辩证的角度看,法治国家中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所以在强调权利的同时,忽略义务和责任,这就使权利缺乏应有的基础。权利、义务意识的高度统一,这才是法治文化的重要内容。人民民主权利在法律赋予的条件下,权利主体对于权利的接受意识、权利的实现意识、权利受侵犯时的保护意识的强化是法治文化得以弘扬的要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关于权利意识和义务意识的统一的重要内容,正体现了先进文化的价值取向和道德规范。

三、在“三个代表”指引下的法治文化变革

中国推行法治,在文化层面的障碍是:一方面,中国自古以来发展起来的文化传统,在许多方面因其与民主法治的深刻矛盾与冲突,构成了民主法治的反向力量;另一方面,当代的法律观念和法学理论往往沉缅于工具主义法治观之中。浓厚的法治实用主义色彩,使得这种法治文化观缺少一种必要的理性精神。由此,能够成功地导向法治并给以持久支撑的文化模式,也就难以建立起来。面对这种现实的困境,必须有一场“三个代表”指引下的法治文化变革,进行法律启蒙、观念变革和理性革命。

1、法律启蒙,就是通过法律知识的普及或法律宣传教育,使人民摆脱对法律无知的蒙昧状态。一个社会的法律意识状况,往往直接决定着法律的有效性和生命力。这不单是因为对法律无知的人容易触犯法律,而且是因为没有法律意识的觉醒,一个受害者就不知诉之于法,从而保护自己的权益和维护法律的尊严。可以说,人民群众对法律的掌握和运用,才是法律巨大力量的源泉。但是,在中国,我们的社会广泛存在着一种法律的思想蒙昧,一种阻碍法律起作用的“土壤”。尤其是一些领导者法律意识很薄弱、很模糊,缺乏遵守法律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更严重的是,有些领导者号召别人守法,却不以法律为准绳来约束自己的言行。法律思想的蒙昧,对法治的负面影响是不容低估的。而要扫除这种法律思想蒙昧,改良这些阻碍法治的“土壤”,就必须对全社会进行法律思想启蒙,使广大人民养成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习惯,使领导者接受法律思想的洗礼并在奉公守法、依法办事方面身体力行。其中确立法治思想应是法律思想启蒙的中心课题。在这个意义上,江总书记亲自倡导的中央领导同志的法律讲座,以及从1985年起开展的全民基本法律知识的普及活动,就是一件十分必要而又意义深远的大事。

2、观念变革,主要在于摒弃或改变各种传统的不利于推行法治的法律观念,树立符合法治要求的法律观念。所谓传统的法律观念,是中国历史上的法治文化和社会主义发展史上形成的独特法律思想相互交织的产物。不重视法律、不尊重法律或反对法治的文化思想结合起来,构成了当代中国推行法治的严重障碍。因此,大力进行法律观念的变革,弘扬现代法律精神,使尊奉法治的思想成为不可逆转的潮流,将大大有助于廓清法治发展的道路。而在当前形势下,针对法律观念的现状,观念变革主要是抛弃“法仅仅是阶级斗争的工具”的观念,纠正重义务轻权利、重“官”轻民、重国家轻个人的观念,改变重政策、轻法律的观念,改变法律工具论而树立法的基本价值观(自由、民主和平等)等等。其核心是摒弃人治思想,确立法治观念。这是由于,人治思想在中国法律史包括社会主义中国的法律史上,流毒至深,危害至极,影响至远,不坚决清除不足以行法治。超级秘书网

3、理性革命是指超越实用的眼界,确立法治的价值精神和对法律(法治)的信仰。在我国,“五四”新文化运动因时局所限,并未完成通过思想启蒙创立新的理性精神的历史任务。民主和科学还远未被中国人所信仰。当人们把法治当作一种实现功利目的的工具时,法治也就会像“工具”一样可用可弃了。国家真正成为法治国家的前提只能是:通过理性变革,使科学、民主、法治所体现的哲学精神成为全社会的最高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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