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新能源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研究

新能源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研究

【摘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为了进一步明确电力建设新能源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施工中需要编制专项方案,编制人员、审批人员的岗位要求等。论文针对新能源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进行研究,明确了管理的标准和管理内容,为新能源工程进行重大安全风险的管控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电力建设;新能源;分部分项工程

1引言

电力工程建设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内容及专家论证要求一直参照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中没有火电工程、水电工程、送变电及新能源工程中安装工程的重要主要关键施工项目,而该办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而电力工程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和专项方案论证会的专家专业知识等相关要求有着一定的差别。截至2018年年底,全国风力发电机组装机容量达到1.8×108kW,预计2019年全国并网2.1×108kW[1]。近年来,风电工程施工随着风力发电机组发电容量逐步加大,机舱轮毂中心高度一般达到100m以上,机舱质量超过100t,单只叶片长度一般超过60m以上,并且风电施工现场自然环境恶劣,起重机械吨位大,存在的安全风险极大,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将会产生严重的后果。2015年8月18日的《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中第二十五条规定,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对复杂自然条件、复杂结构、技术难度大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必要时召开专家会议论证确认。管理办法没有进一步明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对专家论证会、专家和参加会议人员等作出相关规定。电力建设新能源工程危险性较大的风力发电机组吊装等分部分项工程,以前在电力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一直没有明确的标准界定。国家能源局以2018年第12号公告了《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以下简称《安全管理导则》)[3],首次以行业标准明确了电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常见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清单。因此,本文对新能源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进行了分析研究。

2新能源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安全管理导则》中规定,建设单位根据风险等级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并。《安全管理导则》附录A和B对电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常见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做出了基本规定。附录A中需要编制专项方案中共有4大类别共计44项(其中包含火力发电、水力发电),通过识别与新能源工程有关系的两大类别共计21项,有关施工项目举例如下: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主要包括:(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3)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变电及新能工程主要包括:(1)塔筒及风机运输、安装工程;(2)山地光伏安装(含设备运输)工程。附录B专项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论证的分部分项工程共有3大类别30项,通过识别与新能源工程有关系的2大类别19项,有关施工作业项目举例如下:通用部分主要包括深基坑工程和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主要包括开挖深度超过5m(含)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主要包括:(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2)起重量6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另外,相关作业项目还包括送变电及新能源工程。通过以上研究,结合现场工程实际,可以准确地识别出新能源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所以,建设单位应按《安全管理导则》的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并本项目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并提出针对性的专项方案管理措施。

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管理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管理对策包括:1)勘察设计单位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对涉及工程安全的重大问题进行分析和评价;初步设计应提出相应的专项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2)项目监理机构应针对现场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编制监理实施细则;3)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参照建设单位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结合本施工标段进行识别,建立本标段相应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并报建设单位、项目监理机构确认、备案,依据清单编制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实行工程总承包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在上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前,应经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确认。

3.1达到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管理

施工单位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工程概况:危大工程概况和特点、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4)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操作要求、检查要求等;(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措施、技术措施、监测监控措施等;(6)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作业人员等;(7)验收要求: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人员等;(8)应急处置措施;(9)计算书及相关施工图纸。风力发电机组安装专项方案的编制,应重点注意以下环节:(1)风力发电机组土建交付安装环节,安装前重点复查基础强度、基础环水平度等是否符合设计图纸、厂家图纸技术要求,且满足安装要求;(2)吊装前对厂家检查提供的吊装工具、吊带等专用工具,由施工单进行自检合格后,报请监理单位组织验收并做好相关检查签证;(3)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依据法规,进行证件的有效性检查复核;(4)起重机械管理,对起重机械的安全保护装置重点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吊装过程应严格注意起重量限制器、限位装置、风速仪等安全保护装置工作情况;(5)重点计算,双馈风力发电机组机舱和直驱风力发电机组发电机,最大起重量的工况下,起重机械的平均接地比压能否满足要求;专用吊带负荷率等重要技术指标;(6)吊装完成后应依据《风力发电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6]第2.3-9条规定,对塔筒垂直度进行检测。专项方案由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项目监理机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批准。实行工程总承包的,专项方案上报项目监理机构前,应经工程总承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

3.2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审查论证会。注意审查论证会前,专项施工方案应通过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审查论证会由下列人员参加:1)专家组成员;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3)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4)工程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5)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6)勘察设计单位相关人员;7)风力发电机组和风机塔架设备厂家有关人员。专家组成员应由5名及以上具备工程系列高级职称,且持有专家证明的,专业应涵盖安全管理、土建、机电安装、电气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审查论证会。由于国家能源局和各派出机构没有电力建设工程安全专家库,这里专家证明,指企业或者行业协会等单位聘任的专家。专项施工方案审查论证会应就以下主要内容进行审查论证,并提交论证报告(注:原来7小项,现在增加到9小项)。1)专项方案由施工单位负有生产安全职责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由施工单位主管技术负责人批准;2)多台吊装起重机械在风力发电机组机位场地作业,应标明相互布置位置,防止发生机械碰撞安全事故;3)计算书中,风力发电机组吊装机械的作业半径、起吊高度、最大起吊部件时吊车负荷率等有关数据应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4)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执行现行有效的强制性条文,如《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部分》等相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5)专项施工方案的技术、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充分、合理;6)风力发电组吊装前,基础混凝土浇筑时间少于28d或冬期施工时,同条件试块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7)风力发电组塔架、机舱、风轮、叶片等迎风面较大部件,允许吊装最大风速应满足安全规程或设备制造厂家安全要求;8)应针对风力发电工程施工过程中潜在事故重大施工风险进行分析和分级管控,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是否经过专家评审,并正式,现场应急处置预案应与施工环境相一致;9)专家组审核的专项施工方案修改完善的建议。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应为通过、修改后通过或者不通过,专家组成员应在论证报告上签字并注明专业,论证报告作为专项施工方案修改完善的原则意见。施工单位修改完善后,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实行工程总承包的,专项方案报项目监理机构和建设单位前,应经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项目监理机构应结合专项施工方案,组织监理工程师实施全过程旁站监督。新能源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等有关人员进行验收。经过验收合格的,方可进行后续工程施工。项目监理机构发现未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的,应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如有必要,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或能源局派出机构报告。

3.3组织专家论证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工程起重机械安装方案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附录B专项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论证: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起重量6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工程,使用的主要起重设备,一般都是常规的大吨位汽车吊、履带吊,起重量基本上都已经超过了以上规定起重量。本文研究有以下2点不同的想法:1)对于常规的起重机械安装方案,施工企业已经具备了熟练的安装技能和安装方法,各项安全措施应急比较完备,执行比较到位。目前在公开的事故报告中,未见新能源工程因起重机械安装过程中造成的较大以上安全事故。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法》[4]中规定的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起重机械,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2014年第114号公告[5]中汽车吊已经不在特种设备目录。所以,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如果采用常规的大吨位汽车吊、履带吊,没有必要要求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

4结论

综上所述,得到以下结论:1)通过以上电力建设新能源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的识别和管理,基本避免了在新能源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遗漏现象,重大的安全风险管控还是风力发电机组吊装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和方案执行过程中的现场安全管理。由于本文对海上风力发电机组研究深入不够,建议进一步识别海上风电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清单识别。2)通过明确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批的管理程序,由施工企业本部负有生产安全管理部门对方案进行审核,主管技术领导批准方案后,现场施工项目部执行。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方案,由施工单位组织专项施工方案审查论证会,进一步提高了方案的可靠性。

作者:王学 辛华 单位:北京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