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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发展观推进基层检务督察建设

科学发展观推进基层检务督察建设

检务督察制度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下,根据我国法治建设、检察事业发展的实际,着眼长远实施的一项重要制度,它从实践到建立属于刚刚起步,只经历了短短几年时间,在一些基层检察机关有些部门和干警,对检务督察工作的认识都有一定程度的不足,认为有了纪检监察,检务督察是多余的,即使建立督察,也不知道是如何发挥其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作用。笔者结合近两年开展的相关工作,就此谈谈几点看法。

一、要正确认识检务督察的性质和在整个检察体系中所起的作用

由于是新鲜事物,对检务督察有这种片面认识也是可以理解的。但应该明确,首先,检务督察是建立在保证检察权正确行使与保障人权制衡的价值基础之上的,目的就是通过检察机关内部设立的机构来实现对行使检察权的监督制约,使作为法律监督的检察权行使也接受监督。其次,检务督察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不同,检务督察是以执法活动为对象的检察督察,而纪检监察主要是党内以人为对象的纪律监督;检务督察内容广泛,几乎涵盖了目前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的执行法律、法规的职责权利和活动,具有全面预防、教育、保护等职能,纪检监察主要是对机关内部执法作风、工作纪律的检查,主要在于对违纪者的惩戒;检务督察突出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特点是把关口前移,而纪检监察重点在事后监督、事后查处。两者既有区别,也有联系。

二、基层检察机关在推进检务督察工作中应把握以下原则

1.在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原则。

检察工作的一项重要原则就是坚持党的领导,检务督察作为一项重要的监督制约机制,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正确的政治方向。作为基层检察机关,就应该坚持在党组和检察长的直接授权下,按照高检《暂行规定》的规定成立由党组领导的,单独设立的检务督察室,全面负责制度落实和业务运行的检查监督,对各项执法办案活动实行全程监控和全面监督,及时发现和矫正错误,保障执法办案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这是我们推进检务督察工作,确保检务督察在整个检察体系中发挥作用的根本原则。

2.服务检察中心工作原则。

检务督察在整个检察体系中起的主要还是服务性、保障性作用,归根结底还是为了服务检察中心工作,因此检务督察就必须摆正自身的位置,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紧盯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和整个诉讼活动,大到案件审理、讯问嫌疑人、出庭公诉,小到接待来访、答复当事人,只要是检察业务涉及到的地方,检务督察就是实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使督察工作在推进各项工作发展方面发挥促进作用。例如检务督察工作中的“一案四卡”、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赃款赃物处理、被调查人员交接、办案工作区规范化建设、案件管理系统软件运用等等一系列工作措施,无不反映了检务督察对检察业务工作的全方位、全覆盖监督。

3.独立机构开展监督原则。

由于是检察机关内部机构,如果不设立单独机构,而只是让相关业务科室干警来兼任检务督察工作,就会出现自己办案,自己监督自己的情形,最终令检务督察工作流于形式。因此有必要设立一支专职机构和队伍,并确保这支队伍在党组领导下,独立于其他检察业务部门之外开展督察工作,同时与纪检监察、案管办等机构形成职能衔接、优势互补的工作格局。在开展检务督察工作过程中,就要注意尊重各业务部门的主体地位,不直接处理属于业务部门办理的案件,监督到位而不越位、参与而不干预,同时由于开展检务督察的主体和对象都是检察干警,是同志加战友,如方法简单粗暴,就会使得干警之间、部门之间产生隔阂,应当不断改进检务督察的方式、方法,做到既促进工作,又不激化矛盾。

4.不断创新原则。

检务督察作为检察改革,理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一项新制度,始创之初必定有许多问题和矛盾,但同时也意味着有更多的潜力和创新。比如在督察队伍建设上如何避免出现在检察队伍建设中的常态性问题,在业务范围上如何向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延伸,在内容层次上如何从表面问题的督察深入更高层次的规范化建设,创新永无止境,唯有此,检务督察工作才有生命力。

三、基层检察机关如何推进检务督察工作

1.要从推进检察工作的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强化检务督察权威。

一是认识要到位。检务督察是我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体系的一项重大创新,是检察机关深入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适应我国司法体制改革、发展完善社会主义法治的一项重要举措。二是组织要到位。检务督察所面对是检察机关的全面业务工作,涉及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应当积极强化检务督察队伍建设,确保检务督察工作的开展。三是保障要到位。要明确检务督察部门的职能定位,根据督察工作开展的实际需要,选派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过硬且责任心强的干警到检务督察岗位上,为切实履行督察职能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例如笔者所在院就从公诉、侦监等部门分别抽调1名40岁左右、具有十多年党龄的业务骨干到检务督察部门,作为专职干警开展检务督察工作,既年富力强、又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同时在干警中的口碑、评价也都不错,在开展督察工作的同时也能为年轻干警提供很好的意见建议。

2.要从事关检察事业成败的高度努力提高检务督察干警的素质。

一是要加强队伍建设。检务督察人员的素质,对有效开展检务督察工作、正确履行督察职责至关重要。前边说了要将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过硬且责任心强的干警派到检务督察岗位上去,同时也要加强后续的培训、锻炼。二是要正确实施职能。要保证检务督察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检务督察过程既要坚持严格督察的原则,又要坚决杜绝利用督察耍特权,更不能将检务督察工作带入到部门与部门中的恩怨纠葛或是个人的私人恩怨之中。三是要自觉接受监督。要监督别人,首先自己要接受监督,更要经得起监督,检务督察人员要珍惜督察权力,做到领导可以放心,群众可以拥护,干警可以信赖。

3.健全网络,拓展督察渠道。

做到“三个结合”:一是专兼结合。既加强专职督察队建设,也要推进兼职督察队伍建设,并积极与纪检监察部门合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形成合力。二是内外结合。要积极发挥既有人民监督员和廉政监督员作用,要积极发挥既有人民监督员和廉政监督员作用,延伸督察的触角。例如笔者所在院近年来就通过登门走访,请进来座谈,发放征求意见信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检务督察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完善督察工作。三是上下结合。检务督察工作无经验可言,上级机关督察机构应发挥好区域领导的职能优势,做好各项督察试点工作的统筹部署,经验总结和推广,甚至可以探索尝试异地交叉督察、专题督察等创新形式、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

4.讲究方法,增强督察效果。

一是要讲究先易后难,先点后面的方法。要采取“渐进式”的工作方式,切忌好大喜功、急功近利,“先易后难”就是先从群众“看得见”的、意见大的,例如检容检纪、执法作风、车辆使用等等简单易改的情况入手,既能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也能让检察干警从观念上先自我纠正,进而为深入整改深层次问题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先点后面”就是先从一些与群众接触较多的部门入手,例如控申接待、反贪办案、民行监督等与群众接触较为密切的业务入手,待取得一定效果后,使相关做法规范化、制度化,再向全单位各业务部门铺开,然后再向其他部门推开。二是要讲究即促进工作,又不激化矛盾的方法。就是要言之有据、以理服人,重在教育,切忌简单粗暴。而作为被督察者,也要摆正位置,敢于接受督察,做到有错必究,虚心接受批评意见。三是要讲究即积极执法又慎重处事的方法。作为检务督察的人员,要严格按照高检《暂行规定》赋予的职责权限,积极主动在崭新的检务督察工作之中大胆地闯、大胆地试,大胆开拓,勇于创新,不断积累新的经验,努力走出符合中国特色检察制度、符合司法规律的检务督察的道路。另一方面,又要慎重处事,在处理事务的每一个环节上都必须慎之又慎,按前面所说的要做到监督到位而不越位、参与而不干预,重调查研究,以理服人,以证据服人,让当事干警认识不足、自觉纠正,同时又不影响工作热情和办案积极性。实践永无止境,创新永无止境,作为一项新事物,基层检察机关开展检务督察工作亦莫如是,尚需勇于实践,勇于创新。

作者:吴琴英 单位:福建省明溪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