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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工作者对社会发展的影响

理论工作者对社会发展的影响

在列宁看来,社会主义社会非对抗性的矛盾仍是有的。斯大林在领导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承认矛盾的客观存在,甚至认为矛盾乃是事物发展的源泉,但在社会主义发展动力问题上却没有坚持矛盾动力论。他一度认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完全适合,不承认两者之间存在矛盾。他说:“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在目前还只有在苏联实现的这种制度下……生产关系同生产力状况完全适合。”③那么,什么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动力?1939年斯大林在苏共第十八次代表大会上提出:苏联人民道义上和政治上的一致、各族人民的友谊是苏联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

斯大林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和发展动力问题的论述引发了苏联理论界的一场大论战。1940年,苏联哲学家和经济学家就斯大林的“社会主义条件下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完全适合论”进行了一次比较集中、广泛的讨论。当时的苏联学者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以N.乌拉索夫为代表)认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是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因此这种矛盾在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中也不会消失。斯大林所提的“社会主义条件下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完全适合”,只是说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生产关系无论何时都不会变成生产力发展的障碍,并不能理解为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没有任何矛盾,只不过这种矛盾是非对抗性的矛盾,具体表现为社会生产的可能性与社会需要的矛盾。否认社会主义条件下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存在矛盾,这在理论上是错误的,在实践上是有害的。④一种观点(以F.高罗霍夫、S.柯列斯尼柯瓦等为代表)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完全适合,没有也不可能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由于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完全适合,工人阶级专政对经济发展的自觉的有计划的领导,生产的社会性不可能同生产资料公有制相矛盾等原因,就排斥了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产生矛盾的可能性。⑤两种观点都认同斯大林的“完全适合论”,但对“完全适合”的理解迥然不同。在讨论中,苏联学者还就什么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纷纷阐述了自己的看法。主要观点有:一是认为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完全适合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这是当时占主流的看法。其依据和出发点就是斯大林提出并加以论证的“完全适合论”。二是乌拉索夫提出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仍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三是认为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完全适合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与此同时还认为矛盾不是基本动力,矛盾带有从属性,它们不决定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基本方向。四是认为有多种动力推动着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将自觉的社会主义劳动态度、苏联人民道义上和政治上的一致、苏维埃爱国主义视为动力,将不断巩固社会主义国家的无产阶级专政视为苏维埃国家的主要动力。各族人民的友谊也是动力。⑥尽管斯大林所提的“完全适合论”有明显的缺陷,但在教条主义和个人迷信的束缚之下,当时的苏联学者在讨论中不敢突破这一理论框架,几乎—致承认了“无冲突论”。正如克拉辛所说:“曾经有过—个时候,辩证法的普遍性受到怀疑。

有人声称辩证法的某些规律和范畴对于社会主义社会是无效的。”⑦作为这次讨论的总结,《在马克思主义旗帜下》杂志发表的编辑部文章也说: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完全适合就是它们之间排除了矛盾。既然不承认矛盾,当然也不承认矛盾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那么动力是什么呢?从20世纪30年代到50年代初(斯大林发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之前),苏联理论界的主流观点是按斯大林的说法,把“道义上和政治上的—致”、“各族人民的友谊”当作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在苏联学者对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和发展动力问题展开激烈争论的同时,延安理论工作者特别是一些早年在苏联学习过的理论工作者通过译文及时把争论的情况介绍到了国内。先是杨松把苏联哲学家尤琴的著作《继续研究马克思列宁的哲学问题》译成中文发表在延安出版的《中国文化》第1卷第3期上,并在译文引言中指出:“尤琴是在苏联与米丁齐名的哲学家。他在本文内解释了关于历史唯物主义中一个很大的争论问题,就是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内和共产主义社会内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相互关系问题,亦即关于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动力问题。关于此问题在苏联和中国的思想界中,都曾发生了很大的争论,并曾有和还有许多错误的观点,而尤琴在本文内给了一个正确的回答”⑧。随之,张仲实把苏联杂志《在马克思主义旗帜下》同期发表的三篇争鸣性论文:乌拉索夫的《论社会主义社会的动力矛盾问题》、高罗霍夫的《论社会主义时代生产关系的完全适应于生产力》、柯列斯尼柯瓦的《苏维埃社会主义社会的动力》译成中文,在《中国文化》上分三期(依次为:第1卷第6期、第2卷第1期、第2卷第2期)刊出。译文引言中说明:关于社会主义时代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有无矛盾,以及如果没有,那么社会发展的动力是什么等问题,现在随着一般理论水准的提高,引起了广泛的讨论。从杂志上窥知,这些问题在苏联也在热烈讨论着。在《在马克思主义旗帜下》杂志(第三期第四期合刊)就登载有三篇文章,讨论这些问题。第一篇认为是有的,第二、第三篇认为是没有的。⑨之后,王思华在《中国文化》第2卷第6期上发表《关于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问题》一文从理论上对苏联学者的观点作了深入的分析。这样,苏联理论界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和发展动力问题的争论为身处延安的中国共产党人所了解并引起了他们讨论的兴趣。

探讨的主要问题及观点

当时在延安各学校、各学术研究团体里,对于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社会的发展动力这一理论上的问题发生了热烈的争论。争论主要集中在三个问题上:第一,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社会的发展动力,是否仍是其生产方式?第二,社会主义之下生产关系完全适合于生产力,是否取消了它们之间的矛盾?第三,社会主义之下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究竟表现在什么地方?⑩在争论中,延安理论工作者在苏联学者讨论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中国共产党人自己的见解。

关于第一个问题,延安理论工作者认为,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社会的发展动力仍是其生产方式。延安理论工作者分析指出:什么是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呢?根据马克思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是这一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在社会物质生活的体系内,什么又是决定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呢?一切社会(包含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就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间的关系,就是其生产方式。不坚持这一点,就会陷入外因论的泥坑之中。苏联学者高罗霍夫关于苏联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动力的观点就是典型的外因论,这主要表现在他不承认矛盾动力论。针对高罗霍夫提出的“苏联社会主义社会是消灭了剥削阶级创立了没有对抗的社会矛盾的社会,因此,便主张‘关于一切发展的内在基础———矛盾,新旧斗争问题’,不复能应用到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问题之上”的看法,延安理论工作者给予了批驳,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固然是一个没有对抗的社会矛盾的社会,但是并不因此而取消了非对抗性矛盾的存在。高罗霍夫的错误就在于把对抗性矛盾与非对抗性矛盾同一化了。

关于第二个问题,延安理论工作者认为,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关系完全适合于生产力,并未取消它们之间的矛盾。苏联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完全适合于生产力,正是生产力发展和整个社会发展的最大的动力。但是,不能由此便否认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两者之间仍有矛盾存在。这是因为:第一,发展着的现象,其中必会有矛盾。在现实的世界上,一切现象都不是凝固的、不变的、静止的,而是不断地运动着、变化着、发展着。为什么会有运动、变化与发展呢?运动的来源、发展的动力是什么呢?唯物辩证法确定为其内部对立的斗争,为其内在矛盾。社会主义社会是不断发展着的社会,其中也必然存在着矛盾。第二,任何统一体的本身,都包含着差别,因为“差别就是矛盾”。那么,在社会主义生产方式这个统一体的两方面———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有没有差别呢?在社会主义之下,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所回答的问题是不相同的,它们是有差别的,因而也就包含着矛盾。第三,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乃是一定社会经济结构的内容与形式,生产力是它的内容,生产关系是它的形式,任何内容与形式都是对立的统一,因此是有矛盾的。在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是落后于生产关系,内容落后于形式,所以生产力的发展总不会超过生产关系,而生产关系也就不会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为它的桎梏,因此,生产关系便替生产力创造了无穷发展的充分自由与条件。在社会主义之前的一切阶级社会里,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只是基本上相适合而不是完全地相适合,因此,生产力的发展终会超过生产关系,那么,生产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为它的桎梏,两者之间的矛盾便激发为冲突,这种冲突的表现形式便是阶级斗争。在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不只是基本上而是完完全全适合,因此,社会主义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虽有矛盾,但这个矛盾是非对抗性的矛盾,不会以冲突的形式表现出来。

关于第三个问题,延安理论工作者认为,社会主义之下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具体表现为社会生产的可能性与社会需要的无限性之间的矛盾。王思华分析指出:在社会主义制度以及其共产主义制度下,社会的发展动力仍是其生产方式中的矛盾,仍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不过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在各个历史发展阶段上,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在社会主义之下,社会的生产是有计划的,是为满足社会的需要的。可是在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之下,劳动大众的物质需要与文化需要大大地提高了,同时为了扩大社会主义的再生产,生产的消费也不断地增加着。所有这些社会的需要在客观上不自觉地刺激社会生产的自觉地提高与不断地发展。社会生产的不断发展与提高,更会刺激着新的社会需要的不断增加。同时,社会需要本身又创造新的社会需要。因此,社会需要总是站在社会生产的前面,总不会得到完全的满足。所以,社会需要是无限的,可是建筑在一定劳动生产率发展水平之上的社会生产的可能性,则是有限的。这一矛盾的解决,靠生产力的提高与发展,靠劳动大众的集体努力生产。这一矛盾的不断解决与重新发生,乃是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的动力,乃是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特殊运动规律。

探讨的价值

20世纪40年代初关于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社会发展动力问题的争论中,延安理论工作者就其代表人物的观点来看,基本倾向于苏联乌拉索夫一派的观点。例如,认为社会主义之下生产关系完全适合于生产力,并未取消了它们之间的矛盾;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是非对抗性的,表现为社会生产的可能性与社会需要的无限性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的不断解决与重新发生乃是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的动力。可见延安理论工作者大多坚持矛盾动力论,遵循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要求。尽管他们的见解如同大多数苏联学者一样还没有突破斯大林“完全适合论”的框框,认为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天然是先进的,带有历史的局限性,但他们立足于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非对抗性来探讨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动力,其理论和实践价值不可低估。

第一,延安理论工作者的探讨,从理论上深化了对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性质和作用的认识,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矛盾的学说,证明辩证法的规律和范畴对于社会主义社会也是有效的,为后来提出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理论准备了宝贵的思想素材。尽管延安理论工作者的探讨是粗浅的,但在中国共产党探索社会主义发展动力的历程中是开创性的,因而有着重要的历史地位。

第二,延安理论工作者的探讨及其见解对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如何选择好实现发展动力的方法和途径仍具有很强的现实启示意义。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社会发展动力问题直接涉及到为执政党的方针、政策的制定提供理论支撑的问题。在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苏联由于在社会主义发展动力的理论认识上出现偏差,长期坚持“完全适合论”、“一致论”,拒绝改革不利于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以致在政治、经济和对外关系的方针、政策的制定中出现诸多问题,产生了严重的后果。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以为代表的共产党人对社会主义发展动力也进行了艰辛的探索,提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矛盾,解决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问题。但是后来在理论认识上出现偏差,未能找到解决基本矛盾的正确方法和途径,以致在实践中无视客观上存在的生产关系超越生产力水平所产生的矛盾,以阶级斗争为动力来推动社会的发展,给社会主义建设造成了损害。历史表明,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是客观存在的,而选择什么样的方法和途径来解决这一矛盾是需要不断探索的。延安理论工作者在对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社会发展动力的探讨中所提出的理论观点,特别是认为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虽有矛盾但这个矛盾不会发展为冲突性矛盾这一观点为破除阶级斗争为社会主义的发展动力、坚定“改革是社会主义的发展动力”提供了理论支撑,对今天坚持用改革(确切地说是体制改革)来解决发展中的问题仍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作者:张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