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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器回收论文:电器回收中激励制度效用探究

电器回收论文:电器回收中激励制度效用探究

本文作者:刘雅慧作者单位:北京物资学院

非经济性激励机制产生的原因

1建立废旧家电逆向物流系统具有公共物品性

公共物品是指单个人对某产品或劳务的消费并不影响其他人对此的同等程度的消费,由此看来,其具有的两个重要特点是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为什么说建立逆向物流系统具有公共物品性呢?假使一个企业对其生产的产品进行回收处理,那么整个环境便相对得到了改善,这个改善是所有的人包括那些没有支付回收成本的公司所可以共享的。总而言之,该系统的建立属于“一人买单,多人享用”的模式。根据经济人假设,我们可以断定没有一个企业愿意为建立该系统而买单。因此近年来,我国出台了很多的经济激励机制来降低此“买单”的成本。从一定意义上来看,这样的激励是可以提高企业对此的积极性的,但这是唯一的途径吗?实际上,经过多年的经济理论发展,我们知道人并不只是唯利是图的经济人。我们还同时是社会人,需要得到社会的认可。因此,非经济激励机制同样能够提高企业对建立该系统的积极性。不仅如此,此类激励机制还可以避免经济激励机制所带来的弊端。

2经济性激励机制及其弊端

在我国废旧家电回收逆向物流体系中,经济性激励手段主要包括:国家的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国家的经济激励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以往间断的回收体系,建立了一个相对正规的回收渠道。但在近几年的实践过程中,这类激励机制所产生的问题也是比较突出的,这对今后我国建立完善的、可持续的废旧电器回收体系产生了阻碍作用,其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国家巨大的财政负担。政府的财政支持在短时期内可以迅速促进废旧家电的回收,并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应,但长时期的以经济性为主的激励机制会让众多回收企业对国家的财政补贴产生依赖作用,从而对企业自身发展乃至社会发展产生反作用。据了解,某些回收企业如果没有国家财政补贴,拆解一台家电要亏损60多元②由于有了国家的财政支持,它们便如同“温水煮青蛙”般享受着眼前的利益,而不去从技术更新这些方面来采取行动以降低回收成本。于是,在国家停止以旧换新财政补贴政策后,这类回收处理企业的营业瞬间转盈为亏,再加上消费者的参与度下降导致的回收处理的家电数量下降,使得某些企业的生产线停产。

(2)生产者的延伸责任的缺失。国家为了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制定了一系列通过税收杠杆(经济调节)鼓励逆向物流系统建立的政策。然而,几年的实践表明这种调节机制所取得的成绩不如预期的好。究其原因,除了政策制定时的不完善外(即对调节对象的范围定得过窄,享受税收优惠的门槛过高,减免方式的保守等),还有税收调节本身固有的局限性。因此,我们接下来需要做的除了完善这些政策外,还需要通过另外的方式来弥补经济调节所带来的不足。目前我国在构建回收体系时,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比如说忽视生产者的责任,缺乏相应的激励和监督机制,家电企业的生产制造粗制滥造现象严重,有利于EOL产品可拆解回收的产品设计没有得到家电企业的高度重视等。因此,为生产制造企业制定一套有利于产品回收的经济和非经济相结合、并突出非经济激励作用的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是很有必要的。

(3)废旧家电倒卖二手市场的现象严重。由于相关政策的缺乏以及转卖二手市场的高额利润的驱使,再加上我国并未建立起畅通的逆向物流渠道,导致回收的家电未经有效地处理再次回到市场中,从而形成一种恶性循环。重新使用生命周期已尽的废旧家电不仅是对消费者的欺骗,而且对环境也造成重大的影响。同时这种现象也是导致有些回收处理企业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仍然“吃不饱”的原因。在国家财政大力的支持下,仍然出现了如此多的社会问题,这让我们不得不思考这样一种可能性:单纯的经济性的激励机制存在诸多的弊端,只有将经济性与非经济性的激励机制结合起来,才能使回收体系可持续健康发展。下面我将从非经济激励机制的效用入手来正面论述这种可能性。

非经济性激励机制的效用

1非经济性激励机制的社会效益

实现激励机制的效用往往需要组成一系列的委托关系,比如说,制造商将自己的回收废旧产品的责任委托给回收企业,以获得资源来发展自己的核心竞争力,而回收企业也能获得相应的报酬。而根据委托—理论,由于信息不对称,容易引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问题。在实践过程中,往往是人拥有比委托人更多的信息,因此,委托人对信息的不了解导致了其做出不利于达成目标的行为,这就是逆向选择;而由于人对信息的支配性掌握,以及其并不属于委托人的直接管理之下,如果人道德感缺失,就很有可能做出损坏委托人利益的行为,这就是道德风险。在回收体系中,生产者和回收企业作为回收的人,其履行职责的原因有:利他的动机、直接的监督以及自身利益的激励。在没有非经济性激励和监督机制的情况下,生产者和回收企业很有可能在自身利益的驱动下冒着道德风险、违背社会的意愿产生违规的行为。因此要想避免这种委托风险,除了靠委托人在关系成立之前设立一些监督、约束和奖惩的机制外,最主要的就是靠人的自觉了。但是,经济激励并不能有效地降低这种风险,有时反而会助长人铤而走险的积极性。而非经济性激励机制是一种隐性激励,随着社会的发展,会形成一种潜移默化的社会观念,从而控制和约束人们的行为,规避存在的道德风险。如果说经济激励机制具有爆发式的效果,那么非经济性激励机制则对社会有着逐步的、日积月累的影响。从短期来看,相关的法规政策会强制性地约束回收主体的行为,这虽说是一个被动的阶段,但如果结合道德教育等方式,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培养一种社会风气,对消费者、生产者以及回收企业的思想产生重大的影响。长此以往,一旦这种社会价值体系得以形成确立,回收主体者的一举一动都会受到社会价值体系的评判,从而无形地制约着消费者和企业的日常行为。一种社会规范和制度体系的形成,会明确人们在什么条件下做什么,做了以后会得到什么,不做又会付出怎样的代价。所以随着时间的推移,废旧家电的非经济性激励机制会促使形成一种良性的社会公认的回收体系,对消费者的行为产生引领作用,并培养一种具有领导作用的企业家精神,从而达到企业的集群和规模效应。

2非经济性激励机制对生产和回收企业的作用

国内外企业管理理论与实践中有着大量非经济性的激励机制,如声誉激励机制、管理者的任期和企业绩效、企业控制权和剩余价值索取权以及企业家精神等。从国内外先进的管理实践活动中可以得出:非经济性激励机制具有经济性激励所没有的核心作用。非经济性激励机制形成的是一种企业家行为的社会回报机制:首先,一种合理的具有社会影响的社会回报机制可以在达成回收目标的同时最大程度地保护企业家的利益,它不仅仅体现了物质上的满足,更是对企业家行为的一种肯定,从而引导企业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创新。例如当国家停止家电下乡政策后,仍然存在一部分在财政上、技术上良性发展的回收企业引领着其他回收企业的发展。这样的“社会标杆”会促使形成一种企业家精神,引导整个回收产业的发展。其次,笔者在之前也提过,企业家不是完全的“经济人”,是有着众多需要的“社会人”、“文化人”以及“道德人”。非经济性激励机制能够满足企业家更多的非物质需求:控制权、荣誉以及成就感;这种机制能给予企业家更多的自由创新空间,从而形成独特的企业文化,促使企业在市场环境下健康发展。对于处在回收体系中的生产者和回收企业而言,企业家精神的培养显得异常重要。“废旧家电倒卖进入二手市场”的现象,正是由于企业家精神的缺失,人们受到高利润的驱使从而铤而走险所产生的道德风险。非经济性激励机制正是通过树立一种社会观念制约制度来约束企业家的行为,从而加快废旧家电资源化产业发展,提高废旧家电再循环利用率。

3非经济性激励机制对消费者的作用

在我国的回收体系中,消费者的参与程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选择回收渠道时对收益与成本的比较。由于家电回收的成本大,加上回收价格存在地区性差异,所以一部分消费者选择将废旧家电流入二手市场,从而获得较高额的利润。用赫茨伯格的理念解释就是废旧家电正规回收的回收价格(保健因素)的缺乏导致了消费者对此种回收的不满,从而参与程度低。然而就算我国通过财政补贴来提高回收价格,使这种系统的形成具备保健因素,也仅仅只能让消费者“没有不满”。如果想要消费者心甘情愿地履行他们作为回收主体的职责,在保健因素的基础上还要有激励因素的作用。这种激励因素包括一些非经济性激励机制如授予履行者以荣誉、对不履行者进行批评等方式,从而形成一种社会风尚,将大部分消费者对废旧家电回收的认识从增加自身利益提高到社会公德和环保意识的高度。从另一个方面分析赫茨伯格双因素理论,如果国家一味的采取经济措施(保健因素)进行激励,一旦该因素缺乏,也就是说国家的财政支持缺失,回收主体者便会不满,建立的回收体系就会成为一纸空文;而如果国家的激励政策由以财政补贴为主的保健因素向激励因素转变,短时期内若没有得到很好的满足(激励因素的缺乏),也不会产生很恶性的影响,但从长时期看来,激励因素(非经济性激励机制)的满足,对我国有效地建立可持续的回收体系有着相当大的作用。

综上所述,以价格补贴为主的经济性激励政策对形成一种正规回收渠道有着重大的作用,可是长时间会不可避免地产生一些反作用并形成一种恶性循环,只有在非经济性激励机制的良性运行下,经济性的机制才能产生应有的作用,形成一种绿色回收体系,促使我国废旧家电回收物流体系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