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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风险管理防范

金融风险管理防范

摘要:分析了我国存在金融风险的原因,提出了若干防范措施,对我国金融风险的防范做了一些有益的探讨。

在世界经济全球化的今天,金融资本的全球化是继农业革命、产业革命和信息革命之后的又一次革命性的变革。90年代中期,全球金融资产,包括股票、债券、货币等,就已超过410万亿美元,其增长速度是经济增长速度的400%;2000年,全球金融资产增加到近800万亿美元。只要世界大多数国家允许资本自由流动,世界金融危机就不可避免。目前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进程逐步加快,积极推进金融体制的国际接轨,中国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只是时间问题。所以,建立一个有效的反金融危机和金融风险的防范与治理系统,显得尤为重要

1我国金融风险的表现

1.1宏观金融领域存在的风险

1.1.1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面临的风险

这主要体现在国际游资冲击和他国金融危机的波及。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使我们看到一些国家金融市场开放后,给国际炒家提供了可趁之机的情况。受冲击的有经济发达国家,也有发展中国家。从长远角度来看,金融体制的改革和金融自由化势在必行,这样金融风险也就必然存在人民币自由兑换和货币国际化过程中货币币值波动,是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另一金融风险。货币自由兑换分3个进程:经常项目下的自由兑换、资本项目下的自由兑换和国内自由兑换。目前,我国人民币已实现经常项目下的自由兑换,并在周边国家和地区开始了货币国际化的进程。

国内金融服务市场对外开放也存在金融风险。中国加入WTO组织在即。WTO成员国要遵循世贸组织通过的“全球金融服务贸易协议”,各成员国要逐步放开金融服务市场,可以说金融服务的全球竞争已经出现。我国面对世贸组织的要求,也面对国内经济发展需要与融入世界经济的需要,目前已逐步开放保险市场,扩大外资银行经营范围,初步形成了外资金融机构与国内金融机构竞争的局面。国内金融机构,尤其是国有银行存在的问题明显地暴露出来。

1.1.2股票市场的金融风险

近几年,我国上市公司数量成倍增长,但上市公司质量欠佳,掺有虚假成份;中介机构操作不规范,甚至联手造假,欺骗投资者;入市主体不理性。这些情况表明,股市风险已成为当前我国金融风险最危险的部分,一旦发生问题,其破坏性将大大超过银行信用风险。

1.1.3加大直接融资比例的金融风险

国际上融资证券化趋势进一步发展,资金融通方式更多的是通过直接渠道连接投资者和经营者,而不是借助银行信贷业务。但我国居民储蓄存款长期以来是银行最主要的负债业务,如果加大直接融资比例,势必造成居民储蓄存款被分流用来购买企业股票。这就容易造成银行资金周转困难,进而引发挤兑风险。

1.1.4信用体系的金融风险

我国推进金融体制的改革应以重点清理呆帐、坏帐的金融整肃为前提。目前呆、坏帐已经成为信用体系危机的主要表现。企业与银行间的关系,企业、居民金融风险意识和信用观念淡漠等问题亟须调整和改变。

1.2我国金融机构面临的主要经营风险

1.2.1资产风险

资产风险是金融机构的根本性风险。事实上,我国的金融风险突出表现在银行资产风险上,贷款逾期、发生呆滞、呆帐情况比较严重。1998年,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比例高达24.71%.

1.2.2利率风险这是一种因市场利率变化引起金融机构持有资产价格变动或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协定利率跟不上市场利率变化而带来的风险。尤其是在金融衍生品交易中,即金融机构从事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工具交易时对市场行情错误预测而发生损失的风险巨大。随着我国货币市场成熟发展,利率机制将趋于灵活,有管制的浮动利率将向开放的市场利率转变,必将使金融机构面临比较明显的市场利率风险。

1.2.3流动性风险

这是指存款人按照正当理由要求提款时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不能支付的风险。一是现金支付能力不足,二是不能满足企业、单位等存款者转帐支付需求。严重的流动性风险会触发银行信用风险,即存款者挤提存款而银行无法支付的风险。当前我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过快增长有可能成为金融机构流动性方面的巨大隐患。从我国银行资产负债结构来看,资金来源中居民储蓄存款占80%,资金运用中有75%是对企业的固定资产的贷款。居民储蓄余额的稳定增长掩盖了银行流动性问题。因为高额储蓄增长使银行在资金方面有回旋的余地,而一旦因为某种原因造成储蓄挤兑,银行有可能会遇到支付困难,这将影响金融秩序的稳定。

1.2.4干预风险

这是指因政策性因素、政府行为、法律因素和司法行为等因素的变化而有可能直接给金融机构带来损失的风险。如在企业破产工作中,地方司法部门往往偏袒地方企业,牺牲银行利益;或因国际业务中的司法干预使得银行国外分支机构承担信誉受损的风险。

1.2.5犯罪风险

这是指金融机构面对来自外部和内部针对其犯罪活动带来的风险,如诈骗银行资金,篡改、伪造、隐瞒交易记录,撰写虚假报告,通过电脑开立非法帐户,转移资金等。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更应注意计算机犯罪,即通过计算机主机和网络工作站在未被授权的前提下采取非法进入、修改和非法索取等一系列方式而给金融机构带来的风险。

1.2.6管理风险

这是指金融机构管理层在管理程序、管理机制或管理环节中出现纰漏对金融机构带来的风险。如内部稽核监管制度力度不到位或疏于执行,也包括银行经营管理人员风险意识淡漠,不遵循谨慎经营原则而造成的风险损失。

2我国金融风险的成因分析

2.1形成我国宏观金融风险的原因

2.1.1政府经济政策和央行货币政策的目标不一致

政府运用财政政策目标在于短期内的高增长和低失业;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目标在于相当长时间内的平稳增长和低通胀;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在于利润的最大化。政策目标相互冲突不可避免。首先,政府对缺乏独立性的中央银行施加压力,使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服务于政府的经济目标;其次,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不一致,削弱了中央银行的货币监控能力。在实际案例中,如过度的财政政策引起通胀时,或过度紧缩的财政政策引起高失业时,中央银行不得不调整自己的信用行为目标。中央银行惯用的货币监控手段,如再贴现率、存款准备金率、公开市场业务、存贷利率及规模控制等,由于宏观经济政策变动相应偏离了预定的正常值。最后,不适宜的行政行为也会增大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风险。商业银行无法实现利润的最大化或股东权益的最大化,不情愿地违背市场规律去实现政府的经济职能。

2.1.2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是我国央行的分支机构按行政区域设置,不可避免地受当地政府干预;二是对金融机构监管实行分类、分级监管,不同标准的监管,形成了不合理的同业竞争,加剧了银行经营风险。

2.1.3企业经营管理不善

企业内部控制较差、财务报表与实际不符、信誉下滑等问题,也加大了银行的信用风险。

2.2源于金融机构的金融风险的原因

金融体制改革经过了十几年,但以银行为主渠道的融资体制没有多大改变。银行仍是社会金融资源的配置中心。银行在发挥聚集、动员和分配资金的同时,也使经济运行中的诸多矛盾和风险向自己集中。行业和企业结构调整中的死帐和坏帐问题、国有经济的亏损欠帐问题以及泡沫经济破裂后的问题都反映为银行的不良贷款大幅上升。可以这样说,我国目前尚未完全解决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起来的传统银行体制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

2.2.1政企不分、产权不清的现象仍然存在

在实际工作中,国家银行仍承担许多作为金融业不应该承接的职能,国有商业银行仍办理大量政策性业务。

2.2.2中央银行监管力度不够

这样造成银行无序竞争仍很突出,一方面会提高银行的经营成本,另一方面也影响了金融秩序和金融环境,加大了金融风险。

2.2.3银行法规不健全

国有商业银行改造过程中急需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不全,商业银行对自身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不够重视,因而自我约束力差。

3关于金融风险防范的理性思考

3.1加强对银行的监管,建立完善的金融市场

3.1.1不宜过早把国有商业银行全面推向商业化

银行商业化必定会带来金融市场更激烈的竞争。而竞争激烈的金融市场会使金融体系更容易受到伤害。因此当前把银行完全推入市场条件还不成熟,不能急于求成。应配合体制改革,培育经济活力,加强市场行为规范建设和约束机制建设,实现循序渐进,平稳过渡。过渡阶段,国家仍会加强对银行的调控作用,减少银行间竞争,促进几大银行的国家垄断发展。

3.1.2分流居民储蓄

分流居民储蓄将有利于加快建设完善的金融市场,减轻银行的信用压力。应该开发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发展资本市场,逐步形成直接间接融资相并举使二者均健全发展的格局。

3.1.3继续保持中央银行对贷款的指导作用

在我国目前资金相对不足的情况下,这对经济均衡健康的发展尤为重要。这一点可以借鉴日本的“窗口指导”方法,使银行的贷款方向和性质都不断受到相应的中央银行部门的指导,使资金按经济和产业政策方向流入和流出特定的产业部门,鼓励新技术领域的贷款需求。

3.2建立金融风险防范系统和危机处理系统

全面的金融风险管理系统应当包括金融风险预警防范系统和危机处理系统。金融风险预警防范系统侧重于事前发现风险和日常控制风险。在金融机构内部树立起有效的第一道“防火墙”是建立金融风险预警防范系统的核心。金融风险危机处理系统着力处理已经出现的较大问题,需要采取特别紧急措施的危机事件,是一个事后处理系统。目前国有银行拟分别建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质上是银行内部危机处理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中央银行也可以建立中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中央银行危机处理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中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专职负责接管关闭金融机构的具体工作,以及通过讨价还价方式折价购买各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最近,中央银行已强调建立金融风险管理系统与金融监管责任制,中国工商银行与中国建设银行等相继改革了信贷管理体制。这些情况表明建立金融风险预警防范系统已成为中央银行与各金融机构的共识。

3.3增强投资者对金融机构的风险意识

目前,我国金融机构信息披露过少,金融业透明度不高。这种信息的极度不对称性,导致投资者对金融机构的风险意识非常淡漠,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金融业市场化改革的重要障碍。因此,在未来金融业市场化改革中,中央银行应当按“公开、公正、公平”原则,适当增强金融业的透明度,如适度增加中央银行工作透明度,公开金融风险事件的处理程序;加快金融机构信息披露;真正发挥独立审计会计师的作用;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参考文献:[1]牛锡明,季景玉。防范金融风险必须大力提高贷款质量[J].经营与管理,1998,(2):42-44

[2]杨子健。我国金融风险的表现。成因及治理对策[J].城市金融论坛,1998,(10):2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