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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谈循环经济保障体系

略谈循环经济保障体系

本文作者:沈玲作者单位: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法律措施

1确立发展循环经济的政府责任

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相应的规划、政策,明确政府发展循环经济的责任,对不符合循环经济的行为加以规范和限制。对于政府在建立循环经济的作用,应以义务性规范为主,而且这种义务主要应集中在“利益机制的建立”方面。

2明确实施循环经济的企业责任

按照谁开发、生产、加工和经营的产品,谁承担满足循环经济的产品责任为原则,制定“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使产品生产者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尽最大可能避免和控制废物的产生,并确保产生的废物得到处置。循环经济政策法规体系中应明确:有关企业有责任在进行生产和销售活动中,对可循环资源进行适当的循环利用;采取必要的措施,以抑制原材料变成废物,有责任回收其产品的包装废物及报废产品,进行循环处置和利用,并承担相关费用。

3落实发展循环经济的公众责任

实施循环经济不仅需要政府的倡导与企业的自律,更需要广大公众的参与。在这个过程中,公众有责任抑制产品变成废弃物,当产品成为可循环资源时,也有责任促进产品进行循环利用,协助政府或企业开展可循环资源的分类收集措施,配合国家和地方政府实施有关适当处置废弃物的政策和法规,并有义务承担相应的费用。

经济措施

1基础性经济措施

建立绿色产权制度。重点就在于利用市场机制,明晰环境产权,使环境、资源和其他物品一样走入市场,使其价格正确地反映它的全部社会成本。明确的产权、合理的价格会促进稀有资源的有效使用,确保“3R”原则的实施。实施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对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进行调整,以绿色GDP代替传统的GDP,把产品生产、资源耗费的计量、管理与生态环境结合起来,真实反映可持续发展、社会福利、社会进步的国民经济状况[2]。

2激励性经济措施

建立改革财政补贴制度。从财政资金上保证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环保投资力度。通过财政补贴、贴息的方式促进大型环保设备的生产,提高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从事绿色投资和生产的企业实行产品减免税收,强化绿色产品竞争力;扩大税收的优惠范围,对企业利用清洁能源进行生产的项目以及对生产易回收利用或易处置降解的产品,在企业所得税方面给予照顾。建立多元化市场化投入机制。积极鼓励国外资本、社会民间资本投资环保基础产业,把过去由财政支付基础设施和运行费用,改由政府、企业及公众共同分担,形成“污染者付费,治理者得利”的良性运行机制。

3制约性经济措施

实施限制性税收政策。改革现行的税费政策,利用经济杠杆的手段,使按照循环经济规则要求进行生产、经营的企业,能够比依然按照传统方式生产和经营的企业获得更高的利益。对采用难以再生、难以降解的物质为原料进行生产的产品,可以提高资源税的征收额度。开展押金抵押返还制度。对于一些易于回收利用、可直接重复使用的材料,还可采用押金制度,以经济利益来驱动废弃物的回收。

技术与产业措施

1支持发展循环经济技术手段

制定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政策,积极开展绿色技术创新,特别要加强环境保护与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的研究与开发,努力促进环境无害化技术的发展,为发展循环经济提供重要技术保障。

2建立循环经济的产业制度

就微观层次而言,要按照清洁生产的理念来组织工农业生产,促进原料和能源的循环利用;就宏观层次而言,要大力发展工业生态链和兴建工业生态园,要大力发展生态型农业和环境型农业,在产业、地区范围内实施资源和产品的循环,使微观企业之间形成共生系统,尽量消除废弃物的产生。

3完善循环经济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循环经济“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全面推行节水工程,加快实现污水资源化,逐步实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小区污水处理设施的区域性中水回用。积极倡导垃圾分类回收处理,对废纸、废建材、废金属等可再生资源进行回收利用,促进资源再生产业的发展。

保障措施

1大力开展循环经济宣传教育

在循环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必须要把加强对公众环境意识的培养作为重要内容,要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宣传,不断强化公众的生态意识、资源意识和环保意识,使发展循环经济成为公众的自觉行为,提高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程度。

2培育有利于循环经济的消费方式

大力倡导无污染或者有助于公众健康的绿色产品的消费;在消费过程中要注重对废弃物的处置,避免产生污染环境的行为;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改变公众的不良消费方式。

3建立废旧物资回收体系

建立规范的废旧家电、废旧车辆等产品的回收利用体系,形成区域性废旧产品回收利用市场和渠道,构建规模化的配套产业,集中开展废旧产品的回收和再生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