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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基础规范

会计核算基础规范

论文关键词: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

论文摘要:会计核算基础工作是规范会计工作秩序、提供真实会计信息、维护社会经济正常运行的基础,因此,对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进行规范,十分重要。如果没有扎实、健全的会计核算基础工作,就不能生成和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会计对生产经营活动的作用就无法发挥,会计工作的水平就无法提高。

会计基础工作是为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服务的基础性工作的统称,是会计工作的基本环节。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而会计核算基础工作是会计基础工作的一部分,它通过对经济活动的核算和监督,提供为经营管理服务的会计信息。

会计核算基础工作是规范会计工作秩序的需要。一个单位如果会计基础工作做得不好,基础工作薄弱,整个会计工作必然秩序大乱,会计职能作用就不能正常发挥,就会造成内部财务收支紊乱,漏洞百出,财产不实,家底不清,数据不准,信息无用,违法乱纪现象严重。这样不仅给单位内部经营管理带来损失,而且还会因提供无用的会计信息给国家宏观经济决策造成失误,给市场经济造成混乱。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不仅仅是一个企业、一个单位的问题,而且是一个更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必须切实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而会计核算基础工作是会计基础工作中的基础环节,会计所提供的会计信息主要是通过会计核算工作来完成,因此加强会计核算基础工作尤为重要。

会计核算的基础工作主要包括会计凭证的填制、审核;会计账簿的登记核对;会计报表的编审;会计档案的保管等。

会计凭证的填制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会计原始凭证。发票、非税收据、借据、工资单、税票等在会计上被称为原始凭证,它是最初记载和证明经济业务发生、明确经济责任的一种原始凭据,作为会计记账原始依据的一种会计凭证,是发生会计事项合法的书面证明。由原始凭证记载的经济业务具体发生事项,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明,因此原始凭证本身要合乎规范,原始凭据记载的经济业务事项要真实、完整、合法。

1.原始凭证必须有原始票据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单位名称、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签名、接受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等,内容必须齐全。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单位的财务专用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员、经办部门领导或指定专人签名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章。凡填写有大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等,对于大写金额印有固定位数的发票、收据等单据,填写大写金额时,凡空白和为零的位数,应逐一填写“零”,不得用“另”、“×”、“0”等代替。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以确认实物已验收入库。发生销货退回的,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批准文件需单独归档的,应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号。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误应由开出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应加盖开出单位印章。尤其注意几点:原始凭证所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随意涂改的原始凭证为无效凭证;要修改必须在修改处加盖原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出现金额错误的不得更正,只能由原出具单位重开。原始凭证出具单位对于填写有误的原始凭证,负有更正和重开的法律义务。复印件只能作为原始凭证的附件,原始凭证遗失应取得填制单位的书面证明,并附存根复印件,确实无法证明的,由当事人写明祥细情况,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必须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审批,同时有经办人证明人签名。原始凭证的质量决定着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因此会计人员必须认真审核原始凭证,让会计凭证的填制建立在真实完整的信息资料的基础上,为会计核算基础工作打好坚实的基础。

首先会计人员必须对原始凭证的取得途径是否规范进行认真鉴别,去伪存真,防止以假乱真;必须对经济事项是否符合财政法规和会计制度,是否按预算、计划执行,有无业务合同,是否履行业务合同等进行认真审核;[

其次,会计人员也要提高对会计基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业务素质。

(2)合理配备会计人员,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合理配备会计人员是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切实保障,要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设置会计机构,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坚持会计人员持证上岗,同时做好在岗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强对会计人员的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正确树立依法办事的观念。

(3)加强会计核算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①加强原始凭证的取得、填制及审核,目的是通过对会计核算工作这一重要环节的约束,以便顺利开展会计核算工作。②合理设置会计帐簿,新《会计法》对会计帐簿的设置、登记、对帐、结帐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这从而为会计信息的加工、处理提供了具体的规范,并明确了会计管理工作的重点。所以我们必需认真学习,学懂、学透,真正领会实质,在工作中加以运用。③加强会计帐目的核对工作。各单位必须建立定期的帐物、帐款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制度,确保帐实、帐证、帐帐、帐表相符。④及时准确的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编制财务报告环节上违纪或技术性差错造成的,必需根据《会计法》及国家统一的财会制度进行编制及报送,尤其是基层单位,这为从源头根治财会报告失真的问题创造了条件。

(4)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是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保证会计工作有序进行的重要措施,也是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手段。各单位要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会计制度,明确会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内部牵制制度和稽核制度。会计监督要由事后监督转向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从单位的内部会计监督到上级主管部门监督,再到财政、审计部门以及社会等的监督,为确保会计信息质量,认真履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加强会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并加以改进,使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

总之,会计基础工作是财务管理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促进单位财务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的重要环节,各级领导、财务人员要加强对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以实现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稳步提高。

必须对原始凭证记载的数字是否真实、计算是否正确、有无添加、划擦、挖补、涂改的现象进行认真的审核;必须对原始凭证的内容是否完备进行认真的审核。对那些不符合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不按预算、计划执行,无业务合同的原始凭证,对那些无中生有、大头小尾,内容不实的原始凭证,拒绝受理,并向单位领导报告;对金额计算有误、有涂改的原始凭证给予退回,并要求原始凭证开具单位重新开具;对那些内容有误、不完整、手续不完备的原始凭证,应及时通知经办人进行更正、补充。会计人员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同时要求填制原始凭证的单位依法履行好职责,应当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共同维护经济秩序,维护国家的利益,让经济犯罪没有存在的土壤,保证会计原始资料真实完整。会计人员必须根据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加以审核后编制记账凭证。

2.会计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不仅数量多,而且分散,不能全面、连续、分类地提供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发生的全部经济业务科学、系统的会计信息。为了连续、全面、系统、完整地反映单位资本的营运、负债、权益的增减变动,合理考核单位的财务成果,分析单位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单位填制会计报表提供主要资料,保证会计报表的质量,必须设置体系完整、组织严密、简便实用的会计账簿。为了加强对货币资金的管理,必须设置订本式的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按照各项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先后顺序,采用订本式账簿逐日逐笔登记经济业务。为了使账簿记录的业务具有合法性,明确记账责任,保证会计信息的完整,防止舞弊行为,在账簿启用时必须在账簿的扉页上填列“账簿启用和经管人员一览表”,账簿启用后由专人负责,并盖有单位公章。更换记账人员时,应办理交接手续,注明交接日期,接办人的姓名及签字盖章。为了使账簿记录保持清晰、耐久,便于长期查考使用,防止涂改,记账时必须使用钢笔和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书写,红色墨水只可在结账画线、改错和冲账时使用。账簿中文字和数字书写要规整、易于辨别,不应写满格,在格内上方要留有适当的空间距离,数字排列要均匀。必须按编定的页次逐页逐行顺序连续登记,如果发生了隔页跳行,应将空格处画红对角线注销,并加盖“作废”字样。对订本式账簿,不得任意撕毁,活页式账簿不得任意抽换账页。必须以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为记账依据。如果发现有登账错误需要更正只能采用相应的正确的错账更正方法给予更正,主要有画线更正、红字更正、补充登记三种方法。会计在计账之后要进行对账,就是把账簿上记载的会计信息进行内部核对,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为了考核某一会计期间的经济活动情况,必须在每一会计期间终了时,在把本期内发生的经济业务全部入账的基础上进行结账,不能为赶编会计报表而提前结账,或把本期发生的经济业务延至下期入账,也不能先编会计报表,后结账。期终将本期的期末余额结转下期,作为下期的期初余额。

3.为了保证会计报表的质量和发挥会计报表的作用,会计报表所反映的各项指标数字必须真实准确,严禁弄虚作假、估计数字、提前结账,必须在本期所有已发生的经济业务和转账业务全部登记入账的基础上,结清各个账户的本期发生额和期末余额。会计报表的各项指标必须按照会计法、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统一计算口径,按照会计报表的种类格式、勾稽关系,规定时间,准确计算填列。以免影响逐级汇总和信息反馈的时效性,为此财会部门必须科学地组织好日常会计核算工作,认真做好记账、算账、对账工作。同时在编制会计报表时,会计人员必须密切配合,加强协作。

4.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日记账、明细账、辅助账等,财务会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会计报表及相关文字分析材料等会计档案,应由单位会计部门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本单位会计部门保管一年,保管期满之后,原则上应由会计部门编制清册,移交本单位的档案部门保管;未设立档案部门的,应当在会计部门内部指定专人保管。档案部门接收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整理的,应当会同会计部门和原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对会计档案应当进行科学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保存的会计档案应当积极为本单位提供和利用。会计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在不拆散原卷册的前提下,可以提供查问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会计人员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如实地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进行报账、算账、记账,科学系统地对记账凭证进行登记,真实准确地编制会计报表,安全妥善地保管好会行档案。做到诚实守信,不做假账,共同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维护国家的利益。另外要综合治理,加大执法力度,维护会计法规的严肃性,不断强化财经法纪的宣传工作,强化法制环境,提高全体成员的法制意识,同时要建立健全审计监督体系,加大监督力度。制定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操作程序,关键在于落实,只有落到实处,才能使会计的监督职能得到发挥,各项经济活动才能真正按照法制化、规范化的程序进行,才能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才能得以保证。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6.

[2]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教材编委会.基础会计[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