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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发展

金融发展

一、金融创新化

一般而言,金融创新主要体现于期权和期货交易的发展,证券市场上大量新的交易方式和金融工具的出现,以及银行国际业务中货币和利率的互换、票据发行便利和远期利率协议等新的交易技术和业务的发展。

20世纪60年代初,金融创新主要是逃避金融控制和资本管制,这一时期最具代表性的金融创新即是欧洲货币、欧洲债券和平行贷款。在70年代,金融创新与60年代却有所不同,创新主要是转嫁市场风险,浮动利率票据、货币远期交易及金融期货等是这一时期最具代表性的金融创新。到了80年代,金融创新的进程日益加快,至80年代中期,金融创新达到高潮。这一时期的金融创新主要是融资方式的创新。根据十国集团中央银行研究小组的报告,80年代最具代表性的金融创新为票据发行便利、互换交易、期权交易和远期利率协议,并被称之为80年代国际金融市场上的“四大发明”。

90年代以来,金融自由化的浪潮仍在持续,西方国家普遍放松对国内金融市场的管制,并为本国居民进入欧洲债券市场融资提供方便。与此同时,发展中国家也加快了金融改革的步伐,放松金融管制,使银行和金融体系更加面向市场。金融业竞争激烈化,金融机构向客户提供符合需要的优质服务,也在相当程度上促进了金融创新的发展。虽然1994年和1997年爆发了两次金融危机,以及多次类似于巴林银行倒闭事件的巨额损失案例,但这些并不能也不应阻止世界各国的金融创新,目前只是到了必须对金融创新的各种工具和方式进行规范和管理的时候了。

二、金融管制放松化

20世纪80年代以前,西方国家普遍对利率实行管制,如制定存款利率最高限,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对活期存款支付利息等等。虽然这些管制对稳定金融秩序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到80年代以后,这些早期形成的金融法规实际上已很难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且,金融管制对金融业的某些消极作用,也在相当程度上激发了西方各国金融创新的热情。正是基于这一背景,西方国家纷纷掀起了以“自由化”为特征的金融改革浪潮。首先是价格自由化,即取消存款利率限制,放开汇率管制,取消证券交易中的固定佣金制度;其次是扩大各类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和经营权力,使其公平竞争;三是改革金融市场,放松金融机构进入市场的限制,丰富金融工具和融资技术,加强和改善金融市场的管理;四是实行资本流动自由化,相继放宽外国资本、外国金融机构进入本国金融市场的限制,以及本国资本和金融机构进入国外市场的限制。

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提出了新的金融改革方案,逐步放松对存贷利率的管制,力图改革其旧的金融体制。1999年底,美国还颁布实施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该法案最终废除了形成于1933年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中的主要条款,消除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之间的行业壁垒;改革跨州银行法,统一国内金融市场;允许工商企业对金融机构拥有更多的所有权,以此拓展金融机构的资本来源。在日本,放开利率的存款(包括大额定期存款、货币市场证券、大额存单和外汇存款等)在银行和其他金融储蓄机构吸收资金总额中的比重。从1989年起,日本对短期贷款基准利率的确定方法也进行了改革,以前主要根据贴现率确定基准利率,现在则考虑融资成本和其他多方面的因素。在逐步放开利率的同时,日本还对其银行法第65号条款进行了改革,取消了银行与其他金融服务业之间的行业限制。日本《1981年新银行法》和修改后的《证券交易法》规定银行可以经营公债,同时允许证券公司从事大额可转让存单的交易,允许其设立中期债券基金,并用这些基金开设现金管理账户。此外,证券公司还获准向顾客发放以公债为担保、不限用途的贷款。在英国,1986年10月27日,伦敦股票交易所允许外国银行、保险公司以及证券公司申请成为交易所会员,允许交易所以外的银行或保险公司甚至外国公司100%地购买交易所会员的股票,此次改革被人们称之为金融“大爆炸”,其核心就是利率的自由化和金融业务的自由化。在1985年,欧共体推出了“银行业协调第二指令”的金融改革方案。该方案规定:一是欧共体成员国的金融机构在本国获得营业执照以后,均可在其他成员国设立分支机构,经营母国所批准的诸如存款、租赁、参与股票发行、投资管理等广泛的金融业务,而不考虑东道国的银行是否允许经营这类业务。二是在对待非成员国金融机构方面,遵循对等原则,凡给予共同体银行与本国金融机构同等待遇的非成员国,其银行也可在欧共体获得同等待遇。这一期间,许多发展中国家在“金融深化”理论的影响下也逐步实行了金融体制改革。例如,减少政府对金融的干预;实行商业银行民营化;实行利率自由化;实行金融对外开放;放松金融管制等等。从一定意义上讲,这些改革提高了金融效率,促进了金融体系的完善与发展。

90年代以来,虽然先后出现了诸如墨西哥金融危机、巴林银行倒闭及亚洲金融危机等恶性事件,一定程度上延缓或阻碍了金融自由化的进程,但从总体趋势看,随着美国、日本、欧共体等西方主要国家金融改革方案的实施和生效,以及各国金融监管水平的提高,各国金融发展必将渗入越来越多的市场化和国际化因素。

三、金融市场全球化

金融市场全球化是指由于科技进步、金融创新及金融管理的自由化,使得各国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紧密连接,逐步形成一个相互依赖、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伴随金融的自由化,发达国家为了减少竞争成本、降低与防范投资风险,不断开拓金融市场,寻求新的金融交易方式。在此背景下,许多发展中国家也积极投入到更加开放和统一的金融市场的发展潮流中,与发达国家或地区的金融市场相互联结,构成全球化的金融市场运作体系,从而在时间和空间上缩短了国际金融市场的距离,实现24小时不间断营业。许多发展中国家和东欧转型国家,为了加速发展本国经济,实施赶超战略,不得不“打开门户”融入国际经济、金融大循环,由此而产生了大批新兴的金融市场。目前,香港、新加坡、巴林、巴拿马、开曼群岛等地都已成为世界上重要的离岸金融市场。而且,这些离岸金融市场已成了“二级批发市场”和“中转站”。离岸金融市场不但促进了各国之间多边信贷关系和货币信用制度的日益发展,使生产和资本的国际化趋势日益增强;而且还可以通过国际金融市场借贷资金的流入,以增加本国国际收支中资本项目的盈余,提高本国国际金融业务的技术水平,不断适应金融市场国际化发展的客观需要。

应该说,金融市场全球化既给世界经济和金融带来了积极的影响,促进了全球性的金融活动,方便了国际投资,有利于各国的经济增长;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特别是各国金融市场联系越密切,相互依赖程度就越加深,只要某一金融市场发生动荡,就会迅速地影响或波及到其他金融市场,引起不同金融市场的联动效应。因此,这种潜在的金融风险无疑对各国金融监管的国际协调与合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新的挑战。

四、融资证券化

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金融市场上出现了“融资证券化”特征,即融资由银行贷款转向具有流动性的债务工具,筹资者除向银行贷款外,更多的是通过发行各种有价证券、股票及其他商业票据等方式,在证券市场上直接向国际社会筹集资金,资金供应者在购进债券、票据后也可以随时把拥有的债权售出,转换为资金或其他资产。融资证券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金融工具的证券化,即不断通过创新金融工具筹措资金;二是金融体系的证券化,指通过银行和金融机构借款的比重下降,而通过发行对第三方转让的金融工具的比重相对提高,即所谓资金的“非中介化”或“脱媒”现象。

80年代以前,国际信贷是国际融资的主要方式,大大超过国际债券筹资额。80年代以后,国际债券的地位逐年上升。1981—1988年国际债券占国际筹资总额的比重分别为26.4%、42.4%、48.2%、45.3%、58.9%、70.9%、59.02%、62.8%。U85年国际债券在国际筹资总额中所占比重首次超过国际信贷,此后国际债券所占比重越来越大。目前这一比重已大体维持在70%左右。

在美国,融资证券化表现得最为显著,几乎渗透到经济生活中的各个角落,并成为投资银行业新的角逐领域。首先,银行将其资产证券化,即将其应收账款或放款等较不具流动性的债权资产汇成一组,出售给第三者以发行债券来筹集资金。截至1988年末,银行证券化的抵押贷款已达7700亿美元。到1990年底,全美抵押贷款的1/3都已证券化;从1983—1990年,美国贷款销售由270亿美元上升到1900亿美元。银行资产的证券化,既减少了信用风险,也提高了资本资产比率。因此,它是大银行利用自身优势,将传统借贷市场与证券市场有机结合的成功尝试。其次,非金融企业筹资证券化,大企业在金融市场上发行债券或商业票据筹集资金。从1984—1989年,美国债券筹资额占筹资总额的比例依次为41%、55.7%、69.2%、82.3%、65.8%、63%。1990年以后,债券筹资无一例外地超过信贷筹资。在证券化进程中,商业票据的发行部分取代了银行对公司的短期信贷。1995年美国非金融公司通过发行商业票据筹集的资金与从银行得到的贷款基本持平。

近20年来,国际融资证券化促进了国际资本市场的长足发展。相对而言,国际债券市场的发展要快于股票市场的发展,特别是国际浮动利率债券的发行,它已成为当前国际融资中的一种极其重要的方式,不仅促进了国际资本的自由流动,而且还刺激了各国的经济增长。

五、银行经营国际化

自80年代以来,金融管理的放松、银行经营风险的加大、金融工具的不断创新、全能制银行的兴起以及跨国结算体系的发展,无一例外地导致了银行经营国际化趋势的不断加快。银行经营跨国界发展,不但加速了国际资本流动及新的金融工具和技术的广泛运用,而且加速了金融市场的全球化进程。

整个80年代,世界各大银行都致力于在世界各大洲、各个国家广设办事处、代表处和分行,建立海外附属行以及附属的金融机构,甚至建立非金融性质的分支机构,并与其他银行组成合资银行或国际银行集团。在此方面,日本银行的海外扩张的确是引人注目的。据统计,1983—1989年,国际银行业资产从22330亿美元增加到51392亿美元,其中日本银行的资产从4750亿美元增加到19672亿美元,增幅达330%,已占到所有资产的38.3%;而美国的银行资产从6080亿美元增加到7274亿美元,增幅只达19.6%,比重也仅占14%。来源:论文网在线

到90年代初,发达国家、亚洲新兴工业国家以及一部分发展中国家的大银行,纷纷在其他国家广设分支机构,以壮大自身力量。例如,美国花旗银行在65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135个分行。在韩国,截至1990年底,外国银行分行已达67家,外国银行设立的办事处也有60多家。有关资料显示:仅1992年世界排名前200位的大银行中,境外资产平均比例达36%的银行就有25家,达27%的约50家,占19%的约100家,而且越是大银行,境外资产比例就越高,境外业务量也越大。

90年代以来,银行经营国际化进一步向全球化发展,并逐渐形成银行国际业务与国内业务的合理分工,即大银行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竞争,中小银行则在国内金融市场上发展。即使在同一个集团内部,不同机构之间也有类似的“分工”。当然,这种分工并没有严格的界线,更没有切断资产在国内和国外之间的流动。应该说,随着墨西哥和亚洲金融危机对世界经济的影响日渐淡化或消除,以及国际金融监管的不断加强,各国金融业将不断开拓新的国际业务领域,跨国银行将对其海外融资结构进行必要的整合,减少传统贸易融资业务,增加投资银行业务;同时,必将增加其表外业务比重,提供东道国不能提供的服务,进一步推进金融国际化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