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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一带一路国际经济贸易纠纷解决机制

论一带一路国际经济贸易纠纷解决机制

摘要: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我国及其沿线多个国家积极参与到“一带一路”的经济建设中,许多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和政治都得到了快速发展。随着国际政治和经济的不断发展,原有的国际经济贸易纠纷解决机制已经不再适用于“一带一路”的特殊背景,新的贸易纠纷解决机制亟待探索。本文将对“一带一路”背景下的国际经济贸易内容和形式进行详细的分析,就贸易纠纷解决机制展开讨论,希望可以对相关专业人士的工作和研究有所帮助。

关键词: “一带一路”;新挑战;国际贸易纠纷;解决机制

“一带一路”是丝绸之路经济带与海上丝绸之路的简称,它打破了东亚与欧洲之间的贸易界限,将亚欧大陆联通起来,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中亚地区的经济发展。自从我国提出了“一带一路”倡议,国际方面对其给予了高度的重视,沿线国家更是给予了大力的支持,积极参与到“一带一路”的建设过程中,推动了“一带一路”倡议的稳定发展。而在此背景下,通过对相关资料的研究,我们发现,我国大部分经济纠纷的解决方案以诉讼、仲裁和调解三种形式为主,但受到“一带一路”特殊性的限制,其中所涉及的不动产、环境保护及相关领域的大量知识理论,以及传统的经济纠纷解决方式无法满足“一带一路”的特殊需求,急需建立一种全新的、多角度、多层次的经济纠纷解决机制,对“一带一路”国际贸易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解决和调解,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政治和经济的稳步发展,为国际贸易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1“一带一路”背景下国家经济发展前景

在“一带一路”倡导下,我国及沿线多个国家之间的经济贸易活动日益频繁,世界经济贸易不断发展,国际经济贸易主要有以下几个趋势:(1)区域性自由贸易发展不断加快。在“一带一路”的倡导下,区域性自由贸易十分活跃,且在一定时间之内这种活跃性仍会持续增强。就一般情况而言,若多边国家之间的贸易存在一定障碍或发展较为缓慢就会寻求区域经济合作。例如我国在20世纪末期,与周边许多国家建立了多样化的合作关系,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国际贸易和去自由贸易的不断发展,改革开放后,我国加快经济转型,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先后与秘鲁、印度、巴基斯坦等国家达成贸易共识,进一步将区域自由贸易推入了新的高度。(2)新经济力量迅速崛起。一些西方发达国家长期在国际经济贸易体系中处于主导地位,但随着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的不断崛起,国际贸易活动体系出现了一定的变动,出现了一系列新兴的经济体。即使面对发达国家的强大压力,新兴经济体制也表现出了强大的竞争力,这对世界经济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一带一路”倡议为国际经济贸易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它不仅加快了我国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促进了亚非欧地区经济建设,并且推动了国际经济贸易合作的不断深化,从多个方面多个领域建立起国家之间的贸易枢纽,解决发展中国家产能过剩问题,实现了地区间的优势互补,资源配置优化,甚至为一些西方国家的生产制造业提供了合作的机会和平台,实现了产业结构的优化与升级,推动了发达国家制造业的不断改进。

2“一带一路”背景下国际经济贸易发展面临的新挑战

2.1环境方面的挑战

“一带一路”的倡议虽然为各国之间的贸易提供了便利的条件和丰富的资源,但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不同的国家针对经济贸易有着不同的政策和解决方案,但由于国际经济贸易涉及的是不同国家之间的合作关系及贸易关系,仅仅由中国一方政策支持解决矛盾是远远不够的,且国际贸易形势极为复杂,在贸易过程中往往容易出现运输问题或单据不清等情况,严重影响了国际贸易的顺利开展。此外,“一带一路”倡议中所涉及的沿线国家地理位置各不相同,有些国家虽有着积极合作的意愿,但奈何地理位置较为特殊,交通较为闭塞,难以完成国际贸易中的大量运输工作,从而使得国际贸易受到影响,难以顺利推进。

2.2投资方面的挑战

“一带一路”的建设和国际经济贸易难免会出现一些投资行为,而随着经济贸易的不断活跃,区域间投资日益频繁,这也为投资环境带来了风险,容易引起国际间的经济纠纷。对于一些政治局势尚未稳定的国家来说,它们的经济活动往往会对国家政治带来一系列的影响,而政治环境也不断地对经济活动产生作用,二者之间联系密切,关系复杂,容易阻碍经济贸易的正常进行,而在此情况下,就需要我国加大对该方面的投资管理力度,降低国际贸易的风险,有效解决贸易中的经济纠纷。

2.3发展方面的挑战

共同发展是“一带一路”倡议顺利推进的前提,只有确保朝着共赢的方向稳定发展,才能长期稳定国际间的合作关系,尤其在国际经济贸易中,协同发展是贸易活动开展的重要条件。而在实际情况中,要想实现贸易双方共同发展并非一件容易的事情,在“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越来越多的国家参与到多边贸易中,但由于国家的政治体系和文化背景都不一样,语言、习惯、风俗、文化各有不同,这就容易导致贸易过程中出现各种各样的纠纷,使得部分国家发展效果明显,而部分国家则长期发展落后,不平等的发展机会易导致部分国家失去对“一带一路”的信心和参与的积极性,对于“一带一路”长久发展有着严重的威胁。

3解决“一带一路”背景下国际贸易纠纷的意义

3.1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国家经济贸易的可持续发展

长期以来,我国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而“一带一路”的倡议则与我国发展战略有着不谋而合的一致性。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建立了友好的多边合作关系,促进了沿线各国的共同发展,实现了资源的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的目标,而在此情况下,只有建立完善的贸易纠纷解决机制,才能进一步深化国际合作,拓展合作范围,进一步发掘可利用的资源来推进可持续发展的国际经济贸易。

3.2有利于减少企业经济损失

在“一带一路”国际贸易过程中,大量的正常贸易活动都因为复杂的贸易纠纷而被迫终止,其所消耗的时间成本和资源成本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对企业的发展带来严重的打击,尤其对于某些比较复杂的纠纷,其较长的处理周期,更是损害了企业的根本利益。因此,在复杂的经济纠纷面前,我们要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方式,加快促进矛盾的解决,最大限度减少经济损失。

4“一带一路”背景下国际经济纠纷解决现状

4.1解决途径有限

传统的国际贸易纠纷解决机制难以适应“一带一路”这一全新的贸易背景,国际贸易经济纠纷问题频繁发生,且纠纷原因更加多元化,急需对纠纷处理机制展开全面的研究,提高纠纷处理的有效性。

4.2缺乏理论支撑

“一带一路”是一种全新的国际贸易合作方式,其所涉足的领域和国际间的合作都是前所未有的,有许多纠纷问题是在“一带一路”这一新的环境中所产生的,无法按照传统的机制进行处理。而现阶段,对“一带一路”背景下国际贸易纠纷解决机制的研究仍有不足,问题的解决缺乏有力的理论依据,因此许多国家对纠纷处理的结果仍抱有不满的态度。

5解决“一带一路”国际经济贸易纠纷的具体措施

5.1加快思想的转变,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现阶段国际纠纷体现出较为复杂的特点和多元的性质,如果仍旧采取传统的贸易纠纷解决手段,采取诉讼的方法处理国际贸易纠纷,很难客观全面地对纠纷进行评估,因此我国要与时俱进,积极转变思想观念,用“一带一路”背景下新的发展眼光看待问题,优化国际贸易纠纷解决的方案和内容,尤其在进出口、运输、不动产、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等方面,优化立法,采取有效措施维持各方之间的公平竞争,促进国际多边合作。

5.2完善调剂网络

在解决“一带一路”经济纠纷时,要充分对原有的解决机制进行完善,拓宽解决问题的途经,尊重各国之间的文化差异,构建符合现代多元化社会的解决方案。要想有效地解决现代化的国际贸易纠纷,必须充分适应现代化的多元特征,在“一带一路”新形势背景的要求下建立有效的解决方案,在保证司法的有效性与权威性的同时,发展对应的多元化救济机制和网络结构,充分发挥非法律方面的力量,减轻诉讼压力,提高贸易纠纷解决效率,推进国际经济的共同发展。

5.3明确司法部门在国际贸易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地位

司法手段自古以来就是解决国际贸易纠纷的重要途径。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我国公民的文化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对法律的认识也逐渐完善,社会法律意识稳步增强,国家大力宣传遵法、守法、学法、用法,逐渐稳固了法律在人们心中的地位。在“一带一路”背景下,虽然我国法律人才队伍正在不断发展壮大,但仍无法满足“一带一路”国际贸易纠纷的巨大需求,部门诉讼压力随着“一带一路”的不断发展显著增加,多元化复杂的国际贸易纠纷也为司法部门带来了新的挑战,我国要积极明确司法部门与法院在国际贸易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地位和扮演的角色,充分发挥法律效力,优化办事流程,加快司法建设,提高诉讼效率,进一步推动“一带一路”的发展和建设。

5.4进一步完善贸易争端解决机制

现阶段要想有效解决“一带一路”发展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国际贸易争端问题,就需要成立有效的解决部门,完善相关的解决机制。现阶段有些国家尚未成立相关解决部门,因此在面临国际贸易争端时容易陷入困境,纠纷问题解决的流程与方案也会显得更加复杂。因此,各国要积极推进贸易纠纷解决部门的建设,集中解决国际贸易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加快国际贸易纠纷的解决速度。

5.5防止出现强制性解决结果

WTO在国际贸易争端解决过程中具有严格的强制性,但这种解决方案对我国“一带一路”倡议的建设并不完全适用,它会影响国际之间的有效交流,并导致在国际贸易过程中出现严重的阻碍,从而阻碍国际合作的有效开展。同时,强制性的解决结果在贸易纠纷中缺乏一定的灵活性和相应的法律依据,阻碍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交流与合作,因此在构建“一带一路”背景下,国际贸易纠纷解决机制要避免强制执行情况的发生,提高解决机制的灵活性,在“一带一路”倡议的引导下,增加国际间的有效交流与互动,促进共同发展。

6结语

要想有效解决“一带一路”国际经济贸易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就要在尊重国家文化差异的前提下,积极构建多元化的贸易纠纷解决机制,落实每个国家正当利益的保护,积极寻求实现成员国之间共赢的方案。我国作为“一带一路”发展建设的发起国、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第一贸易大国,要充分发挥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带领作用,加强相关立法,完善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建立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方案,促进国际贸易纠纷的有效解决,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发展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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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严蓉  单位: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财贸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