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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对会计规范体系的要求

市场经济对会计规范体系的要求

市场经济要求企业行为自主化,还原企业作为一个经济实体的独立的主体地位。这样说,至少包括两层涵义:一是国家要给企业应有的自主权,各项法规、政策都不能阻碍企业自主权的发挥,即不能束缚企业的手脚;;二是各个主体在市场上的地位应是平等的,即企业作为一个主体,其内涵应当确定,一机会和义务应当均等.以下我们不妨从财务会计角度来具体分析上述商层涵义的现状。

首先,从国家给企业自主权这方面看,财务会计法规应当给企业会计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充分调动和发挥会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而我国基于计划经济而建立起来的财务会计法规,其特点恰恰是面面俱到,高度统一,即我们通常所说的“过死过细”。最具典型意义的莫过于制度对会计科目的规定了。

关于会计科月,从名称到借贷方登记的内容直至期末余额的含义,均在国家会计制度中给予了规定,试想,几十个科目规定下来,企业自主权从何谈起?会计人员的创造性又从何谈起?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发展,广大会计人员和理论工作者对我国会计制度的高度统一性,从疑问到反思,提出了一系列改革的设想。从各界的反映和研讨情况着,大家都是把“过死过细”作为我国财会改革的一条主要理由提出来的。最近,财政部根据我国经济形势的发展和社会各界的呼吁,陆续颁布了《两则》和大行业财务会计制度、。据此,我们认为我国财务会计改革取得了重大突破和实质性进展,那么,过死过细的弊端是否改掉了呢?很明显,答案应该是否定的。从一定程度上说,新的大行业财会制度是对“过死过细”这一弊端的沿袭。这不能不令人深思。

其次,从企业会计主体地位平等这方面来看,各类企业,不论它是什么性质的,也不论它是什么行业的韧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最终都将以主体者的身份进入市场,为提高生产效益和经济效益、优化社会资源的配l等而进行着平等的竞争.这就要求会计规范建设也应该从企业会计主体出发,本着明确产权的关系的基本思想,为所有企业平等地参与市场竞争、传逮基本可比的会计信息等提供起码的会计环境.而这也正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个性特征,即所有制结构特征所要求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集体、个体、私营、外资等经济应各自发挥优势,平等竞争,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