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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电气施工漏电保护技术分析

建筑电气施工漏电保护技术分析

1漏电保护技术工作原理

1.1建筑电气漏电原因

在施工现场对电气设备进行接线时,熔断电阻丝使用不合理,承载通过电流超过了整条电路的用电设备负载,超负荷工作时,不能起到阻断作用,继续有电流通过导线,热量堆积,达到外部绝缘层融化点时,导线直接暴露在外面,发生漏电事故;电气设备使用一段时间后没有定期检查,一些电子元件和导线氧化严重,橡胶绝缘层失去了弹性,稍经移动就出现裂痕,再次通电时就会产生电弧。稳压器损坏整条电路通过电流不稳,设备使用中通过导体的瞬间电流过大,造成零件烧毁,整个用电系统容易出现漏电事故。

1.2漏电保护器的工作原理

当电气设备发生漏电现象或者有工作人员触碰到电源时,触发漏电开关,阻断继续通过的电流,呈断路状态。这种保护器可应对反应触电和漏电事故等突发情况。设备安装时,在电源的输出端接入漏电保护器,也就是用电设备的输入端,其内部含有一个感应通过电流的变压器,接入由通过交流电的导线组成的线圈,线圈另一端接断电器,互感线圈内由弹簧和簧片组成,通路状态下簧片受磁场作用吸附至电流通过处。闭合电路正常工作时,弹簧线圈两端流经的电流大小相同,当出现漏电或触电危险时,由于事故端的导线负载增大,电流也随着增大,内部磁场出现变化,簧片反向吸附,触发断电开关闭合。完成这一任务的系统由一系列电子元件组成,包括互感器、放大器、比较器等。为了确保系统正常工作,要定期对其做检测,原理是通过人为操作模拟出现漏电事故,观察漏电保护器是否起到加载短路保护作用,保障电气设备安全使用。

2现代建筑电气的漏电保护策略

2.1漏电保护器的选择方法

漏电保护器不是单一的阻断装置,根据安装部位与结构的差异,常见的类别分为三种:漏电保护开关、漏电保护继电器、漏电保护插座。由于建筑电气使用商业电,在保护措施选取上要结合场地实际情况。市场上售卖的一些保护开关只具有漏电时断电功能,使用时还要结合安装其他的保护装置。建筑电气的漏电保护装置要具备荷载电流过大时切断电源的功能,保证输出电压稳定,满足设备正常运转的需求,通常使用漏电保护继电器,出现事故时,第一时间触发闭合开关,这种装置还带有报警系统,违规操作或电路老化起火时,可发出警报,能够承载工厂供电的大电流通过。漏电保护插座多应用在公共场所,小额度用电出现危险时只在用电端进行阻断,不会影响整个系统的正常供电运转。相比其他两种,漏电保护开关可以阻断电路的同时具备辨别的功能,根据实际情况触发不同端口,实现保护功能,但是功能单一,需要结合其他功能的设备同时使用,适合民用电输出端的过电保护。

2.2需安装漏电保护器的场所

建筑工地施工环境复杂多变,用到的建筑材料列种类繁多。在一些潮湿的设备操作环境需要安装漏电保护措施,设备使用随着建筑结构的发展需要经常移动,很多电源端都是临时的,往往忽略了漏电保护器的安装,严重的威胁着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整个工程的稳定进展。腐蚀性和易燃物附近的用电设备需要加强安全措施,根部不同场地的结构,选取合适功能的附件,如采光点弱安全通道较长处,整个保护系统就需要安装照明设备,一些大型设备在运转中不可以突然中止,阻断设备的设计要求速度合理,要加强报警装置的安放。建筑电气导线分部复杂,交叉分部很容易造成高温起火,在漏电保护方案的设计中,要考虑消防报警和保障应急照明系统通电等问题,确保安全作业,提升建筑安全质量,为整个工程顺利投入使用打好基础。

2.3设计配置漏电保护器的方法

2.3.1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的选择

单台用电设备的漏电保护器,其动作电流要4倍于正常运行时的实测泄漏电流以上;配电线路中的漏电保护器,其动作电流要大于正常运行实测泄漏电流的2.5倍,于此同时,还要保证大于泄漏电流最大的用电设备在正常运行时泄漏电流的4倍。对于全网进行保护时,其动作电流要2倍于实测泄漏电流,同时漏电保护器的额定动作电流要有一定的过盈量,以满足由于用电设备的增加、日久回路绝缘的电阻降低以及季节性的温度变化等导致电流泄漏的增大。

2.3.2四极和二极漏电保护器的应用

对于电气安全的基本要求准则即为尽可能的减少电器的触头数、极数和线路的连接点。线路的固定连接点和开关触头等的活动连接,在各种原因的影响下,都会由于导电不良而引发事故。尤其是三相回路中的中性线,其导电不良而引发的危险更加严重,这是由于当中性线导电不良时,设备却仍然在运作,不易发现隐患,如果三相负荷发生严重不平衡,这将使三相电压也趋于严重的不平衡状态,进而将单相设备烧坏,因此,要尽可能的限制在中性线上增加触头。

2.3.3等电位联结的实施

等电位联结即为把保护接零总线和建筑物的暖通管、总煤气管、总水管等金属管道或装置,用导线进行联结的一种方法,以此来均衡建筑物内电位的目的,此法尤其适用于易燃易爆的场所。对于单相220V的线路,漏电保护器只能起到间接接触保护作用,还同时存在由于机件得磨损、质量的不稳定引发的寿命较短、接触不良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动作失灵等隐患,无法单独作为一种有效的保护措施,仍需进行等电位联结,才能完全消除低电位的金属零件与漏电的设备或电气线路之间的电火花、电弧现象的发生,进而有效避免火灾等安全事故。在实行漏电保护过程中,应单独敷设保护零线;在保护零线中,不得再独立设置开关或者熔断器。尤其在外电线路和施工用电通用一个供电系统时,要求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当地供电要求,采取接地保护或者接零保护措施。在同一个变压器、母线或者发电机的供电电力网中,不能同时采取接地保护和接零保护两种形式。另外,如果电气设备的厂家已经明确规定漏电保护规范,则应严格执行。

3结论

由上可见,对于建筑电气施工中的用电设备,采取接地保护、接零保护以及三级漏电保护手段,应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施工特点、地质环境、操作维护状况等,合理选择恰当的接地保护或者接零保护措施,再加上漏电保护器的附加作用,确保施工现场的设备用电安全,避免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在现代建筑电气中,漏电保护器的使用能够有效地避免居民触电的现象发生,同时能够提醒用户及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作者:王明双